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風險分析模板(10篇)

時間:2023-05-22 16:5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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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風險分析

篇1

稅收風險管理包括科學實施風險管理目標規劃、稅收風險分析識別、風險等級排序、風險應對處理和績效評價,力求最具效率地運用有限征管資源不斷提高稅收遵從度,防范和降低稅收流失風險。稅收風險分析識別在稅收風險管理中處于重要的核心地位,稅收風險分析識別的科學、準確,風險應對控制才有針對性和具有效率。

所謂稅收風險分析識別,是在涉稅信息數據采集的基礎上,構建稅收風險指標體系,有效運用稅收風險特征庫技術,通過定性與定量分析識別算法及量化管理模型對潛在的稅收風險進行分析、判斷,尋找稅收風險可能發生的區域、行業、納稅人、具體的稅收風險發生環節和稅收風險點的管理過程,為有效實施稅收風險應對、控制提供決策依據和具體指向。

一、建立稅收風險分析識別的層級體系

(一)建立宏觀稅收風險分析識別系統

1、建立宏觀稅收風險分析識別系統,主要分析研究國家或地區稅收增長變動與宏觀經濟發展之間的規律。包括構建宏觀稅收風險分析指標,分析經濟增長與相應的稅收增長之間的協調一致關系,通過宏觀實際的稅收增長識別相應的稅收與經濟增長之間的稅收缺口,從宏觀層面關注稅收風險發生的主要區域、行業、納稅人群體及具體的風險事項等,為宏觀稅收風險管理決策提供依據,同時也為微觀風險分析識別提供導向和指引。

2、宏觀稅收風險分析識別系統包括的主要內容有:第一,通過宏觀經濟發展趨勢分析判斷稅收遵從發展趨勢,進一步分析稅收收入的增長變動趨勢,分析發現稅收遵從變化的早期跡象、原因及變化趨勢。如:增值稅稅收收入和GDP的比較分析,如果GDP增長速度比增值稅稅收收入增長速度更快,可能意味著稅收遵從缺口在擴大,稅收流失風險在增加;如果兩者是同方向、同幅度變化趨勢,則反映稅收遵從發展趨勢是良性互動的。第二,從宏觀上對稅收納稅能力和實際征收進行比較,測算征收率,分析識別征收率不足的地區及行業,采取有效措施進一步挖掘稅收征管潛力,提高征收率,防范稅收流失風險。如:在成品油生產批發和零售產業鏈中,通過對所有成品油生產企業的產量和庫存進行匯總,測算銷售量,結合市場價格,與各成品油零售企業的銷售額進行對比,可以識別成品油零售企業是否足額申報納稅,那些地區、那些納稅人沒有足額申報納稅,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稅收流失漏洞,防范稅收流失風險。第三,建立稅收制度和政策的風險分析識別系統,可以發現現有的稅收制度和稅收政策會帶來哪些稅收流失的風險漏洞,需要進一步改進完善;新的稅收立法或規章制度的執行將會產生哪些政策性稅收遵從風險等,那些需要進一步配套出臺相應的稅收政策法律,哪些需要加強稅收政策宣傳和輔導等。

(二)建立行業稅收風險分析識別系統

1、行業稅收風險分析識別是處于宏觀和微觀兩者之間的中觀層面,是在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基礎上開展和實施。

2、行業稅收風險分析識別系統的主要內容是根據宏觀稅收風險分析識別發現的稅收風險較大的行業,通過行業稅負、稅收貢獻率、行業稅收彈性系數等稅收風險指標,進一步分析研究行業稅收增長變動與行業經濟發展之間的規律,尋找稅收與經濟之間缺口較大的風險企業,查找企業的具體稅收風險源、風險點的分析識別過程,在稅收風險識別體系中負有承上啟下的作用,是稅收風險分析識別的重要的組成部分,其基本內容是宏觀稅收風險分析識別和微觀稅收風險分析識別的有機結合與過渡。

(三)建立微觀稅收風險分析識系統

1、微觀稅收風險分析識別是以納稅人為對象,以主要稅種為研究內容,以反映稅收經濟關系規律為核心。

2、微觀稅收風險分析識別是在行業稅收風險分析識別基礎上開展和實施。根據行業稅收風險分析識別找到的稅收與經濟之間缺口較大的風險企業,進一步通過對納稅人生產經營活動涉稅風險的調查了解,構建微觀稅收風險指標體系,利用數理統計方法及數據挖掘等智能工具,推算納稅人的實際納稅能力,與納稅人申報的稅收收入進行對比,測算具體的稅收申報差異,對納稅人稅收遵從風險的進一步深入分析識別,查找納稅人的稅收風險源、風險發生的環節及具體的稅收風險點,進而總結和提煉微觀稅收風險的特點和規律,不斷改進提高稅收風險分析識別的科學性和準確性,規范和提高納稅人的申報質量,提高稅收遵從,降低稅收流失風險。

二、建立稅收風險分析識別的組織保障體系

(一)組建專門的稅收風險分析監控機構

應該在總局、省局和市局分層級建立統一的稅收風險分析監控部門,集中開展專業化的稅收風險分析識別工作,發揮稅收風險管理指揮中心的戰略作用。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稅收收入能力研討會”參會外方專家介紹,稅收風險管理實踐成功的國家一般都設置專門的遵從風險分析機構,實行集中統一分析,開展專業化稅收風險分析識別工作,其中比較著名的是美國的納稅遵從估算項目(TCMP ,The Taxpayer Compliance Measurement Program )和國民調查項目(NRP,National Research Program)等。

(二)明確管理職責體系,選聘專門的稅收風險分析人才

稅收風險分析識別是一個系統工程,綜合應用經濟學、稅收學、會計學、數理統計學、計量經濟學、國民經濟核算、稅收經濟模型、稅收政策、信息技術、數據挖掘技術等多方面知識和技術,所以不同層級的稅收風險分析監控部門應逐步建立由行業稅收管理專家、信息技術專家、統計專家、國際稅收管理專家以及會計師、律師等各種專門人才組成的稅收風險分析專業化團隊,明確從信息數據的采集、整理計算、樣本選取、指標構建、參數設置、算法選擇、模型構建、風險處理信息反饋、參數及模型修正等方面管理職責,采用專門的風險分析識別技術和方法,把典型案例、數據模型、專業分析識別算法和技術等應用到不同層級的稅收風險分析識別中,開展專業化的稅收風險分析識別工作,提高稅收風險分析識別的科學性和有效性。

(三)完善績效考核評價體系

健全和完善對專門稅收風險分析崗位人員的開發培訓、績效考核評價體系,包括能級管理制度和人才激勵制度,充分發揮和激勵高層次復合型專業化稅收風險分析人才在稅收風險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三、建立稅收風險分析識別運行體系

稅收風險分析識別涉及不同管理層級的稅收風險分析監控部門,應該按照從宏觀到行業再到微觀納稅人的思路建立至上而下逐級開展、層層深入的稅收風險分析識別,發現和識別真正的稅收風險源,風險易發地區、行業、納稅人及具體環節,找到關鍵的稅收風險點,經風險測度評價、工作任務推送至相應的稅收風險應對部門;至下而上逐級開展稅收風險應對、控制和排查、反饋及績效考核的稅收風險分析識別監控運行管理體系。

(一)自上而下的稅收風險分析識別的運行系統

1、總局、省局、市局風險分析監控機構開展不同層面的宏觀稅收風險分析識別,重點是查找稅收風險發生的區域和行業。

2、通過行業稅收風險分析識別查找所屬行業的風險納稅人的具體數量、結構及分布狀況。

3、通過微觀稅收風險分析識別查找風險納稅人生產經營過程中稅收風險易發環節及具體的稅收風險點,根據稅收風險指標的實際偏差等綜合打分、積分,根據風險分值的高低排序確定納稅人的風險等級,進而提出風險應對控制策略的建議方案逐級推送到風險評估、稽查等部門,指導實施差別化的稅收風險應對處理、控制和排查。

(二)自下而上的逐級分析識別、應對處理、改進完善的運行系統

自下而上法逐級分析識別、應對處理、績效考評 改進完善的運行體系

1、自下而上逐級分析識別運行系統,是基層風險應對部門的管理人員根據稅收風險分析監控部門分析識別后推送的風險應對任務,對風險等級較高的納稅人逐級開展案頭審核分析識別、應對處理、績效反饋、改進完善等一系列管理過程。

2、基層風險應對管理人員自下而上逐級開展案頭審核分析識別,根據稅務部門掌握的納稅人稅收申報數據和稅收專項調查、檢查等數據以及其他政府、專業機構采集的納稅人的涉稅信息數據,運用數理統計等有關方法及有關參數,測算納稅人申報期一定生產經營條件下潛在納稅能力,進而推算納稅人的稅收收入能力,再根據納稅人申報的稅收收入與推算的稅收收入對比,估算稅收差異,采取稅務約談、實地核查、稅務稽查等方式審核調查或檢查,并進行相應稅收差異調整及處罰的稅收執法過程,促進納稅人依法如實申報納稅。

3、至下而上逐級開展稅收風險應對、控制和排查并逐級反饋績效,開展績效考核;一方面監督考核稅收風險分析識別及應對的績效成果,另一方面,重新修正、調整完善有關風險分析識別模型及有關參數,促進稅收風險分析識別的質效進入螺旋式改進的良性循環運行系統。

