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5-16 08:5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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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數字經濟時代下,數據已然成為最具有價值的戰略資源,甚至是推動相關產業與領域創造性發展的關鍵性資產。因此難免會催生大量的數據竊取與盜用的違法行為,極其不利于整個社會和互聯網空間的安全與有序發展。尤其在數據泄露事件頻發的現實環境下,要充分認識到數據安全的重要意義和深層次意蘊。攻擊技術和工具不斷升級時,必須對數據安全管理模式進行全面的現代化轉型,以數據為中心,設計有效和多元的安全保護方法。而諸多方法的應用,需要貫穿于數據生產與利用的整個生命周期內,必須聚焦數據保護與數據的高質量利用本身,不應僅僅重視網絡環境優化,更不能僵化地應用程序和服務器升級。相關單位和部門需明確,若想充分保障數據在整個生命周期內的質量性與安全性,必須要圍繞數據安全三要素,科學、細致化地設計數據保護方略與策略,保證數據在生產與使用過程中都是完全可控的,在多重保護機制下實現可量化與可收益,且能充分保障使用主體或產權人的合法權益與利益。
(一)思想觀念因素
大數據技術及大數據這一獨特的資產,實際上是時代發展與信息化革命的產物,在我國僅有幾十年的發展歷史。我國擁有5000多年深厚的歷史底蘊,相對而言,大數據時代僅是近現代歷史中的一部分,由此會形成人們難以突破的思想觀念壁壘。在大數據生產與使用的過程中,大部分普通民眾都未形成良好的數據產權意識,甚至對數據產權這個新詞匯還缺乏正確與清晰的認識[1]。隨著新舊媒體的高度融合,我國社會已經進入融媒體時代,大大拓展了數據傳播與共享的渠道。擁有網絡和移動智能技術的網絡用戶,都可成為數據傳播者與生產者,在無法精準追溯生產源頭時,就會產生數據濫用和數據產權界定模糊的問題,從而導致數據難以完全進行安全傳輸與存儲,誘發這一問題和現象的根本原因是,人們缺乏良好的數據產權意識和安全保護意識。而這樣的一個思想觀念,已成為數據安全傳輸與存儲的重要影響因素。
(二)技術因素
短短的歷史經驗提示我們,具有價值的數據在傳輸與存儲的過程中,大概率會陷入危險與不穩定狀態中。攻擊者會利用多種渠道和先進手段,敏銳識別與精準定位這些極具價值的數據。因此我國相關部門和互聯網企業必須全面加密技術升級,要對數據流入與流出的所有端口進行有效控制與監督。極具價值的數據應獲得全面的安全保護,由此才能保障數字經濟獲得健康和穩定發展。在設定各種保護策略的過程中,相關人員需明確加密才是核心。只有對有價值的數據進行全方位和高質量的加密,才能有效阻止與控制攻擊者讀取與獲取。加密技術的使用,不應局限于傳輸或使用中的數據,要對各種類型與形態的數據進行安全保護。必須要把控好技術因素,這是影響數據安全傳輸與存儲的關鍵影響因素。數據的生產與傳輸,本質上也是技術升級與使用的結果。因此要利用技術手段有效保護各種有價值的數據,將優質資產科學應用到相關的產業與領域中[2]。
(三)監管因素
監管制度和模式,本質上是數據安全保護的重要手段,而加密技術是關鍵性的工具。從數據生產與上傳到傳輸與存儲的各個環節,都是保護的重點與要點。保護行動及模式,若不能全過程介入,很難提高數據安全管理與保護質量。從這個層面看,監管因素依然是影響數據安全傳輸與存儲的重要影響因素。在加強思想觀念和技術升級的同時,要能加強數據安全管理與監督模式的創新構建。在保護行動中,應把握與把控好監管因素,這是構建安全和健康網絡生態的重要條件,也是維護數字經濟社會秩序的有效措施。
(四)制度因素
在數字經濟發展與變革的過程中,應切實彰顯數據要素的價值與優越性。通過加強數據安全傳輸與存儲,更加有效地控制數據流通過程中的質量與秩序性。而這一目標和愿景的實現,高度依賴于具有針對性的管理制度。全面升級數據安全管理和保護措施的過程,需要把控好制度因素[3]。若不能在數據保護和安全管理方面生成完善的制度體系,很難維護整個數據空間和數字社會的秩序。制度因素,是數據安全傳輸和存儲的重要影響因素,需要結合數字經濟時代發展的特點和現代化建設需要,在數據產權制度設計與實施等方面形成新的思考與可行性建議。
