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出版社
語文出版社成立于1956年,前身是文字改革出版社;1980年更名為語文出版社,直屬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199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后隸屬教育部;2000年原語文出版社、語文音像出版社、語言文字報刊社合并為語文出版社,成為集圖書、報刊、音像為一體的全國唯一的語文專業出版社;2010年12月成為中國教育出版傳媒集團有限公司成員單位;2011年11月,變更為語文出版社有限公司,是中
語文出版社成立于1956年,前身是文字改革出版社;1980年更名為語文出版社,直屬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199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后隸屬教育部;2000年原語文出版社、語文音像出版社、語言文字報刊社合并為語文出版社,成為集圖書、報刊、音像為一體的全國唯一的語文專業出版社;2010年12月成為中國教育出版傳媒集團有限公司成員單位;2011年11月,變更為語文出版社有限公司,是中國教育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下屬子公司。
語文出版社出版其主要的出書范圍是:大中小學語文教材及教學參考書;基礎教育、中等職業教育和教師教育有關教材;國家語言文字方針政策、法令法規、語言文字規范標準;語文工具書;語文教育教學論著;語言文字研究專著和應用類讀物;以及出版中文核心期刊《語文建設》(月刊)和《語言文字報》(小學語文版)。
語文出版社的主要任務是植根教育、服務教育、服務國家語言文字法規化、規范化、標準化和信息化。其業務范圍主要涵蓋四個領域的出版。第一類是教育出版:大中小學語文、傳統文化、書法教材及教輔出版;職業教育教材出版;教師教育、幼兒教育及對外漢語教育教材圖書出版。第二類是辭書和學術著作出版:國家語言文字方針政策、法令法規、語言文字規范標準出版;語文工具書出版;語文教育教學論著出版;語言文字研究專著出版。第三類是大眾文化圖書出版:傳統文化、文學藝術作品等類別圖書的出版。第四類是數字出版:圖文、音頻和視頻的網絡在線出版;電子音像出版。語文出版社還辦有一報一刊,即《語言文字報》和《語文建設》雜志。
主要的出書范圍是:大中小學語文教材及教學參考書;基礎教育、中等職業教育和教師教育有關教材;國家語言文字方針政策、法令法規、語言文字規范標準;語文工具書;語文教育教學論著;語言文字研究專著和應用類讀物。
天津出版傳媒 集團有限公司
主管單位教育部
主辦單位部級
出版級別社科
出版分類北京
發行地出書有助于展示作者在專業領域的深入研究和成就
展示個人學術成就、專業水平,助力職業發展
知識互補、分擔工作量、擴大影響力、提升出版效率
展示學術成果,助力評審職稱
了解自費出書流程,避免出書誤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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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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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選題
三審三校
核發書號
以及CIP
設計編校
裝幀印刷
成功發行
印刷郵寄
出書和評職稱可能會遇到的常見問題答疑
副主編作為教材作者之一,教材不同,編寫的內容有差異,對副主編的條件也不同。編寫內容難度越大,副主編要滿足的條件也越高。
必須出版本專業的教材,其他專業教材不能證明本人在本行業的學術水平和能力。跨專業出版,必須證明在該教材中運用了本專業的知識和內容。
人們對出書地域還是有一定偏見的。比如北京的出版社出版的書,人們往往認為會比較合規。
具體要根據作者的需求來確定。建議作者選擇出版社時,考慮書籍類型、目標讀者群體以及出版社專長,以確保找到最合適的出版伙伴。
評職級對專著作者是有要求的,作者排名越靠前,評職級加分越高。專著作者加分順序是獨著作者、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第三作者等等。
評職級的著作記住不要使用香港的書號,要國內的書號。現在很多鼓吹香港的書號,其實這是不對的,因為評職級的時候是不認可香港書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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