關鍵詞:教育合同 教育立法 學校 學生
摘要:學生到學校接受教育,與學校之間會產生兩種不同性質的法律關系:一是教育管理關系;二是平等主體的民事關系。我國現行的教育法規就其性質和內容而言,歸屬于行政法,平等性的教育合同關系缺乏明確的法律規定。各地法院在受理和判決教育合同糾紛案件中存在諸多矛盾之處,本研究詳細分析學歷教育合同糾紛案件的主要爭議焦點和法院處理思路,并在此基礎上提出教育立法應注意的若干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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