參考文獻:

篇2

一、制約稅收風險數據分析的因素分析

1.基礎數據質量不高,影響風險數據分析的準確度。數據分析應用必須建立在真實、準確、完整的數據基礎之上。在目前的數據分析應用實踐中,一些基礎數據質量不高,還不能適應稅收風險數據分析的需要。外部數據方面表現為納稅人稅務登記、日常申報及財務數據中存在錯誤或不完整,導致信息采集缺失或分析失誤;第三方涉稅信息不足,缺乏有效流轉渠道,導致不能進行縱向比對,不能獲取更多地數據資源,不能檢驗納稅人自行報送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內部數據方面表現為前臺工作人中責任心不強,錄入基礎數據不準確、不完善;基層稅源管理部門對信息采集不重視,不能及時更新納稅人相關生產經營數據等導致信息分析不準確。2.數據來源應用范圍窄,影響風險數據分析的深入性和實用性。從目前風險數據分析的來源來看,主要依靠金三系統風險預警評估系統的風險預警信息、部分省區數據綜合分析利用平臺的預警信息和上級部門推送的專項分析任務,真正依靠自己挖掘出的數據進行分析的部分還較少。在日常稅源監控、納稅評估工作中運用分析多,針對稅收收入變化、稅收政策變化、稅制改革影響等方面應用較少,對區域經濟有針對性和指導性的分析少。在宏觀指標的分析上應用少,導致數據分析的實用性變弱。3.信息化水平不高,影響風險數據分析的質量與效率。在基層稅務部門,目前的信息化應用水平還不夠高,成為制約數據分析應用的重要因素之一。主要表現為基層稅務干部信息化水平普遍不高,受年齡和學歷限制,稅收知識更新換代慢,計算機基礎薄弱,不能主動利用手中掌握的數據資源發現問題或進行分析。復合型人才缺乏,不能適應數據分析的需要。另一方面,上級局在下達專項分析任務后需要基層進行落實時,無法按照疑點進行深入分析和落實,影響了工作質量和效率。4.綜合涉稅信息不健全,影響風險數據分析的完整性。全面掌握納稅人涉稅信息是做好數據分析應用的基礎和前提之一。目前僅依靠稅務部門的信息資源,還不能全面、及時、準確的掌握納稅人所有的數據資源。與供電、財政、銀行、海關、銀行、房管、土地等政府部門缺乏有效的信息傳遞與反饋渠道,信息的集中度和共享度不高,導致風險分析和識別質量不高,指向性不強,不能適用數據分析應用的要求。日常工作中真正采集到的第三方信息運用的很少,信息的不對稱導致數據的完整性受限,分析應用的作用得不到有效發揮。

二、深化稅收風險數據分析應用的思路

1.提高思想認識,牢固樹立信息管稅理念。一是基層稅務部門應該樹立風險管理和信息管稅的理念,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對涉稅信息進行采集、分析和利用,從宏觀上加以把握和引導,達到提高稅收風險管理水平的目的。二是引導廣大稅務干部樹立信息管稅的理念,適應信息化時代的要求,及時更新自己的觀念和知識。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采集涉稅信息,熟練掌握稅收政策,并進行各種稅收軟件進行基本的分析,提高信息化應用管理的能力。2.提高數據質量,打好風險數據分析應用基礎。做好數據分析工作,首先要保證數據采集的質量。一是做好基礎數據的采集工作。針對納稅人自行報送的稅務登記、日常申報、財務數據等要加強審核,確保錄入的真實性和完整性。二是做好第三方信息的采集工作。加強與政府有關部門的溝通和協調,做好第三方信息的采集和利用工作,確保信息渠道暢通,通過內外部信息數據的分析,及時掌握稅源管理的情況。三是加強對數據的監控工作。通過數據綜合分析利用平臺加強對數據的分析監控,發現存在疑點數據時及時進行通報,并傳遞到前臺和基層稅源管理部門進行處理和反饋。3.拓寬分析范圍,提高風險數據分析系統性。風險數據的分析是一項綜合性工作,數據的選取、分析目標的選擇、分析的手段等,都要從稅收工作的多方面入手,而不應局限于某一方面。一是綜合確定分析選題,堅持宏觀定方向,微觀找問題的原則。宏觀方面可以根據稅收政策的變動、稅制改革的影響來選擇,從稅源結構、收入變化、稅源增減變化等等入手,圍繞領導關注的熱點、階段工作重點、業務管理難點等尋找數據分析的突破口。微觀方面可以通過日常稅源監控發現有價值的信息,再由業務部門和技術部門進行數據的提取和分析,查找問題存在的原因,提出專題分析的措施和意見。二是完善分析手段。充分利用金稅三期系統、數據綜合分析利用平臺等,密切注意信息技術的發展和新形勢,利用先進的數據庫技術、數據展現工具和數據挖掘工具,不斷創新分析手段。進一步完善分析指標體系,拓展數據分析模型,提高對數據的深度挖掘能力和綜合分析能力。4.加強協調配合,健全風險數據分析應用機制。稅收風險管理工作是一項系統性的工程,風險數據產生于稅收工作中的多個環節,也涉及到多個部門,因此風險數據的分析應用需要各個部門的通力配合。一是做好統籌規劃,設立專門部門,具體承擔數據分析應用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等工作,制定風險數據分析的工作流程,明確各部門的職責,設置相應的崗位,確保數據分析工作流暢運轉。二是各級、各部門要共同參與、密切配合,政策法規、稅收、收入核算、征管、信息中心等部門都要參與進來,形成數據分析的工作機制。5.積極培養人才,提高風險數據分析應用水平。風險數據分析工作對數據分析人員提出了更深更高的要求。要勝任數據分析工作,需要既掌握稅收業務知識、計算機知識,又掌握稅收政策的變化、經濟形勢發展變化的復合型人才。一是善于用人,把業務能力強、信息技術水平高的人才充實到數據分析崗上,給予他們施展才華的平臺。二是加強對人才的培訓,通過短期培訓、繼續教育等多種形式,促進數據分析人才的快速成長。三是強化基層稅務干部的培訓。采取不同方式,加強對稅收政策、業務以及計算機知識等的培訓,使全體干部掌握數據分析方法,提高數據分析的綜合能力,為數據分析應用打好人才基礎

作者:黎濤

篇3

一、稅收執法風險的概念

所謂執法風險,就是具執法資格的國家公務人員在執行法律、法規所賦予的權力或履行職責的過程中,存在有未按照或未完全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要求的行為執法或履行職責,侵犯、損害了國家和人民群眾的利益,給國家或人民群眾造成一定的物質或精神上的損失以及應履行而未履行職責,所應承擔的責任。稅收執法作為國家行政執法的一部分,承擔著為國聚財,堵漏增收的重任。正是由于稅務機關是國家財政收支的關鍵部門,已越來越成為國家紀檢監察部門關注的對象。隨著國家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和健全,公民和法人的法律意識及自我保護意識也在不斷增強,如果我們的稅收執法人員不及時調整工作思路,轉變執法觀念,克服隨意執法的老毛病,就隨時存在著執法風險,小到經濟損失,大到觸犯刑律。

二、防范和化解稅收執法風險的意義

防范和化解稅收執法風險的意義就在于保障稅收執法部門有一個安全的稅收執法環境,起到穩定隊伍,增強凝聚力,提高戰斗力的目的,從而促進稅收工作效率,更好地維護稅法的尊嚴。防范和化解稅收執法風險,保障稅收執法安全的意義主要應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維護稅收執法人員的切身利益。如果稅收執法人員的執法安全得不到應有的保障,今天這個受到紀律處分,明天那個受到法律制裁,將嚴重影響稅收執法隊伍的穩定,不利于各項稅收工作的開展。因此,防范和化解稅收執法風險,保障稅收執法安全是保護同志、穩定隊伍的基礎,是內樹正氣、外樹形象的關鍵。

二是樹立稅收執法機關的良好形象。如果我們的稅收執法人員能夠時刻保持執法風險意識,做到正確執法,文明執法,同時做好稅收服務,努力化解征納矛盾,不僅能夠降低執法風險,而且能夠很好地樹立自身以及整個稅收執法隊伍的形象。反之,如果執法方式簡單,執法手段粗暴,就會造成征納關系緊張,降低自身執法安全系數,增大執法風險,損害執法隊伍的形象,使稅收執法工作處于被動。因此,化解稅收執法風險,保障稅收執法安全也是樹立稅收執法機關良好形象的根本。

三是確保稅收征管質量和稅收收入。如果稅收執法人員能夠始終保持執法風險意識,就能確保政令暢通,使各項稅收方針政策及規章制度得到很好地落實,提高執法人員的工作責任心,克服麻痹心理,確保盡職盡責,應收盡收。

三、稅收執法風險的表現形式

一是執法不嚴被追究責任的風險。主要表現為不能嚴格依法治稅,執法隨意性大,疏于管理、、推諉扯皮、處罰不當、違法不究等行政不作為問題。如某稅收管理員在日常稅收管理中未深入實地進行稅源巡查,工作蜻蜓點水、敷衍了事,從而造成多起納稅人采取假停業、假轉非手段偷稅的事件,被群眾舉報后受到行政處分。

