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模板(10篇)

時間:2023-08-29 16: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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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篇1

建筑工程施工的合同就是發包人與承包人為了完成工程建設的目標,制定的規范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是工程建設中合同當事人依據的最高準則和依據。建筑工程的施工內容比較多、技術比較復雜,受外界影響也比較大,合同簽訂是十分重要的,做好合同管理能夠產生比技術優化更大的經濟效益,因此必須努力做好建筑工程施工的合同管理工作,使工程建設施工有據可循,能夠按照工期順利完成建設。

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合同管理意識不足

建筑工程施工負責人的能力素質對合同管理的影響是極大的,在實際的工作中,施工負責人沒有認識到建筑工程施工中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合同有很多種,但并一定所有的合同都需要被重點關注,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合同投標比較大、風險比較高的合同應重點關注,分包合同以及擔保合同、大額度的采購合同等也應被列為重點關注對象[1]。

2、合同管理的制度不完善

在合同的簽訂到執行完會涉及到很多法律問題,也會涉及建筑施工技術部門,如果某一環節出現問題會對結果造成極大的影響。合同的管理需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作保障。建筑企業的管理部門比較多,要實現對合同的有效管理,就需要調動所有管理部門的工作積極性,根據實際施工建設的情況對合同內容進行及時的調整。一般情況下,合同是由建筑企業的下級管理部門進行管理,但是對于一些合同標比較大、風險高、涉及部門多的合同則需要由企業管理層直接進行管理。

3、合同內容顯失公平

在目前的建筑工程施工中,合同文件內容中存在著合同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不對等的現象。合同是由發包人與承包人共同簽訂的,但是合同條款中的大部分都是對承包人進行義務規定,對發包人的約束內容比較少,尤其是涉及發包人違約、賠償等方面的內容不明確,處罰辦法的可行性差,使合同有失公平,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很容易發生沖突。而且當前建筑行業競爭激烈,不規范管理的現象比較嚴重,施工人員的數量與建設的規模不協調,發包人成為建筑工程承包中的主體,提出一些不平等的條件,將風險轉移到承包商身上[2],而承包商為了自身的利益,會在施工中出現偷工減料的行為,影響工程的整體質量。

4、陰陽合同的現象比較嚴重

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還存在著陰陽合同的問題,一份合同按照相關的標準簽訂并上交到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備案,是陽合同,而另一份合同則按照實際的施工情況簽訂,是陰合同。陽合同是根據法律要求用于報備,陰合同是在發包商的要求下對工程款進行降低,轉變工程的計價方式,降低工程的建設質量,這種陰陽合同嚴重損壞了合同的權威性,不利于建筑市場的正常運行,給合同雙方留下一定的隱患。

5、缺乏合同管理人才

當前我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人才素質能力不高,他們大多是建筑工程技術出身,對合同管理中涉及到的經濟、法律、管理等方面的知識技能了解不夠,不能夠嚴格按照相關的合同處理事情,而且沒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機構,導致合同管理不到位。

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有效對策

1、樹立合同管理意識

當前我國的建筑行業日益規范,在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承包商以及發包商都應加強對合同管理的認識和重視程度,尤其是承包商要認識到合同管理在整個工程建設中的重要作用,樹立合同管理的意識。在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施工送單位應按照合同要求進行施工,禁止利用行政權力對合同管理進行干預。承包人是建筑工程的施工主體,應保證建筑工程依據市場經濟的發展情況進行,使工程順利的開展。

2、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中,管理的內容比較多,需要對合同的洽談、起草、審核、簽訂、下達、變更、中止、廢除等進行管理[3],這就需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為合同管理作保障,使合同管理更加科學、合理。建立合同的交底制度、責任劃分以及報送制度等,促進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取得良好的效果。

3、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能力

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能力對于合同管理有著直接的影響,因此應努力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能力,選擇優秀的合同管理人才,合同管理人員要掌握一定的工程技術和施工技巧,具備合同擬定以及談判等能力,熟悉財務會計以及造價等方面的知識,加強對合同管理人員的教育和培訓,并根據市場以及建筑企業的變化情況對合同管理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教育。同時建立崗位責任制度,明確合同管理人員的職責和權限,建立競爭機制,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對于工作中表現良好的人員要給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質獎勵,對于不按要求工作的要給予懲罰,強化合同管理人員的責任意識,能夠積極地投入到工程合同管理工作中。

4、對合同進行全過程的動態化管理

在合同管理工作中,要對合同進行全過程動態化的管理,根據合同約定的標的、價格、數量等對保修條款進行管理,加強發包人、承包人以及設計、監理單位之間的聯系,有效解決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并嚴格按照合同中的規定進行工程量的增減,并記錄清楚,避免出現合同糾紛[4]。在施工建設中,如果出現了工程的承包范圍以及工期的變化,要與原合同的簽訂部門進行聯系,避免聯系不及時影響工程變更,進而對工程的清算造成影響,影響企業的信譽和形象,使企業的自身利益受到損害。

5、采用規范化的合同文本

在簽訂合同的過程中,應對合同進行認真細致的檢查,保證合同的全面履行,擬定的合同文本抓奶哥應明確合同簽訂的時間、工程量清單,注重索賠條款的擬定,并保證合同初稿的合法性,明確發包人與承包人的資格,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規定,保證合同條款以及用詞的準確、齊全。

結束語

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的重要內容,也是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建筑企業應加強對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視程度,樹立合同管理的意識,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為合同管理提供科學的依據,同時強化合同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能力,采用規范化的合同文本,使建筑工程施工的合同管理能夠順利的開展。

參考文獻

[1]來偉祥.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特點及規范管理策略的研究[J].中國新技術新產品.2011.16(9):164-165.

