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意定監護 自我決定 親屬編 法定監護
摘要:為人口少子化、老齡化的社會現實與國際成年監護法的改革趨勢所催逼,我國臺灣地區在2018年9月通過的'民法成年人之意定監護'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正式確立了意定監護制度。可以預計,草案的出臺將有助于我國臺灣地區朝著多元化、彈性化的現代成年監護體系方向發展。我國在《民法總則》中確立了意定監護制度,但意定監護的法律體系尚未健全,尚存立法上之漏洞。海峽兩岸的意定監護都在法律解釋上留下了續法空間,即對于受監護的未成年智障人和精神障礙人也應有資格適用意定監護。大陸的意定監護尚有機會在民法其他分編的立法上予以完善,充分借鑒吸收我國臺灣地區草案的先進之處,以尊重自我決定權為基本原則,制定具體的自我決定權規則,并構建便捷靈活的意定監護啟動規則。
青少年犯罪問題雜志要求:
{1}正文采用宋體五號。凡另起一行的整段引文用五號楷體,前(左)面縮進四格,后 (右)面不縮進。
{2}來稿文責自負。根據《著作權法》,結合本刊具體情況,編輯部可作修辭等文字修改、刪節,凡涉及原意的重大修改,則需征求作者意見。修改稿逾期3個月不寄回者,按自動退稿處理。修改稿首頁務請注明稿件編號。
{3}稿件中引用的參考文獻應是正式出版的期刊、圖書、會議論文集等。
{4}關鍵詞置于中括號內(“[關鍵詞]”)每篇文章通常標注3~5個,關鍵詞之間空2個字符以區隔。
{5}作者簡介,內容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性別、籍貫、技術職稱、最高學歷、主要研究方向以及第一作者通迅地址、聯系電話及E-mail。
注:因版權方要求,不能公開全文,如需全文,請咨詢雜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