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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貸資產證券化概述
資產證券化是將缺乏流動性、可以在未來產生穩定現金流的資產或資產組合作為支持資產,在金融市場上發行該資產的支持證券的一種融資手段。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以信貸資產為基礎資產,多由銀行、金融公司或資產管理公司發起。在2013年我國發行的資產證券化產品中,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的規模占比為68%,居主導地位。
資產證券化在我國的起步較晚。上世紀90年代,資產證券化的理念才被引入,2005年才開始試點運用,此后又經歷了較長時間的試點中斷。2012年5月17日,央行、銀監會和財政部聯合《關于進一步擴大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有關事項的通知》,這意味著沉寂四年的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重新開啟了大門。隨著近期政策支持力度的不斷加大,資產證券化已經成為如今的市場熱點。
盡管資產證券化有諸多優點,但它的風險十分值得警惕。我國在開展信貸資產證券化方面的經驗不足,未來必將面臨各種各樣的風險,必須通過有效的風險管理來保障證券化在我國的健康發展。因此,對資產證券化過程中涉及的風險管理、制度建設等核心問題的研究顯得尤其重要。
二、信貸資產證券化的風險分析
信貸資產證券化面臨諸多風險,也有諸多的分類方式。本文按照風險產生的來源,將其分為基礎資產所產生的風險和證券化過程所產生的風險兩類。
(一)基礎資產所產生的風險
基礎資產所產生的風險,反映的是信貸資產作為發行證券的基礎資產,其自身還本付息能力的不確定性。投資者獲得收益的來源正是基礎資產未來所產生的現金流。基礎資產的質量好壞是影響其產生現金流穩定性的重要因素。基礎資產所產生的風險分為信用風險和提前還款風險。
1.信用風險。信用風險即違約風險,是信貸資產證券化參與主體對它們所承諾合約的違約所造成的可能損失。在信貸資產證券化中,根據涉及主體的不同,信用風險主要包括原始債務人的信用風險和資產證券化參與主體的信用風險。影響信用風險的因素主要集中在基礎資產的質量上,包括基礎資產各級別的貸款余額比例、貸款集中度、行業分布、期限結構等。
2.提前還款風險。提前還款風險是指,債務人在既定的還款時間超出還款計劃所規定的還款額度償還抵押貸款本金、造成資產池的現金流量失衡所造成的可能損失。提前還款受到債務人自身的財務狀況影響。此外,市場利率的變化和其他融資成本的變化等因素,也是導致債務人提前還款的原因。
(二)證券化過程所產生的風險
對于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由基礎資產所產生的風險其實與普通信貸資產的風險相似,而由于證券化過程所產生的風險則是其所獨有的。證券化過程中產生的風險主要包括交易結構風險和參與主體風險等。
1.交易結構風險。資產證券化成敗的關鍵因素在于交易結構能否實現破產隔離。破產隔離的存在,使得資產證券化產品獨立于融資者也即資產發起人的經營狀況或整體信用。不能實現真正的破產隔離的交易結構將帶來風險。比如,在很多情況下,難以確認支持資產的轉移是否構成了法律上的銷售。發起人通過向SPV銷售支持資產進行融資時,有時會附帶一些特定的義務,比如發起人仍然保留對基礎資產的剩余索取權,此時該項交易的性質可能不被認定為產權轉移,而是擔保融資。這樣一來,破產隔離就未能實現。一旦發起人破產,基礎資產就有可能被追索,導致資產證券化失敗。
此外,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的交易結構也可能對現金流造成不確定的影響。由于資產證券化產品具備結構化安排,比如優先/次級結構、本金/收益賬戶、加速清償和違約事件等設置,將導致其現金流支付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在對此類風險進行分析時,要根據交易文件中對現金流支付機制的規定,綜合考慮證券本金和利息償付順序、再投資收益、提前償還事件、回購條款、違約和加速清償事件等等。比如,違約事件觸發后,支付順序可能發生變化;加速清償事件后,次級期間收益不再獲付,從而不再對優先級份額的償還提供內部增信等。
2.參與主體風險。信貸資產證券化過程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其參與主體較多,涉及到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信評級公司和資產評估公司等中介機構。為確保證券化交易的順利進行并完成,各參與方都應切實履行相應的義務。每一個環節、每一個參與主體都可能影響到資產證券化產品的質量。因此,在評價風險時,還要考慮各個參與主體的各項資質。具體來講,參與主體風險包括受托機構的違約及破產風險、專業機構的失職風險等,比如資產評估報告或會計報告不實,法律意見書結論錯誤等等。
三、信貸資產證券化的風險控制
基于對信貸資產證券化的風險分析,風險控制措施主要集中在基礎資產和證券化過程兩個方面。
對于基礎資產所產生的風險,資產組合是綜合控制基礎資產風險的基本方法。要審慎挑選支持資產組合,實現基礎資產質量的風險分散,個別基礎資產發生違約、提前償還等情況時,不會影響到整個資產池的穩定性。具體來講,可行的措施有:使資產池來源盡可能多元化,資產池中所匯集的資產及其債務人分布在不同地域或行業;控制單項資產占資產池份額在一個較低水平;信貸資產期限應與證券化產品期限相似,本息的償還分攤于整個資產的存續期間等。
對于證券化過程所產生的風險,控制交易結構風險的有效手段是盡量確保破產隔離的實現。由于法律認定標準上存在難度,可參照過往成功案例,向有相關實務經驗的機構咨詢,可事前向管理當局確認,以降低證券化交易風險。而對于參與主體風險,為防止受托管理人違約,可要求其提供違約擔保來加強其履約壓力,確保投資者因其違約而遭受的損失得到賠償。對于專業機構,有效的風險控制措施是聘用那些聲譽好、專業強、經驗豐富的專業機構參與到證券化過程中。
參考文獻
[1]袁宏泉.信貸資產證券化也要防范風險[J].銀行家,2006(3)50-53.
一、課題來源
20世紀70年代以來,信貸資產證券化就成為了金融創新的重要手段之一,隨著我國經濟的迅速發展和經濟發展方式的逐步轉變,它已經成為了我國現代經濟生活中的普遍現象,現如今,它已經不僅僅是經濟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且成為了溝通貨幣市場與資本市場的關鍵環節。近年來,我國的信貸資產證券化步伐逐漸加快,與其相關的業務與產品也在日趨完善。但是與國外相比,我國還存在嚴重的缺陷。對信貸資產證券化的認識還有待進一步加強。目前我國的資產證券化管理還處于起步階段,伴隨著區域經濟一體化進程的逐步加快,我國進一步加強對其的應用就勢在必行。我國資產證券化發展至今,任面臨不少問題,有的是歷史問題,有的是新形勢下產生的新問題。面對當前激烈的競爭環境,許多金融機構都在尋求新的盈利模式,尤其商業銀行在資產證券化方面尋找到了新的突破口,信貸資產證券化,降低了融資成本,提高了資產的流動性,分散了風險,增加了服務費收入,增強了商業銀行的競爭優勢。但與發達市場經濟國家及亞洲新興市場國家相比,中國資產證券化的發展遠遠落后。在我國加強對信貸資產證券化尤其商業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研究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基于此本文將對工商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問題加以分析。
二、研究目的和意義
信貸資產證券化作為一種新的金融工具,它可以有效解決銀行投資資金短缺,儲戶存款居高不下,投資渠道有限之間的矛盾;可以使金融機構資產負債表的流動性增強,從而改善資產質量,緩解資本充足的壓力;可以使資金來源更為廣泛,從而提高系統的安全性;可以促進債券市場的發展,從而使資金流動更為便捷。正是具備了這些優點信貸資產證券化才成了大多數金融機構的融資渠道選擇之一,使其得以迅速發展。
與美國歐洲等具有發達金融市場的國家相比,中國對于資產證券化的研究相對較晚,對于它的理論研究始于20世紀90年代,但真正從理論走向實踐則是本世紀初期。2005年我國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工作啟動。國家開發銀行和建設銀行分別進行了信貸資產證券化和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的試點。隨后,國內多家銀行紛紛試水資產證券
化,我國信貸資產證券化有了長足的進步。
我國發展信貸資產證券化有巨大的潛力。與發達國家規模龐大的資產證券化市場相比,我國的資產證券化市場非常弱小。信貸資產證券化處于試點階段。產品的發行量和存量都非常少,在整個金融市場中的占比微乎其微。但是,無論從供給面來看還是從需求面來看,我國信貸資產證券化都有巨大的發展潛力。供給方面,規模巨大的銀行的信貸資產可以作為證券化的基礎資產。需求方面,發展資產證券化市場上應存在對資產證券化有主動需求的投資者。探討商業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中存在的問題,可以為我國信貸資產證券化的發展提供指引。
我國商業銀行在長期經營過程中,普遍存在資產流動性差,資金來源渠道單一,資本充足率低等突出問題。在參考國外商業銀行資產經營方式及經營技術的經驗后,信貸資產證券化被認為是一種能有效解決以上問題的手段。