篇2

建筑行業的發展關系著國計民生,施工合同管理以法律條款形式規范和約束建筑項目施工行為,是保障施工質量、降低施工成本的關鍵環節。近年來,我國建筑行業不斷發展,為了更好的滿足建筑市場發展需求,應特別重視施工合同管理,明確施工單位的職責和權利,減少項目糾紛,加強施工成本控制,不斷提高施工合同管理水平。

1施工合同管理的現實意義

建筑工程施工具有工期長、工序多、施工復雜等特點,實際施工時還容易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出現各種問題,若建筑項目合同雙方沒有按照嚴格合同內容履行自己的職責和義務,不僅會影響建筑項目的正常施工建設,而一旦建筑項目出現施工問題,還會引起合同雙方相互推諉,使得合同約束作用不斷弱化甚至喪失,難以達到施工合同管理目標。因此施工合同管理是保障建筑項目施工建設必不可少的一環。施工合同簽訂時,必須對合同內容進行規范,明確雙方的職責和權限,結合具體建筑項目的情況設置合理條款,保證發包方和承包方都能夠嚴格按照項目合同履行義務和承擔責任。另外,施工合同管理除了直接關系合同雙方的經濟利益,而且對于建筑項目施工質量、成本和進度也有著重要影響,例如如果建筑項目合同中沒有對于各種施工材料的規定,承包方為了追求更大的經濟效益,往往會使用一些廉價但質量無保障的建筑材料,這樣必然會影響建筑項目施工質量。并且如果施工合同沒有明確規定項目竣工日期,也會影響建筑工程的實際施工進度,從而降低經濟效益。因此施工合同管理是推動建筑行業健康發展、建筑項目順利建設的關鍵,應積極健全施工合同管理,規范建筑市場秩序。

2建筑項目合同管理現狀

2.1缺乏管理意識

很多建筑項目施工單位沒有真正認識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不僅缺乏建筑行業法律知識,并且管理人員綜合素質高低不平,合同管理效果較差。在實際項目施工中經常出現合同違約情況,有些不具備資質的施工單位以假名義或違法簽訂項目合同。由于一個建筑工程包括若干個工程項目,而某些大型承包商中標以后再將小工程項目分包給小承包商,而這些小承包商對于建筑項目施工合同的意識非常淡薄,并且激烈的市場競爭環境下,經常出現惡意競爭現象,無法保障建筑項目施工質量。加之我國建筑領域有些法律法規還不完善,在沒有法律規范的條件下,經常影響建筑項目的正常施工。

2.2合同條款不明確

條款內容是建筑項目合同的核心,由于建筑單位和承包商不重視項目合同,或者合同制定沒有經過專業法律人員把關,使得項目合同條款內容不明確,這就導致有些人利用項目合同漏洞謀取利益。建筑項目合同制定是一項非常專業、復雜的工作,其涉及多項內容和多方面知識,而有些工作人員綜合素質偏低,對于工程造價控制、建筑領域法律知識等方面的內容了解不深,因此制定的建筑項目施工合同在內容條款方面模棱兩可甚至存在歧義,嚴重影響了項目合同的規范和約束作用。

2.3合同管理不到位

雖然近年來建筑行業快速發展,但我國建筑市場還存在很多不規范的問題,特別是合同管理落實 不到位。相關建筑項目施工各單位沒有建設完整的合同管理體系,甚至沒有專門管理項目合同的部門或者工作人員,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實際的項目合同管理非常混亂。同時,某些建筑項目合同管理制度的落實不具有切實可行性,合同管理處于靜態狀態,不能根據建筑項目實際施工情況進行調整,實際的合同管理流程不具體,也沒有及時評估或者跟蹤項目施工,直接影響了合同管理效果。另外,缺少項目合同履行手續,無法有效開發建筑資源,造成項目合同執行不到位,嚴重影響了建筑項目的順利、正常施工。

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措施

3.1強化合同意識

為了提高建筑項目合同管理水平,必須強化建筑單位的合同意識,規范建筑項目的施工建設。在制定項目合同時,應由專業的法律工作人員負責,結合建筑項目具體情況,對合同管理人員進行普法教育,相關管理人員應全面掌握建筑領域專業知識和法律知識,全面提高合同管理能力和法律意識。同時,加強項目合同評審,全面匯集專業工作人員的智慧、經驗和知識,客觀、科學地分析項目合同利弊,從源頭上降低或杜絕建筑項目合同的法律風險。加強履行項目合同風險控制,認真收集索賠證據,強化證據意識,確保證據資料嚴謹完整、簽章齊全、結論清晰,減少建筑項目糾紛。健全崗位責任制,對于建筑項目合同管理崗位落實責任制度,對管理人員的獎罰、權限和職責進行明確,強化內部競爭,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3.2規范合同條款內容

建筑企業領導應根據建筑項目合同管理要求,選擇熟悉會計財務和項目造價管理的專業人才。根據建筑市場變化和企業自身情況,做好合同管理人員之間的溝通交流,加強個別研究和集中學習,提升合同管理人員專業素養,不斷提高建筑項目合同管理水平。同時,根據相關規定結合建筑項目期限、建設要求、項目種類等,規范合同的書寫和制定,提高項目合同的嚴謹性和科學性,明確合同雙方的利益、權利和責任,制定嚴謹、完善的合同示范文本。結合建筑市場發展要求,創新合同管理模式,全面提高建筑項目合同管理水平。

