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風險防控措施模板(10篇)

時間:2023-07-09 08:3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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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風險防控措施

篇1

2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風險分析

2.1制度方面存在的風險

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在運行的過程中采用委托商業銀行的模式,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并不能夠對住房貸款業務進行直接的辦理,但是卻需要承擔住房公積金貸款所帶來的各種風險。這種業務辦理與風險承擔相分離的現象,導致銀行不重視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回收工作,增加了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風險。商業銀行與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之間的信息溝通又不足,導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還款監督方面比較被動。

2.2政策方面存在的風險

首先,住房公積金具有政策性特征,決定其服務對象為中低收入者,其中部分職工的收入水平低且不穩定,這部分職工在償還能力方面不足,對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安全性造成一定的影響。其次,住房公積金采用屬地化管理模式,地方政府會通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下達個人住房貸款指標的方式拉動區域住房消費。在這種情況下,存在片面追求貸款數量而忽略貸款質量的問題,導致不良貸款的比重有所增加。

2.3信用方面存在的風險

首先,主觀原因造成的信用風險。部分借款人自身的信用意識比較薄弱,在購房貸款時只考慮借款并未做好按時還款的準備,甚至有部分借款人抱著不還款也不會怎樣的態度,最終出現蓄意欠款不還的情況。其次,客觀原因造成的信用風險。借款人由于疾病、車禍等意外事故造成自身的傷殘或死亡,最終沒有能力對貸款進行按時的償還。最后,社會原因造成的信用風險。在體制改革、企業破產等社會原因的影響之下,導致借款人出現失業、下崗等情況,無力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

2.4組合貸款方面存在的風險

組合貸款指的是借款人在購買住房的過程中同時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與商業銀行貸款兩種貸款,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過程中,雖然償還利率比較低,但是在金額方面是有一定限制的,如果所貸金額不夠,借款人就必須要申請銀行住房貸款。在組合貸款的情況下,借款人所購房屋的產權是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商業銀行共同保管的,如果出現逾期未還的情況,銀行在補還方面存在先機,可以先將商業銀行貸款的歸還進行實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處于被動地位,增加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風險。

2.5房屋方面存在的風險

房屋風險指的是房地產開發商在房屋建筑的過程中,房屋交付時間、質量等出現問題,或者小區綠化、公共設施等不符合購房時的承諾,導致借款人與開發商之間出現矛盾與沖突,如果矛盾不能夠得到圓滿的解決,借款人可能會出現不按時償還貸款的行為,從而造成貸款風險。尤其是二手房貸款,二手房交易中存在很多關聯交易,例如親屬之間進行房屋買賣交易,只是將房屋產權進行變更,并不進行房款交易,借款人借購買二手房屋所得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款項并不是用于支付房款,導致貸款風險增加。

2.6抵押物處理方面存在的風險

借款人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過程中需要簽署住房公積金貸款合同,將所購買的房屋抵押給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如果借款人出現了逾期還款的情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可以依照合同對抵押物進行處理。當前,社會保障機制并不完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即使向法院提出訴訟,也很難收到良好的效果,即使勝訴,抵押物處理的執行也非常困難。

3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風險的控制措施

3.1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風險管理綜合化

在對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風險進行管理的過程中,要通過不同的方法實現管理的綜合化,促進住房公積金貸款綜合管理效率的提高,為住房公積金全面管理提供良好條件。在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風險控制的過程中,要實現質量體系的建立與完善,通過質量管理實現貸款模式創新,從而對貸款實現全面的控制。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風險控制要對相關的管理政策進行了解與分析,通過正確的管理理念為民生問題的解決奠定堅實的基礎。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風險控制工作與職工住房保障有著密切的聯系,必須實現控制措施的優化與完善,實現管理的全面化與多樣化。在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風險管理的過程中,首先需要進行風險模式的優化,全面分析各種風險的形成機制,實現住房公積金管理機制的建立與完善,進一步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風險控制的效率。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控制與貸款管理之間應該形成聯動機制,實現管理策略與風險控制之間的相互結合,從根本上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風險控制的水平。

3.2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風險控制措施具體化

3.2.1實現委托貸款管理機制的改革

針對住房公積金貸款存在的制度性風險,最為有效的消除途徑就是消除商業銀行與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之間存在的利益沖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公積金貸款進行直接的運作,從根本上實現權、責、利的相關統一。針對當前住房公積金委托銀行管理的現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該與銀行之間簽訂相關的合同,對雙方的風險責任進行明確。

3.2.2實現貸款政策化解機制的建立

政府應該實現貸款政策化解機制的建立,為中低收入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提供相應的貼息制度、擔保制度,讓這些職工不僅能夠順利得到住房公積金貸款,而且能夠有能力按時償還貸款。在財力允許的情況下,政府應該對中低收入職工推行住房公積金貸款貼息政策,從而緩解職工所承受的債務負擔,從根本上對貸款風險進行化解。

3.2.3實現貸款個人資料庫的建立與完善

住房公積金貸款具有貸款周期比較長的特點,在整個貸款周期中存在很多的不確定因素,其中職工個人的信用情況對貸款還款的安全收回有著決定作用。因此,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該充分利用職工公積金賬戶的相關信息,實現貸款個人資料庫的建立與完善,對借款人的住房公積金賬務變動情況進行動態的監測,以此來推測借款人的就業、收入等情況。如果發現異常,應該對個人資料庫的相關內容進行查閱,及時采取有效的措施。

3.2.4實現貸款風險準備金的建立與完善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該依據國家的相關政策與要求,從每年的住房公積金凈收益中計提一定比例的金額作為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準備金,一般情況下計提比例應大于等于增值收益的60%。貸款風險準備金的主要作用是對未按時償還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產生的資金損失進行核銷,從而實現貸款風險抵抗能力的有效提高。

3.2.5實現貸款配套措施的進一步完善

住房公積金貸款具有周期較長的特點,擔保措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能夠對貸款風險進行有效的規避。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該向政府提議,實現廉租房的開發與政策出臺,實現城鎮住房保障機制的建立與完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貸款的抵押權人,在對抵押房屋處理的過程中需要讓借款人遷出,借款人在這個過程中就面臨著居住方面的問題,如果不能夠對此進行妥善的解決,一方面會引發相關的社會問題,另一方面會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抵押房屋處理造成影響。在這個問題解決的過程中,不能一味地依靠法律手段強制執行,要從住房社會保障制度方面入手,讓借款人能夠得到廉租房,從而為抵押權的實現創造條件。

3.2.6實現各項風險管理制度的完善

首先,依據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特點實現公積金貸款業務相關操作與實施規范的建立與完善,從而對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發放、管理、控制等程序進行有效的控制與規范。其次,要注重對日常貸款業務管理的強化,實現貸款辦理人員責任意識、自律意識的提高,實現貸款審核機制、內控機制的建立與完善,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的規范化與制度化。最后,制定與實施審核放貸責任制,將貸款管理責任落實到個人,實現貸款收回力度的強化,確保逾期貸款的順利回收。

篇2

國家歷來十分重視住房公積金的安全問題。從住房公積金制度建立初期,就把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防范資金風險作為住房公積金制度建設的重中之重。為此國家先后出臺了很多有關住房公積金的管理條例。

其目的就是為了把住房公積金管理納入法制化、 規范化、科學化的軌道,確保住房公積金的安全,使住房公積金制度真正發揮其應有的作用。但是,住房公積金作為一種“強制儲蓄、低存低貸封閉動作”的政策性住房儲金,在實際運作過程中,其風險也是必然存在的,并貫穿于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和管理的全過 程。住房公積金使用和管理風險早已引起人們重視,專家、學者和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者 都從不同側面對此作出過研究,并在實際中采取了各種方法、措施加以防范,取得一定的成效。

一、住房公積金風險種類

住房公積金的風險主要分為歸集風險、貸款風險、國債風 險、信用風險、利率風險等類別。1、歸集風險:是指住房公積金在繳存過程中受各種因素的影響帶來的資金和利益損失的趨勢和可能后果;2、貸款風險:主要是指住房公積金貸款發放后收不回來的可能;3、國債風險:是指通過券商在交易所債券市場購買的記賬式國債,絕大部分已被券商挪用質押,作為券商償還到期回購款的質押券,使得以住房公積金購買的國債不能按時結算 利息和造成住房公積金損失的風險;4、信用風險:即交易對象無力履約的風險;5、利率風險:指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財務狀況在利率出現不利的波動時所面對的風險。