當前,我國的信貸資產證券化發展已經取得了重大突破,商業銀行對開展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已達成了共識,國內學者們也專門對信貸資產證券化理論及實施做了系統的研究,取的了積極成果。但出于信貸資產證券化過程的復雜性,加之銀行風險管理手段不足等各方面的因素,信貸資產證券化面臨著重重挑戰。因此,加強對信貸資產證券化問題的研究,規范和化解資產證券化過程中的問題,對推動我國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以及整個國家經濟、金融的健康發展,促進金融與國民經濟的協調與持續發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三、國內外的學術動態及本課題的主攻方向
我國國內對資產證券化的討論最早應始于1995年,其后幾年的研究幾本局限于對資產證券化這種現象作基本認識。從1999年開始,我國對證券化的研究和關注開始逐漸增多,關注的角度從最初的國外經驗轉為對中國實施客觀條件的分析:研究范圍也逐漸變廣,開始延伸到會計法律等領域,對資產證券化,對我國宏觀經濟環境的作用及如何發揮其作用也進行了探討。
涂永紅,劉伯榮(2012)通過分析國外及香港地區的經驗對我國住房抵押貸款資產證券化的具體操作進行了設計和構想。耿明齋,鄭帆(2013)對信貸資產證券化進行了研究,認為有利于增強資產的流動性,提高銀行總體盈利水平及優化資源配置,增進銀行資產安全性等作用。于鳳坤(2012)對信貸資產證券化原理進行了系統闡述,并全面論述了信貸資產證券化在我國經濟領域中的作用。對如何利用資本市場,運用資產證券化機制,處理和解決我國國有銀行不良資產進行了深入探討。孫泰軍(2013)以資產證券化效率為核心,系統論述了如何提高資產證券化的金融效率及如何建立提
前償付風險防范機制。同時對定價方法與效率的關系進行了論證。
張超英(20XX)從理論角度分析了信貸資產證券化動因的七個假說包括監督技術假說,管制稅假說等,他還從宏觀貨幣政策的角度:(1)證券化有利于緩和貨幣供給的增長,可以先將一定的貸款資金運用減出銀行部門再增加新的貸款資金運用從而緩和資金來源下的存款貨幣供給。(2)證券化因素的作用提高了貨幣流通速度,進而使得關于貨幣市場均衡的相關參數發生變化,使市場效率得到提高。
國外對于資產證券化的研究已經有了許多成熟的經驗和較科學的理論,非常值得我國借鑒。Thomas(2012)分析了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的財富和風險轉移。Obay(2013)通過對美國200家銀行資產證券化數據研究指出資本充足率與資產證券化水平不相關。Dionne等(2013)對加拿大銀行樣本進行分析發現資產證券化會降低銀行風險資本率,給銀行帶來破產風險。喻國平(20XX)系統性的研究了銀行利用資產證券化優點。
Steven L.Schwartz《結構金融資產證券化原理指南》(20XX)是資產證券化的經典著作。在其最新第三版《結構金融資產證券化原理指南》(2013)中闡述了資產證券化破產隔離、真實銷售和信用增級原理,準確解讀了資產證券化實踐中的稅收、會計、監管和跨國證券化問題。
Giannini,Alberto和Preventative(2013)認為資產證券化將銀行資產負債表的信貸風險轉移到市場。因此有必要加強對銀行資產的管理,其中之一就是提高銀行的透明度。他們認為雖然資產證券化使得以次級抵押貸款為基礎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不再是銀行資產負債表中的內容,但是這也使得金融風險通過SPV不斷地向市場擴散。Gustavo Suarez(20XX)認為資產證券化在降低商業銀行資本需求的同時進一步加劇而不是分散了商業銀行風險。
國外資產證券化研究始于基本原理、動因以及作用研究,目前則主要集中于資產證券化定價分析、風險管理以及對資產證券化理論和實踐的反思。但對資產證券化實施過程中風險的研究以及對資產證券化理論和實踐的反思多停留在技術層面,偏重定量分析,缺乏定性分析,特別是缺乏對資產證券化風險的根本性認識。
本課題的主攻方向是:對我國工商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中存在的問題加以分析。
四、閱讀的主要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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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研究內容
本文一共有四個部分組成:
第一部分,對信貸資產證券化的概述。第二部分,結合數據等分析我國工商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發展現狀。第三部分,工商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中存在的問題。第四部分,針對工行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中存在的問題的提出自己的建議。
1 信貸資產證券化概述
1.1信貸資產證券化的內涵
1.2信貸資產證券化的參與主體及操作流程
1.3信貸資產證券化的意義
2中國工商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的發展現狀
2.1工行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的規模
2.2工行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的特點
3 中國工商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中存在的問題
3.1 商業銀行風險監管體系還不夠完善
3.2 缺乏與資產證券化相配套的外部法律環境
3.3 資產證券化過程中中介機構的服務質量不高
3.4 風險評級的基礎數據和技術條件不足
3.5 證券化信息披露不規范
4 推進我國信貸資產證券化的建議
4.1 完善法律體系、健全實施細則
4.2 建立監管協調機制實現信息共享
4.3 豐富基礎資產的種類
4.4 增強信用評級能力、加強對信用評級機構的監管
4.5 培養合格機構投資者
4.6 建立政府支持的中國信貸資產證券化市場
六、途徑及進度
途徑:主要是通過在圖書館,互聯網的電子書和室查閱相關的期刊文獻以及從各大金融網址下載的數據來了解這個論題發展的動態,使用圖書館的電子資源增進對這個論題的認識,并通過和指導老師一起探討進一步深化理解本論題。
進度:
1、20XX年11月15日前:搜尋文獻,完成外文翻譯,交指導老師。
3、2017年1月30日前:提交論文初稿,期間將論文初稿交指導老師批閱。 4、2017年2月25日前:提交論文二稿,期間按指導老師意見進行修改。 5、2017年4月30日前:在老師指導下,學生修改至少三稿完成正文定稿。 6、2017年5月10日前:交畢業論文正本,質量達到規定要求。 裝訂論文 7、20XX年5月22日前:指導教師將評閱好的畢業論文交教研室。
8、20XX年5月24日:開始形式審查,上網查詢。
9、20XX年5月25日:交叉評閱。
中圖分類號:F830.91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10)18-0067-02
一、資產證券化的發展歷程與功能
資產證券化,即將存在的具有穩定未來現金流的非證券化資產集中起來進行重組,轉換為在金融市場上可出售證券的行為 [1]。資產證券化源于20世紀60年代美國的房地產市場。當時,美國政府為了促進房地產發展,成立了聯邦全國抵押協會(FNMA),1970年FNMA發行了抵押擔保證券,即MBS,資產證券化產品由此誕生。1995年,世界銀行屬下的國際金融公司以其在南美等發展中國家的長期資產為抵押發行了4億美元不可追索的證券。1996年,資產證券化進一步延伸到印度尼西亞、泰國、馬來西亞和日本等亞洲國家。歐洲最初的證券化交易發生在1985年,美洲銀行英國金融有限公司在倫敦國際金融市場發行了總額為5 000萬美元的住房抵押貸款支持證券。澳大利亞在20世紀90年代中期也迅速發展了資產證券化。資產證券化浪潮席卷全球金融市場。
資產證券化的功能主要在于減少融資阻力,促進資產融通。具體分析如下:首先,資產證券化為融資者盤活已經形成的基礎資產提供了一條有效的融資渠道,是溝通融資者基礎資產市場與資本市場的橋梁。其次,融資者可以接觸不同類別的投資者,擴大融資者的資金來源渠道。再次,資產證券化降低了融資者的籌資成本。發行人所發行證券的風險與融資者的自身信用風險徹底隔離,不受融資者自身信用的影響。第四,資產證券化改善融資者的資產負債結構,提高融資者資產的流動性,優化財務狀況。第五,融資者可以利用資產證券化進行資產選擇,剔除不受歡迎的資產,調整產業結構等[2]。
二、資產證券化在金融危機中的角色淺析
2007年4月初見端倪的美國次貸危機于短短一年之內席卷全球,在全球的金融市場掀起了一場規模可觀的金融風暴。對其從貸款發放機構、資信評估機構、最終證券投資者這三個資產證券化的關鍵環節進行分析,可得資產證券化在其中扮演的角色。
首先,資產證券化產品從貸款發放機構剝離到充當特殊目的載體的信托機構,被設計成一道防火墻:既確保在貸款機構出現財務困難時,這批剝離出去的證券化貸款被置于貸款人的破產程序之外,又在其發生違約風險時,確保最終投資者也不得向貸款人追索求償。于是貸款發放機構的收益與風險被隔離,權責不再對等;同時貸款的信用風險與之隔離,被轉移至債券的投資者。
其次,金融危機全面爆發前,評級機構對絕大多數次級住房抵押貸款債券的評級是在BBB(投資級)以上,一直到2007年7月,金融危機已經為世人所矚目后,評級機構才調低了評級。事實上,在美國對是否應加強對信用評級機構的監管至今存在爭論。根據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言論自由和出版自由是一項基本權利,不應當受到來自任何方面的鉗制。而由于信息的不完全,外界很難判別評級機構是否盡力地去獲得高質量的信息、嚴格遵照了評估標準。另外,從1970年以后,向受評對象收取評級費用成為資信評級機構的主要利潤來源,這會影響評級機構最終提供的評級結果的公正性。