3.3加強合同管理

結合建筑項目的實際情況,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嚴格規范建筑項目合同內容,消除合同漏洞,確保建筑項目嚴格按照合同要求進行施工建設。同時相關施工單位應配備專業的合同管理人員,設立相關機構,加強項目合同審查、登記、整理等管理,做好檢查和統計,建立項目合同臺賬。結合建筑項目不同階段的施工要求,采取有效管理控制措施,實現項目合同的動態管理。加強合同執行監督,保障建筑項目施工質量,實現良好經濟效益。

4結語

建筑項目合同對于合同雙方具有強制約束性和規范性,對于建筑項目施工建設起到指導、規范的重要作用。針對當前建筑項目合同管理出現的一些情況,必須采取有效措施,突出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和優勢,積極打造精品建筑項目,實現互利共贏,推動建筑行業的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篇3

引 言

合同作為具有法律效應的行為準則,在很大程度上約束了建設工程發包方和承包方的行為,同時明確了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簽訂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在工程建設期間違反合同內容,都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因此,必須不斷規范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優化合同管理方案,使一切工程行為都在法律的監督之下。

1 目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建筑工程建設本身就是一個非常復雜的行為,所以相關的合同管理更是一個浩大、繁復的工程,下圖便是工程建設過程中的合同體系,由圖可知,在合同管理過程中,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措施,必然會導致很多問題和矛盾。其主要問題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1.1 施工合同簽訂不規范,部分合同有失公平

①由于不少承包人、發包人法律意識淡薄或者雙方“關系不錯”,造成在訂立合同時,草草了事,合同內容和程序極不規范。待工程實施起來,一旦涉及經濟利益,由于施工合同中缺少約束彼此行為的條款,最終導致工程糾紛的發生。②即使訂立了合同,也不嚴格按照合同辦事,凡事都是“關系說話”,同時大多數項目管理機構都未設立合同管理部門,缺乏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和具體的操作流程,不能對工程進行及時的跟蹤和有效的動態合同管理,導致部分合同的訂立顯失公平。根據《合同法》,簽訂合同的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應是平等的。但實際情況是,大部分施工合同都是有利于承包人,對發包人的制約條款偏少,例如發包人違約、賠償等方面的約定,也缺少行之有效的處罰辦法的規定。

1.2 合同管理難度高,索賠工作難以實現

由于社會條件和市場經濟體制的種種漏洞,使建筑行業的合同管理難度高,同時建筑業是一個索賠多發的行業。首先,在建筑企業中普遍缺少合同管理人才,再加上建筑施工合同管理本身就是一個龐大、復雜的體系,因此,管理難度極高。其次,就是索賠工作存在的種種問題。索賠是對合同缺陷的補充,賦予受損失者合理追償損失的權利,也是彌補工程損失的有效手段,其實質是承發包雙方承擔工程風險比例的再分配。下圖是可管理性風險分配示例,可以清晰地看到各方的風險承擔情況(注:共擔即承包商承擔費用,業主承擔時間)。但是,現階段市場競爭激烈,訂立的合同中有諸多不合理的地方,很大程度上干擾了索賠工作的進行。

2 對于現在建筑合同管理中存在問題的解決建議

2.1 健全合同管理工作制度

合同管理的主體是人,因此,首先要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對現任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培訓教育,增強他們的合同管理意識,并選取具備現代化管理意識、精通合同法律法規、熟悉工程實施全過程、具有豐富的實踐經驗的管理人員來擔任合同管理要職。在此基礎上,應健全合同管理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①責任分解制度。合同管理人員應負責將各種合同事件的責任分解落實到各個工作小組,使他們對各自的工作范圍、責任等有詳細的了解,使各個工程小組都能各盡其責。②合同交底制度。合同簽訂后,組織合同管理人員對工作小組負責人進行合同交底,使工作人員了解合同情況和具體的工作流程。③每日工作報送制度。建立每日工作報送制度,各職能部門上交每天的工作情況和工作計劃,使相關部門及時掌握工程信息,從而規避風險、發現問題,并及時采取措施解決。

2.2 推行建設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制度

目前,建筑行業的很多合同流于形式,敷衍了事,內容極不規范,并沒有把合同雙方的責任和義務條列清楚,因此,要大力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使建筑合同規范化、標準化。這種制度一方面有助于當事人熟悉有關法律、法規,使建設工程合同的簽訂符合法律規范的要求,避免出現顯失公平和違法條款的問題;另一方面便于合同管理機關加強監督檢查,提高合同的履約率,維護建設市場秩序。根據《標準施工招標文件》,規定不再分行業而是按施工合同的性質和特點編制招標文件,而且結合我國實際情況對通用條款作了較為系統的規定。今后,要加強推行合同示范文本以提高合同質量。

2.3 定期監督檢查合同履行情況

鑒于建筑行業本身的特點和市場經濟體制的局限性,雖然有時建筑施工合同的訂立符合規范,但是在后期實行過程中,很多人陽奉陰違,所以,要加大對合同履行情況的監督力度。檢查內容包括三個方面:①監督各方,使之嚴格履約合同內容;②檢查施工過程中的變動情況,例如工期設計、合同內容等,如有變更,應完善手續,以合同形式明確變更情況;③對合同執行過程進行重點監控,如當事人各方的來往函件、通知等文書,若存在違約問題,及時上報并解決。