站在另一角度上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1、由非理產生的貸款風險。主要有:(1)發放人情貸款;(2)借款人故意不還貸款;(3)借款人挪用貸款;(4)住房未按規定設定抵押和辦理保險。

2、理產生的貸款風險。盡管借貸雙方的行為都表現得十分理性, 但還是會產生一些難以預料的貸款風險,主要有:(1)借款人的收入減少,無經濟能力歸還貸款,而借款人又沒有第二處住所可以騰空抵押住房,以便處置抵押住房,清償貸款本息;(2)抵押物或質押物因自然災害造成損失,而借款人又沒有經濟能力歸還貸款,造成貸款不能按期足額收回;(3)有關貸款經辦人員的疏忽大意,造成貸款不能按期足額收回, 或借款人疏忽忘記按期還款;(4)由于客觀原因,造成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者不完善造成的貸款風險。

二、住房公積金風險防控措施

1、借款人申請公積金貸款須提供自己或他人的第二可供住所, 以便因不能按時還款能及時騰空住房,處置抵押物變現還貸。

2、建立貸前面談制度。由住房公積金貸款經辦人與借款申 請人面談,建立面談記錄,貸款經辦人和審批人應根據面談記錄 等資料,對貸款申請人的購房意圖、還款意愿、還款能力及提供 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審核,確定具體貸款額度、期限。

3、規范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制度。制度是基礎,是保證。沒有科學的制度和操作規程,管理也就會失去方向。加強住房公積金繳存風險控制和管理,也必須從建立健全科學,規范的繳存制度抓起。要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精神,對原有的繳存制度和操作規程進行清理、修改和完善。對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必須有統一的計算口徑。對確屬經濟困難的單位,建立緩繳和降比繳存制度,規范單位繳存行為。

4、建立健全住房公積金內控機制。住房公積金繳存風險的主要因素之一就是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內部管理不善,沒有制定科學的相互制約的內部管理體系。建立住房公積金內控機制,就是要保證繳存、上機、復核三項業務和相關科室之間 相互制約。單位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繳存的,工作人員在收到住房公積金后,在規定時限內將住房公積金記入職工個人賬戶,并將繳存憑證傳遞給復核人員。一月一對賬,年底對總賬,保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銀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單位、單位與個人賬戶、賬證、賬實全部相符。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內部管理的制度設計、管理理念上必須環環相扣,相互制約,保證資金安全。

5、建立住房公積金協理員制度,規范單位繳存行為。住房公積金繳存離不開各單位的支持和經辦人員的配合。為促進各單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防范風險,可在月繳存額 達 10萬元以上或繳存職工超過 500 人單位,聘 1 至 2 名住房公積金協理員,督促本單位按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負責本單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變更、基數調整、支取業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還可根據協理員工作業績予以考核,并給予適當獎勵,提高他們工作積極性。

6、加強住房公積金檢查和監督,保證資金安全。隨著住房公積金制度發展,住房公積金繳存范圍不斷擴大,繳存對象由公有制經濟單位發展到公有制、股份制和私營經濟等多種性質單位,住房公積金工作更加復雜。為防范住房公積金繳存風險,必須加強檢查,聯合國資委、稅務、勞動保障、經委、商務、工商聯、工會和審計等社團組織和部門,定期對各類單位開展住房公積金專項檢查,以規范住房公積金繳存行為,引起單位和職工對住房公積金重視,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另外,對于受托銀行代收住房公積金的,每年與受托銀行簽訂考核責任制,定期與人民銀行對住房公積金金融業務進行檢查和監督,以規范住房公積金金融業務行為,防范住房公積金代收風險。

總之,隨著我國住房公積金資金規模越來越大,住房公積金貸款在支持職工住房消費方面的作用越來越重要,貸款余額在個人住房消費貸款中所占比例越來越高,貸款風險也日益加大,關注并合理防范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已不容忽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以預防為主,以自身制度完善,合理控制為基礎,不斷強化貸款風險管理,從源頭上防范貸款風險產生。

參考文獻:

篇3

[關鍵詞]住房公積金;資金風險防控;備付金制度;貸后管理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7.10.131

[中圖分類號]F832.4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0194(2017)10-0-02

1 住房公積金資金風險的基本分類

對住房公積金資金風險進行分類的方式有多種,本文按照資金的流動過程進行分類,將資金風險分為歸集階段風險、使用中風險和使用后風險三種類型。從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的整體運行來看,任何一個環節的風險得不到有效控制都將使整個資金鏈出現問題,從而導致住房公積金資金管理失控,住房公積金業務無法正常開展,甚至成為管理轄區內社會不安定因素。

1.1 歸集階段的企業未繳、斷繳資金短缺風險

歸集是住房公積金資金的源頭和起始,覆蓋率過低將無法保障充足的住房公積金資金,資金短缺達到一定程度會影響制度的正常運行。我國住房公積金制度實施過程中,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大中型企業基本實現全覆蓋,未繳、斷繳的發生主體是民營企業。當前,經濟處于低迷期,出口貿易的下滑導致部分民營企業盈利能力下降,效益下滑,如何在經濟波動中維持企業的制度覆蓋率,有力推動歸集擴面工作是管理資金的基礎保障。如果歸集額過低,管理事業將無從談起,住房公積金制度也將成為無根之草。

1.2 使用階段的資金過度使用風險

住房公積金制度的核心目標是保障職工住有所居,而保持一定的資金儲備是為職工提供住房資金支持的基礎。資金的過度使用會導致備付資金比例過低,一旦出現集中提取或職工購房需求旺盛等住房公積金資金使用高峰期,可能會出現資金流動性不足,資金安全受到威脅,甚至短期內出現無法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情況,導致正常性提取業務開展受阻。由于資金缺乏,貸款業務必然受到影響,放款緩慢甚至短暫停止貸款業務,住房公積金業務開展延遲將引發社會的不安定情緒,容易造成繳存職工恐慌,對制度產生負面效應。

1.3 使用后期的貸款停供風險

當前,住房公積金管理制度正處于變革期,繳存覆蓋面不斷擴大,繳存職工結構也發生變化,自由職業者、進城務工人員等新型繳存主體逐步加入,數量和比例也不斷提高。同時,隨著經濟發展,產業結構產生了前所未有的變化,產業結構調整和重新布局,從業人口流動性逐步加大,購房需求群體的復雜程度和數量變數增大。在這種大環境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主體將不再局限于機關事業單位和國企等體制內人員,甚至不再局限于簽訂合同的勞動者。如何繼續維持現有的低逾期率,如何通過機制最大限度地避免繳存職工停貸帶來的資金風險是當前需要密切關注的問題。

2 建立資金風險防控機制必須明確的問題

2.1 優先保障提取還是貸款業務的問題

住房公積金歸集資金來源具有相對穩定性,其在一定時期內是基本穩定的。從某個角度來說,提取量和貸款量是此消彼長的過程,因此,提取優先還是貸款優先是必須思考的問題。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根本目的是保障繳存職工住有所居,通過繳存互助的方式改善職工的居住條件。當前,發揮社會職能的主要途徑是讓繳存職工享受遠低于市場購房貸款利率的政策性貸款,按照當前的沉淀資金利息政策,上年結轉資金利息按1年定期存款利息計算,繳存職工賬戶余額可以得到足~的存款利息收益,職工即使不符合其他提取條件,在退休時一次性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也能保障其資金收益。所以,住房公積金提取不應作為住房公積金制度設置的主要資金使用渠道。從另一個角度來說,繳存職工的繳存額對購買住房來說是杯水車薪。如果以提取為主,就意味著一邊是通過大量的人力、物力開展歸集擴面工作保證的繳存資金,另外一邊是提取窗口人員辛苦勞動達到的較高提取率,這種左手進右手出的制度,任何人都會覺得繳存的必要性值得商榷。綜上所述,無論是從制度建立的目的、制度設置,還是從充分發揮制度優勢的工作需求來看,都應在保證基本提取業務的基礎上,優先開展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保證貸款資金充裕,謹慎開展創新性提取業務,合理控制提取規模,從而充分發揮制度的互助優勢,使繳存職工切實享受到制度帶來的真正實惠。