二是執法水平低引發執法風險。主要表現為:一方面是部分執法人員素質不高,執法程序不清,使用稅務文書及引用法律條文錯誤,職責履行不到位;另一方面是粗心麻痹,工作不細致。如納稅人的稅款已繳納而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措施卻未及時解除而造成執法過錯。又如某稅務所在采取稅收保全措施時,一名稅務人員一時沖動拉下了動力電閘,使企業正常生產突然中斷而造成經濟損失,經行政訴訟敗訴而被判行政賠償。

三是執法腐敗,被處罰。主要表現為一些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識淡薄,不嚴于律己,執法不公等問題。如某稅收管理員亂拿商戶的商品被舉報受到行政處分;又如某稅收管理員超標準收取稅務登記證工本費而被查處。

四是執法不文明引發執法風險。表現為執法方式簡單、執法手段粗暴,誘使征納雙方矛盾激化,惡化執法環境等問題。如原項城市公安局駐國稅局公安特派室干警李某在協助某稅務所工作時,因酒后出警被檢察機關查處。

四、稅收執法風險的類型

就稅收執法風險的類型而言,筆者認為,分為刑事責任風險和行政責任風險兩個方面。

(1)刑事責任風險

所謂刑事責任風險,就是指執法人員的執法過錯較為嚴重,應承擔刑事責任的風險。對稅收執法人員而言,可能承擔刑事責任的執法行為主要有以下7個方面:

1、。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超越職權,違法決定、處理其無權決定、處理的事項,或者違法處理公務,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損失的行為。過去有“小小專管員,權力大無邊”的說法,就是納稅人對部分稅務干部越權執法行為的不滿意看法。這種行為目前在極個別同志身上仍然存在。

2、。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職責或不認真履行職責,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稅務人員一般是指不征少征應征稅款,不檢查納稅的情況,遇有征稅阻力不采取措施、不向上級報告等。這部分人往往因為缺乏一定的事業心和責任感,不求上進,飽食終日,無所用心,馬虎行事。一時失足將造成千古恨。

3、索賄受賄。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利益的行為。受賄有大有小、有輕有重,利用職務之便,隨意索取納稅人錢物,有的甚至要人一條香煙、一雙皮鞋、一件飲料等,其結果就容易釀成大禍。這在一線執法人員中不敢說沒有。

4、不移交刑事案件。是指行政執法人員徇私情、私利,偽造材料,隱瞞情況,弄虛作假,對依法應當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件不移交。應移交而未移交的涉稅案件除了得到納稅人的好處不移交外,往往是因為納稅人認錯態度較好,并且愿意接受處罰或說情求饒等因素,使部分法律意識淡薄稅務人員認為,只要補稅、罰款能順利入庫便萬事大吉,容易放棄對這些犯罪行為予以嚴厲的法律制裁,以儆效尤。

5、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是指有查禁犯罪活動職責的司法、公安、安全、海關、稅務等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向犯罪分子通風報信、提供便利、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的行為。大量的涉稅案件證實,如果沒有稅務人員的參與或出謀劃策、,像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農副產品收購發票、廢舊物資發票等行為又怎能輕易屢屢成功呢?其事實令人震驚,其教訓無比慘痛。

6、、不征少征稅款。是指稅務人員為徇私情、私利,對納稅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不征少征。

7、發售發票、抵扣稅款、出口退稅。是指稅務人員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辦理發售發票、抵扣稅款、出口退稅工作中。

以上這些錯誤的執法行為如果給國家和人民造成重大損失或情節嚴重的,就會被追究刑事責任,承擔刑事責任風險。

(2)行政責任風險

所謂行政責任風險,就是指執法人員的執法過錯較輕,尚未觸及刑罰,但應受到系統內部黨、政紀處分或經濟處罰的風險。因此,行政責任風險主要包括黨、政紀處分和經濟處罰兩種類型。

1、黨、政紀處分。黨紀處分包括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5種形式。政紀處分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6種形式。

黨、政紀處分雖然不存在限制人身自由的風險,但卻足于影響個人的政治前途及人生命運。如有一位稅務干部,工作積極認真、工作業績也很突出,就在上級考慮擬對他進行提拔重用的時候,該同志卻不慎遺失了一份空白完稅證而受到警告處分,同時上級也取消了擬對他認命的決定。

2、經濟處罰

經濟處罰很簡單,就是讓出現執法過錯的人員遭受一定的經濟損失作為懲罰來刺激人員的工作責任心。近年來,國稅部門通過大量的工作實踐并依靠計算機信息技術的飛速發展,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機制管人”措施。《全員崗位責任目標考核》和《稅收執法責任制》就是這套機制的核心內容。它通過對每一位人員及每一個崗位的合理劃分,明確了詳細的工作職責和工作標準,對照每一項工作職責和工作標準對工作任務的影響程度,設定相應的分值及款項。對應盡而未盡到的職責和未完成工作目標的人員給予相應的扣分扣款。

由此可以看出,行政責任風險主要為政治風險和經濟風險。

五、執法風險產生的根源

一是政策因素引起的執法風險。政策性風險主要表現在規范性文件的制定上。各級單位為了更好地落實好上級文件精神,往往都會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更加詳細、更加具體的操作辦法和規定。這些辦法和規定雖然對提高稅收征管質量和稅務人員的工作積極性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卻忽視了對本系統人員的法律保護,一旦出了問題,也為司法機關追究稅務人員的責任提供了依據。如目前大力推行的納稅評估方式,既沒有明確的法律定位,又缺乏規范的操作規程,就是國家稅務總局臨時制定的《納稅評估管理辦法》,其操作性也不是很強。各基層單位在實際操作中方式各不相同,管理不像管理,稽查不像稽查,隱患較大。像納稅評估稅款的定性及入庫問題,在當前使用的“綜合征管軟件V2.0”中就沒有這一模塊,如果按“查補稅款”入庫,就變成了稽查模式;如果按一般申報入庫,又變成了征管模式。有些稅務機關為了取得納稅人的配合,向納稅人宣傳納稅評估是稅務機關開展的一項優化服務措施,在納稅評估中發現的偷稅行為也不轉交稽查處理。又如稅務機關為了方便管理制定了各種納稅管理辦法,像《停歇業管理辦法》、《轉非、注銷管理辦法》等,這些在法律上應視同稅務機關向納稅人發出的約束雙方的要約式行為,在實際執行中,稅務機關往往根據自身需要而隨意朝令夕改,已經形成了事實上的毀約。這些問題如果得不到及時的解決,一旦被司法機關抓住把柄,就會帶來嚴重的執法風險。

二是內部因素引起的執法風險。一是稅收執法人員業務不熟,違反執法程序引起的執法風險。部分稅務執法人員不思進取,得到且過,不深入學習和鉆研稅收業務,不懂裝懂,憑感覺、憑經驗、憑關系執法而造成執法錯誤。二是稅收執法人員對稅法及相關法律的理解有偏差,執法質量不高。如制作稅務執法文書不嚴謹、不規范,使用文書或引用法律條文錯誤,執法中不注意收集證據或收集的證據證明力不強等,給行政相對人或司法機關追究留以口實。三是執法人員隨意執法留下風險隱患。如在進行納稅檢查或送達稅務文書時,因熟人熟臉而不出示稅務檢查證明或一人前往等。四是因惰性引起的不作為而產生的風險。如漏征漏管戶的管理跟不上。五是稅務人員、、帶來的風險。如不征或少征稅款,徇私出售發票,虛假抵扣稅款、出口退稅,得了好處不移送達到刑事標準的稽查案件等。

三是外部環境導致的執法風險。這方面主要是來自地方政府對稅收工作的干涉。在當前各地都在努力發展經濟的大環境下,部分基層地方政府把依法治稅同發展地方經濟對立起來。為了招商引資,搞活地方經濟,私自出臺各種稅收優惠政策,干預稅收執法,然而出現問題以后還要稅務機關承擔責任。另外,稅收立法與我國法律體系之間仍存在不協調,使稅法與其他法律法規的銜接不通暢,造成相關部門協稅護稅意識不強,影響了稅法的實施效力,容易形成執法風險。還有,隨著法律的逐步普及,公民、法人依法維權和自我保護意識不斷增強,使稅收執法風險的變數更大。因此,國稅部門在征管理念、執法體制、征管方式等方面的標準和要求仍需不斷改進和完善。

六、稅收執法風險的防范與化解

研究執法風險的目的就是為了防范與化解執法風險,從而有效保護執法人員的執法安全,全面提高執法效率。要防范和化解稅收執法風險,就必須圍繞著建立平安國稅、和諧國稅、陽光國稅、效能國稅而展開,主要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思想上高度重視,提高防范意識

各級稅務機關都要把防范執法風險、構建平安國稅切實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努力為基層執法人員創造一個良好的執法環境,確保國稅人員的執法安全性。

(二)要摒棄“權治”思想,克服“人治”意識,強化“法治”觀念

稅務機關要強化對稅務人員的“法治”教育和“執法風險”的警示教育,不斷強化稅收執法人員的“法治”觀念,提高依法行政意識,自覺地學法、遵法、守法,讓“法”深入人心,克服執法上的僥幸和麻痹心理。

(三)要規范執法行為,提高執法質量

一是要求稅務機關在法律、法規的框架內針對本系統的每一個崗位制定出相應的工作職責和工作標準及追究實施辦法,做到有章可循,理順執法規程。二是要求稅務人員在行政執法的過程中自覺依法行事,努力克服執法隨意性,盡力避免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從而提高執法質量,規避執法風險。