3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3.1 案例概況

某建筑工程為1棟12層框架結構的商住樓,建筑面積9950m2。業主已提供三通一平(指水通、電通、路通和場地平整),資金已到位,施工許可證已領取,基本具備開工條件。本工程采用直接與某股份公司議標,采用單價包干合同,按880元/m2單價包干。工程開工后工程基本順利,6個月后上旬完成砌體工程后停工,停工原因是合同單價過低,在施工期間鋼筋等主要材料價格上漲過快。由于該股份公司未考慮材料漲價風險,合同價格定得過低,建議業主按實際鋼筋價格上漲水平調整合同單價。業主不同意,重新選定建筑公司進場施工,此股份公司最終訴諸于法律。

3.2 合同管理案例具體分析

本案例中施工單位因建工材料價格上漲,要求調整合同價格,經查在土建合同第六章中有以下規定:

(1)本工程計費面積9950m2,按880元/m2單價包干,本合同造價暫定為人民幣875.6萬元。

(2)按國家規定應由乙方繳納的各種稅費已包含在本工程造價內由乙方負責繳納。

(3)在合同確定的施工圖紙設計基礎上,變更修改施工工程帶來的費用變化在2%范圍內時,結算時不予考慮;在超過2%時以及增加工程量(簽證工程、圖紙外、超出附件范圍的工程)按以下取費標準:土建及安裝均按當地三類工程總價下浮30%計取,材料差價按施工期當季度市場材料差價。條款未對材料價格上漲等合同價格影響因素作出明確規定,但考慮到本合同為單價包干合同,建筑面積按實際計算。價格上漲屬于股份公司的風險,應在議標時考慮在包干單價中,且在簽訂合同過程中也無異議,故業主未同意此項索賠要求,原因是預算編制依據不合理,理由充分,在議標中股份公司是考慮自己的實力向業主作出了優惠,不能簡單參照增加工程結算的辦法,只能按合同單價水平。

甲乙雙方協商不成,最終乙方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訟,經當地人民法院審理,最終判決如下:甲乙雙方終止合同。乙方可以按增加工程結算辦法編制預算,但要考慮優惠比例,即考慮預算價與合同價的比值,同時按甲乙雙方及監理確認的工程量計算,最終確認完成工程價款為600.2316萬元。

甲方重新引入其他建筑公司,議標完成后,簽訂了剩余工程補充協議價,比原合同價要高,且在訴訟期間,浪費了時間,影響工程工期。因此,一定要加強合同管理,預測可能發生的情況,明確責任,以免發生合同糾紛。

4 結束語

隨著中國房地產業的發展,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也越來越多,案情也愈加復雜。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項目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因此有必要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及合同管理進行探討與研究,加大對施工合同的管理力度,促進建筑行業的長期穩定發展。

參考文獻

[1]姚流浩,范月峰.淺談建設工程合同管理[J].建筑技術開發,2010(02).

篇4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實施階段約束承發包雙方行為的法規性文件,也是承發包雙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行為準則。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設項目中的重要性及在法律上的嚴肅性已在行業內相關人士中形成共識。然而由于目前我國建筑市場相關法規還不完善,加之一些思想觀念及管理體制存在的深層問題,使得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不少問題。筆者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一些對策與看法。

一、建設工程合同的特點

(一)合同的標的具有特殊性

建設工程合同是從承攬合同中分化出來的,也屬于一種完成工作的合同。與承攬合同不同的是,建設工程合同的標的為不動產建設項目。也正由于此,使得建設工程合同又具有內容復雜,履行期限長,投資規模大,風險較大等特點。

(二)經濟法律關系的多元性

主要表現在合同簽訂和實施過程中會涉及多方面的關系,建設單位委托監理單位進行施工管理,而承包單位則涉及專業分包、材料供應和設備加工以及銀行、保險等眾多單位。因而產生錯綜復雜的關系,同時,這些關系都要通過經濟合同來體現。

(三)合同條款內容多

由于施工合同的“標的物”特殊,履行周期長等特點,施工合同條款除《合同法》規定的工程范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作等條款外,還包括特殊條款,并涉及保險、稅收、專利等多項內容。因此,在簽訂合同時,必須全面考慮各種因素,以免產生不良后果。

二、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合同文本不規范。《合同法》規定合同應具備當事人的名稱、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酬金、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八個方面的主要條款。承包商認為與業主關系良好,合同怎么寫無所謂,合同條款不完整,責任權利義務不明確,認為今后有什么問題都能協商,甚至個別施工合同僅有一頁,沒有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合同執行時的隨意性太強,尤其是業主主要負責人發生變化或因為個別問題,雙方關系轉壞,給承包商帶來巨大的合同風險。

2.合同責任主體不合法。《合同法》規定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很多承包商與非法人訂立合同或其下屬非法人單位與法人訂立合同,違背了合同法規定的平等主體訂立合同宗旨,存在很大的法律風險。

3.合同管理部門不重視合同。片面認為只要將合同發給下級單位或項目部就完成了任務。主管部門和專業管理部門缺乏合同分析和有預見性的管理,很少指導和協調合同履約。

4.合同管理人員業務素質不高。在我國的建筑企業中,管理人員多數集中在工程技術方面,專業合同管理人員所占的比重較低,這些合同管理人員缺乏合同管理及法律方面的專業知識及相應的實踐經驗,難以對合同進行有效的管理。