第三,整個資產證券化流程中,處于最末端的證券投資者對每筆貸款掌握的信息最少。貸款發放機構是最先與借款人接觸的機構,應由其在盡職調查、充分獲取借款人資信信息后再發放貸款。由作為貸款證券化后最終的投資者去調查、獲取當初的借款人的信息顯然成本過高。而金融危機中存在的大量金融衍生品將已證券化的債券進一步組合,派生新證券,其原始資產信息很難獲取[3]。
三、基于金融危機的資產證券化再思考
作為金融創新工具,資產證券化本身并非罪孽,但決不能被濫用。前已述及,資產證券化的功能主要在于促進資產融通從而有效促進收益。本處則將通過其風險分析展開。信貸資產經過證券化后并不能降低或減少風險,事實上,對整個證券化來說,操作鏈條拉長,風險也就相應增多。所以,原始資產的質量和證券化的結構都構成了證券化風險的來源[4]。
第一,優質的資產質量是進行資產證券化的前提和保證。對任何證券化的資產,證券發行方首先必須對資產的質量進行嚴格審查,確保其質量優良。在國內,居民的住房按揭貸款一直被認為是優質資產。除了銀監會及央行這樣的監管機構對住房按揭貸款風險有所察覺外,房地產市場、商業銀行依然沒有對此保持清醒的頭腦。當美國打破了這種神話時,居民按揭貸款的潛在風險就暴露無遺了[5]。第二,應有效控制資產證券化的操作風險。證券化風險的來源包括兩種,其中,結構化失敗的后果很可能要比資產質量風險的后果嚴重得多。一個資產質量問題可能只是導致現金流的減少,而證券化結構的問題卻可能導致信用級別的損失或一個支付的完全中斷,甚至證券自身失效[4]。在資產證券化復雜的操作過程中,存在的主要操作風險有:重組風險、欺詐風險等十幾種細化風險。第三,應當有效控制信用風險。信息不對稱以及信用評級缺乏準確性,導致投資者難以正確判斷投資風險,從而對證券化資產的盈利性造成影響。次級債的定價是資產證券化過程中難度最大的環節,而信用評級公司的評級結果會影響證券化資產在一級市場的銷售價格和二級市場的交易價格,這就需要評級結果具有較高的準確性。第四,道德風險的存在使資產證券化后的安全性出現問題。由于信息不對稱,信貸機構為更多吸收可證券化資產,會做出不利于借款人的行為,最終降低安全性[6]。同時,法律自身固有的缺點,如滯后性、不周延性等,也使道德風險進一步增加。應高度重視隱含的道德風險,通過相關制度安排化解,從而保護各方利益[7]。第五,資產證券化后流動性過高,可能產生具有負效應的流動性乘數而使風險放大。資產證券化能夠將回收期較長、流動性不高的資產在短時間內轉換成流動性較高的資產,從而擴散到衍生品市場,提高資本收益率。如果發起人連續不斷地證券化,其流動性的改善效應將被不斷放大。
四、對中國資產證券化的啟示
隨著金融全球化和中國金融改革的不斷深入,中國也開始了資產證券化步伐。自2004年4月推出國內商業銀行第一個資產證券化的試點項目以來,到目前已經取得了初步成效。中國資產證券化和美國資產證券化較為不同,此次金融危機引發了對資產證券化的再思考,至少可以給予我們以下幾個方面的啟示。
第一,在發行前期過程中加強證券化資產的信用評級機制建設,加大受托機構參與和決策的作用。規范信用評級行為,需要進一步加強對信用評級公司的監管,改革完善中國資產評估機構和資信評估機構,建立組織形式獨立、經營上自負盈虧的評估機構,規范評估運作,提高信用評估的透明度,真正做到公正、獨立,從而為資產證券化建立一個規范、透明、公正的信用評價體系。第二,在發行過程中,加強對投資者金融風險等方面的金融文化教育,規范投資資產支持證券的行為。普及金融文化教育已成為規避資產證券化風險的有力措施之一。應當加大對投資者的教育力度,引導投資者正確的決策行為,結合中國市場特性和特定的外部環境階段選擇資產證券化的標的。國內資產證券化的方案設計須顧及現有的市場條件與監管環境,不盲目照搬西方國家的既有模式,從中國的實際情況出發,適度開發衍生金融產品,穩步進行金融創新。第三,金融監管部門應完善信貸機構信息披露機制,規范貸款的發放,保證貸款人的利益。規范信貸機構行為,要求市場參與者及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并有義務向投資者解釋金融衍生產品的收益和風險形成的機理,嚴厲打擊金融機構向購房者債券投資者欺詐兜售行為,避免因信息不對稱而產生的道德風險對貸款人利益的損害[1]。第四,由于資產證券化是一項綜合性很強的業務,涉及到金融、基金擔保、法律、會計、稅收、評估等多領域,因而需要建立一整套適合中國國情的有關資產證券化的法律法規,防止資產證券化成為一種新型“困錢”工具而損害投資者的利益。應結合中國國情,制定并執行一系列法律法規以規范資產證券化有關市場準入、準出、經營范圍、市場規模、市場主體及市場監管主體的職責和權力等。培養擁有資產證券化實踐技術和實踐經驗的高素質的金融專業人才,為中國的資產證券化營造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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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thinking Asset-securitization Based on Financial Crisis
LIU Zhong-jie
二、我國資產證券化支持基礎設施項目融資的發展現狀
根據中國資產證券化網所的《2013年中國資產證券化年度報告》顯示,我國資產證券化產品主要集中在信貸支持產品和券商類產品兩個方面。自2005年證券化試點以來至2013年年底,我國資產證券化產品發行總規模達到1408.66億元,其中,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為1026.65億元,所占比重為72.88%;券商證券化產品為382.01億元,所占比重為27.12%。由此可見,我國資產證券化品種還是以信貸資產支持證券為主。例如從已有的發行情況來看,中國建設銀行發行的國內首單個人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產品———“建元2005-1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支持證券”正式進入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國家開發銀行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成功發行了2012年第一期開元信貸資產支持證券;2013年發行的首只券商類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東證資管—阿里巴巴1號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優先級)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還有根據中國資產證券化網站所公布的消息,可知農業銀行第二期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2014年第二期農銀信貸資產支持證券”日前在銀行間市場成功發行。
但是在基礎設施建設領域,通過以基礎設施建設運營后所產生的收益作為基礎資產而發行證券進行融資的案例卻為數不多,根據已有的資料顯示,相關的案例有,2005年發行的莞深高速公路收費權專項資產管理計劃、2006年華能瀾滄江水電收益專項資產管理計劃等為數不多的幾個。但是由于當時的政策因素,并加上美國次貸危機所帶來的“蝴蝶效應”,使通過資產證券化而進行的基礎設施項目融資也一度停滯。不過后來隨著國家相關政策的出臺以及政府的扶持,資產證券化在基礎設施項目融資中再度興起,比如,2013年發行的淮北礦業鐵路專用線收益權資管計劃以及宏源證券高速公路收費權資管計劃等。不過總體而言,根據中國資產證券化網所公布的數據顯示,截止到2013年底,已發行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相關證券化項目共7個。由此可見,我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相關資產證券化項目在未來一段時間將存在較強的市場需求;而且,由于我國地方政府債務平臺問題近期受到監管層高度關注,原有的融資方式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所以我國應該積極開拓通過資產證券化支持基礎設施項目融資的這一市場,使資產支持證券成為填補基礎設施建設領域融資缺口的重要工具,從而推動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
三、基礎設施項目融資實施資產證券化的可行性分析
1、資產證券化為基礎設施建設提供了一個低成本的融資渠道基礎設施一般是指為社會生產和居民生活提供公共服務的物質工程設施,是用于保證國家或地區社會經濟活動正常進行的公共服務系統。它包括建筑業、水、電和煤氣業、運輸業以及通訊業等。基礎設施建設一般都是大工程項目,所需資金量較大。比如,根據長沙市政府工作報告可知,目前長沙市已建好的地鐵2號線一期工程和在建的1號線一期工程估算總投資額為221.71億元,其中資本金為95.33億元,其來源于市政府的財政資金安排65.63億元和市土地出讓獲得的收益29.7億元;資本金以外的126.38億元擬通過國內銀行貸款的方式籌措。另外,地鐵4號線一期還擬引入社會資金85億元。從長沙市地鐵修建的資金來源來看,主要是通過傳統的融資方式,且向銀行貸款的資金所占比重偏大。通過向銀行借款,可能會面臨銀行惜貸的困境,而且融資成本較高,因此進行證券化融資不失為一個較好的融資渠道。通過推行資產證券化不但可以有效降低融資門檻,實現多形式、多渠道融資,而且還有利于盤活項目資產,有效提高項目整體建設效率[3]。
2、基礎設施項目預期穩定的現金流為實行資產證券化提供了必要的條件資產證券化產品發行成功的一個必要條件是必須要有預期穩定的現金流,而基礎設施項目在建設好后,一般都會產生穩定的現金流。比如,高速公路預期的現金流來源于各高速公路收費站的過路費收入;電力行業預期的現金流則來源于各家庭、企業、單位等所繳納的電費收入;等等。這些由資產證券化資產池所產生的現金流相對比較穩定,而且在信用增級技術的作用下,資產證券化產品比較受投資者青睞,從而可以為基礎設施項目建設提供穩定的資金支持。