(四)要完善風險控制機制,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一是稅務機關在制定規范性文件的時候要注意文件的合法性,避免與相關法律、法規發生沖突而引起的風險。二是稅務機關在制定內部規章制度的時候,不能拍腦瓜、想當然,而要經過認真的研究、充分的論證,切實注意對稅務干部的法律保護。三是稅務人員要盡力做好本職工作,避免因自身工作失誤而引起的風險。四是稅務人員要嚴格遵守各項法律、法規,避免因違法行政而引起的風險。

(五)要加強業務培訓,提高執法人員素質

要化解稅收執法風險,稅收執法人員就必須具備一定的,能夠正確開展稅收執法活動的綜合素質。這些素質包括正確的思想觀念,端正的工作態度,必要的法律知識,熟練的業務技能和計算機操作技術以及協調能力等。因此,稅務機關應統籌兼顧,有的放矢,有針對性的加強稅務人員的政治教育和業務技能培訓,盡可能地提高稅務人員的綜合素質。

(六)要強化稅法宣傳,做好行政協調,力求社會廣泛支持,努力構筑稅務部門與社會各界及廣大納稅人的和諧關系

在稅收執法活動中,如果能做到讓納稅人或相關人員理解、支持、配合稅收工作,那么就會減少或降低執法風險,提高工作效率,完成稅收任務。要做到以上工作,稅法宣傳是必不可少的。多年來,稅務部門在進行稅法宣傳時比較注重縱向宣傳,即對納稅人的宣傳,忽視了對政府及其職能部門的橫向宣傳。在實際執法過程中,有些工作如果得不到相關部門的配合和支持,得不到有關人員的理解,就很容易使工作陷入被動或僵局,這不僅不利于稅收執法工作的開展,而且會提高執法風險系數。因此,在強練內功的同時,做好稅法宣傳,協調各方面的關系,爭取社會各界對稅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努力構建平安國稅,創建和諧國稅,才能有效保障稅收執法和稅務干部的安全。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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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稅收政策;建安企業;風險

1稅務風險管理定義及必要性

稅務風險管理是指在法律規定許可的范圍內,通過對經營、投資、理財活動的事先籌劃、事中控制、事后審閱和安排,免于或降低稅務處罰,盡可能地規避納稅風險,并在不違反國家稅法的前提下盡可能地獲取“節稅”的收益,降低公司的稅收負擔。由此可見,稅務風險管理是企業整體風險管理的一部分,廣泛存在于企業的各項活動中。它不僅是企業成本管理的重要方面,更是現金流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處理不好稅務風險,輕則可能使企業遭受法律制裁、資金損失、和不必要的聲譽損害,重則可能影響到企業的正常經營;而良好有效的稅務風險管理則有利于增強企業市場競爭力,促使其健康發展。

2建安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缺陷分析

2.1行業特點給管理帶來難度。建安企業具有經營分布點多、線長的特點,納稅環境復雜多變,給稅務風險管理增加了難度。多數大型建安企業都跨省(市)經營,在實行總分機構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以來,許多單位紛紛注冊成立了二級分支機構,加上招投標時為了滿足當地建設部門要求而設立的經營機構,使企業面對較多的稅務機關,而各地稅務機關對稅法的理解和執行差異很大,這增加了企業稅務風險系數。

2.2稅務風險管理意識有待提高。由于稅務風險廣泛存在于企業的各項活動中,有些企業從投標決策階段就沒有或者很少思考稅務因素,日常項目管理時稅務風險意識淡漠,認為稅務管理就是想方設法少納稅、晚納稅,殊不知這樣可能進一步加大了企業的稅務風險。建安業是完全市場競爭下的微利企業,如果因一時的小利益而被卷入日益嚴厲的稅務稽查風暴,很可能會血本無歸,還對企業聲譽造成惡劣影響。

2.3忽視納稅風險控制。2006年國資委的《中央企業全面風險管理指引》,以及2008年五部委聯合的《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重點關注的都是企業經營目標和財務報告方面的指標,稅務風險控制方面的內容較為單薄,直到國稅發【2009】90號文《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指引(實行)》才在此方面作出補充。在這樣的經營目標和經營環境下,許多建安企業忽視納稅風險控制,更缺少合理規范的稅務管理流程和方法。

2.4專業素質有待提高。有些建安企業沒有專門的稅務管理機構和人員配置,往往采取兼任的方式。大型企業的財務人員日常管理和核算已經應接不暇,面對我國稅法及其相關法規的不斷變化更是力不從心,更說不上稅法的精準把握了。如對于設備價款是否繳納營業稅的問題上,修訂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納稅人從事建筑、修繕、裝飾工程作業,無論與對方如何結算,其營業額均應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的價款在內。”,“納稅人從事安裝工程作業,凡所安裝的設備的價值作為安裝工程產值的,其營業額應包括設備的價款在內。”;而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納稅人提供建筑業勞務(不含裝飾勞務)的,其營業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由此可見修訂后的規定更加明確,如果不注重鉆研這些細節的變化,就很可能會增加稅收負擔。

3加強稅務風險管理的措施

3.1建立和完善稅務內控體制。企業內部控制是企業風險管理的重要方面,如前文所述,許多建安企業往往忽視納稅風險控制,內控體系并沒有在此方面更好的發揮作用,因此建立和完善稅務內控體制,有利于加強稅務風險管理。企業應針對重大稅務風險所涉及的管理職責和業務流程制定覆蓋整個環節的控制措施,使稅務日常管理工作程序化、規范化。在考慮風險管理的成本和效益原則下,結合自身經營特點設立稅務管理機構或崗位,明確職責權限,能夠對稅法的變化做出快速反應,使管理環節前移,變事后管理為事前管理和事中監督,提前發現和預防稅務風險。如建安企業廣泛設立的二級及其以下分支機構,需要規范的稅務登記管理和日常納稅申報和繳納工作,將其納入稅務內控體制,有利于控制整體的稅務風險。3.2提高稅務素質,加強稅收政策傳遞。企業應根據國家稅收政策的變化,采取培訓等方面的措施,對稅務管理及其相關財務人員進行知識的更新,以不斷增強稅務風險管理意識,并運用到具體的工作中去。如對于個人所得稅,許多省(市)的稅務機關往往對外來施工的建安企業采取核定征收的方式,按照營業額的一定比例(0.2%~1%不等)征收,該部分稅金既不是企業所得稅法下承認的成本,又不能向職工扣回,但實質上構成了企業的負擔。面對這樣的情況,財務人員應在規范核算和分配的前提下,充分運用稅收政策,積極申請查賬征收,并確定在工程所在地或者機構所在地申報繳納,而不是完全聽由稅務機關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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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業稅收籌劃風險類型

稅收籌劃風險是指企業在未正確遵循稅法規定的情況下作出涉稅決定或涉稅行為,進而導致企業未來一定時期內出現利益損失的可能性。從實踐上來看,企業面臨的稅收籌劃風險主要包括以下幾種類型。

1、操作風險

由于大部分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的過程中,常常會運用稅法中不完善的地方進行操作,由此很容易引起操作風險,具體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其一,對某些稅收優惠政策的運用不到位;其二,未能將企業的實際經營情況作為立足點,加之對相關政策把握的不當,從而造成了稅收籌劃的成本超過了實際收益,使稅收籌劃方案失去了應有的價值和意義。

2、經營風險

計劃性與前瞻性是稅收籌劃方案應當具備的兩大基本屬性,同時方案的適用則需要有與之相應的條件和前提,想要實現稅收籌劃的目標,企業在進行經濟活動時,就必須與稅收籌劃方案的前提和條件相符。然而,由于企業從編制稅收籌劃方案開始到實施直至結果的顯現需要一段較長的時間,在這一過程中,企業的經營活動可能會發生變化,由此容易造成最初制定的籌劃方案無法適用,從而導致稅收籌劃失敗。

3、政策風險

我國作為發展中國家,諸多方面都處于發展階段,在發展的過程中,政策的調整和改革是在所難免的,其最終目的是為了使政策更加完善。由于企業的稅收籌劃是以稅法為依據進行制定的,隨著政策法規的調整,會給稅收籌劃帶來一定的不確定性,由此會使企業面臨較大的風險。此外,企業作為納稅人,其對稅收政策的理解上必然與征稅人存在差異,稅收籌劃人員一般都是站在企業的角度編制籌劃方案,這樣可能會造成籌劃方案無法得到稅務機關的認可,甚至會因為方案不當,而受到稅務機關的處罰,一旦稅收籌劃方案失敗,勢必會給企業帶來籌劃風險。

4、執法風險

企業編制的稅收籌劃方案需要獲得稅務機關的認可后方為有效,在這一基礎上才能正式實施。我國的法律賦予了稅務機關工作人員自由裁量權,如果企業在理解上存在偏差或是把握不準,便可能導致稅收籌劃失敗,進而產生籌劃風險。同時,稅務機關執法人員的素質和理念均不相同,他們對稅收政策的理解也存在一定的差異,由此便會形成執法風險。具體而言,企業所制定的稅收籌劃方案合法、可行,但由于未能獲得稅務機關執法人員的認可,使得該方案成為無效方案。