三、解決建筑企業合同管理中存在問題的主要對策

1.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十分重要,沒有扎實而全面的基礎準備工作,合同管理是不能成功的。基礎工作做得越細,漏洞必然減少,雙方糾紛也就更少。基礎工作主要是了解國家政策和行業規定,工程量、設備、原材料價格收集齊全,深入市場調研,對有關技術了解清楚,各方面的情況掌握要及時。這些工作雖是長期性的、繁瑣的,但也是十分重要的,沒有這些基礎工作,合同管理是相當困難的。

2.加強宣傳,提高建設市場主體的合同意識。要加大對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促使建設市場主體各方樹立良好的法律意識,學會利用法律和依法訂立的合同,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3.建立合同管理制度,明確公司合同管理部門和項目部對于合同管理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公司合同管理部門在合同管理中應明確合同交底制度,將招標文件、招標答疑資料、投標圖紙、投標書和合同文本對項目部進行交底,使項目部明確了解工程項目技術性和商務性要求。公司合同管理部門和項目部應將合同責任目標進行分解,落實到部門和責任人,提高全員合同意識。

篇5

中圖分類號:TU198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引言

隨著建筑市場管理體制的完善,建筑市場風險進一步加大,工程參建各方對施工合同管理也越來越重視。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進工程參建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是確保建設目標實現的重要手段。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合同管理的重中之重,建設單位應高度重視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促使參建各方自覺履行合同約定的條款,從而降低建筑市場風險,控制工程投資,切實維護建筑市場的秩序,確保建筑工程項目順利進行。

一、施工合同管理對工程造價控制的作用

根據《建筑法》規定,施工前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應當依法訂立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建筑工程造價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合同中約定。

施工合同是施工階段造價控制的重要依據。簽訂公平合理、嚴謹清晰的施工承包合同,是工程造價控制的關鍵基礎。在合同簽訂后,要注意做好合同文件的管理工作,對于合同、補充合同協議、會議紀要、工作聯系單、簽證、施工方案、設計變更、圖紙會審記錄等文字記錄,必須完整保存,同時對合同執行情況進行動態分析,根據分析結果采取積極主動措施,保證合同得到有效履行。

二、當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建設單位施工合同管理與投標管理脫節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與招投標管理有著密切的內部聯系,它是有效控制施工進度、施工質量、施工資金投入的法律性文件。然而在實際工作中,建設單位招投標中“經濟標”、“技術標”編制及管理與工程項目的施工合同管理分屬公司內不同職能部門及工程項目組。一旦投標中標,施工合同簽訂后,此“合同”只是以文件形式轉給項目經理部,技術交底往往流于形式,最終使得施工合同管理與招投標管理在實施過程中嚴重脫節。

(二)建設單位合同法律和管理意識淡薄,合同簽定不規范,缺乏專業的合同管理人才

主要表現在一下三方面:不習慣按法律規定規范合同;不習慣按合同辦事,出現問題不找合同,而是習慣于找領導協調,或者請客送禮,即使是正當的索賠也不能理直氣壯地提出;不設立合同管理部門和專業合同管理人才缺乏。

(三)很多中小項目沒有按合同示范文本簽定施工合同

自1991年,建設部和國家工商管理局聯多次制定相應法規政策,目的是規范合同當事人雙方的行為,維護建筑行業內正常的經濟秩序,但是,一些建設單位不能嚴格按照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簽訂施工合同,也有的建設單位的建設項目未按規定的程序報建及招投標,由建設單位自己指定施工單位,用自己制定的施工合同文本與承包商簽訂施工合同。

(四)施工合同背離招標文件和投標書內容

在工程項目招投標中,招標文件是建設單位向施工企業發出的訂立施工合同的要約,投標文件是施工企業回復建設單位要約中全部條款的承諾,是施工企業向建設單位做出按要約簽訂施工合同意思的表示。由此看來,招投標文件是簽訂施工合同的主要內容之一。但有一些業主存在著買方市場優勢地位,或者要求附加條款,或者強調施工企業一次包死,不計風險包干費,使最終簽訂的施工合同與招標文件及投標書出現較大的背離,從而為施工合同的執行帶來很大困難。

三、通過施工合同管理實現工程造價控制的有效途徑

可以通過以下以下幾方面的工作來進行有效的合同管理,從而實現工程造價控制:

第一要提高合同簽訂時的全面性和準確性。施工合同的簽訂是進行合同管理的前提和根據。一般的建設工程具有耗資額度大、涉及范圍廣、個性差異大、履約時間長的特點,所以在實際中就需要清楚和完整地規定出合同的內容及細則,語言要嚴謹準確,避免使用帶有歧義的句子,盡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充分保證合同的履行與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另外合同的訂立還要和招投標文件的要求保持統一與和諧,這就需要嚴格制定相關的合同條款,仔細區分出條款的類型究竟是屬于明顯工程價款的條款,還是屬于可轉化為經濟責任的條款,又或者是屬于隱含的經濟責任條款,不同的條款的作用和目的有所差異,要仔細辨別,以免帶來不必要的損失。

第二要加強對實際施工工程項目變更的管理,及時了解和記錄。在施工階段,由于各種因素的影響,工程變更是不可避免的,主要包括工程設計的變更、進度計劃變更、施工條件變更,以及工程項目變更。這些變更往往直接導致工程成本費用的增加和施工工期的延長,從而導致施工費用的增加。所以要對工程變更進行及時的管理與控制,將由此引起的成本增加度降低到最小值。根據實際情況要先對施工工程量和成本造價的增減進行科學的分析,在準確掌握變更價款的基礎上及時作出相應的調整。