3、基礎設施項目融資實施資產證券化的政策支持國家近幾年陸續出臺了一些相關政策,使資產證券化發展迎來了春風,也促使一些行業躍躍欲試,積極開發各類資產證券化品種。從相關新聞網站可以知道,2015年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表示,要進一步擴大資產證券化試點,并強調要在信貸資產證券化的基礎上,將有效信貸向經濟增長薄弱環節和重點領域傾斜,特別是用于三農、小微企業、棚戶區改造、基礎設施等建設等。另外,“金十條”更是提出“逐步推進信貸資產證券化常規化發展,盤活資金支持小微企業發展和經濟結構調整”。這些政策的扶持為各行業發展開拓了多元化的融資渠道,推動了行業的盛興,進而促進整個社會經濟的飛速發展。
四、資產證券化在基礎設施項目融資中的應用分析
本文以長沙市地鐵7號線建設為例,分析資產證券化在長沙市地鐵項目融資中的應用。在本次資產證券化產品設計中,假設主要的參與主體為以下相關單位:長沙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作為原始權益人,即項目的發起人;長沙市軌道交通7號線建設發展有限公司作為項目公司,是直接承擔項目債務和風險、負責項目的投資和管理的法人實體;中國信托投資有限公司為受托機構,擔當SPV的職責,并兼證券發行人;機構投資者購買相關的證券產品;項目產品購買者;還有其他的相關參與主體———政府、信用評級機構、施工單位等。
該產品的設計模式如圖1所示。根據上面的設計模式,分析如下:結構圖中的實線表示主體行為,虛線表示資金流向。首先,長沙市軌道交通集團與長沙市軌道交通7號線建設發展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由后者負責長沙市地鐵7號線的建設管理事項;然后,長沙市軌道交通7號線建設發展有限公司通過招投標的方式,選擇勘查、設計、施工等相關單位參與工程建設。修建長沙市地鐵7號線的資金主要來源于三方面:政府的財政補貼,國內銀團貸款,通過資產證券化的方式募集資金。
通過資產證券化進行融資的流程如圖所示:首先,由長沙市軌道交通集團作為項目發起人,將項目資產(地鐵的運營權)通過真實出售,轉讓給中國信托投資有限公司;其次,為了提升資產池的質量,中國信托投資有限公司會聘請信用增級機構采用信用增級技術提高資產池的信用等級,還會聘請信用評級機構對資產池進行信用評級;然后,中國信托投資有限公司以資產池為基礎,發行資產支持證券,比如,信托收益憑證;再次,中國信用投資有限公司聘請投資銀行承銷證券;最后,由承銷團將信托收益憑證出售給廣大的機構投資者,機構投資者購買證券所支付的價款則作為修建長沙市地鐵7號線的資金來源之一。那么機構投資者購買證券的收益則來源于地鐵7號線修建好后運營使用過程中所獲得的票款收入,即廣大乘客所支付的乘坐地鐵費。項目運營使用后,當預期所產生的現金流(票款收入)足以支付所有的投入成本(包括支付給投資者的收益)后,在期限屆滿后,地鐵的運營權則會移交給長沙市軌道交通集團。
參考文獻:
[1]根據中國政府網《支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整理,中國政府網站:
資產證券化作為一種新型融資工具發展至今,不僅成為國際金融領域內最重要的金融創新之一,而且成為一項在世界范圍內得到廣泛認同和應用的金融創新技術;因此積極地吸收國外資產證券化這一重要的金融創新成果,在國內研究資產證券化,實踐資產證券化,無論是資產證券化本身效率的釋放,還是對國內整體金融效率的提高,都具有很大的發展空間。這也正是資產證券化引起國內金融界高度重視的根本原因。
一、資產證券化的主要創新內涵及其效率
本文僅討論資產證券化的兩個創新之處,即破產隔離和風險對沖。這是資產證券化的主要的創新和效率體現所在。
1、破產隔離
資產證券化針對傳統金融的缺陷,創造了破產隔離技術,是資產證券化具有的一個重要創新特征,并且為資產證券化的其它創新提供了基礎條件,它對資產證券化過程中的信用風險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作為資產證券化重要創新內容的破產隔離具有下面兩層基本含義。
(1)資產證券化基礎資產與發起人的破產相隔離。在資產證券化的交易結構中,一般需要特別強調,發起人必須通過“真實出售”的方式向SPV轉讓基礎資產。在這種交易結構安排下,發起人必須將資產的所有權合法地過讓給發行人,發行人對受讓資產擁有完全的產權,發起人對所轉讓資產沒有追索權。因此,既使發起人因為各種原因而破產,也不能追索基礎資產,不得對基礎資產進行清算,基礎資產所創造的現金流仍然按照資產證券化交易契約支付給投資者。資產證券化因此實現了基礎資產與發起人的破產相互隔離,投資者的權益因不會受到發起人破產的株連而得到有效的保護。
(2)資產證券化的發行人與破產相隔離。為了保護投資者的權益,同時也是為了提升資產支持證券的信用等級,資產證券化對特殊目的載體的組織模式、經營范圍以及運作程序都嚴格地進行界定,從經濟基礎上保證SPV遠離破產,進一步強化資產證券化破產隔離的技術特征。部分國家還通過立法,強制性地規定SPV不得破產。資產證券化的破產隔離處理,使資產支持證券的投資者遠離破產風險,所面臨的信用風險因此得到有效地控制。與此同時,資產證券化的破產隔離處理為資產證券化另一重要技術的有效應用提供了可能,即資產證券化的信用增級技術。經過破產隔離處理以后,資產證券化的基礎資產不僅與發起人的破產相隔離,而且通過SPV的刻意設計,保持了與其它經濟實體的隔離,使基礎資產非常獨立。正是因為基礎資產得到有效隔離,才能有效實現針對基礎資產的信用增級,用較低廉的成本達到有效提升資產支持證券信用級別,降低資產支持證券信用風險的目的。
2、風險對沖
資產證券化作為一種結構化金融技術,與傳統的間接融資相比較,有一個顯著的創新特征,就是能夠更加廣泛地進行資產組合,有效地實現風險對沖,降低資金融通的風險。這也是資產證券化充分發揮其結構化金融優勢的基礎。
(1)間接金融實現風險對沖的局限性。在間接金融實現資金融通過程中,受信息不對稱的困擾,銀行總是試圖與客戶建立穩定的關系,既可降低信息成本,也有助于克服信息不對稱的矛盾。出于同樣的考慮,銀行一般更樂意在比較熟悉的領域、地域拓展業務,形成一個基本的市場定位。在間接金融的資金融通過程中,銀行所持有的貸款在地域、行業上的分散程度非常有限,彼此之間具有較強的正相關性,難以達到風險對沖的目的。因此,銀行不僅要常常面臨具體貸款的個別風險,還時刻要警惕系統金融風險,一旦遭受劇烈的系統風險沖擊,銀行極易發生全局性的金融危機。
(2)資產證券化實現風險對沖的優勢。資產證券化則不同,構成其資產組合的基礎資產從各銀行購買而來,各銀行在克服信息不對稱矛盾上,已經起到了事實上的前置過濾器作用。因此在資產證券化過程中,對信息不對稱所產生的兩難選擇可以得到回避,SPV在構造基礎資產池的過程中可以根據需要進行有效選擇。資產證券化因此不僅可以突破行業限制,而且可以突破地域限制,廣泛地收購基礎資產,構造成資產池,并將基礎資產的收益與風險與基礎資產剝離開來,以資產池為基礎進行重新構造,實現基礎資產風險相互之間的充分對沖。根據投資組合原理,資產組合的統計分散特征越顯著,基礎資產的個別風險將得到越徹底地對沖。極端的情況是,當資產池包含所有風險資產,則基礎資產的個性風險將不復存在,資產池只有系統風險。資產證券化在篩選基礎資產,構造資產池的過程中也充分注意到這一原理的應用。資產證券化成功地實現了對資產池的收益和風險與基礎資產的剝離與重組,為資產證券化有效運用金融工程技術進行金融再創造提供了條件。資產證券化的發行人通過將被剝離的收益和風險進行切片、組合,創造出不同的風險/收益特征證券,滿足具有不同風險偏好投資者的需求,使資產支持證券具有非常廣泛的投資群。因此在二級市場上,資產支持證券的風險能夠得到進一步分散和對沖,增強了金融市場的穩定性。
二、資產證券化的風險分析
1、資產證券化的微觀風險
與普通固定收入證券相似,資產支持證券同樣具有違約風險、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購買力風險和再投資風險的一般風險。然而,相對于普通固定收入證券,資產支持證券具有兩大風險,是傳統證券所沒有的,對資產支持證券的定價產生了深刻影響。一是基礎資產提前償付風險。從本質上看,資產支持證券是一種衍生金融資產,其價值由作為發行資產支持證券信用基礎的基礎資產所決定。而作為資產支持證券信用支持的基礎資產,受各種因素影響,特別是利率波動影響,有可能被原始債務人提前償付,影響資產池預期現金流的穩定性,使資產支持證券的價值發生波動,資產支持證券的投資者因此面臨較大的風險。二是失效及等級下降風險。在資產證券化交易結構中,一系列交易均是通過契約有機地組織起來的。在復雜的契約體系中,如果某一份契約無效,就有可能導致整個交易無效,發行人對資產支持證券的支付義務有可能消失,投資者對資產支持證券本金和利息的求償權得不到保全。資產證券化還特別容易受到資產支持證券信用等級下降的損害,因為資產證券化交易與構成交易的基礎包含復雜多樣的因素,如果這些因素中的任一因素惡化,整個資產支持證券的信用等級就有可能下降。顯然,交易結構越復雜,導致資產支持證券信用等級下降的潛在因素就越多,投資者蒙受的資產支持證券信用等級下降風險就越大。
2、資產證券化的系統風險
(1)資產證券化在相當程度上是對傳統信用的一種替代。資產證券化使銀行以及其它信用中介創造了更多的信用,但是從整個金融體系看,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種金融形式的替代,投資者在投資資產支持證券后,就減少了其在銀行的存款,或者在其它方面的投資,也就是說整個社會信用在其它方面就相應有所減少。因此資產證券化更多地是用更加有效的金融替代效率相對較低的金融形式,從流動性管理以及風險有效對沖等方面弱化金融體系的風險,而不是絕對地放大整個社會信用總量。