二、企業稅收籌劃風險的成因

1、稅收籌劃認識誤區

稅收籌劃實質上是企業的一種理財活動,其目的是合理降低企業稅負,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但是,在許多企業中,稅收籌劃人員將稅收籌劃與偷漏稅相混淆,故意違反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采取不正當的手段以達到少繳或不繳稅款的目的,一旦這種行為被稅務機關認定為偷逃稅行為,那么就會受到相應處罰,甚至會損壞企業的良好形象。

2、經營環境變化

在企業稅收籌劃過程中,不僅要考慮到稅收籌劃工作的合法性,而且還要將稅收籌劃與企業整體戰略相結合,從而作出有利于企業實現最大化利益目的的稅收籌劃方案。但是,從實際執行情況上來看,大部分企業只考慮了節稅目的的達成,而沒有考慮到企業整體利益目標的實現,極容易使企業為了節稅而付出更大的成本,進而產生籌劃風險。同時,在稅收法律法規變動較為頻繁的背景下,使得企業的經營環境也隨之發生了變化,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稅收籌劃的不確定因素。

3、征納雙方博弈

當前,我國稅法仍處于不斷修訂和完善階段,導致部分企業經常利用稅法模糊的規定開展稅收籌劃工作。與此同時,稅收作為政府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政府必然會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強稅收的征管與稽查。尤其在新的稅收政策出臺時,或原有稅收政策發生變化時,若企業未能及時掌握稅收政策信息,仍然按照以往的方式進行稅收籌劃,那么就會產生稅收籌劃風險。

4、稅收籌劃人員素質不高

稅收籌劃的復雜性決定了稅收籌劃人員必須具備較高的專業素質,這樣才能確保編制出來的稅收籌劃方案合法、可行。然而,我國在稅收籌劃方面的起步較晚,不但實踐操作不足,而且高素質的稅收籌劃人員也非常匱乏。企業的稅收籌劃人員在編制籌劃方案時,其主觀判斷占據了很大的成分,其中主要包括對國家現行稅收政策的理解和認識。有些稅收籌劃人員由于受自身水平的限制,加之對稅法理解的不夠透徹,雖然主觀上并不存在偷逃稅款的意愿,但在籌劃方案中卻違反了稅法的規定,由此給企業帶來了一定的籌劃風險。

三、加強企業稅收籌劃風險控制的措施

1、強化稅收籌劃信息管理

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的過程中,信息是不可或缺的要素之一,其貫穿于籌劃方案的始終。換言之,信息是稅收籌劃的核心,如果信息不準確,則會對籌劃方案的編制造成一定影響。為此,企業應當強化稅收籌劃信息管理。由于稅收籌劃中需要諸多方面的信息,所以,要做好信息的收集工作,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信息。其一,內部信息,如企業的經營情況、財務狀況、籌劃目標等。其二,外部信息。這部分信息包含兩個方面的內容,即外部環境信息和政府涉稅行為的信息。其中前者包括市場環境、稅收執法環境等,而后者包括稅務機關的執法理念及態度等。其三,反饋信息。企業在編制稅收籌劃方案時,經營環境是基本要素,由于企業的經營環境具有復雜性和多變性的特點,故此,企業必須借助反饋信息對籌劃方案進行補充,所以反饋信息的收集非常重要。

2、加強涉稅零風險管理

企業應加強涉稅零風險管理,確保賬目清楚、納稅申報正確,避免遭受行政處罰。首先,企業應當成立涉稅風險管理機構,并對各崗位的職權加以明確,相關責任人應對本崗位的涉稅風險負責。其次,應對涉稅風險進行識別和評估。通過風險識別能夠找出企業經營中存在的各類涉稅風險,再通過對這些風險的評價,確定出風險管理的優先級。再次,企業應針對經營中的涉稅風險制定合理可行的應對措施,具體方法如下:定期對會計核算風險進行審計,將核查的重點放在金額較大的核算業務上;對外部風險要做好監控和預測,及時獲取與之相關的信息,為稅收籌劃風險防控提供依據。

3、構建稅收籌劃風險預警體系

對企業的經營風險有一個正確的認識是進行稅收籌劃重要的前提。為了有效防控企業的稅收籌劃風險,應構建起一套完善的風險預警系統,該系統應包含以下幾個子系統。其一,信息收集子系統。該子系統能夠全面收集與財政法規、稅務執法、市場動態等方面有關的信息。其二,信息處理子系統。該系統能夠對信息收集子系統采集到的所有信息進行分析、處理,從中找出對企業稅收籌劃具有影響的信息。其三,風險預知子系統。該系統可對處理后的信息進行識別,并預先發出警告,提示管理人員可能出現的風險因素,從而及時制定相應的預防控制措施。其四,風險控制子系統。該子系統能夠在風險出現后,自行查找原因,并針對原因采取有效的調整措施,可防止該風險重復發生。其五,信息反饋子系統。該子系統會在企業經營一個周期之后,將稅收籌劃的具體實施情況反饋給信息收集子系統,然后對籌劃方案進行評價,若是方案中存在不足,系統會給出改進意見,由此能夠確保企業稅收籌劃目標的實現。實踐證明,通過風險預警系統的運用,能夠使企業提前針對可能出現的風險因素進行防控,有利于降低經營風險對稅收籌劃的影響。

4、做好稅收籌劃風險控制方案評估工作

企業的稅收籌劃風險控制方案必須從企業整體利益發出進行制定,既著眼于企業長期戰略發展,又以實現企業降低稅負為目標,制定具備長期性、效益性的風險控制方案。為此,企業方案評估中可采取“成本―效益”分析法,對稅收籌劃風險控制結果進行評估。若方案的成本小于效益,則說明該方案能夠實現預期的風險控制目標;若方案的成本大于效益,則說明該方案背離了預期目標,應當予以廢棄。通過方案評估,及時吸取稅收籌劃風險控制的經驗教訓,摸清風險控制的規律,從而為優化風險控制方案提供依據。

5、加強稅收籌劃人才隊伍建設

稅收籌劃是一項較為復雜且系統的工作,其中涉及諸多方面的內容,想要編制出高質量的稅收籌劃方案,要求稅收籌劃人員必須具備較高的專業水平。為此,企業應當進一步加大稅收籌劃人才隊伍的建設力度。首先,要加強對在職籌劃人員的教育和培訓工作,可將培訓的重點放在職業道德、協作能力、業務水平等方面的提高上,使其能夠更好地勝任稅收籌劃工作。此外,還應在培訓中加入一些與現行稅收政策、會計知識有關的內容,為稅收籌劃方案的成功編制奠定基礎。其次,企業可以通過各種渠道聘請一些稅收籌劃方面的專家,為企業制定籌劃方案,由于這些專家在該領域中都比較權威和專業,所由他們編制出來的稅收籌劃方案必然更加科學、可靠,同時,采取這種籌劃的方式,還能轉移稅收籌劃風險,對于企業預防稅收籌劃風險非常有利。

四、結論

總而言之,在我國稅收政策不斷變化的形勢下,企業應重視稅收籌劃工作,將其作為實現企業利益最大化目標的有力工具。與此同時,企業要構建起完善的稅收籌劃風險控制體系,認真遵循稅法規定開展稅收籌劃工作,加強對稅收籌劃風險的識別、評估和控制,確保稅收籌劃工作發揮出應有的作用,避免稅收籌劃風險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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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企業建立稅收風險管理機制而言,不但與社會經濟的穩定發展有著緊密的關聯,同樣也是實現企業長期穩健發展的中心,可以說,對企業非常有益。但是,如果在核算、納稅方面缺乏有效的管理,將容易造成企業蒙受不小的經濟損失或名譽受損。因此,如何建立起高效的稅收風險管理機制,是當前相關從業人員所必須要重視的問題。

一、企業稅收風險的特征與帶來的不利影響

(一)企業稅收風險的主要特征對于企業的稅收風險而言,極容易遭受到多種原因的影響,例如:經營所處的環境、內部的管控力度、經營的活動范圍以及納稅的自主性等,都會在絕大程度上對企業的稅收風險管理工作產生極大的影響。特別是對于較為大型的企業而言,影響到稅收風險的原因更是多種多樣,同樣層次也要更深。面對這些風險原因,如果企業沒有及時的采取解決策略,將極容易導致企業的經濟收益降低,并且加大成本費用的增長。

(二)企業稅收風險帶來的不利影響通常而言,企業的正常經營活動都會蒙受到內部、外部的影響,對于一些經營活動來講,很有可能與稅法的相關內容、財務的相關處理標準有所涉及,從而變成企業稅收風險發生的根本原因,此種風險源頭極有可能是以靜態的方式呈現,但是,如果在處理方面存在不恰當的行為,將極有可能由靜態風險轉換為動態風險,進而導致企業在稅收繳納之時,會出現多繳納或是少繳納的現象[1]。但是,無論是多繳納還是少繳納,都會對企業的未來發展產生不利的影響,甚至有可能造成企業面臨法律問責或是經濟損失,對企業在社會中的名譽、自身的財產造成直接影響。