第三要加強現場簽證的管理,提高工程造價的控制質量。現場簽證的作用是處理合同價款中沒有包含但是在施工過程中又出現了的特殊情況的書面根據,現場簽證所產生的費用同時也是工程造價的組成部分。簽證將會以價款的形式最終體現在工程的竣工結算中,所以對簽證的控制和管理也會對工程的造價控制產生一定的影響。如果不對簽證進行有效控制,工程的結算工作將無法按照規定順利展開,加強管理、并在工程造價的控制過程中嚴格按照簽證的審核確認程序執行才能保障工程的經濟效益。

第四是要加強工程的質量與工期的管理。很多合同糾紛的問題都與工程質量有關,在合同中要明確規定出工程質量所必須達到的標準,同時還要規定工程的質量沒有達到驗收標準的相關處理辦法,以及相應的賠償辦法。工期的延長會直接導致費用的增加,很容易產生糾紛問題,也會間接地影響生產、銷售等一系列的環節,經濟損失比較嚴重。所以對工程變更造成施工工期的延長必須按照工程變更的具體審核步驟和標準來進行。倘若是因為承包商自身的原因導致工期拖延,則應該由承包商自己來承擔經濟損失。此外加強工程款項的支付管理也是一項重要的工作。因為付款不及時,或者沒有依照合同約定的數額付款,承包商的利益受損,糾紛就隨之而來,而多付或超付的款項也難以追回,發包商的利益就受到損失,所以合同中應明確約定工程預付款、進度款的計算、支付、回扣方式等。

四、應對施工合同管理問題的解決措施

4.1施工合同的簽訂

在施工合同的簽訂過程中,建設單位應該盡量采用標準合同示范文本。在實際工作中,應該盡量使用交通設施及線路管理的施工、設備安裝的合同樣本。這樣可以大大降低擬定合同時出現漏項、缺項及不平等條款的幾率。另也有利于行政管理機關對合同實施進行監督,達到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利益效果。

4.2建立健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簽訂后,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管理人員應該進行合同交底,對合同的主要內容做出解釋和說明,形成合同交底制度。二是要建立進度款審查批準制度。建設單位根據合同約定對工程進度款進行審核、撥付。

4.3對建筑工程項目合同進行動態管理

①重視現場簽證。進行現場簽證時,要真正做到現場簽證,簽證必須依據相關合同條款衡量,以便起到相互制約的作用。②及時記錄、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種文件,如有變更應進行嚴密審核及分析。③及時處理損失。④對于沒有合同約定和定額未進行規定的情況,應根據工程實際情況或者參考相同類定額及有關的規定做出補償。

4.4認真開展建筑工程項目施工合同履行情況

工程項目合同內容包含面廣,涉及項目多,可以直觀的反映出整個建設工程項目建設的全貌,所以在合同終止后,應該做好建筑工程項目合同資料的整理、裝訂、歸檔等,做到合同前中后具備規范化。

結束語

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工程建設相關的事宜必須要圍繞著合同來進行,我國建筑業可持續發展、實現科學管理必須要做到工程項目施工合同的管理規范化。建筑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因此,要高度重視合同管理及了解其重要地位,并在此基礎上探索及歸納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技巧,以便更好的解決新問題,從而降低建筑市場風險,控制工程投資,確保建筑工程項目順利進行。

參考文獻

[1]范喜菊.建設施工合同管理在施工過程中的運用[J].科技信息,20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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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確保建筑工程項目安全高效順利實施的關鍵,也是建筑施工管理的核心所在。合同管理效率的高低,不僅對建筑工程進度、質量和安全有著重大的影響,還會影響工程造價而對企業的經濟效益產生影響,尤其是對工程能否安全順利如期交付業主,影響企業的社會效益。基于此,筆者結合自身工作實踐,就關于如何提高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效率作出以下幾點淺見。

一、分析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不足

要想提高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效率,就必須分析當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不足,才能更好地采取針對性的措施,從而提高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水平。以下筆者就結合自身工作實踐,就當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不足做出以下幾點小結。

(一)合同簽訂程序亟待規范和完善

合同是對建筑工程承包方與發包方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具有明文規定和我法律效率的文件,因而建筑施工合同簽訂時必須明確規定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但就目前來看,一些施工企業的法律意識較差,在簽訂合同時,并沒有結合工程實際和深入地理解,難以嚴格遵守相關規范要求精心合同的簽訂,導致施工過程中出現多種經濟糾紛,相互推諉甚至扯皮打架。此外,由于時間緊迫而在工程開工之后簽訂合同,甚至有的建筑工程根本就沒有簽訂合同,這也是當前很多建筑工程中出現秋后算賬的主要原因,從而導致工程進度被延誤,工程安全隱患增多,工程造價增大,而由于市場的不確定,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價格經常波動,使得工程結算時由于沒有合同的依據而造成更多的糾紛。

(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監督管理水平嚴重不足

就當前建筑施工合同的監督管理來看,不管是在合同的簽訂和審查還是合同的執行的監督管理力度都嚴重不足。一些施工企業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機制與體系方面還存在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且在合同管理過程中存在較強的隨意性,但系統性和嚴格性相對缺乏,尤其對合同中相對隱蔽和細微的相關規定缺乏深刻的認識,且合同管理工作的全面性和嚴謹性極為缺乏,從而給工程的結算帶來諸多經濟糾紛,極大的降低了建筑工程造價的真實性和合理性。