(2)資產證券化通過有效的結構設計緩解了對基礎資產監管弱化的矛盾。在基礎資產的監管問題上,隨著資產證券化發展的逐步成熟,資產證券化交易結構一般通過某種形式,讓發起人繼續對基礎資產的信用風險承擔一定責任,以此激勵發起人繼續對基礎資產進行監督管理。同時,發行人一般將資產證券化作為一種戰略性的融資手段,而不是作為一種權宜之計,具有對整個交易進行監督管理的動力。發行人只有加強對基礎資產的監督管理,包括在受讓基礎資產時對基礎資產進行嚴格挑選,使投資者免受或者減少風險損失,其今后的融資才具有可行性。資產證券化過程的信用評級,也在一定程度上強化了對基礎資產的監督與管理。因此,通過上述三個途徑,對基礎資產的監管不僅不會因為資產證券化而削弱,相反還有一定程度加強。西方國家資產證券化的相對較低的違約比率,從實證角度也支持了這一論斷。
(3)資產證券化固有的流動性創造功能減小了金融系統的流動性風險。資產證券化就是將缺乏流動性或流動性不強的金融資產集結成池,然后以此為支持發行證券進行融資,讓不能流動的資產流動起來,給整個金融體系創造大量的流動性。這一特征改變了銀行貸款流動性的現狀,使銀行能夠方便地實現資產與負債在流動性上的匹配,降低流動性風險。這一結構性的變革,對于增強金融系統抗御風險的能力,強化金融系統的穩定性是有積極意義的。
三、在我國實行資產證券化對我國銀行體系改革與發展的金融益處
首先,實行資產證券化對提高我國商業銀行負債業務效率具有重要意義。商業銀行負債業務的效率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吸收資金的規模和質量。資產證券化對商業銀行負債業務效率的影響主要在于可以減少對銀行資金來源的約束。當前,我國商業銀行的資金來源還是以吸收存款為主,其中又以儲蓄存款的地位最為突出,而各項貸款在銀行總資產中所占比重同樣具有主導地位,這樣的資產負債結構意味著銀行的資金來源受到存款增長的較大約束,從而也降低了銀行負債業務的效率性。資產證券化則為商業銀行提供了存款之外的另一條籌資渠道,不僅增加了銀行負債業務的主動性和選擇性,也減少了存款業務對銀行經營擴張的剛性約束。
其次,實行資產證券化對提高我國商業銀行資產業務效率具有重要意義。實行資產證券化,為我國商業銀行進行資產業務擴張、資產結構調整以及風險管理提供了可能性,具體為:第一,資產證券化有助于我國商業銀行實現資產多樣化,降低地域或行業風險。資產證券化幫助商業銀行將所承擔的地域、行業風險分散給眾多投資者共同承擔,從而降低了由其自己承擔的部分。另外,商業銀行也可以通過購買不同地域或行業的資產支持證券來實現自身資產組合的多樣性,使資產結構趨向更合理。這對于我國的一些地方性商業銀行尤其具有意義。第二,資產證券化可以改善我國商業銀行資產流動性狀況,使資產與負債的期限匹配更合理,從而擺脫短期資金來源對長期資金運用的約束,也為商業銀行更好的進行利率敏感性缺口和期限缺口管理提供了便利。第三,資產證券化有助于降低資本規模對商業銀行資產擴張的約束,滿足對我國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的監管要求。因為推行資產證券化的運作,一方面降低了平均資產風險權重從而使風險資產總額變小,另一方面增加了銀行的現金收入從而提高了銀行自身資本金的積累,盡管以第一方面的作用為主,但這兩個方面都能對銀行資產擴張對資本規模產生的壓力予以有效緩解。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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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資產證券化理論基礎
(一)資產證券化內涵
資產證券化是20世紀70年代一項重要的金融創新,對金融市場和經濟的發展產生了積極的影響。資產證券化目前還沒有形成一個統一的定義,學者們從不同的角度給出了不同的定義,較典型的主要有:
第一種典型的定義,資產證券化是指以資產所產生的現金流為支撐,在資本市場上發行證券進行融資,對資產的收益和風險進行分離與重組的過程;另一種代表性觀點總結出其基本特征:第一資產證券化發行的證券必須是由特定資產支撐的,支撐的含意是指由這些資產所擔保或者證券代表了這些資產的部分利益;第二資產證券化必須涉及資產轉移的設計以使支撐資產的證券與這些資產的持有者的風險隔離;第三種觀點認為,資產證券化是通過創立當事人和構筑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系,使缺乏流動性的債權(金融債權性資產)轉化為資本證券上的財產權得以流通的制度①。
資產證券化本質上是將流動性較弱的資產轉化為流動性較強的資產,并實現資產的風險與收益的分離和重組。本文是從銀行角度來考察資產證券化,文中資產證券化無特別說明,均指信貸資產證券化。
(二)資產證券化原理
資產證券化是以基礎資產的未來現金流為支撐而發行證券的過程,因此,資產所產生的現金流分析就成為資產證券化的核心原理。
任何一項成功的資產證券化,必須要對基礎資產進行成功的重組以組成資產池,并實現資產池和其它資產的風險隔離,同時,還必須對資產池進行信用增級;因此,資產重組原理、風險隔離原理和信用增級原理就成為資產證券化的三大基本原理。
(一) 核心原理
基礎資產的現金流分析是資產證券化的核心原理,它是由現金流的基礎作用決定的。基礎資產可預見的現金流是資產證券化的基礎,只有現金流是確定的,在以基礎資產為支撐而發行的證券的價值才能被確定。基礎資產的現金流分析主要涉及三個方面:資產的估價、資產的風險與收益和資產的現金流結構。
(二) 基本原理
資產證券化的三大基本原理分別是資產重組原理、風險隔離原理和信用增級原理。基本原理是對核心原理的深入,是對資產現金流的深入分析。
1、資產重組原理
資產重組是資產的原始權益人為實現證券的發行,對基礎資產進行重新配置和重組以組成資產池。資產重組原理最重要的是對資產的選擇,并不是所有的資產都適合進行證券化,資產需滿足一定的條件才能進行證券化,其中最重要的一個條件就是資產能產生穩定的、可預見的現金流收入。
2、 風險隔離原理
經過資產重組形成資產池以后,必須將資產池與其他資產的風險相隔離。通常做法就是設立特殊目的機構即SPV,原始所有者將基礎資產“真實出售”給SPV,真實出售即基礎資產在出售后,原始所有者縱使破產,其已出售的資產不會被列入破產清算的范圍。原始所有人的風險與證券化交易的風險無關,不會傳染給證券持有者,從而實現了風險隔離。
3、 信用增級原理
由于資產證券的本息依賴于被證券化資產的未來現金流的實現,這對證券投資者來說存在一定得風險。因此,通過信用增級的方式,來提高證券的信用等級,以吸引更多的投資者。信用增級的方式有很多種,主要分為內部增級和外部增級。內部增級主要是利用基礎資產所產生的現金流來實現自我擔保;外部增級則是通過第三方機構提供擔保。通常都采用兩者相結合的方式來實現證券的信用增級。
二、資產證券化作用流動性風險運行機制
(一)化優化資產負債期限結構
1、降低中長期貸款比例
根據全國五家大型商業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和交通銀行)提供的定期報告,近五年五家銀行中長期貸款占貸款總額的比例在60%以上,且呈現上升趨勢。中長期貸款比例的增加使得銀行存貸款期限結構錯配問題更加突出,銀行將面臨較為嚴重的潛在流動性風險。
通過對資產證券化原理分析可看出,將中長期貸款證券化是解決銀行存貸期限錯配的重要手段。銀行選擇要進行資產證券化的中長期貸款,將其真實出售給SPV,SPV再將這些貸款組合匯集成資產池,以資產池所產生的現金流為支撐在市場發行債券進行融資,最后用資產池所產生的現金流來償付發行的債券。
至此,銀行將中長期貸款剝離出資產負債表外,表內中期貸款比例也隨之下降,存貸款期限結構錯配現象得以緩解。
2、優化資產結構配置
在我國銀行的資金來源大部分依賴存款,而存款中活期存款的比例又居高不下,以全國五家大型商業銀行為例,活期存款占總存款比例在50%以上。活期存款比例過高使得銀行資金來源的穩定性減弱,如果中長期貸款過度依靠活期存款這種不穩定資金來源,一旦活期存款被大量提取或轉移至資本市場,銀行將面臨流動性危機。
因此,增加長期穩定的資金來源可以解決銀行借短貸長的狀況,用長期的資金來源支持中長期資金運用,使資產負債期限結構趨于合理。銀行購買并持有資產支持證券,豐富了銀行資產項目品種。當銀行出現流動性不足時,可在資產支持證券二級市場出售資產支持證券以獲取流動性。
(二)提高銀行證券化資產的流動性
貸款是銀行資金運用的主要方向,銀行既是貸款的提高方,也是貸款的持有者和服務運作者,尤其是長期貸款,其期限一般都在5年以上,有的甚至長達20-30年如住房抵押貸款。因此,貸款的流動性風險以及利率風險、信用風險都將由銀行自身獨自承擔。其次,貸款的資金來源主要是短期存款,這種短存長貸的資金結構,會使銀行面臨很大的流動性風險。
銀行貸款證券化就是將銀行的主要資產貸款,通過一定的結構安排和設計,將其轉化成可在金融市場上出售和流通交易的證券,即將流動性差的貸款轉換成流動性高的資產支持證券,極大的提高了銀行資產的流動性。
三、結論及建議
結合我國銀行業現狀,對信貸資產證券化的發展有以下建議:
第一,擴大資產證券化規模。一方面是投資者擁有巨額金融資產找不到投資渠道,大部分只能以儲蓄存款方式持有,另一方面是國內金融機構等迫切需要解決流動性問題、不良資產等問題。因此,資產證券化只要設計合理,具備較高收益性、流動性以及安全性,就會得到投資者的青睞。
第二,豐富投資者結構及擴大發起者范圍。證券化是一項重要的金融創新手段,不但政策性銀行和大型商業銀行可以采用,中小商業銀行也可以使用。從現階段來看,大銀行資金還算充裕,中小商業銀行面臨的資金約束更大,受到業務規模和融資渠道的局限,我國中小商業銀行流動性不足的問題更為突出,因此中小商業銀行對資產證券化的需求更明顯。(作者單位:東華大學旭日工商管理學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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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F273.4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3198(2009)18-0136-02