2.2 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傾向性問題

住房公積金制度的繳存主體是普通職工,繳存目的是解決群眾住有所居的問題。這種全體繳存部分人優先購房使用的模式具有明顯的互質,是強制性集合全體繳存職工力量來幫助購房支付能力較差的個人進行購房的制度。擁有較高資金支付能力和一定積蓄的改善性住房購買者并不是制度保障的主體,所以貸款發放應向中低收入群體和購房剛需傾斜。只有積極支持中低收入職工尤其是剛性需求群體的購房要求,才能充分發揮該制度的社會效用,為普通職工的住有所居和社會安定做出巨大貢獻。

2.3 正確認識逾期貸款催收工作的問題

隨著繳存主體不斷擴大,繳存主體結構復雜化,貸款業務量和存量不斷提高,出現貸款逾期問題和逾期戶數增加成為必然。在財務系統中也明確設置了逾期貸款科目,這說明允許出現壞賬情況。作為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應明確認識到逾期貸款催收是管理機構的一項常規工作。

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應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建立貸款逾期催收的專門制度,嚴格逾期催收流程,不斷提高開展逾期催收工作的能力,完善逾期催收的措施,利用法律手段有效解決逾期問題。

3 科學構建住房公積金資金風險防控機制

3.1 建立備付金制度防范資金流動性風險

隨著住房公積金資金使用力度不斷加大,資金使用率不斷提高,如何防范高使用率下的資金流動性風險應作為管理工作的一個重要方面進行考慮,并強制規定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預留備付資金,以防范住房公積金管理行業出現系統性風險,確保住房公積金制度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3.2 建立提取和貸款業務分級

根據不同的業務類型,將提取和貸款業務分為基礎業務、中階業務和高階業務?;A業務是除資金出現嚴重流動性風險時必須保障的業務類型,涉及繳存職工的基本權利;中階業務屬于資金較為充裕的情況下可以滿足的業務類型;高階業務屬于資金極為充裕情況下可以開展的業務類型。

3.3 建立使用率與業務級別選擇聯動機制

篇4

有利于降低資金的潛在風險

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的目標之一就是防范和規避資金風險,提高防控能力。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職能之一就是對住房公積金運作過程中的風險進行有效的評估,控制資金運作,將資金在貸款、提取、銀行存款、購買國債等過程中的風險降到最低范圍以內。

有利于工作目標的實現

住房公積金內部會計控制制度是由管理決策者、中層管理者以及基礎工作人員共同制定的一項制度、措施和辦法。它應該體現出團體的共同工作目標和任務,制度的制定和有效實施要靠全體工作人員的共同協作和努力才能完成。因此,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助于加強各部門、各人員之間的溝通交流,有助于工作目標的明確和實現,同時也是激發員工工作熱情和潛能的有利手段。

建立和完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路徑

1建立內部會計控制管理理念

首先,樹立防控風險意識。很多事故的發生都是由于思想上不重視,行為上不關注造成的。公積金的風險防范需要對每一個員工進行內控教育,了解內部控制的重要性,加強規章制度和法律法規的學習,不僅要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還要加強職業道德素質提升,杜絕馬虎大意,心存僥幸的心理。

其次,崗位職責分明,不相容崗位分離。在建立內部會計控制制度過程中,首要解決的問題就是對組織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的合理科學。根據財務管理和內控的要求,對會計崗位的設置遵循責任分離、相互制約的原則,要求不相容的崗位在科室內部分離,對不相容的崗位工作內容實行分離交叉管理。如一般會計人員負責公積金記賬、數據信息錄入、日常賬目的核對,就不得兼任數據復核、憑證審核的工作。會計稽核人員負責會計核算系統運行,不得兼任主管會計和復核人員工作等。不相容崗位分離控制使各崗位職責明確,相互監督,互相約束,發揮了很多的內部牽制作用,有效防范風險,保證資金安全。

最后,建立全方位多層次的組織結構。①決策領導層。領導者主要肩負著制定措施,明確工作目標,全面管理,運籌帷幄的職責,從領導者自身做起,首先建立起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目標體系,以身作則,帶領工作人員共同完成工作任務。②中層管理層。這一層級的負責人員主要肩負著承上啟下,組織協調的職責,是制度有效實施的中堅力量。③基層服務層。這一層級主要面對辦理業務的廣大群眾,他們是踐行制度的終端,負責各項具體業務的辦理。④聯絡層。這一層的人員主要負責受委托銀行按照中心委托業務合同辦理相關的配套服務,理順與金融機構的關系。層級的劃分與職責的明確,有助于信息的暢通以及監管,能夠促進制度實施到位,起到防范風險的作用。

2建立和完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體系

公積金內部會計控制制度不僅僅是一項制度規范或措施方法,而應該是一系列的相關制度構成的制度體系。

(1)建立授權審批控制制度。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內容應該涉及會計工作的各項財務活動,而授權審批是資金流動的第一個關口。在進行資金運行過程中,必須建立授權審批控制制度,明確審批人的批準方式、權限、程序、責任,嚴格按照規范執行,才能保證資金的流向有個良好的開始。

(2)建立各種印章、票據使用控制制度。支票印鑒必經兩人分開保管,所有銀行結算憑證,要有會計核算科室統一購置,支票和支付密碼要分人保管,使用時按規定領用并進行登記,按規定填寫支票,存根與票面內容一致,由蓋章人審核后蓋章,支票使用必須進行登記并由蓋章人員負全部責任。銀行定存單、憑證式國債,必須在銀行開設的保險箱保管,開啟保險箱由兩人以上,并指定專人定期進行檢查、核對、登記。

(3)建立痕跡化管理制度。在公積金的運作過程中,保證所有資料數據都有所記錄保存,建立健全檔案,做到事實清楚,記錄翔實,以備再查。

(4)建立內部風險預警制度。突發事件的發生分為事前、事中、事后三個階段。在事前階段,工作人員就應該預測到風險的發生,唯有這樣才能將風險造成的不良后果降低到最小的程度,因此必須建立內部風險預警制度。密切關注公積金運行中的各個控制點,對可能出現的風險及時報告,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

3完善內部會計控制信息化建設

(1)推進信息系統的運用,建立信息交流平臺。信息化建設是提高公積金管理水平的主要標志,發揮信息技術的先進作用,實現在數據集中基礎上的深層次數據應用,由簡單的數據信息向宏觀的知識性信息的轉變,在宏觀上產生內控管理風險點輔助決策信息。

(2)開拓以媒體技術為載體的信息化服務體系。信息化服務將是未來公積金業務發展的導向和趨勢,應加快完善公積金信息化服務建設,利用網絡、手機等媒體技術實現管理創新。加強推進風險管理系統的研發,從而進一步提高防控管理水平。

(3)積極利用和推進個人征信系統建設。充分共享人民銀行征信系統等社會信息系統的資源,從個人貸款業務起步,逐步完善和規范貸款業務工作。

(4)建立能反映繳存、提取、個人貸款等全貌,對業務、財務和銀行進行交叉驗證的系統,實時反映業務流、信息流和資金流,使三流合一,在內控管理體系上實現“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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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住房公積金制度自建立至今,作為我國住房保障體系重要的一部分,對完善居民社會保障,推動市場經濟發展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然而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許多制度上的缺陷逐漸浮現出來,成為制約公積金效用發揮的重要因素。研究住房公積金制度中的現存問題并給出完善創新策略對推進我國公積金制度建設有重要意義。

二、我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現存問題

(一)存在一定風險性

當前住房公積金的運作模式為,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委托指定銀行進行部分資金管理,并繳納一定手續費,這種運作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工作負擔,也大大提升了放款、還款效率,為公積金管理部分節省了人力物力資源,但不容忽視的是由委托銀行代為管理的這部分資金風險是由公積金管理中心來承擔的。而目前的借貸審批制度和風險防控機制并不完善,借款人的工資狀況、信用等級、不動產等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一旦借款人經濟緊張導致逾期還款或無法還款,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可避免地會遭受損失,這就會增加公積金管理中心的風險性。

(二)實用效率不高

首先,從公積金的使用調查來看,全國公積金平均使用效率不高,東西差異大。由于現行的公積金制度在資金提取和利用方面設置了諸多障礙,門檻普遍較高,這給許多公積金用戶增加了使用難度,導致大量資金被沉淀無法投入市場應用。其次,住房公積金的保障作用有限,不同行業的公積金繳存比例差異顯著。一方面,對高收入群體而言,公積金對買房的作用可有可無,多數高收入者只是將公積金作為一種變相福利;另一方面,對公積金依賴性較強的低收入群體或非正規職業從業者卻受限于公積金制度設置的高門檻,達不到準許使用的條件。高收入者用不到,低收入者用不了的尷尬局面成為制約公積金使用的重要因素,所以說住房公積金的實際保障作用十分有限。