(三)風險合同現象嚴重

由于我國的建筑市場近些年來發展迅速,市場尚不夠成熟,存在很多缺陷,比如不正當競爭,再激烈的市場行情下,施工單位的建設難以滿足日漸增長的建筑施工需求,施工隊伍素質偏低,施工單位總體綜合實力較弱,因而,使得在合同簽訂過程中,業主占據這很大的主導地位,在整個合同承包簽訂過程中,經常會提出一些和嚴格或者是不平等,缺乏公平性的條款,將這些工程的風險很大程度上轉移到了建設施工單位的身上,為了獲得建設市場份額,獲得更大的工程承包機會,這些建筑承包者都會委曲求全的簽訂一些不平等條約,及時有著很大的風險,因而,在施工過程中,承擔了很大的風險。

二、關于提高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效率的淺見

分析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不足,作為建筑施工企業就必須加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著力提高管理水平,為提高工程質量奠定堅實的基礎。以下筆者結合自身工作實踐,提出以下幾點提高管理效率的措施。

(一)科學擬定建筑工程項目施工合同

在建筑工程項目開工之前,作為工程雙方應注重合同的簽訂,在確定合同文本形式時,必須采用規范性的文本,避免由于合同文本格式不同導致經濟糾紛的出現。一般情況下,建筑工程雙方不得自行擬定合同文本格式,預防由于合同擬定出現的漏項、缺項等不平等的條款的出現,也對合同的監督和管理提供了便利,即使出現經濟糾紛也有利于仲裁機構的審查和裁判,對維護建筑工程雙方的正當權益提供有力的依據。

(二)建立并不斷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制

建筑施工合同的管理內容較多,其涉及了從洽談、草擬等等到合同的終止等諸多環節。因而作為建筑施工企業必須規范自身的合同管理,在合同管理工作中首先就是要建立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并在制度的運行和管理過程中針對存在的問題對其進行不斷的晚上,尤其是在合同交底、責任分解以及每日工作報送、進度款項的審查和批準等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必須是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內容。

(三)加強建筑施工合同的和諧動態管理

建筑施工合同管理是一項系統而又復雜的動態管理工作,因而在建筑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必須對建筑施工合同進行和諧而又動態的管理,并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是嚴格按照合同條款履行職責和義務,嚴防出現過早和過量地簽證尤其在合同變更時的補簽必須認真仔細,且有相關合同條款的支持和衡量,與達到相應的制約作用,特別是工程設計的變更和施工圖出現的錯誤的簽證,應盡可能的確保原圖紙不變且不出現重復簽證。而已經購料和下料的簽證必須填寫清楚材料的規格、型號以及數量等情況。

二是凡是涉及的工程文件,例如圖紙、規范、技術、規劃等文件必須確保記錄及時、收集全面、整理有效,并加強合同變更的審核和分析。因而在實際工程過程中確保合同變更與索賠的提出同時進行,并征求業主和建設各方的意見之后一道變更合同。

三是對于造成的停工損失必須加大處理力度,并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并采取書面的形式和合法的簽證程序就停工具體事項進行認證。與此同時,還應確保定額制度得到嚴格的執行,凡是沒有具體規定的定額,應結合工程實際且參考同等定額進行相應的賠償。

(四)明確合同管理分工

在工程合同簽訂完畢之后,要加強對合同的貫徹執行,加強對合同的執行情況加強監督管理。并嚴格遵守相關的法律規范,遵守現代企業的管理方式,加強對合同的管理,對合同管理的權責進行明確的劃分,實施項目經理的負責人制度,并代表施工企業全面管理合同,加強合同職能的執行,在此過程中,并設立專門的合同監督管理機構,對合同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管理,發現合同中存在問題,及時有效地進行反饋,并采取針對性的處理措施。

三、結語

綜上所述,就如何提高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效率進行探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作為新時期背景下的建筑施工企業,必須在建筑施工管理中加強施工合同管理,著力提高管理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并針對當前存在的不足,通過科學擬定建筑工程項目施工合同,建立并不斷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制,加強建筑施工合同的和諧動態管理,明確合同管理分工,不斷提高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效率,提高合同管理的科學和規范性的同時助推企業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1]付慶向,王萬喜.加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做法與體會[J].山東水利職業學院院刊,20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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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明確承發包雙方權利與義務關系的協議,是控制工程項目質量、進度的依據,是維護雙方合法權益的重要法律文件。施工合同管理從簽訂到履行,一直貫穿于整個項目施工過程中,合同管理的好壞直接影響到施工能否順利進行,影響到各種預期目標是否能夠順利實現,甚至直接關系到工程項目的盈利狀況。但在實際工程中,施工企業沒有對合同管理予以足夠的重視,下面簡要分析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并探討加強施工合同管理的對策。

二.當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缺乏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當前我國大多數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施工單位都沒有成立專門的項目合同管理機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常都委托監理部門或其他機構進行合同實施過程的監督管理工作,往往容易在工程中標后及施工過程中發生合同糾紛。一些施工單位也對合同管理工作不夠重視,沒有成立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無法很好的開展合同管理工作。

2.缺乏法律風險防范意識。很多施工企業在合同簽訂以及后期的合同執行過程中,都缺乏法律風險防范意識,隨意性較大,往往容易導致法律糾紛。在簽訂合同時,沒有對合同條款進行仔細的研究便草率簽訂,未明確違約條件及違約責任,合同文字不嚴謹,合同主體不當,甚至簽訂違反法律法規簽訂無效合同等,這樣一旦發生法律糾紛,便不能較好的依據法律來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簽訂合同后,沒有嚴格按照合同條款進行實施,發生隨意修改合同或違背合同規定的違約現象,使自身處于不利地位;并且在實施過程中,應變更合同的沒有變更,應簽證確認的沒有辦理簽證確認,應當行使的權力沒有行使,應收集的證據沒有收集,應當追究的錯過了訴訟時效,從而損害了應得的利益。