1 資產證券化對商業銀行的作用
(1)提升銀行的資產負債管理能力。
一般銀行的重要資金來源于其所吸收的存款,而存款之期限大多為短期。但銀行若將吸收之存款以不動產抵押貸款之方式貸放出去,則所得到的是一個長期的債權資產。銀行以短期的負債融通長期資產,很容易造成流動性的不足。如果銀行可以將債權證券化,并于一般債權的二級市場中出售,銀行就不必擔心流動性的問題。
(2)資金來源多樣化。
證券化本身就是一個外部融通的過程。證券化機制的建立為發起人又提供了一種資金來源的渠道。而且銀行的資金來源多樣化,也能使銀行找出較低成本的資金來源組合。
(3)達到資產負債表外化的目的。
由會計的角度來看,證券化的結果,會使表內的資產通過證券化而“表外化”。表外化的主要意義有三:其一為風險性資產比例下降,使得金融機構整體資產風險下降,則金融機構風險性資產準備可以下降;其二為資本準備下降后,原有資本可以產生更高的獲利,因此可以提升權益報酬率的表現;其三為長期資產轉換為高流動性的短期資產,可以有效地改善資產負債表的流動性。
(4)降低資金成本。
過去承做貸款的金融機構,必須依賴本身的信用向投資人吸收資金,所以貸款承做機構本身的信用評級,決定了其獲取資金成本的高低。但經由證券化,以所承做的貸款債權為擔保,經過適當的信用增強措施后發行證券,可以使該證券能夠取得比發起人本身更高的信用評級,因此可獲得較低成本的資金。
(5)提高商業銀行的盈利水平。
一方面,資產證券化可以降低銀行的資金成本。商業銀行存款的吸納需向中央銀行繳存存款保證金,而資產證券化作為銷售收入的實現,不存在繳存準備金的問題,從而節約了銀行資金成本。另一方面,銀行可在證券化過程中獲取一定的收入。作為發起人,銀行可收取借款人貸款賬戶的利息收入、附加收入、借款人延遲支付的罰金以及為客戶(如按揭貸款申請人)保險的傭金等等;作為服務者,銀行可獲得服務費收入,可以利用收取本息與轉交特設機構的時間差獲得利息收入;一些信譽較好的銀行還可以在其他機構進行資產證券化的過程中充當擔保人從而取得中間業務收入。
(6)化解不良資產。
資產證券化將以不良資產作為抵押發行資產支持證券不良資產的所有權分散給眾多投資者。由于資產支持證券背后有資產和信用增級工具作為后盾,信用級別一般都比較高,而且收益率較同一信用等級的證券高,這樣,會吸引許多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
2 資產證券化對銀行體系的影響
(1)優化銀行體系內部的資源配置。
我國商業銀行體系中,新興商業銀行所擁有的資產規模同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規模相差很大,難以同國有商業銀行競爭。另一方面,新興商業銀行成立的時間較短,資金少,尚未在民眾中建立起與國有銀行相抗衡的信譽水平。但是新興商業銀行經營決策環節少,對市場需求的反應較靈活,新業務的開發速度快,資金使用效率高,比國有商業銀行更富有活力。
(2)資產證券化將有利于推進我國資本市場的現代化和規范化進程。
資產證券化配合金融體制改革的深化,為資本市場的供需雙方提供收益穩定、投資風險小的新型投資產品和融資工具。一方面使金融資源得到新的、合理的配置,能滿足不同偏好的投資者的不同需要,豐富投資人的選擇,實現資產所有者轉變資產形態的要求;另一方面,資產證券化增加了資金來源,提高了資金融通的效率,改善了資金質量,緩解了資本充足壓力。
(3)資產證券化將加劇商業銀行之間的業務競爭。
資產證券化的實施將使籌資、融資的渠道和手段進一步豐富,而市場直接融資的發展則將使非銀行金融 機構逐漸進入商業銀行的業務領域,間接融資傳統陣地將被不斷侵蝕。不僅將會減少許多客戶對大額銀行貸款的需求,也將增加銀行吸收存款的難度從而導致銀行籌資成本的上升。面對來自資產和負債兩方面的激烈競爭,商業銀行傳統業務的利潤空間將縮小,因此各商業銀行必須積極地擴展服務領域。
3 商業銀行應對資產證券化的策略
(1)以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為切入點,積極推進信貸資產證券化。
當前實現信貸資產證券化首先應以住房抵押貸款作為切入點,因為該貸款較其他貸款更符合證券化資產的基本特征,比如,貸款質量較高,現金流可預測性較高且相對較穩定,貸款有抵押保障,利息收入持續時間較長,債務人分布廣泛,等等。而且,從世界范圍來看,住房抵押貸款是一種最為廣泛地被證券化的資產,這是因為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有助于緩解商業銀行一直存在的短借長貸的矛盾。從現實意義來看,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市場作為二級市場,其發展有助于促使房地產一級市場運轉更為快速和流暢,有助于在一級市場上建立有效的市場篩選機制,培育一個公平、高效的房地產市場,進而促進我國住房金融資金的良性循環。
(2)利用優勢,積極參與,在資產證券化市場上充當多種角色,提高商業銀行收益。
資產證券化使商業銀行面臨著非中介化的考驗的同時也面臨著機遇。在資產證券化市場上,各專業分工細致,存在諸如專門從事貸款收購標準、組合資產池并按投資者需要發行資產支持證券的特設機構;對資產支持證券提供信用增級的第三方機構;對資產支持證券進行信用評級并出具財務報告、法律報告的服務機構等一系列專門化市場參與機構。而與其他機構相比,商業銀行具有較高的信用等級,并在長期的發展中有完善的信息收集系統、信用評估與追蹤管理系統以及違約追索系統,具有強大的信貸管理功能。
(3)培養人才,加強研究,為資產證券化的實施創造條件。
資產證券化業務復雜,其實施受制于法律法規的健全、資產評估和信用評級機構的規范、專業 人才隊伍的建設等諸多因素,而我國商業銀行近期內大規模推進資產證券化的條件尚不成熟。因此各商業銀行目前應著重考慮現實條件,將重點放在為信貸資產證券化的推行創造條件和打好基礎上。資產證券化是一項新興而復雜的業務,專業性強,其開展涉及資產組合、出售、發行、管理等工作及大量的法律、稅收、會計問題的處理,需要掌握資產證券化方面的知識及了解我國的具體國情、市場情況、法律和財務制度的復合型人才。所以培養復合型人才,建立人才儲備是現代銀行業發展的當務之急。目前,商業銀行應從逐步發展擔保類業務和商人銀行業務,提供規范、優質的金融服務入手,積極調整收入來源結構,發揮其信息、人才、技術和專業優勢,強化其獲取收費性收入的能力,從而增強商業銀行的競爭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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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發展水平保持又好又快發展,穩定、健康的國內宏觀經濟環境為我國商業銀行提供了良好的經營環境和發展機會。然而,對外開放也使外資銀行將新的金融工具和項目、新的服務帶入我國國內市場,再加上股份制銀行占市場份額的增多,使我國商業銀行面臨來自國際和國內間的激烈競爭。在國際與國內競爭的大環境下,只有加強金融創新,才能提高我國商業銀行的綜合實力。在金融創新的浪潮下,為了在競爭中求生存和發展,資產證券化和融資證券化成為金融創新的必然產物。2007年次貸危機席卷美國金融市場,并很快波及全球,其影響之大給中國的銀行資產證券化敲了警鐘,如何控制資產證券化的風險值得思考。資產證券化的發展對商業銀行來說是一把雙刃劍,既是契機又存在風險,因此,必須正視資產證券化對商業銀行的利弊,控制其給商業銀行帶來的風險,逐步推進資產證券化的發展,使資產證券化成為商業銀行的有利手段。
一、資產證券化的含義及運作過程
資產證券化產生于20世紀70年代。由于銀行長期以來有短存長貸的矛盾,資產證券化緩解了銀行業不良資產的壓力,因而受到我國銀行業的青睞。我國金融業嘗試于2000年9、10月,中國建設銀行和中國工商銀行相繼實行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試點。我國正式試點文件于2005年3月,央行和銀監會《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管理辦法》,國家開發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分別進行信貸資產證券化和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的試點。幾年來取得了比較滿意的成果。資產證券化是指發起人(商業銀行)將自己擁有的流動性較差但未來現金流收益比較穩定的資產,轉讓給特定目的的機構或受托人,該機構或受托人聘請信譽好的金融機構進行資金資產的托管,由評級機構進行信用評級,承銷人在金融市場上發行以該資產為標的證券,由服務商將收到的現金收益償付給投資者,從而將呆滯賬款轉換為在金融市場上可以自由買賣的證券,是通過在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發行證券籌資的直接融資方式。資產證券化的運作過程是:商業銀行將資金貸款給借款人,取得債權;商業銀行將流動性較差但有預期現金流的應收賬款出售或轉讓給信托機構,進行專業的信用增級和信用評級;以該資產為基礎,由信用好的金融機構或政府部門提供擔保,由信托機構在資本市場上發行新證券,吸引投資者投資;通過投行進行收款,憑借對資產的所有權確保將未來現金流首先用于支付投資者本金和利息。
二、資產證券化對商業銀行的契機
(一)擴大業務范圍,增強盈利性
在傳統的金融發展史中,商業銀行扮演著存貸中介的角色,存貸差是商業銀行獲取利潤的主要來源。近年來,西方國家商業銀行的中間業務收入逐漸成為經營收入的主要來源。在我國,存貸差仍占商業銀行獲取利潤的主要地位,但我國商業銀行也在逐漸從賺取存貸差為主向賺取中間業務收入為主轉變。資產證券化作為商業銀行的中間業務,擴大了我國商業銀行的業務范圍,增加了銀行收入的途徑,為商業銀行開拓了新的利潤增長點。
(二)增強流動性