(三)繳存金額地域差異明顯

由于我國各地經濟發展不均衡,人均收入水平差異大,東部和西部,內陸和沿海地區之間存在很大的年均收入差距,甚至許多弱勢群體、低收入群體并沒有繳納住房公積金,而且各行各業之間的平均工資水平也不相同,這成為影響公積金繳存比例差異的重要因素。由此看來我國現有的住房公積金制度有失公允,難以保證每位職工平等地享有公積金福利。從長遠來看這不利于我國就業市場的穩定發展,容易造成市場秩序混亂。因此,如何縮小、消除各行各業、不同地域之間職工的公積金繳存金額差異是我們不得不思考的問題。

三、完善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創新策略

(一)加強用戶信用管理

當前公積金審批通常以用戶的收入水平、信用記錄為參考依據,各銀行對符合借款標準的認定不統一,頒布一套住房公積金適用的信用管理制度勢在必行。一方面,加大對用戶信用狀態的管理,除了收入水平外,還應參考用戶的職業穩定性、收入穩定性及其消費狀況,確保用戶具備較強的還款能力;同時要對用戶實行動態信用監管,往期信用良好不代表以后信用良好,要隨時關注用戶的信用狀況并相應采取措施。另一方面,采用風險分擔機制,公積金管理中心與受委托銀行之間達成風險承擔協議,將部分資金風險轉嫁給銀行,以此督促銀行對公積金用戶的信用監管。

(二)完善住房公積金的保障作用

首先,制定科學合理的公積金繳存制度,將個人繳存比例與個人收入水平、地域經濟發展水平以及房價高低等多種因素結合起來,實行梯度遞減的繳交基數和繳存比例;其次,制定人性化的貸款制度,合理確定貸款額度范圍,既要關注用戶的切實需求,也要降低公積金的風險系數。從而擴大公積金的服務范圍,提高公積金的利用效率。再次,摒除現有公積金提取制度中不合理的部分,適當降低公積金提取門檻,真正發揮公積金的保障實效。最后,創新公積金的利用形式,開設投資基金性質的公積金份額,考慮用戶的多種資金利用需求。

(三)關注低收入地區和群體

受到地理條件、自然資源及歷史發展因素的影響,地域經濟發展不均衡是普遍存在的,而保證全國各地所有職工平等享有公積金福利是公積金制度要努力的方向。因此,在公積金制度完善和創新過程中應重點關注低收入地區和低收入群體的福利保障,在政策方面有適度傾斜。實際上,真正對公積金依賴較強的是中低收入群體,因此要維持住房市場的平衡和秩序,就要將低收入群體作為公積金的主要發展對象。結合我國當前的房地產市場現狀,公積金制度的一個重要任務就是保證社會各階層居民有住房保障。

四、結束語

住房公積金作為職工福利的一部分,是緩解購房壓力提高生活水平的重要保障,同時也是我國調控房地產市場經濟平穩發展的有力武器。由于當前在公積金制度方面的部分缺陷,限制了其功能的正常發揮。我們應不斷完善和創新公積金制度,既要突出其社會保障作用,也要保證公積金管理方面的資金安全。

參考文獻

[1]陳杰.中國住房公積金的制度困境與改革出路分析[J].公共行政評論,2010(03).

篇6

中圖分類號:F273.7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08)05-0029-03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儲金。職工住房公積金包括職工個人繳存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兩部分,全部屬職工個人所有,兩部分繳存比例現均為職工個人工資的8%。住房公積金制度實際上是一種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的一種形式。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單位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是單位的義務,享受住房公積金政策是職工的合法權利。國家歷來十分重視住房公積金的安全問題。從住房公積金制度建立初期,就把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防范資金風險,作為住房公積金制度建設的重中之重。但是,在運作過程中,其風險存在是必然的,并且貫穿于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和管理的全過程。

一、住房公積金的風險分析

按照住房公積金的運作和管理過程,住房公積金在運行過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風險:繳存風險、貸款風險、檔案管理風險、沉淀風險和投資風險。

(一)住房公積金繳存風險及其成因

住房公積金的繳存風險是指在住房公積金的繳存過程中存在的風險,主要包括代扣代繳過程中的繳存風險,委托收款過程中的繳存風險,收取現金過程中的繳存風險以及個人賬戶管理中的繳存風險。

住房公積金的繳存風險產生的原因是多種多樣的,主要可以歸結為五點:一是住房公積金管理的法律依據是《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而不是《住房公積金管理法》,法律約束力不強。二是地方政府、單位和職工對住房公積金的認識不足,經辦人員責任心不強,單位疏于管理。三是各部門、人員利益不一致。四是我國現有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是作為一個獨立承擔風險、收取公積金的專業化金融機構,人員缺乏,人員能力不足,沒有一整套較為完善的財務制度。五是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各單位的信息化程度不足,缺乏通過網上來進行歸集的方式。

(二)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是公積金最主要的風險,可以總結為物產權風險、信用風險、欺詐風險、貸款條件風險、流動風險、運作風險、不可抗力風險、法律風險等八種。其中,物產權風險主要表現為抵押物的產權可能并不全是個人所有,以及抵押物被拆遷,但補償價可能不足以償還貸款。信用風險表現為借款人或保證人主觀上不承擔應盡義務以及客觀上難以承擔應盡義務。欺詐風險表現為借款人的重復抵押、虛擬抵押、故意遺漏共有人的抵押、租賃房屋抵押及舊契抵押等五種形式。貸款條件風險表現為:按揭比率過高或首付比例過低造成的違約風險,利率波動造成的利息收入損失或違約風險,還款期限過長造成的自然風險,靜態的按月均還方式造成的違約風險。流動風險表現為中心發放的個人住宅抵押貸款債權流動性差而產生的風險。運作風險表現為實際運作過程中,權力干預造成的風險以及工作人員操作不當造成的風險。不可抗力風險表現為還貸期間,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而毀滅或借款人意外喪失勞動力造成的違約風險。法律風險表現為借款人違約后,由于法律法規不健全,中心難以行使債權的情況。

公積金貸款風險的成因主要由以下五方面形成:

第一,公積金管理中心機構組織建設不完善。住房公積金管委會與管理中心之間缺少辦公室常設機構的聯系與溝通,使得二者在職能劃分上存在著一定的政策不明風險。

第二,貸款機制脫節。住房公積金貸款按規定采用委托銀行貸款方式,貸款資格的審查、貸款的審批等均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貸款抵押、貸款發放等由受托銀行辦理并收取手續費,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由此先天地形成了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發放與回收的嚴重脫節。受托銀行對每筆貸款抵押是否到位,是否逐月收回,重視不夠。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因不直接面對還款者,也無法針對還款人的還款進度對其進行經常性的溝通與指導。

第三,貸款特有的政策性。首先,住房公積金的性質決定了它服務的對象主要是廣大中低收入者。其經濟收入狀況在社會中屬中、低水平,對這樣的購房者,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供貸款義不容辭,但是潛在的貸款逾期風險也不言而喻。其次,勞動力日益市場化,家庭收入不穩定性增強,不能按時還貸現象不可避免地存在,使貸款資金安全性受到威脅,借款人因失去工作,意外傷殘和家財被毀等原因,經濟狀況突然惡化甚至基本生活難以保障,導致上述抵押和打包手段無法施行或不足補償風險損失。

第四,個人誠信制度缺失。住房公積金貸款與其他住房貸款一樣,是建立在個人誠信的基礎上,以合同契約為紐帶的經濟行為。我國個人信用才剛剛開始介入經濟生活,現行的個人住房消費信貸是在個人信用殘缺不全的情況下推行的。信貸部門對個人資信情況了解較少,個人守信意識不強,尤其是面對惡意騙貸就較難規避個人信貸風險。在這種情形下,發放貸款勢必承擔較多的不確定因素帶來的違約風險。