二、企業發生稅收風險的關鍵因素

(一)對于稅收風險防范缺乏相應的意識對于我國絕大部分的企業來講,均能夠對納稅申報有明確的認知,知道這是企業自身所必須要履行的義務。但是,依然存在一些企業缺乏自主納稅的素養,并且認為這是所不得已完成的一項任務。這樣的想法、被動的姿態,會造成企業無法對稅收政策有一定的掌控,從而導致企業會出現將政策依據應用失誤、納稅金額存在差錯的現象發生,進階導致無法正常將納稅的義務執行,又或是在缺乏意識的狀態下,出現繳稅過多的情況[2]。無論是哪一種現象,均會為企業帶來極其嚴重的負面影響。另外,如果企業自身缺乏相應的稅收風險防范意識,還極有可能導致企業對自身所應該擁有的權益無法進行更為細致的了解。同時,當企業的利益受到損失的時候,無法樹立起維權意識,這同樣也會導致稅收面臨風險的發生。

(二)企業核算與稅收政策不相符如果稅收政策與企業的核算工作不相符,主要的原因在于企業的財務工作人員在核算時與稅收政策存在一定的差異。在企業開展交易工作期間,財務工作人員的核算工作,十分容易受到交易行為以及交易模式的影響,從而將財務核算與稅收政策之間的差異拉大,對納稅工作的精準開展造成極大的干擾,并且將今后一段時間中交易損失與盈利的未知性加大[3]。特別是企業的關鍵交易、重大交易沒有稅務部門參與時,如果稅務部門只是在完成交易后展開核算工作,同時由于缺乏相關的稅收風險管理體系,沒有對納稅后可能導致的影響展開預測與監管,那么將會導致稅收風險的引發。當前,相關部門已經向企業頒發了全新的會計準則,促使絕大部分的交易核算方式與稅收法規不再存在過大的差異,但是仍然有絕大多數的企業無法將核算與稅收政策之間的差異進行全部消除。對于我國來講,當前所應用的稅收法規體系有待進一步完善,多數的部門性文件、地方性文件摻雜其中,導致企業在面對稅收政策的同時,還需要面對地稅的納稅要求,從而導致其界限存在模糊的現象,時常出現相互矛盾的情況,這同樣也造成企業納稅無法對業務種類作出詳細的分別,進而將稅收風險的發生概率加大[4]。

三、企業稅收風險管理機制的高效確立

(一)樹立起稅收風險防范意識首先,對于企業而言,必須要將誠信理念進行樹立與培養,能夠遵循法律,合理納稅,通過將完善的核算機制進行確立,從而對企業中任何一項經濟交易與活動展開實時性、精準性、全面性的核算工作,能夠及時向有關部門申報,從而足額納稅得以保障,能夠以正確的態度加入市場競爭當中。在展開合同簽署以及交易審查期間,必須要嚴格的關注對方納稅的相關信息,并且對其信用評級展開了解,從而防止其稅收風險轉移至企業自身[5]。另外,對于簽署的合同中列舉的各個條款,都需要反復展開推敲,從而防止其中存在額外的稅額負擔,或是有稅收漏洞,從而將稅收風險進行防治。同時,對于企業的內部來講,還需要將與稅務工作相關的人員的風險意識強化,只有保障工作人員具備過硬的業務能力,才能夠對稅收政策有良好、充分的把握,并且能夠在企業的權益受到損害時,可以將稅收法規充分加以運用,從而將企業的權益進行維護,從根本上將企業防治稅收風險的能力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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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并購稅收籌劃的風險

并購稅收籌劃是在企業并購之前發生,而財稅法規的時效性以及企業經營環境等因素共同作用,使其具有較大不確定性。這就要求企業在進行該活動時須充分考慮風險存在。本文主要側重于從“市場”角度來闡述并購稅收籌劃過程中所面臨風險。在企業并購稅收籌劃過程中所涉及市場風險包括以下幾種:

(一)成本風險

納稅籌劃中所付出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即為稅務籌劃成本。很多稅務籌劃方案無法達到預期理想效果,主要原因就在于忽視稅務籌劃成本。并購稅務籌劃實施方案的成本超過其收益,或所選方案收益減成本的差額非最大,都將影響稅務籌劃最終效果。

(二)政策法規風險

1.政策選擇風險,即政策選擇的不確定性。該種風險的產生主要源于籌劃人對政策認識不足、理解不透、把握不準所引起的。

2.政策變化風險,即政策時效的不確定性。政府的稅收政策均具有不定期性,而其不定期性必將使得企業并購這一長期活動面臨較大實施風險。

(三)操作風險

由于我國稅收法規層次較多、立法技術欠缺、內容界定不清,甚至出現某些法規沖突,而稅收籌劃為實現納稅人利益又常在在稅收法規規定性的邊緣操作這就給納稅人的稅收籌劃帶來了較大操作風險。企業并購稅收籌劃是一個系統性的過程,需要不同環節相互協調,方能實現預期籌劃效果。在這一實施過程中,若對稅收法規把握度不夠,看似可行的操作方案就極易在實施中失敗,從而增加稅收籌劃的操作風險。

(四)經營風險

作為一種預期謀劃行為,并購的稅收籌劃具有較強計劃性和前瞻性。由于稅收籌劃的過程實際上是對不同稅收政策進行選擇的過程。企業未來生產經營活動按所選稅收政策類型操作。倘若并購后企業經營活動無法滿足稅收政策要求,導致經營活動無法按時進行,或并購實施中對企業經濟活動判斷失誤,就很可能喪失稅收優惠條件,增加企業稅負壓力。

二、并購稅收籌劃的風險防范分析

(一)進行成本效益分析,防控成本

所謂成本效益分析,就是通過計算、分析預期稅收籌劃成本和預期收益的差額以期選出最優籌劃方案的過程,通過這一方法來進行最優稅收籌劃方案決策對于有效降低并購過程中的稅收籌劃成本風險具有重要意義。在此方法下,最佳稅收籌劃方案的選擇依據是方案的“凈收益”或 “收益成本比”。并購稅務籌劃方案會涉及諸多構成項目,而方案的實施最終將會對企業未來生產經營活動產生重要影響,這就需要考慮成本和收益核算的長期有效性和貨幣時間價值的影響。

(二)關注政策變化,預測政策造勢變動,有效防控政策風險

要實現對并購稅收籌劃的政策風險的有效控制,把握國家政策是關鍵,包括財稅政策、價格政策等。與此同時,還應盡可能的加強對政策變動預測。為此,企業應建立政策信息資源庫,對適宜政策進行科學歸類、系統整理、加強學習掌握,并適時跟蹤其變化,使其靈活運用于稅收籌劃方案實施過程中;根據執行過程中的環境變化情況,適當調整籌劃方案以保持政策適當靈活性。

(三)注重稅收籌劃方案的綜合性、靈活性,防控操作風險、經營風險

從本質上講,稅收籌劃的目標取決于由企業價值最大化目標,這就使得稅收籌劃必須圍繞這一總體目標進行綜合策劃,將其目標實現貫徹于企業并購以及經營戰略全過程中;不能僅僅局限于個別稅種,也不能僅僅定位于節稅;應選擇能實現整體利益最大化的方案,而非稅負最輕的方案。

三、結束語

本文的分析僅僅是針對企業并購稅收籌劃所引起的“市場風險”所進行了分析。而在實際的市場運作過程中,企業并購過程中不僅要面對市場的考驗,同時還要經受政治、法律、道德等風險的挑戰。如何更好的規避這一系列的的風險,還需進一步的論證。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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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趙連志.稅收籌劃操作實務[M].中國稅務出版社,2001,7.

[5]李勝良.納稅人行為解析[M].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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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局性原則

企業稅收籌劃并不是一種單純的籌劃活動,其不僅可以有效的降低企業總體稅收的負擔,而且有利于企業稅收利潤的增加,具有全局性的特點。通過稅收籌劃,可以使企業選擇較低的稅率,對納稅期限進行適當的延緩,降低企業整體的稅負水平。要想企業稅收籌劃,則需要對企業業務及稅收相關的法律法規及政策進行全面、深入的了解,并進一步對企業稅收籌劃原則和準確應用進行充分考慮,從而利用稅收籌劃來確保預期目的實現。企業稅收籌劃主要目的是減輕企業的稅負負擔,具有較強的前瞻性特點,所以需要考慮時間和空間上的統一,從而確保謀求企業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最大化。

2.成本效益原則

稅收籌劃作為企業稅收調節的一種手段,屬于納稅人的合法權利。隨著企業管理者對其認識的加深,稅收籌劃的運用越來越多,但在企業稅收籌劃運用過程中,需要遵循成本效益原則,作為企業理財的重要手段,在遵循市場經濟規則的基礎上,確保企業價值和股東財富的最大化。在企業稅收籌劃實施過程中,為了籌劃的進行會產生一定的成本,所以需要有效的降低籌劃成本。特別是在當前經濟環境下,企業稅收籌劃的運用是為了實現企業節稅的目的,但并不能一味為籌劃而籌劃,需要充分的考慮節稅與籌劃成本之間的關系,全面進行考慮,周密進行安排和布置,更好的體現出籌劃的特點,從而實現企業經濟效益的最大化。

二、稅收籌劃的風險因素

1.稅收政策的變化

在當前市場經濟環境下,為了能夠與市場的發展步伐及國民經濟發展有效的適應,國家會根據市場運行情況隨時調整產業政策及結濟結構,這就導致稅收政策會處于不斷的變更狀態,在時效上具有不確定性和不定期性。由于稅收籌劃屬于一種事先籌劃,從開始到最終目的實現需要一個過程,而在這個過程中如何稅收政策發生變化,則會導致設計的稅收籌劃方案沒有必要的依據,失去合法性,從而導致稅收籌劃風險的發生。

