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自動駕駛技術 過失犯罪 交通肇事罪 危險駕駛罪
摘要:自動駕駛技術的出現對現有法律發起了挑戰,從法益保護的立場出發,刑法應當介入該問題。目前對于刑法介入自動駕駛技術主要有兩大研究途徑:準自動駕駛階段的解釋學路徑與完全自動駕駛階段的立法學路徑。我國目前《道路交通法》等法律法規尚未修改,僅有部門規章管理自動駕駛技術道路測試。在此情況下,對于自動駕駛道路測試可能發生的重大交通事故,應當通過解釋學加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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