第五,還貸法律欠健全。目前我國經濟正處于轉型期,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各種配套法律制度和行為規則還沒有完全建立,盡管《合同法》等為住房抵押貸款提供了法律依據,但諸如受托銀行在公積金貸款回收方面應付責任,各種情況下對抵押物的處置方式等相關操作細則還不完善,使得還款的法律約束被軟化,抵押貸款逾期風險實質上不能得到最終化解,還需要整套行之有效的具體配套方法與它銜接。

(三)住房公積金投資風險

住房公積金的投資風險,是指在住房公積金的運用―投資過程中存在的風險,如投資所面臨的市場風險、利率風險、違約風險、流動性風險,等等。

住房公積金投資風險產生原因主要可以概括為四點:一是未來的難以預知。投資是基于未來的預期收益而發生的行為。但由于人不可能掌握關于過去、現在、未來的完全信息,也不可能是完全理性的,所以實際收益往往與預期收益存在不一致。二是委托問題。是對于資金的投資委托專業的機構而言,但機構與中心利益可能存在不一致。三是投資周期長。投資周期長,容易受各種不可知因素的干預,資金難以在短期回收。四是資本市場不發達。我國的資本市場還不夠發達,缺乏足夠的投資品種和投資渠道。

(四)住房公積金沉淀風險

住房公積金沉淀風險主要是指公積金存款利息大于貸款利息而帶來的風險,如果公積金存款利息大于貸款利息,則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就會沉淀,帶來很大的風險,這就是所謂的“倒利差”風險。究其原因,在于住房公積金繳納的強制性和貸款的政策性。住房公積金繳納的強制性,導致中心必須歸集大量的存款,而且存款利率較高。另外,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政策性導致它服務的對象主要是廣大中低收入者,而廣大中低收入者的經濟收入狀況在社會中屬中、低水平,難以承擔較高的貸款利率。而且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用途也被限定在了住房的購買上,導致其放貸的途徑受限。

(五)住房公積金檔案管理風險

住房公積金制度建立以來,由于管理中心對貸款檔案的管理還不規范,國家也沒有出臺相應的管理規范,貸款檔案管理暴露出不少問題,如信息失真、信息遺失導致壞賬損失和風險隱患。隨著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面的擴大,這種風險發生的可能也越來越大。

二、住房公積金風險的防范措施

根據前文的分析,結合住房公積金實踐工作,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防范住房公積金風險:

(一)構建科學合理的公積金監管模式

住房公積金現有的監管模式是以多頭監管、局部監管、合規性監管、結果監管以及現場監管為主,存在著很多不足,因此,構建科學規范的監管模式是防范風險的核心內容。

(二)實行對公積金運用的實時監督

采用智能化技術,通過設計住房公積金風險防控指標,構建住房公積金輔助決策預警系統。

(三)加強住房公積金繳存風險的控制和管理

住房公積金繳存風險形態多樣,其危害性也不容置疑,它將會影響住房公積金安全性,損害職工個人合法權益。為此,我們必須加強住房公積金繳存風險控制和管理,防患于未然。

1.加強住房公積金繳存制度建設,做到有章可循。要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精神,對原有的繳存制度和操作規程進行清理、修改和完善。對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必須有統一的計算口徑。對確屬經濟困難的單位,建立緩繳和降低繳存制度,規范單位繳存行為。

2.建立健全住房公積金內控機制,相互制約,保證安全。建立住房公積金內控機制,就是要保證繳存、上機、復核三項業務和相關科室之間相互制約。單位上中心繳存的,工作人員在收取公積金后,在規定時限內錄入個人賬戶,并將繳存憑證傳遞給復核人員。一月一對賬,年底對總賬,保證中心與銀行、中心與單位、單位與個人賬賬、賬證、賬實全部相符。中心在內部管理的制度設計、管理理念上必須環環相扣,相互制約,保證資金安全。

3.建立住房公積金協理員制度,規范單位繳存行為。為促進各單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防范風險,可在月繳存額達1萬元以上或繳存職工超過500人單位,聘1~2名住房公積金協理員,督促本單位按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負責本單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變更、基數調整、支取業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還可根據協理員工作業績予以考核,并給予適當獎勵,提高他們工作積極性。

4.加強住房公積金檢查和監督,保證資金安全。加強檢查,聯合國資委、經貿、工商聯、工會和審計等社團組織和部門,定期對各類單位開展住房公積金專項檢查,以規范住房公積金繳存行為,引起單位和職工對住房公積金重視,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另外,對于受托銀行代收住房公積金的,每年與受托銀行簽訂考核責任制,定期與人民銀行對住房公積金金融業務進行檢查和監督,以規范住房公積金金融業務行為、防范住房公積金代收風險。

5.加強隊伍素質建設,提高業務技能和服務水平。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制定隊伍培訓規劃,定期開展業務操作和計算機培訓,組織職工學習業務政策和相關法規,提高職工理論水平和操作技能,對于新錄用人員,進行上崗培訓、持證上崗。

(四)加強住房公積金的貸款風險管理

1.將防范工作前置。這就要求在日常工作中強化貸款工作的內部管理,建立健全有關審貸規章制度,規范操作流程。建立風險防范機制,既要注重申請借款人資格、償債能力的審查和抵押物等的落實,也要注重貸款使用項目的審查,努力使風險隱患降至最低限度。

2.加強貸款檔案管理。我國住房公積金制度建立十多年來,截至2006年底,全國累計發放個人住房委托貸款6 364.33億元,支持了695.24萬戶職工購買住房。這也就意味著將產生695.24萬卷貸款檔案,但是目前各地管理中心對貸款檔案的管理還不規范,國家也沒有出臺相應的管理規范,貸款檔案管理暴露出不少問題,存在一定的風險隱患。信貸資金雖然成千上億,但它只是一種“符號資產”,它的存在和歸屬必須靠各種合同、文字資料、數據表格、賬戶等為載體予以證明。因此,應從建立貸款檔案工作組織體系入手,建立完善貸款檔案管理規章制度、標準、規范;同時,堅持檔案工作與貸款工作同步進行,并將檔案資料集中統一保管和使用。全面加強貸款檔案管理,而只有建立健全貸款檔案,才能掌握貸款發放收回的主要依據、借款人信用情況及債權存在的證明。

3.采取多種手段加強逾期貸款的催收管理。要始終把逾期貸款的催收作為風險防范的重頭戲,要求各貸款承辦銀行必須通過打電話、發信函、登門催、找單位等方式組織催收,并通過提請法院下達支付令、訴諸法律等手段,降低逾期率。

4.取消公積金房貸險代以“擔保制”。當前我國多家銀行取消了房貸險,但用公積金貸款買房的市民,仍必須繳納幾百至數千元不等的保險費。筆者建議,借鑒并推廣北京等城市的做法,取消公積金房貸險,由專門機構為房貸風險提供擔保。此舉將降低公積金貸款風險,同時大大縮短辦理時間。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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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等七部委聯合下發了《關于印發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建金[2009]160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決定在部分城市開展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工作?!霸圏c城市在優先保證繳存職工提取和個人住房貸款、留足備付準備金的前提下,可將50%以內的住房公積金結余資金用于發放保障性住房建設貸款。其中,用于政府投資的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貸款規模要適度控制,每年應還款額不得高于上年度住房公積金增值凈受益?!薄袄米》抗e金發放的保障性住房建設貸款,定向用于經濟適用住房、列入保障性住房規劃的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安置用房、政府投資的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嚴禁用于商品住房開發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薄秾嵤┮庖姟返南掳l,標志著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正式進入了實施階段。試點工作的開展,有利于解決地方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不足問題;有利于住房公積金拓展投資渠道、分散資金風險;有利于擴展住房公積金保障性內涵、提升在住房保障制度中的地位。

截至2010年底,試點工作已全面推開,部分條件成熟的試點城市已發放了住房公積金貸款用于支持當地的保障性住房建設,接下來的工作重點即是貸后管理和風險防控方面。雖然國家有關部門在此次試點工作中的管理非常嚴格,包括制定了《利用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項目貸款管理辦法》和《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業務規范》;試行了住房公積金督察員制度;建立了全國統一的項目貸款業務運行平臺和項目貸款運行監管系統,各試點城市通過運行監管系統規范操作,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統一監管等措施。但在實際操作中,仍然存在一些如開發單位自有資金不足、貸款資金被挪用、建設項目房屋滯銷、滯租等不確定因素引發的風險。為保證貸款資金的安全性,亟須建立健全相關監管機構,形成一整套風險防控機制,增加項目貸款透明度。筆者試對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貸款風險及應對措施作以簡單論述。