2.籌劃基礎不穩定

企業進行稅收籌劃需要具有良好的基礎,如果基礎不穩固,則會導致企業稅收籌劃風險加劇。部分企業管理人員對稅收籌劃缺乏了解和重視,單純的認為稅收籌劃可以通過搞好關系及鉆空子來實現少納稅,在企業缺乏健全的會計核算及會計信息嚴重失真的情況即運用稅收籌劃,部分企業在有偷稅及多次違反稅法的基礎上進行稅收籌劃,這就導致企業稅收籌劃缺乏穩定的基礎,導致其風險急劇增加。

3.稅務執法不規范

稅收籌劃是在合法的基礎上進行的,但在具體實施過程中需要稅務執法部門確認這種合法性。目前我國各種稅收在納稅范圍內都具有一定的彈性空間,對于一些稅收范圍及納稅對象模糊清的情況,稅務機關對其進否需要納稅可以自行進行判斷。但在這個過程中,就會受到稅務人員自身素質及其他外界因素的影響,一旦稅收執法存在一定的偏差性,則會導致稅收籌劃方案的實施受到較大的影響,稅務執法過程中可能將企業的稅收籌劃認定為故障的偷稅、漏稅及避稅行為而加以懲處,從而導致企業稅收籌劃風險增加。

4.籌劃目的不明確

企業稅收籌劃需要對其目標進行明確,在企業稅收籌劃過程中,其階段性目標是為了實現企業稅務利益的最大化,但最終目標是企業價值的最大化,這就決定了企業稅務籌劃需要服務于企業戰略財務管理目標。所以在企業稅收籌劃過程中需要嚴格以企業的生產實際情況作為依據,避免由于稅收籌劃的實施而對企業的經營帶來影響,破壞企業的經營機制,增加企業的運營風險。特別是在企業稅收籌劃過程中,需要對機會成本進行充分的重視,確保稅收籌劃成本的最小化和稅收籌劃成果的預期化,避免由于忽視機會成本而導致企業稅收籌劃風險的增加。

三、企業稅收籌劃的完善措施

1.加強企業稅收籌劃意識

企業在經營過程中,需要進一步對自身的稅收籌劃意識進行增強,確保嚴格依照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來進行稅收籌劃,選擇適當的稅收優惠政策,避免稅收籌劃過程中出現違法行為。同時企業在稅收籌劃過程中還要充分的重視遞延納稅中所獲取的利益。通過遞延納稅,可以利用時間因素來借助這筆稅款來對企業資金周圍困難的進行緩解,也可以利用這筆稅款進行投資和創造,進一步減少企業實際稅負的支出,確保實現企業價值的最大化。通過遞延納稅來對稅收籌劃進行審視,可以有效的利用資金時間價值因素來確保企業經濟效益的提高。

2.加強稅收籌劃風險的管控

在加強對稅收籌劃風險的管理控制方面,企業應該把眼光放得長遠一些,在制定稅收籌劃方案時便做好宏觀規劃預測,對于未知因素及不確定因素提前制定評估策略,將企業稅收籌劃風險控制到最低。在實施稅收籌劃方案時,需要釆用動態跟蹤計劃來收集時效性強的信息,為稅收籌劃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保障。

3.加強成本效益因素考慮

在制定稅收籌劃方案時,一些企業缺少全面的成本效益分析,重視稅負支出的減少,未意識到實施節稅方案過程中所支付的成本費用,其結果是導致稅收籌劃前的企業凈收益低于稅收籌劃后的企業凈收益。由此看來,這種稅收籌劃方案與企業運營的利益最大化目標不符,甚至可能破壞企業的正常管理和生產經營,最終導致成本費用激增、企業利潤率降低,不利于企業的健康穩定發展。

4.加強企業與稅務部門溝通

企業稅收籌劃的實施,不僅需要具有合法性,同時還要得到稅收執法工作人員的確認。由于當前我國法律種類和層次具有多樣化的特點,稅收執法工作人員自身的素質也參差不齊,這就使其在對稅收優惠政策的理解上會存在客觀上的偏差,所以企業在稅收籌劃工作中,需要嚴格遵照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基礎上,還要加強與稅收部門的溝通和對話,使其對稅收籌劃方案給予認定,這樣才能確保整體稅收籌劃方案能夠順利實施,同時也能夠為稅收籌劃的有效性奠定良好的基礎,確保企業節稅經濟效益的實現。

篇9

目前國內外比較通用的概念是,向具備發展壯大潛在能力、但仍處于未上市階段的高新技術企業,以股權參與方式注入資本,并為其提升經營管理方面的服務,從而在被投資企業(風險企業)成長、發展、壯大后,獲取資本增值收益的投資方式,本身具有非典型投融資、投資風險大和投資收益高三大特征。風險投資法律制度作為科技法的重要板塊之一,充分體現了科技法律制度作為一個新興獨立法律部門的“交叉性、融合性”法律特征。與生物安全、外來物種入侵防控、基因技術、人體器官移植、安樂死、可再生能源等其他科技法律規范相比,風險投資法的交叉性更多地體現在與經濟法律制度、商事法律制度千絲萬縷的天然聯系上,特別是與作為經濟法下位法的稅收法律制度密不可分。

一、國內外情況概述

從國際國內風險投資法律規范的建立完善歷程來看,稅收政策法規無一例外都是各國風險投資法律淵源中的關鍵性內容,這一點從中美英三國的風險投資法律規范體系對稅收法規的重視中可見一斑:

(一)中國

我國在進入21世紀以來的前10年,陸續出臺了一系列規范和促進風險創業投資成長的政策規定,內容主要可以歸納為各類風險投資機構設立、稅收優惠、專項引導基金三大類。其中在稅收政策規定方面,2003年頒布了“外商投資創業投資公司所得稅有關稅收問題的意見”,2007年頒布了“促進創業投資企業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以及2009年頒布的“實施創業投資企業所得優惠問題的通知”等,極大地完善了國內風險投資政策規范的系統構成。

(二)英國

作為世界第三大風險投資業中心,英國早在上世紀80年代初,就實施了促進本國風險投資業發展的“三大措施”,即PTP(稅收優惠政策)、LGS(政府貸款擔保計劃)、BES(企業擴張計劃)。其中稅收優惠政策是撒切爾政府直接頒布一系列稅收減讓措施,對公民投資新公司實行稅收減免,以鼓勵英國風險投資業發展。而企業擴張計劃,核心內容也是針對那些注資英國本土的、未能上市的公司的個人投資人,給予所得稅抵減優惠,來刺激其初次或不斷投資。

(三)美國

20世紀40年代中期,全球首家現代意義上的風險投資機構ARDC,即“全美研究和開發公司”在馬薩諸塞州誕生。美國最早在1958年出臺的《小企業投資法》中,就規定“以風險投資為主營業務的小企業投資公司”享受稅收優惠。上世紀70年代、80年代美國國內兩次風險投資運行主體——小企業投資公司的規模大幅波動,都是由稅收政策法規的變化引起的。第一次是國家把風險投資的資本利得稅稅率由29%增至49%,造成市場上風投資金的大幅度銳減少,小企業投資公司從之前超過700余家直降至250家左右;第二次是把資本利得稅由49%降回到了28%,1981年進而又下降至20%,掀起了風險投資的。其他如法國、日本、韓國等國家和地區的情況,也概莫能外。而且從美國的案例中還可以看出,稅收政策法規甚至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風險投資法律關系主體,決定著風投法律關系的活躍度,對風投社會關系發揮著顯著的引導、支持、保障作用。

二、關于風險投資稅收激勵的政策法規

風險投資法律關系主要涵蓋三類主體,即風險投資人、風險投資機構、風險企業。其中在風險投資流程中起關鍵作用的是“風險投資機構”,它同時也是稅收激勵政策法規指向的納稅和享受減免稅的核心主體,所以以下重點圍繞涉及風險投資機構的稅收法規進行闡述和分析。

(一)基本概念

所謂風險投資機構,是通過向風險投資人募集風險資金并投向風險企業,扶持風險企業成長和擴張,并依約定從風險企業獲得高收益的企業。風投機構一般采用“股份有限或有限責任”的公司形式,以及有限合伙企業或信托基金等多種形態。實踐里面,公司形式的風投機構主要經營活動是投資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小巨人”、科技型中小企業,其本質是一類圍繞風險投資開展主營業務的非純金融性、但類金融性的企業。我國大陸地區支持“外商投資企業、民營等非國有企業、自然人以及其他機構,以入股方式投資風險投資公司。而英美和亞洲的韓國等國家的風投機構,則更多地采用有限合伙企業形式。

(二)稅收激勵政策法規內容

國內還沒有制定出臺專門調險投資稅收法律關系的法律規范。相關稅收激勵政策法規,主要集中在國務院行政法規,以及科技部、財政部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規范、指導和促進風險投資、高科技產業發展的部門規章中。“營改增”前,稅種主要涉及企業所得稅和營業稅。一方面,關于風險投資機構的企業所得稅激勵政策法規規定。一是風投機構對權益性投資如股息、紅利等收益,也就是股權投資的所得,實行免稅;二是風投機構通過股權投資方式,投資未上市的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且持股兩年及以上,該項投資收益繳納所得稅時,按照投資額70%的比例抵扣應當納稅的所得額。另一方面,關于風險投資機構的營業稅激勵政策法規規定。主要是對于風投機構讓渡股權取得的收入,免收營業稅。而對風投機構其他業務收入,如提供風險投資管理、對外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咨詢等服務收取的服務費等等,則仍然按照5%的營業稅率征稅。

