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防衛意思 互毆 正當防衛
摘要:關于涉挑釁的互毆行為的定性依據,理論上存在客觀說與主觀說。其中,客觀說包括急迫性欠缺說與附條件的違法招致侵害說,主觀說主要為防衛意思欠缺說。客觀說不當地賦予了行為人額外的法律義務而缺乏法律依據,同時,客觀說所造成的作為正當防衛前提的'不法'與主觀方面(防衛意思)在定罪中作用的分離問題始終未妥善解決。在主客觀相統一的框架下,將涉挑釁的互毆行為的定性依據確定為防衛意思欠缺說似乎更為可取,防衛意思的欠缺與加害意思的存在基本上是'一體兩面'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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