一、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貸款存在的風險

1.政策風險。住房公積金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設的合理性一直是各方爭議的焦點。根據國務院1999年頒布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一章總則的第5條規定,“住房公積金應當用于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依據2002年重新修訂后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住房公積金只能用作廉租房建設補充資金。《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受到它的上位法《住房保障法》的約束,一直也沒能進行修改。當前所進行的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的試點,實際上是繞過《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來實施城市試點。相關法規欠缺、規章制度未理順,如果出了問題,蒙受損失的必將是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老百姓。

2.貸款資金安全風險。房地產金融市場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開發企業可以在不同銀行申請貸款,樓盤銷售回籠資金很可能會分流到各家銀行,加之有的開發企業資金往來渠道復雜,公積金管理中心對其資金很難實施有效的控制和全面監控。一旦開發企業故意采取欺瞞手段,轉移資金逃避還款責任,公積金管理中心將面臨較大的資金損失風險。

3.住房公積金保值增值風險。從保障性住房的本質可以看出,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設的這一部分資金是不可能獲取高額利潤的。按照目前的利率水平,項目貸款的利率為4.73%,但按照經濟適用房的相關規定,其利潤率不超過3%,這樣的話,利潤總額都不夠支付貸款利率的,公共租賃住房就更不用說了。有些地方還會出現保障性住房建成后滯銷、滯租的情況,這樣就使住房公積金存在無法保值增值的風險。

4.繳存職工利益受損風險。按試點要求,公積金貸款所建保障住房的分配原則是,“同等條件下,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優先購買或租賃”。上述“優先”原則當然可以理解,但就保障性住房的公共本性而言,這種“優先”顯然又并不合理。因為在現實中,那些最需要保障性住房的低收入者,可能未必是公積金的繳存者。

5.開發企業帶來的風險。在試點工作中,由于開發企業自身的特質決定,貸款資金會存在以下安全風險,一是自有資金不足的風險,貸前需嚴格審查;二是資金被挪用的風險,由于開發企業往往同時開發幾個項目,或者一個集團公司下屬多個公司,所以借款人容易出現不按合同約定使用資金挪作他用的問題;三是不按時還款的風險,因項目建設進度和銷售進度不同,開發企業的資金流不順可能會影響到開發企業按時還款。

二、應對措施

1.建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盡快修訂出臺《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用公積金貸款建保障房已是不爭的事實。雖然是試點,不管今后如何發展,是全面鋪開還是僅僅試點,都不能改變目前的事實,箭在弦上,不得不發?!蹲》抗e金管理條例》頒布已十多年,雖然短暫,但也到了該修訂的時候。建議對公積金貸款的用途中增加一條,即“在優先保證職工提取和個人貸款、留足備付金的前提下,可將其50%以內的住房公積金結余資金用于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這樣做可以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建保障性住房提供法律依據。

轉貼于

2.加大人才隊伍建設力度,提高管理中心管理運作水平。與個貸相比,項目貸款無論是從業務復雜程度、還是風險控制等方面都對管理中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多年來,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發放個人貸款為主要業務,項目貸款管理人才缺乏。想要做好試點工作,建議試點城市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要求成立專門的部門負責項目貸款管理及操作,組織項目貸款管理人員的培訓,統一項目評審標準,嚴格規范操作程序,做到嚴把貸前調查關、做好貸時審查、落實貸后檢查,建立健全資金管理制度、提高管理人員素質,在資金計劃、財務管理等方面提高工作效率和專業水平,提高項目貸款管理水平。

3.搭建住房公積金省內乃至全國融資平臺,統籌安排住房公積金使用。由于各地經濟發展速度及房地產市場發展情況差距很大,有的發達地區住房公積金個貸資金來源不足,而發展緩慢地區住房公積金嚴重閑置過剩。又因該行業沒有金融職能,不能跨區跨市調劑資金余缺,導致各地住房公積金利用率不均衡。最高的城市利用率95%以上,最低的只有15%。因此,為提高住房公積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應賦予住房公積金行業金融職能,搭建一個省內乃至全國的住房公積金融資平臺,統籌安排使用住房公積金。

4.加強組織領導,分工負責實施。要加強組織領導,成立領導小組,分工負責。由當地政府牽頭,住房公積金中心、財政、國土房屋、監察、建委、審計、規劃、土地儲備、人民銀行、銀監局等部門任成員單位,負責項目的審查、貸款全程監督檢查等事項。

5.試點城市政府承擔落實償還貸款的責任。試點城市政府應擔待其更多原本屬于自己的公共責任。一方面,不要將保障性住房建設自己都“押寶”在公積金貸款上;另一方面,即使必須使用公積金貸款,政府也要拿出一定的財政公共資金,如項目貸款的利息由地方政府直接進行支付或貼息,這樣一來,不但每年的利息支付能夠得以確保,解決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安全性,同時,公積金貸款所需支付的貸款利息也不會轉嫁到保障性住房的購房者或承租者身上。

6.優先保證職工提取和貸款使用,切實防止資金流動性風險。《實施意見》中強調,在優先保證繳存職工提取和個人住房貸款、留足備付準備金的前提下,可將50%以內的住房公積金結余資金用于發放保障性住房建設貸款。試點城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要嚴格按照規定的貸款條件執行,優先保證職工提取和個人貸款需要,切實防范可能出現的流動性風險。嚴禁公積金管理中心為了結余資金發放項目貸款,而發生通過限定最高月繳存額、調整最高貸款額度等手段影響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使用情況。

7.規范審批程序,實行封閉管理。試點城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應成立審貸領導小組,負責貸款項目的調查評審,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貸款項目進行調查分析,形成建設項目評審報告和項目貸款抵押評審報告;設立資金監管專項賬戶,對貸款資金流動實行全程封閉管理,嚴格審核借款人支用資金申請,對建設項目全部流入、流出資金進行全程封閉管理;落實貸款抵押,借款人必須以在建項目、房產或土地使用權足額抵押,不得重復抵押。

8.建立貸款擔保機制。保障性住房盈利性差,公共租賃住房還面臨投資回收周期長、利率與市場風險都較大的問題,而且保障性住房建設受政策影響大,地方政府的意志往往還會破壞本應有的貸款項目運作規律,所以必須建立有效的風險控制與風險轉移機制??梢越Y合本地的實際情況,選擇適合的擔保方式,作為保障性住房建設貸款的有力后盾,為試點工作的順利開展保駕護航。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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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F293.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4)01-0-01

住房公積金制度是我國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項創舉。自1991年上海市借鑒新加坡公積金制度的成功經驗,結合我國國情率先建立了住房公積金制度,我國的住房公積金制度迅速發展,對開辟住宅建設融資的新渠道、支持住房建設、調整個人消費結構、拉動個人住房消費、改善居民財產結構、促進社會穩定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相關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和缺陷,住房公積金運營中的風險不斷顯現,有關住房公積金騙提、騙貸也時有發生。要有效防范住房公積金運營風險,關鍵是要加強規范管理,通過健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內部控制體系,主動接受外部監督來有效防范風險,提高資產質量。

一、當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內控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內部控制機制不完善是住房公積金風險形成的主要內部原因。內部控制是為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標和風險防范,對各部門、各管理部及其工作人員從事的業務活動進行制度管理、風險控制和相互制約的一系列方法、措施,是組織內部約束機制的主要內容,對維護正常的資金管理秩序、防范內部組織風險、保證資金安全、提高管理效益、做強做大住房公積金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風險管理意識的缺失。當前在實際工作當中關注得更多的是完成年度歸集和貸款任務,忽視支取、貸款、回收、增值等環節的管理和控制,只重視事后檢查,不重視事前、事中的預防控制。

(二)崗位設置不科學,沒有遵循內控原則和要求。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都根據本中心的業務運作流程設置相應的崗位,并訂立了明確的崗位責任制,但在具體執行時往往沒有量化考核措施,沒有設必要的控制崗位或相互制約的崗位,不能實現內部各部門之間的制約。

(三)內控信息化管理缺乏。目前,住房公積金沒有統一覆蓋業務處理信息、內部控制、風險檢測評估信息反饋和交流平臺,自上而下對信息化建設投入不足,各級管理層之間缺乏信息交流,遇到問題不能及時傳遞,不利于內部控制的組織實施。