(三)當前稅收激勵政策法規的局限性

一是將風險投資機構的主項收入——投資后取得的財產轉讓收入,也即美國風投法律制度中的“資本利得”,看作成為企業一般性生產和經營活動所得進行企業所得稅核算收繳,并沒有規定一定比例的稅收減免激勵。二是像上文提及的那樣,國內風投機構的組織構架形式大都采取公司制。公司制下的納稅主體為風險投資企業,風投企業依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后,相關收益計入風險投資。但如果其風險投資人為公司法人,仍需要再次繳納企業所得稅,無疑形成了重復征稅,加重了風險投資業的稅負。三是關于對中小型高新科技企業投資期限為兩年的規定彈性不足。既容易導致部分風投機構為了實現多輪次繳納所得額抵免,在兩年期滿時匆忙啟動風投資金退出程序,然后再投資兩年;也不利于保護風投資金投向那些處于創業種子期、投資周期3年、5年或以上創新項目的積極性。

三、“營改增”后完善風險投資稅收激勵政策法規的建議

從今年5月1日開始,我國已經全面推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下文中簡稱“營改增”)試點,將建筑、房地產、金融、生活服務四大行業全部吸納進試點。未來2-3年過渡期后,增值稅制度將更加規范,營業稅制度徹底退出歷史舞臺。“營改增”是將之前繳納營業稅的四大行業應稅項目,改為繳納增值稅。由于只是針對產品或服務的“增值部分”納稅,減少了納稅主體重復繳稅環節,有利于減輕企業稅負,促進科技等高端服務業加快發展。

(一)原營業稅方面激勵空間收窄

按照“營改增”試點行業分類,風險投資機構應當歸入金融保險項下的資產、信托和基金管理項目,從繳納營業稅調整為繳納增值稅。之前,風投機構股權轉讓收入營業稅實行免稅制,在“營改增”過渡期內應當修訂相關政策規定,明確繼續執行稅收減免方面的制度規定,保護風險資金以參股方式進入高新技術產業的積極性。而對于風投機構其他業務收入,則需要依據6%的稅率繳納增值稅。當前“營改增”還處于試點階段,直接以降低風投機構增值稅稅率為突破點研究出臺稅收激勵政策,時機并不成熟。但風投機構仍然可以利用增值稅進項低扣的政策規定,實現稅負最終減少。

(二)企業所得稅應當是完善風投稅收激勵政策法規的重點

既然“營改增”后,原營業稅、現增值稅方面很難在短時間內制定新的激勵政策法規,所得稅就順理成章成為相關規定突破的主要方向。建議對財稅[2007]31號文,即《關于促進創業投資企業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中規定的:對未上市的中小型高新科技企業股權投資收入所得稅,享受“申報應納稅所得”抵扣額度的投資期限為2年以上(含),進行修訂。應當制定階梯抵扣額度比例的規定,以目前規定的70%為起點,對應2年、3年、5年三檔投資,抵扣比例可以依次規范為70%、50%、30%。這樣將投資年限與抵扣額比例掛鉤,以解決當前部分風投機構盲目選擇2年就可以退出的投資項目,并促進風險資金投入發展種子期需3-5年的科技企業,與英國3年、韓國5年等國際通行規則接軌。

篇10

目前,企業在運營發展的過程中,普遍面臨稅收方面的問題,只有根據企業實際特點,科學進行籌劃,才能使稅收問題得以有效解決。相對而言,我國多數企業普遍開展稅收籌劃,并在一定程度上使企業稅收負擔得到有效緩解,然而,企業稅收籌劃過程中,普遍存在較大風險,一旦不能對風險進行有效規避,將對企業造成極為不利影響。為此,本文針對稅收規劃風險展開分析探討,希望企業能切實實現經濟效益方面的提高。

一、稅收籌劃概述

所謂稅收籌劃,是現階段企業解決稅收問題的重要戰略方法。對于企業的各項投資、運營及其分配等一系列事務,納稅人進行預先安排,并對事務科學統籌規劃,這樣才能充分實現企業稅收利益最大化,大大降低企業稅收負擔,并最終促進企業經濟效益得以不斷提高。誠然,籌劃階段必須符合法律法規,遵循科學方式方法,切忌稅收籌劃過程中違法亂紀,最終不利于企業實際利益。總的來說,稅收籌劃具有如下方面特點:第一,合法性。所謂合法性是指,稅收籌劃過程中應切實避免偷稅漏稅一系列違法現象。第二,事前性。所謂事前性是指,稅收籌劃之前,應加強各方面統籌安排,對納稅義務作出科學判斷。第三,目的性。所謂目的性是指,稅收籌劃應切實一步步按照計劃和方案進行,這樣才能有效達成目標。

二、稅收籌劃過程中面臨的風險

(一)稅收籌劃過程中存在的人員風險

稅收籌劃工作本身較為復雜,對財務人員綜合素質要求較高。一旦財務人員在專業知識方面較為欠缺,將會對稅收籌劃工作帶來較大風險。財務人員如果不能充分融入企業、了解企業,快速掌握企業業務情況,也將會對納稅方案預測等方面造成較大困難,戰略決策方面出現問題,因而使稅收籌劃面臨較大風險。與此同時,企業本身是復雜的有機整體,需要財務人員、銷售人員、采購人員之間的密切配合,一旦部門之間在配合方面出現問題,也容易造成稅收籌劃方面風險。

(二)稅收籌劃成本不當帶來的風險

企業應根據自身的實際特點,科學編制稅收籌劃方案。然而,在此過程中不得不考慮籌劃成本方面的問題,一旦籌劃成本過高,也將帶來較大的風險。通常來說,籌劃成本涉及范圍較廣,在對稅收籌劃方面專業人士聘請過程中,會出現咨詢費及費等相關費用。在籌劃人員工作過程中,會出現一部分辦公費用。此外,一旦稅收籌劃不當,還會出現協調費等一系列費用。與此同時,在稅收籌劃的過程中,還應科學確籌劃方案。一旦籌劃方案不能貫徹落實實施,也將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籌劃成本方面的提高,如果籌劃成本大于企業預期收益,將造成較大風險,對企業造成極為不利影響。

(三)企業經營存在的風險

企業稅收籌劃過程中,一旦籌劃不當也會給企業帶來較大風險。如在稅收籌劃階段經營戰略方面出現問題、資金周轉方面出現問題等都會造成相應風險。概括來說,在稅收籌劃階段,企業經營應考慮到兩大因素的影響。一是外部因素的影響,二是企業自身內部因素的影響。所謂外部因素是指,在企業稅收籌劃過程中,國家政策因素、市場因素以及同行企業方面的因素都會對企業造成影響。與此同時,鑒于外部因素具有一定難以控制性,因而風險具有不確定性。所謂內部因素是指,稅收籌劃過程中,企業在各項工作的開展,人員安排等方面,也容易引起多方面風險。

三、稅收籌劃風險的應對措施

(一)提高財務人員專業素質水平

針對企業財務人員綜合素質不高方面的問題,應注重企業團隊建設,一方面加強財務人員培訓工作,使其專業技能得到較大提高。另一方面,企業應不斷引入人才,將稅收籌劃工作真正落到實處。在人員建設過程中,不應單從專業技能培訓著手,還應讓財務人員熟悉法律知識、掌握本企業業務流程,并嚴抓思想道德建設。與此同時,財務人員、采購人員、銷售人員之間還需相互溝通交流,并在日常工作中互相監督、互相配合,這樣才能促進稅收籌劃貫徹落實實施。

(二)關注企業成本效益,注意臨界點籌劃

稅收籌劃工作開展過程中,容易出現成本與效益間的矛盾。為此,應將成本與效益共同關注,同時應注意臨界點籌劃,這樣才能使稅收籌劃發揮出應有的實效,也有利于風險方面的防范控制。在籌劃方案編制過程中,編制人員需切實根據企業實際情況,綜合考慮企業成本方面的各種因素,并對企業預期效益進行科學有效判斷,權衡成本與效益之間的關系,這樣才能使方案更加合理,也有利于風險的規避。

(三)加強企業經營管理

由于企業本身經營管理同樣面臨較多風險,因而在稅務籌劃管理過程中,應從如下幾個方面著手:第一,企業應注重財務管理工作,做好財務方面的控制,這樣才能將風險降低。第二,應加強與稅務機關交流。企業通過加強和稅務機關的溝通交流,才能有效把握稅務政策,并使自身稅收籌劃方案更加科學,從而有利于降低風險。第三,企業可以多向專業人士請教,利用專家多年來經驗對企業稅收籌劃有效指導,這樣也能降低籌劃風險。

四、結束語

本文針對稅收籌劃過程中面臨的風險問題展開分析探討,并提出自身的相應看法。稅收籌劃能使使企業稅收負擔得到有效緩解,因而應加強對稅收籌劃工作的重視。然而,企業稅收籌劃過程中,企業普遍面臨較大風險。為此,應從加強財務人員管理、關注企業成本效益以及注重企業經營管理方面著手,使風險得以有效規避。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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