由于銀行業務的特殊性,隨著經營時間的增加,商業銀行不良資產數額逐漸增長,長期積壓會造成流動性不足,產生經營風險。通過資產證券化,商業銀行可以將期限長、流動性差的債權轉移或出售,將呆滯資產轉變為流動性資產,通過資產證券化銀行可以提前收回資金,出售呆滯資產的資金可投入到高流動性的領域,從而使商業銀行的流動性得到增強,降低系統性風險,也化解了長期以來我國商業銀行因長期資產和短期負債期限搭配而導致的失調問題。
(三)轉移和分散相關風險
長期以來的存短貸長,使商業銀行受市場利率影響較大,承擔著由貸款所帶來的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和提前還款風險等,一旦市場利率發生較大波動,商業銀行就會面臨各種危機,資產證券化有效降低商業銀行固定利率資產的利率風險,一方面通過資產證券化將信貸風險轉移給金融市場中的投資者,分散原來過于集中的信用風險和提前還款風險;另一方面,將呆滯貸款的風險轉嫁給信托機構及資本市場中的投資者,將信貸資產從資產負債表中剝離,從而降低商業銀行的流動性風險。
三、商業銀行資產證券化的風險
首先,資產證券化給其他非金融機構直接在資本市場上籌集資金提供了便利,從而加劇了銀行業的競爭,使得銀行業的傳統份額減少,“貸款并持有”的經營模式逐漸讓位于“貸款并證券化”的經營模式。其次,信用評級風險過高。進行資產證券化的資產必須能夠產生穩定的現金流,而評定資產現金流是否穩定的正是信用評級機構。我國的資產信用評級、資產評估等中介機構發展數量日漸龐大,但獨立性不強,這些中介機構多與被評估單位存在利益關系,不能出具公平、公正、公允的評估意見,盲目評級,把次級貸款當成優質貸款,嚴重誤導投資者對發行證券的認識。再次,如果商業銀行只是將呆滯的貸款轉移給信托機構,而不是出售,那么呆滯貸款的流動性風險就還存在于商業銀行中。正如《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所指出:“要確保‘真實出售’,資產證券化并不意味著風險有效轉移,對風險的衡量應根據交易的‘經濟實質’,而不僅僅是‘法律形式’。”
四、次貸危機對中國商業銀行資產證券化的警示
2007年美國爆發次貸危機,其破壞力影響全球金融市場。資產證券化作為美國次級債市場的重要金融工具,對次貸危機的產生有不可忽視的推動作用。自2000年美國大規模發行次級抵押債券以來,各評級機構一直給予其最高信用評級。正是出于對美國三大信用評級機構的信任,全球投資者才放心大肆購買次級債券,但正是這些評級機構評定的高級別的優質證券,卻在一夜之間成為投資者手中的垃圾證券。這些評級機構不切實際的評級加大了次貸危機的強度,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是次貸危機爆發的重要原因。資產證券化的產生使銀行從謹慎融資走向冒險融資,資產證券化無形中推動了次貸危機的形成。雖然目前次貸危機對中國金融市場的影響有限,卻對資產證券化在中國的發展起到警示作用。在市場繁榮時期,資產證券化在提高資金流動性方面體現出獨特的作用,然而一旦市場利率上升,資產證券化隱藏的巨大風險便開始暴露蔓延。美國次貸危機的經驗教訓對我國資產證券化的發展有重要的借鑒意義,我國應該在吸取美國次貸危機教訓的基礎上建立風險控制體系,有條不紊地推進資產證券化的發展。
五、防范風險、完善資產證券化的對策
(一)完善風險控制機制
商業銀行要確保資產的真實出售,準確評估已轉移和仍保留的風險,降低商業銀行的信貸風險;在資產證券化的運作過程中,應對發行人的資金來源、現金流狀況、還款能力、發行手續等方面進行嚴格審查,不符合標準的拒絕辦理和批準,在放貸過程中要嚴格控制審核流程,加強對相關制度執行的規范性,保證信貸風險的防范措施;對資產證券化業務的規模進行嚴格控制,避免無限制無標準地發行證券和擴張信用風險。
(二)構建科學的信用評級體系
資產證券化產品的發展,有利于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但其定價和交易有賴于準確的市場評價。次貸危機的教訓表明,信用評級機構的失職導致的后果是巨大的。我國亟待構建科學有效的信用評級機制,準確判斷發行證券的信用級別,規范資產評估和信用評級機構的運作,提高其獨立性,杜絕信用評級中的道德風險,同時應借鑒國際先進的評級標準和手段,全面提高我國信用評級機構和評估機構評估意見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三)完善法規,加強監管
目前,我國關于資產證券化的專門法律并未到位,只以關于資產證券化的試點文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為依據,可能存在政策風險。國家應出臺專門的法律法規來制定業務操作標準,規范資產證券化的每一項運行程序,同時對已有的《會計法》、《證券法》、《擔保法》、《信托法》等法律中有關資產證券化的條款進行健全和完善,建立資產證券化的專門統一的法律體系。監管機構則應在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框架的基礎上理順監管體系,建立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三家監管機構之間的對話機制,協調步調、研究對策,實施對資產證券化活動的統一監管。同時,應盡快建立一個包括資產評估、證券發行、證券交易在內的完整的資產證券化體系,完善資產證券化業務的監管程序,即從基礎資產的產生開始,到資產池的評估,再到證券的發行和交易,對資產證券化的每一個環節都執行嚴格監管,才能防范風險于未然。我國政府的首要任務是建設適應資產證券化發展的制度環境、監管環境,以市場化為導向,通過建設適宜的制度環境,穩步發展中國銀行業資產證券化。
(四)培養專業人才
資產證券化是一項綜合性很強的業務,需要辦理人員具備多方面的知識和技能,具備高素質和較高的責任感、謹慎度。商業銀行是知識密集型企業,人力資本是商業銀行中最重要的資源,應高度重視人才的培養,引進國際先進的資產證券化管理的經驗,豐富工作人員的理論知識,提高其實踐技能。對商業銀行中辦理資產證券化業務的工作人員進行統一培訓,使工作人員掌握關于銀行、證券發行、承銷、信用評級、擔保、法律等多方面的關于資產證券化的知識。對資產證券化相關信貸資產產品的知識可以做成宣傳冊,供投資者閱讀,提高投資者對資產證券化的認識,加強投資者的風險意識。
六、中國資產證券化發展的戰略性思考
綜上所述,資產證券化使商業銀行的流動性和盈利性得到增強,能分散相關風險、改善銀行經營效率,但我國資本市場的環境尚不完善、相關法律尚不健全、風險控制機制和信用評級體系尚未建立,資產證券化的發展還面臨諸多問題,若發展過快將給商業銀行帶來新的風險,因此資產證券化是一把雙刃劍,對商業銀行來說,既是契機,又存在運行的問題與風險。資產證券化本身并無好壞,它只是一種工具,其作用的發揮在于如何運用這項工具。我國在推動資產證券化的金融創新時,要吸取美國次貸危機的經驗教訓,不能急功近利,客觀看待資產證券化,根據我國具體國情穩健推進資產證券化的發展。我國商業銀行應該采取措施遏制資產證券化的風險因素,從多方面解決阻礙資產證券化健康發展的問題,保障資產證券化健康發展,使資產證券化成為改善我國商業銀行流動性管理的有效途徑,而不是加大銀行流動性風險的導火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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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引言
對于金融業來說,資產證券化是可載入史冊的金融創新工具,并推動全球金融業的迅猛發展。萬事無絕對,資產證券化也是如此,雖然它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強大的影響力,激活全球經濟的發展,但也容易陷入一些風險之中。國內的資產證券化起步較晚,僅僅只有十多年的時間,在發展歷程和操作經驗上都存在許多弱勢。所以,為了推動中國證券化業務的健康發展,必須不斷學習西方發達國家的優秀經驗,找尋出符合國內經濟發展的資產證券化道路。
1 資產證券化的概述
從內容上來說,通過將可預見現金實施證券化的過程,就是金融市場常見的資產證券化。而這種可預見的現金包含多方面的含義,既可以是固定資產,也可以是非固定資產,只要具備經濟價值,就能發揮現金流的作用,參與資產證券化中。同時,資產證券化的組成要素還包括發起人、服務體、載體、委托人等內容,才能保證其運作程序。一般來說,一個資產證券化的完成,首先是制定資產證券化的市場目標,把資產的總數量統一到資產池中。其次,發揮信托實體的作用,即SPV進行法律范圍內的資產交易,保證資產隔離的安全性。再次,SPV機構會通過各種發行條件,設立信用等級進行評估資產的有效性,而投資銀行充當參與者之一,也能推動資產證券化朝良性循環發展。其中如果有其他機構或個人想將資金投入投資池,就需要向發起人購買支付價格。再次,經過資產證券化的評級后,穩定安全的資產才能掛牌上市,只需申請要求符合經濟交易原則即可。最后,上市完成后,資產證券的工作并不意味著結束,還需要信托機構、發起人對后續的管理工作進行分配。比如,信托機構會通過指定相關的受托管理機構進行管理,并獲得一定的資金報酬。一旦資產證券到期時,發起人和信托機構還要對資產進行售后管理。
2 國內資產證券化的歷史進程
從21世紀初開始,國內的第一個資產證券化雛形,是由建設銀行和澳大利亞的麥格理管理咨詢(上海)公司共同合作才開始實施的。時間轉到2005年,國內才真正開始了信貸資產證券化服務,這已經遠遠落后于西方發達國家的金融業發展。由此可見,由于各方面的原因,盡管資產證券化在金融業有很大的潛力市場,但國內的資產證券化道路非常坎坷。
2.1境外融資的資產證券化歷程
從發展道路來看,資產證券化屬于舶來品,主要從國際資本市場引入國內。1980年以后,國內通過投資大量修建公路,而由于資金緊張,采取了”收費還貸“來彌補現金缺口。事實上,國內的經濟發展剛剛起步,改革開放的浪潮也才不久,許多交通道路建設嚴重缺少充足的資金,經常出現建設一半,資金就用完的現象。這種不正常的建設模式不利于交通的發展,更嚴重阻礙經濟發展的道路。此外,由于國內相關證券法律法規條款的空白,資本市場經濟發展緩慢,交通道路建設無法利用證券來獲得充足的資金,更加不能向雄厚經濟實力的企業進行借貸合作。不過,部分經濟項目在國外憑借SPV的作用,獲得了證券融資的幫助,由此也就實現了境外投資境內建設的發展模式。十年之后,國內的境外融資在國內多項建設事業中發揮積極的作用,僅僅高速公路這一個項目就得到近16億美元的融資。同時,許多企業也紛紛采取這種方式來尋求經濟援助,保證經營融資的順利。