(四)內部稽查審計部門的獨立性不夠。部分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內部職責不清崗位之間缺乏相互制衡。領導只關注業務發展,不注重內部稽查審計,而對內部的稽查審計往往出現履行職責滯后性比較嚴重的現象。此外,審計問題有些得不到有效的落實。

二、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

(一)完善內部控制制度。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內部控制需要在業務實踐的發展中不斷充實和完善,逐步形成一整套統一的內部控制制度。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當務之急制定完善歸集、支取、貸款、核算、信息、檔案各個環節的內控制度。

(二)開展內部控制制度培訓。加強內部控制制度的業務技術培訓工作,可以開闊相關相關人員的思維、視野,提高業務水平,增強業務技能,保證業務經營的全過程實施科學合理的內部控制制度,從而達到公積金安全運營的目的。

(三)采用痕跡管理體系。通過建立紙質痕跡和電子痕跡,全程記錄每一項每一筆審批業務工作開展的時間、依據、過程、內容、經辦人等,確保每一個步驟、每一個環節有據可查。一是集中管理紙質痕跡。對業務辦理過程中需要建檔的內容作出明確規定,將以前審批使用的簽章改為書面簽字,科室9管理部)之間的交接必須有交接記錄,對檔案的歸檔時間、保存年限、調閱、復制等均作出明確規定。二是建立保存電子痕跡。設計完成了新的業務信息系統,所有業務操作均留有痕跡記錄。通過對審批資料進行電子掃描,系統將自動建立永久保存和不可更改的電子檔案,與業務操作痕跡一一對應,并進行自動分類、傳遞、存檔,避免了復印件造假和變更檔案的風險。同時,采用電子成像技術,實時記錄電子檔案的采集、使用情況,從程序和技術上加大了防控力度。

(四)構建問責管理體系。制定了《住房公積金業務工作過錯責任追究辦法》,配套制定了《業務過錯返回登記標準》、《科室崗位職責》、《中心機關管理制度》等,對責任追究的行為范圍、責任界限劃分、工作程序、處罰種類做了明確規定,凡出現失職瀆職、違規違紀的將嚴格進行責任追究。凡因工作過錯,違規違紀造成經濟損失的,將承擔追繳、賠償等責任,并視情節輕重,給予不同程度的政紀處分。該中心建立了“誰簽字誰負責,誰出問題追究誰”的問責機制,進一步增強了領導層、中層和工作人員嚴格遵守規章制度、認真履行職責的自覺性,有效防范了有章不循、屢查屢犯現象的發生。通過兩年多的探索與實踐,公積金管理中心各項工作實現了安全運行,違法違紀案件零發生。

(五)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制定明確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規范,明確每個崗位的職責,每一個人的工作能檢查相關聯人員的工作。實施授權批準控制。建立和完善法人內部授權管理制度,根據管理水平、工作業績、風險控制能力以及業務管理工作的需要,對分支機構和業務網點實行法人授權管理,明確授權范圍和期限、越權責任追究及授權人認為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推行定期崗位輪換制度,一方面可使員工有機會接觸到整個工作流程,提高員工的素質;另一方面可以從輪崗中發現問題,防止某些危害公積金中心利益小集團的形成。

(六)加強內部審計信息建設。運用計算機技術提高審計效率改善審計手段 ,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建立了“住房公積金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了住房公積金歸集、提取、貸款等的信息化管理計算機系統中嚴格設置授權、審核、會計、出納等崗位權限每一筆資金的使用都必須通過多人的經辦審查,這為住房公積金實現計算機輔助審計提供了良好的先決條件。要大力開發住房公積金行業的審計系統軟件以計算機輔助審計技術代替手工審計提高審計工作的效率和質量控制人為審計的風險。要建立審計信息共享系統使審計人員在開展具體審計項目前能充分利用以前的審計成果盡快找到審計重點,增強審計的針對性避免重大審計疏漏。綜合運用現場檢查與非現場監控兩種手段實現優勢互補相輔相成提高風險管理的整體效能。如果湖南郴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日常工作中強化內部審計及時完善內控制度就不會留下制度空子國家也不會因此收到重大的損失。

(七)加強業務管理控制。堅持“安全性、專職管理、專用性”的原則,分別從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業務、提取業務和增值收益業務上加強控制。嚴格把握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資格審查,建立完善個人信用制度,加強貸款資信評估、擔保手續和借款內容的審查,把貸款風險降到最低限度;嚴格把握住房公積金的支取條件、范圍、支取手續和支取程序,必須經過受理、審查、批準三個階段,確保住房公積金的安全與??顚S?;嚴格把握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業務的渠道和手段,加強與合作銀行等部門的聯系,對住房公積金存款進行優化理財和風險管理。

總之,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把內部控制制度作為內部管理的一項重要制度完善好,落實好,使其對創造良好的資金運營環境和秩序,確保住房公積金的安全、保值增值,提高資產質量,防范金融風險,在增強住房公積金管理行業健康和諧的可持續性發展能力方面發揮重要的積極作用。

參考文獻:

[1]劉蓉.如何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內部控制的建設[A].廣西會計學會論文集[C].南寧:廣西人民出版社,2007.

篇9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浙江省住房公積金條例》等規定,按照積極穩妥、依法治理、標本兼治、突出重點的原則,以加強制度建設、確保資金安全和改進工作作風為重點,全面提高住房公積金管理水平。通過專項治理,實現住房公積金監管力度明顯加強,違紀違規行為得到及時發現、糾正和查處;住房公積金運作的管理制度進一步健全、操作進一步規范,內部管理更加完善,風險防范能力明顯增強,資金運作風險得到有效控制;“控高保低”的繳存政策嚴格執行,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面進一步擴大,行風建設進一步加強,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明顯提高,社會滿意度顯著提升。

二、主要任務

根據《浙江省開展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意見》結合本市實際,專項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務是:

(一)加強對住房公積金決策、管理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住房公積金管委會決策、監督職能的履行情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內部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財政、財務會計制度的執行情況,依法提取風險準備金、管理經費、廉租住房建設補充資金,并按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的情況;廉租住房建設補充資金使用情況;各監督部門監督職責的履行情況;公積金監管系統建設和運行情況;以及2006年以來各級審計報告的執行和整改情況。

(二)認真排查和處置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存在的資金風險。重點督促檢查住房公積金資金運作中的薄弱環節是否得到加強;提取是否按規定和程序辦理;預售樓盤配套公積金貸款是否按規定辦理;貸款是否按規定和程序審批發放;貸款抵押資料收存是否及時完備;逾期貸款發生的原因;逾期貸款催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以及全省住房公積金貸款檢查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三)切實糾正損害國家和職工利益的突出問題。重點督促檢查按省規定大中型企業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工作計劃的制訂和落實情況,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面;加大行政執法力度,清理、糾正和查處不建不繳、少繳漏繳、拒絕公積金貸款及騙提、騙貸住房公積金等損害職工或國家權益和危害資金安全的行為;嚴格執行“控高保底”的繳存政策,切實糾正少數單位和職工超標繳存行為;完善提取和貸款辦法,增強服務意識,優化業務流程,簡化辦事手續,暢通咨詢和投訴渠道。

(四)嚴肅查處各類違規行為。對違規發放貸款、違規提取、擠占挪用資金、騙提、騙貸公積金等違紀違法問題,要從嚴查處,依紀依法實行責任追究。

三、工作方法和步驟

(一)部署動員階段(2008年7月20日前)

1.成立專項治理工作機構。由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牽頭,組成市住房公積金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附后),負責指導和協調解決專項治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協調聯絡、分析匯總情況、檢查指導等專項治理日常工作。

2.召開會議,布置專項治理工作。7月20日前召開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專項治理工作動員會議,下發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對專項治理工作進行動員部署。

3.加強宣傳,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廣泛開展住房公積金專項治理工作宣傳活動。市住房公積金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設立專門的舉報投訴電話(設在住房公積金管委會辦公室,電話號碼為2215364),并在**市住房公積金網站(網址:)上開設舉報電子信箱,自覺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并在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住房公積金管委會委員、繳存單位和繳存職工中聘請一批行風建設監督員。

(二)自查自糾階段(2008年8月底前)

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根據本實施方案的要求,對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貸款管理情況進行全面檢查,認真查找問題,深入分析原因,及時進行整改。對以往審計和貸款大檢查發現的問題,逐一檢查是否已經整改到位。對需要市里統一的政策問題和重大問題,應及時報告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普遍存在的政策問題和重大問題,以及發現的嚴重違紀違法案件,要同時向省專項治理辦公室報告。