三、大數據環境下數據安全傳輸與存儲的三要素
(一)靜態數據
存儲于硬盤或移動智能設備中的非活動數據,就是靜態數據,可以任何數字形式存儲與傳輸。在對有價值性的數據進行安全管理與保護時,需根據靜態數據的特點生成對應的機制與措施。從人們既定的認知和思想觀念上看,大部分人都認為靜態數據無須特殊保護,因為其已經處于最安全的狀態之中。而在對靜態數據進行管理時,大多情況下都更注重防護第一道防線,如會吸納與使用基于邊界的技術,或是根據實際情況生成具體的解決方案,常態下不會額外添加防線[4]。而人們應意識到,長期存儲的靜態數據,很可能是最具有價值的資產。因此應根據其實際的用途和敏感程度,設計多層和多條防線,尤其要注重加密敏感數據。而靜態數據無論是存于本地硬盤,還是放置在虛擬的云端,都會表現出突出的聚合性特點,會成為不法分子的攻擊目標,有必要加大數據安全與保護力度。
(二)傳輸中的數據
正在虛擬網絡空間傳輸中的數據,更易于被非法占用與獲取。而對傳輸中的數據進行加密處理,會被人們認定為標準做法。在實施的過程中,傳輸中的數據具有一定的流動性,且難以精準辨別和確認其價值性,僵化的加密會加大管理與保護成本。正常情況下,個體或企業間在傳輸數據時,需要嚴格遵守相關的規定與協議,通過傳輸加密進行有效的保護和安全管理,但會由人為因素而破壞其中的規則與秩序。因此在對數據安全傳輸和存儲進行研究的過程中,必須要把握好傳輸中的數據這一關鍵要素。
(三)使用中的數據
上述內容中所涉及的靜態數據與傳輸中的數據,可認定為相對易于處理的管理問題,而在使用中的數據,會被貼上難以控制的標簽。這部分數據往往被忽略,或是因產權界定模糊而誘發管理缺位問題。以上兩個原因會導致使用中的數據成為最易于讀取和盜取的資產。攻擊者會聚焦于使用中數據的流通過程,利用非法手段進行竊取與盜用。而在數據使用領域,大部分人都對數據安全管理和保護缺乏正確與深刻的認識,這也是使用中的數據被忽略的根本原因。
四、大數據環境下數據安全傳輸與存儲的科學舉措
(一)大數據環境下需加強數據產權意識教育
靜態數據、傳輸中的數據、使用中的數據,是數據安全傳輸與存儲的三要素,都應作為重點的保護對象處理。而思想觀念是影響管理與保護質量的重要因素,需要在大數據環境下加強數據產權意識教育。利用微博和微信等新媒體平臺,矩陣式地宣傳數據產權意識教育內容及相關政策,使網絡用戶充分認識到數據作為資產在使用中是需要產權保護的。不能因數據傳輸與轉發的自由態特點,而失去數據保護和產權界定意識。我國相關部門應加大數據產權意識的教育力度,專門開通官方賬號進行內容普及與講解,使人們對數據安全存儲與傳輸建立深刻與正確的認識,不再將他人生產的數據內容占為己有,使用時應能自覺的標明出處或主動付費。
(二)通過加密技術升級保障數據安全傳輸與存儲
加密是數據安全傳輸與存儲的關鍵,需根據科技創新領域發展趨勢和態勢及時進行升級與優化。既要對靜態數據進行多重加密,還需加強傳輸中的數據和使用中的數據的加密技術升級。在數據流通與應用的整個過程中,需要加強加大訪問控制力度,并能引導各個平臺企業完善用戶管理方案,盡最大可能引導實名注冊,這樣可更好地進行用戶身份驗證,這兩種防護手段應正式歸納到安全計劃中。除此之外,根據數據資產的商業價值,利用更加先進的技術方法,高質量和精確性地進行數據安全管理與保護,且能對各種防御系統漏洞進行智慧化和及時性的優化。無論是同態加密,還是引進Enclave技術,終極目標都是提高數據安全管理與保護能力。當然在加密技術升級的過程中,不能忽略安全工作計劃的完善與優化。需做到識別與保護雙管齊下,根據數據的價值,生成對應的安全管理與保護措施,且能進行嚴格和清晰的安全等級分類。加密技術的升級與應用必須有的放矢,不能出現安全管理與保護的成本高于數據本身價值的問題[5]。需始終秉承降本增效的原則,以加密技術升級為主要途徑,實現數據安全傳輸與存儲目標。
(三)全過程監控數據傳輸與存儲的安全性和質量性