2.2境內融資的資產證券化歷程
國內的境內資產證券化道路發展時間并不長,至今不到十年的時間,從2005年8月,國內的第一個證券化產品由中金公司開啟了“吃螃蟹”模式,通過開展的收益性金融產品來申請掛牌上市。四個月之后,國內的開發銀行和建設銀行先后推出了資產證券產品,并在金融市場掀起了波瀾。由此,國內資產證券市場也開始邁入新的發展道路。2006年12月,不良貸款在市場上得到抑制,并朝健康資產發展,這是由于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進行的SPV模式來獲得市場37億元的融資,取得十分矚目的成就。
如今,資產證券化產品也逐漸從企業信貸、銀行產品向基礎設施方面發展,其內容也得到進一步的拓寬。2006年,首批城市基礎設施資產證券產品出爐,隨后公用基礎建設收益資產也開始資產證券化,通過污水處理費來獲得市場上的融資需求,推動市政基礎設施的建設。總之,企業收益權的資產證券化是國內資產證券化項目中最普遍和最廣泛的項目方式,而境外流行的住房抵押貸款資產證券化在中國還只是剛剛開始,仍有很長的一段道路。
3 國內資產證券化面臨的尷尬窘境
3.1法律制度不夠完善
資產證券化的流程非常復雜,涉及到的利益主體更是非常多,不論是在何種交易過程中,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合同條款來保證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從內容上來說,金融合同的簽訂更是必須謹慎,而法律法規的健全則能保障資產證券化的正常運作。然而,國內的資產證券化道路本身起步較晚,而與之匹配的法律制度更是較少。《證券法》是現行關于資產證券化管理最主要的一部法律,并經過多次的修改、完善、補充,才頒布了關于有價債券、資產證券的發行條件及違規懲罰措施。但是對于市場中具體的資產證券保護措施卻還沒有涉及,尤其是原始權益人、機構載體、債務人之間的合同規定,仍缺乏有效的法律依據,不利于資產證券化的健康發展。
3.2缺乏資產證券化的信用增級體系
一個資產證券的投資效應,并不是看量化后的融資情況,關鍵在于資產證券化是否能夠獲得信用增級。從結構上來說,信用增級需要從內外兩方面的環境進行衡量,外部信用增級的收益主要來源于對外的金融擔保服務,通過提高此方法來吸引資產證券的注入,從而保證證券信用等級的提高。同時,內部信用增級則主要來源于內部證券化資產的不斷提高,遠遠超過原始權益人的信用增加,中間的信用等級差距就是其投資收益。然而,這兩種信用增級方式卻并沒有在國內的資產證券化道路上提供幫助,沒有完善的信用增級機制,就無法獲得金融機構、權益人等利益團體的青睞,更無法保證信用結構的準確、公正。所以,沒有相關的信用增級體系,在制度上無法推動資產證券化的良性馴化,更直接阻礙國內資產證券化的發展。
4 國內資產證券化健康發展的關鍵措施
盡管國內的資本市場發展速度較快,流動性也十分靈活,但由于各方面體制的不健全,還存在許多發展阻礙。所以,為了推動資產證券化發展的順利,必須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4.1加強對資產證券化的適度管理,培育良好的市場發展環境
結合國內外的優秀發展經驗來看,西方發達國家并沒有嚴格資產證券化市場,反而是不斷從內部和外部條件來幫助和扶持金融業的發展。如今,遠負盛名的美國資產證券化正是由于開放的經營環境,逐漸變成現在全球性的金融市場,并形成一整套系統化的證券管理制度。而近鄰韓國的資產證券化道路雖然起步也比較晚,早期遭遇多重發展阻礙,經過嚴格管理證券市場后,面臨巨大的經濟損失。正是由于后期韓國放松對證券市場的管制,才促進了金融業的發展,從而激發了整個證券化市場的活力。所以,國內應該積極汲取國外的優秀經驗,并結合國內的證券市場發展實情,適當地放寬一些資產證券化有關的限制條件,鼓勵證券化產品的推陳出新,才能為資產證券化市場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才能推動國內金融業的改革。
4.2營造合理的資產證券化法制環境
由于國內資產證券化市場法律體系存在盲區,直接對金融業的發展產生消極影響。比如,會計制度、稅收制度、法律制度等都比較落后于現在的資產證券市場的發展,無法通過法制手段來營造合理健康的環境。同時,國內必須全面認識資產證券化市場和金融業這兩方面的深層次內涵,而政府部門更要上行下效地創造法制環境,推動資產證券化法制市場的形成,從而促進國家金融業的穩定發展。
4.3建立權威的信用評級機構
鑒于國內信用等級存在許多薄弱環節,無法明確金融資產的相關數據,所以必須構建專業的信用評級機構。另一方面,不同于國外SPV市場發展的成熟,國內的信用評級資深人員也比較少,需要注重相關專業人才的培養,最終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的權威信用評級體系。對于資產證券化來說,信用評級的作用非常巨大,必須保證其評估結果客觀公正,才能獲得金融市場的肯定,才能增強國內資產證券化的影響力,從而推動中國信用評級的權威影響力。
5 結語
全球資產證券化道路并不長,僅僅只有40多年的時間,但卻發揮極為重要的融資作用,引起了金融業的飛速發展。而國內的資產證券化則先是從試點開始,也只是針對銀行金融機構的信貸證券化業務,具有單一性和狹隘性。隨著國內現代化和工業化的步伐加快,金融業的需求增多,這就為資產證券化的發展提供了良好的市場環境,從而推進了國內資產證券良性發展。
參考文獻
當前,我國民航產業處于高速發展階段,航空租賃逐漸進入金融領域,成為金融租賃一大主導產業。飛機具有保值性好、自身資產價值高特點,是一種優質的租賃物,在老舊機型換新、運力需求不斷增加的背景之下,航空租賃資產證券化是行業發展的必然趨勢。
一、資產證券化的定義
資產證券化是指將缺乏即期流動性,但具有可預期的、穩定的未來現金流的資產進行組合和信用增級,并依托該資產(或資產組合)的未來現金流在金融市場上發行可以流通的有價證券(債權和收益權)的結構化融資活動。根據證券化的基礎資產不同,可以把資產證券化分為不動產證券化、應收賬款證券化、信貸資產證券化、未來收益證券化、債券組合證券化等類別。與傳統融資方式相比,資產證券化是建立在資產收入基礎之上的,屬于一種低成本融資、表外融資,可以對風險進行管理,是一種較為有效的風險管理工具。
二、我國民航航空租賃資產證券化業務分析
(一)民航航空租賃資產證券化業務的可行性分析
機場跑道起降費、航空公司機票收入以及飛機租賃收入是民航業資產的主要來源,因而我國民航運輸業目前開展的資產證券業務以這三種資產為主。機場跑道起降費相對來說是非常穩定的資產收入,其資產證券化業務具有很高的穩定性。但從另外一種角度考慮,機場跑道起降費在較長一段時間內基本保持不變,意味著其資產證券化業務升值空間較小,對于追求高利益的投資者來說往往不愿意選擇這種證券化業務。航空公司機票收入受乘客數量波動影響大,具有不穩定性,波動性。但在我國民航運輸業整體發展良好的情況下,航空公司機票收入資產證券化業務將會帶來非常可觀的收益。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成功發行機票收入資產證券化產品。航空租賃相對前兩種業務而言,是我國民航業資產證券化業務中發展最快,前景最廣的一類業務。就我國最近幾年航空租賃業務發展狀態來看,飛機本身優質的租賃特性和廣闊的市場發展空間,使得航空租賃迅速在金融市場占據一定份額,并吸引了國內外大批承租商投資民航運輸業,為我國民航航空租賃資產證券化業務的發展提供了充足的資金來源與廣闊的市場空間。航空租賃的承租航空公司一般具有良好的信用,現金流可以預測且相對穩定,違約風險概率小,而且飛機可變現價值高,從多方面分析都屬于一種優良的資產,因而將其作為民航公司資產證券化標的物是一個非常理想的對象。另外,航空租賃特點與ABS融資相適應,使得飛機融資租賃成為資產證券化基礎資產的優選對象,不管采用何種租賃方式,資產證券化以飛機租賃作為其基礎資產都會產生較好的結果,即租賃的整體結果要普遍優于其他基礎資產。如融資租賃,在合同結束時,承租人通過交付一個象征性的價款便可將租賃資產留購,這樣既不會產生剩余資產,也不會對未來現金流造成影響。因此,飛機租賃非常適合作為資產證券化的基礎資產。
(二)民航航空租賃資產證券化業務的風險分析
通過上述分析我們知道了國內民航航空租賃資產證券化業務的發展是具有可行性的,但作為一種金融活動,交易行為,作為租賃公司的一種融資手段,對于風險的分析與控制依舊是不可缺少的。民航運輸業以飛機作為資產證券化的主要對象,而資產證券化本身具有隔離風險的作用,是資產證券化有別于傳統證券融資的一個基本特征,資產證券化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依托于其本身具有的風險隔離作用。因此,在對民航業資產證券化風險進行分析時,應重視起對隔離風險的設計與運用,將真實出售風險作為資產證券化隔離風險的核心,對SPV資產隔離進行合理設計。真實出售是資產證券化一個非常重要的結構特征,它可以將證券化的基礎資產從原始權益人那里分隔出來,實現對破產風險等風險的有效隔離,所以必須要對隔離風險進行有效的設計。
從資產重組角度考慮,現金流作為資產證券化特別的關注對象,現金流風險同樣需要引起業內人士的高度關注與重視。在現金流管理工作中,風險的分配分散對于資產證券化來說是一種風險,由于現金流在資產證券化中主要以分割和聚集兩種形式存在,因而現金流風險分為現金流分割風險和現金流聚集風險兩類。
三、結束語
綜合以上分析可知,我國民航租賃資產資產證券化業務擁有非常廣闊的發展前景,且具備一些較好的、有利的發展條件,可以成為國內民航運輸業資產證券化業務重點發展的方向。雖然作為一種金融業務,不可避免的會面臨一些風險,但隨著業務發展的不斷成熟與風險管理能力的不斷加強,相信我國民航航空租賃資產證券化業務會得到更好發展。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