8月15日前市中心、縣分中心、區管理部開展自查自糾,并將自查自糾情況上報市公積金中心。8月16日至25日,市公積金中心組織自查自糾檢查組進行全面檢查,并將自查自糾情況報送市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我市住房公積金自查自糾情況上報領導小組審批后,于9月1日前上報省專項治理辦公室。

(三)監督檢查和整改階段(2008年10月底前)

領導小組要針對市住房公積金中心自查自糾情況和群眾舉報投訴反映的問題進行監督檢查,并對部分地區專項治理工作進行抽查,幫助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完善相關制度,堵塞管理漏洞,防范資金風險;對存在的問題要下達整改意見書,責令限期整改;對整改仍不合格的,要予以通報批評;對拒不整改或問題嚴重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總結提高階段(2008年12月底前)

深入分析專項治理工作中發現的問題,總結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好的做法和經驗。針對查找出的問題,健全和完善相關管理制度,積極探索并逐步建立不斷加強住房公積金規范管理和防范風險的長效機制,并于12月10日前將有關情況報省專項治理辦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建立和完善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實現黨的十七大提出的“住有所居”的一項很重要舉措,是解決中低收入職工家庭住房困難的有效途徑。加強住房公積金監管是維護公積金所有人合法權益的重要保證。各部門要深刻領會開展專項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增強做好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把專項治理工作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二)加強組織領導。住房公積金管理專項治理工作要納入2008年全市糾風和機關效能建設的重點工作。要將其納入今年政府議事日程和督辦事項,各有關部門要加強領導,落實工作責任。領導小組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認真謀劃,周密安排,把握進程,及時處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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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分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也要清醒地認識到,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中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矛盾和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繳存比例不平衡。省政府與市政府簽訂的《2015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標責任書》確定,到今年底所有財政供給單位的繳存比例必須達到兩個10%以上,不超過12%。目前,市直單位繳存比例為兩個12%;渭源縣為兩個12%,是七縣區繳存比例最高、而且是第一個達到兩個12%的縣;安定區和隴西縣已達到兩個10%,通渭、漳縣為兩個9%,臨洮、岷縣為兩個8%,還低于省政府要求的兩個10%的繳存比例。二是住房公積金制度尚未實現全覆蓋。全市私營企業和其他民營經濟組織的住房公積金覆蓋率仍然不高,與住房公積金制度全覆蓋的要求還有很大差距。三是規范化管理還不到位。管理機制不夠完善,制度措施落實不嚴,規范管理方面仍然存在漏洞。四是信息化水平仍然滯后。住房公積金信息化管理程度和管理設備依然比較落后,特別是個人查詢方式單一、系統維護滯后、電算化程度較低等問題突出,網上辦理業務等信息化功能尚未實現。五是從業人員素質跟不上業務發展需要。業務培訓不夠全面,業務經辦人員綜合能力偏弱,服務水平不高。對于這些矛盾和問題,我們一定要高度重視,認真研究加以解決。

管委會各成員單位,特別是各縣區政府要充分認識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實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不斷加大政策宣傳和政府推動的工作力度,督促相關部門、單位和企業把落實住房公積金制度作為應盡的職責、履行的義務,按照規定比例、及時足額繳納住房公積金,保障干部職工的合法權益。全市公積金管理系統要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措施,強化服務管理,切實管好、用好公積金,不斷維護好、實現好、發展好廣大干部職工的切身利益。

為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提高公積金使用效率,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在“惠民生、促消費、穩增長、擴內需、控風險”中的作用,3月20日上午住建部專門召開了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陳政高部長親自進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地進一步降低門檻,增加公積金貸款額度,簡化手續、強化服務,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發掘住房公積金的巨大潛力,用好用足住房公積金,使住房公積金在支持居民基本住房需求、改善民生方面發揮更大作用。3月30日下午,央行、銀監會、住建部聯合發文,將公積金貸款首套房首付比例進行了下調。管委會各成員單位特別是各縣區政府要緊緊抓住發展新機遇,在提高繳存比例、加快資金使用等重點工作上下功夫、求實效,著力推動全市住房公積金事業健康快速發展。

一要提比擴面,不斷提高公積金制度覆蓋率。要不斷提高公積金繳存比例,全力擴大公積金繳存覆蓋面??h區政府要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盡快提高繳存比例,特別是距兩個10%目標差距較大的縣,要及早謀劃、分步提高,確保全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全部達到省上的要求。各縣區要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工作,及時調整繳存基數,規范財政供給單位公積金繳存方式,實現財政全額代扣代繳和按月撥補。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要加強與審計、人社、工商等部門的銜接溝通,加大公積金建繳催繳力度,努力做到應繳盡繳。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要以非公企業公積金歸集擴面為重點,不斷加大住房公積金歸集力度,強力推動有一定規模、生產經營穩定、經濟效益較好的非公有制企業,積極落實住房公積金制度,不斷提高非公企業公積金覆蓋面。

二要強化使用,不斷提高資金運用率。要圍繞宏觀經濟形勢、金融運行態勢和住房信貸政策,認真貫徹落實住建部召開的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以及住建部、財政部、人民銀行三部委去年底下發

的《關于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和今年初下發的《關于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的通知》要求,以滿足職工的基本住房需求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及時調整和改進全市住房公積金提取使用政策,放寬條件、簡化手續、擴大使用群體,切實減輕繳存職工還貸壓力和生活負擔,提高中低收入群體的生活水平。要在政策允許的條件下,解放思想、創新思路,有針對性地發展個人住房貸款,全力支持職工基本住房需求,充分滿足職工改善性住房消費,真正把住房公積金沉淀資金用在改善群眾住房條件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上。要積極拓展住房公積金使用渠道,努力用好用活住房公積金,合理調配資金,使住房公積金效益最大化,實現保值增值,并更為廣泛地惠及民生。三要加大投入,不斷完善信息化管理功能。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要針對目前公積金管理軟件運行滯后的實際問題,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及早完成各項配套軟件開發,盡快完善現有管理系統功能。要多渠道增加服務手段,逐步開通熱線電話、手機短信、互聯網查詢等業務,探索網上辦理繳存、貸款申請、貸款償還、資金支付等業務。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加強與房管、人銀、工商、公安等部門的銜接協調,加快信息共享機制建設步伐,盡快完成住房公積金信息系統與房地產交易系統、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工商登記系統、個人身份核查系統聯網,實現信息共享。要建立公積金災難數據異地備份,防止因自然災害造成數據丟失,確保數據安全。要建立逾期貸款信息化預警機制,依靠信息化管理手段嚴格控制信貸風險。

四要健全制度,不斷提升精細化服務水平。要全面推行服務承諾制、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制、責任追究制等服務制度,進一步規范住房公積金服務行為。住房公積金管理系統要在服務語言、承諾事項、告知事項、辦理程序、服務投訴、職業道德等方面制定具體的標準和程序,從制度層面盡可能為繳存單位和職工提供方便。要進一步完善各服務窗口服務設施,不斷改善服務環境。要全面推行“一站式”業務辦理,對于業務申請集中、辦理批次多的服務項目,或者到服務窗口辦理業務確有困難的繳存職工,市縣兩級管理機構要積極創造條件,開展預約服務、上門服務,方便繳存單位和職工辦理相關業務。另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是為全市住房公積金繳存人提供繳存、提取、貸款等管理服務的準金融機構,在經費支出上要較其他行政事業單位發生的略高一些。因此,市財政部門要給予充分支持,逐年增加業務經費預算,逐步改善各業務服務網點服務環境。

一是堅持管委會科學決策。管委會作為住房公積金管理的決策機構,必須認真履職盡責,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確保全市住房公積金事業持續健康發展。各位委員要履行好各自職責,經常深入一線,了解職工群眾的心聲,掌握第一手翔實資料,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加強和改進住房公積金工作的意見建議,推動公積金管理走上規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軌道。要主動學習掌握有關理論、政策和業務知識,了解和支持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做到既懂政策,又會決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加強與各位委員的溝通協調,積極發揮橋梁紐帶作用,做好上傳下達和組織聯絡等工作,定期向各位委員通報公積金管理工作開展情況,遇有重大事項及時請示并組織召開管委會進行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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