業務活動和管理行動開展的過程,實際上也是生產與傳輸數據的過程,因此要能有效保護和安全管理任何形態的數據。無論是新生產的數據,還是傳統的靜態數據,都要根據其本身的價值與用途,科學制定安全管理辦法與監控措施。在數據產生時,就要開展數據安全和保護行動。要全過程監控數據傳輸與存儲的安全性和質量性,而在各個環節所表現出的行為與方案的差異性,主要由數據的價值來決定。高價值的數據資產,就要嚴格和嚴密地進行全過程監管與質量控制,尤其要加大網絡平臺非實名注冊用戶的監管,根據實際的IP地址和日常數字軌跡,對網絡用戶的安全等級進行科學分類。優質類的用戶,主要著重于傳輸數據和使用中數據的安全防護[6]。而針對危險等級較高用戶,尤其是IP地址顯示為境外的用戶,必須要加大數據安全與防護力度。無論是靜態數據還是傳輸中的數據,或是使用中的數據,都必須進行全過程的質量監測與安全控制。
(四)結合現行法律法規適用性科學設計與動態優化數據產權制度
數據成為市場競爭中被搶占的重要資源資產后,需要制定科學的設計與嚴格實施數據產權制度。結合現行法律法規的適用性,有針對性地進行制度內容與制度體系優化。有價值性的優質數據資產,應能在科學制度的約束與規制下授權使用。在數據使用與存儲方面,需能合理地設定與賦予數據資源持有權。而相關企業在開發與銷售數據產品時,需要根據企業數據與公共數據的特點及使用情況,科學地設定與行使經營權。而各種法定權利的賦予與行使過程中,要能同時構建科學的產權運行長效機制。根據數據要素的價值與用途,科學制定與嚴格實施權益保護制度。國家政府和地方政府及職能部門,應能成為數據產權制度設計與執行過程的監督主體,且能結合市場機制,合理地分配由數據創造的各種價值與收益。既要科學地制定與優化數據產權制度,還要在市場經濟發展的過程中,充分發揮引導調節作用。而制度要素是影響數據安全傳輸與存儲的關鍵性因素,必須要結合實際進行制度設計與執行。數據產權制度制定過程中,國家政府和立法部門必須要對當前數據非法占有的技術和方式提高認識,從而能真正利用法律手段進行應對與處理。在數據產權界定方面,需生成具體和可行的機制與制度。而若想處理好數據權益的所屬關系,必須要對數據權利進行合理化的分割,且能對數據價值和有效性進行科學的分級。結合數據的形態和特性,高效化、安全化、精準化地進行管理與保護。而各種類型的數據在存儲時,需能生成對應的安全要求與標準,以此為依據,確定是否要傳輸與共享。而針對安全要求與標準都很高的國家數據,需要更加清晰地界定數據產權,由此科學制定更高等級的安全管理與保護措施。
五、結語
在現代信息技術普及化應用的數字時代下,大數據已成為最具有價值的資源與資產,無論是在企業管理和發展方面,還是公司價值與社會效益創造上,數據都可充分發揮突出的應用價值與商業價值。因此必須加大數據安全管理與保護力度,在傳輸與存儲的各個環節,都應多重和多方位地進行安全保護。圍繞數據安全傳輸與存儲的三要素,有針對性地制定防護措施與解決方案。同時要加強數據產權制度的創新與實施力度,在數據使用與存儲上形成清晰的法律界限。要求所有人員都能嚴格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制度,由此形成規范化和有序性的數據傳輸與存儲環境。
參考文獻
[1]蔡淵.基于混沌加密的網絡數據安全傳輸系統設計[J].信息與電腦(理論版),2022,34(20):234-236.
[2]胡剛,李賀,張桓,等.海量工業大數據并行傳輸與擴容存儲系統設計[J].單片機與嵌入式系統應用,2022,22(05):34-38.
[3]王皓然,周澤元,班秋成.混沌加密的電網數據安全傳輸系統設計[J].單片機與嵌入式系統應用,2022,22(04):16-19+33.
[4]張海波.基于RFID的通信數據安全傳輸系統設計[J].數字通信世界,2021(12):97-99.
[5]黃為.基于大數據的安全傳輸及存儲系統設計與實現分析[J].電腦知識與技術,2021,17(7):28-29+33.
[6]陳會平.大數據時代下計算機數據存儲與傳輸技術研究[J].河北廣播電視大學學報,2021,26(1):96-99.
作者:陳其宇 許海蘭 單位:深圳索信達數據技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