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組合式醫藥產品 首要作用模式 聯合審評 監管
摘要:本文通過對美國組合式醫藥產品的監管模式進行研究,為我國完善組合式醫藥產品的監管提供參考。文章主要采用文獻研究和數據分析法,通過查閱相關文獻以及檢索FDA官方網站查找相關文件與法規,統計2011-2016年組合產品辦公室(OCP)年度報告中的數據,分析近年來組合式醫藥產品的申報與審評情況,對美國組合式醫藥產品的監管策略進行研究。研究發現,美國對組合式醫藥產品的管理在法律法規體系建立、機構設置、產品申請和審查程序及標準等方面相對完善,值得我國對加強組合式醫藥產品監管的學習與借鑒。
中國新藥雜志要求:
{1}論文所引文獻的注釋必須規范,準確標明作者、文獻名稱、出版社或出版物的名稱、出版或發表的時間、頁碼等。注釋一律采用腳注方式,注釋序號使用1、2、3……標示,每頁單獨排序。
{2}本刊恕不退稿,投稿三個月內未收到通知,作者可另行處理。本刊擁有修改和刪節來稿的權利。
{3}題目:中文標題一般少于30字,簡短鮮明表明文章研究內容,盡量不用副標題及外文縮寫詞,避免使用非通用縮寫詞、字符等。英文標題應與中文標題一致,并符合英文表達習慣。
{4}論著應附中、英文摘要(包括目的、方法、結果、結論)、關鍵詞(至少3~8個)。
{5}正文內容要求論點明確,資料可靠,文字精煉,層次清楚,數據準確,具有學術性、創新性和實踐性。
注:因版權方要求,不能公開全文,如需全文,請咨詢雜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