3.缺乏合同管理專業人才。施工合同管理往往涉及到法律、工程技術、項目管理等多方面的知識,最好是由受過專門的培訓的且具有一定的工程經驗的人員進行專門的管理。而實際上很多施工企業缺乏合同管理專業人才,多由經營部的一般經營人員擔任,對合同管理認識不足,業務水平較低,缺乏專業的合同管理人員成為影響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因素。

4.合同執行力度不夠。很多施工單位合同的起草、簽署、管理均由經營部門負責,一旦投標中標,與甲方簽訂施工合同后,便只是以文件形式轉給項目經理部,沒有對合同情況進行詳細的交底,而項目負責人也疏于對合同的學習,導致施工過程中出現很多違背合同條款的行為,也即合同違約,引發承發包雙發之間的糾紛,給施工企業帶來經濟上的損失。

5.施工索賠難。建筑工程往往存在著政治上、經濟上、合同上的風險等各種風險,施工條件、工程量、物價的變化等都會給施工單位帶來額外的經濟損失,影響其正常施工利潤,這些本可以向發包方進行依法索賠的。但由于我國市場經濟體制還不健全,工程項目管理大都注重“人際交流”,而沒有實行以合同和證據基礎上的規范化管理,實際工程中常會礙于情面而沒有向建設單位進行索賠,承包商合同索賠工作難以實現。

三.加強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對策

1.建立完善的合同實施的保障體系。首先應成立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安排專職人員進行合同管理,由他們負責項目組成員學習合同文件及相關技術資料,建立合同交底制度,對合同的主要條款進行闡明,使項目參與人員熟悉合同概況、主要條款、合同目標等內容,以便在后面的施工過程中很好的貫徹合同款項。合同管理機構還應做好設計變更、簽證、會議紀要、索賠文件等工程相關文件的收集和整理工作,以便發生合同糾紛時提供有力的證據。工程中合同有關各方的溝通都應以書面形式呈現,這樣才能保證工程活動有根有據,應建立報告和行文制度。不僅是施工方,項目其他各方也應重視合同管理機構設置,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只有各方都充分重視合同管理,做好合同簽訂、合同審查、合同授權及履行監督等工作,才能有效避免合同糾紛事件,使得工程項目能夠順利進行,確保各方的權益。

2.加強合同法制教育。施工企業應增強法律意識,加強培訓學習,堅持經常性的學習制度,尤其是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和合同管理機構人員應熟悉《合同法》、《招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建筑相關的法律知識,可外部聘請專家、知名人士進行內部培訓,對全體人員普及合同法制知識,掌握與自己有關的合同內容,提高他們依法履行合同的意識,讓其了解合同違約的嚴重后果,讓施工企業合法地參與建筑市場經濟活動。

3.加強合同管理專業人才的引進和培養。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須由專職人員進行管理,所以施工單位應引進具有這方面才能的專業人才,也可通過教育培訓來培養本企業的合同管理專業人才,注意合同管理人員必須是優秀的工程技術人員,還應熟悉各種法律、法規,具有較好的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賠管理才能,精通各種合同業務。施工企業應重點培養知識面寬廣、應變能力強、工程經驗豐富的人員來承擔合同管理工作,同時也應加強項目經理、總工程師、總經濟師等管理人員合同方面的培訓,以便他們更好的從全局上圍繞合同來開展各項管理工作。

4.加強施工合同履約過程的管理。為保證項目實施人員能夠較好的按照合同進行施工,開工前一定要做好合同交底工作,應建立合同交底制度,讓合同管理機構和人員對全體項目參與人員介紹合同情況,使他們明確了解工程項目的特殊技術和商務要求。可將合同責任目標進行分解,落實到部門和具體的個人,讓他們承擔其應有的合同責任及相應的違約風險。施工單位應加強合同履約期間的動態管理,由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合同管理、分析和研究,將合同實施情況同合同進行對比分析,及時發現和糾正各種違背合同條款的行為,制訂防范風險的對策,盡量避免違約事件的發生,將風險損失程度降到最小。建立施工合同管理的評估制度,對合同責任人的合同履行及管理成效進行評估,這樣才能有效監督合同履行和管理工作。

5.做好索賠管理。合同管理必須明確合同中的索賠問題,以減小施工單位的意外損失,避免出現虧損狀況。施工單位應增強索賠意識,簽訂合同時要注明索賠條款內容,明確索賠計算法則。在發生合同條件變化時,應及時收集和整理雙方來往文件、會議紀要、工程圖片等資料,為施工索賠準備好證據,將索賠收益做得最大,將風險損失程度降到最小,確保企業的合法利益。

四.結語

建筑施工企業一定要充分重視施工合同管理工作,提高法律風險防范意識,成立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安排專人開展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并嚴格按照合同條款來開展各項施工和管理活動,確保合同目標能夠順利實現。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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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言

合同管理是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近年來,合同管理已受到我國引起丁程管理人員的重視。在監理工程師、建造工程師、造價工程師等考試中都含有合同管理的考試內容,合同管理已受到各方面的重視并逐步推廣開來。無論業主、承包商還是從事咨詢、監理工作的工程師,不熟悉合同,不會運用合同是絕對管不好項目的。而工樣建設的復雜性決定了合同管理的艱巨性,我國建設市場發育需進一步完善,建設交易行為需進一步規范,建設工程的合同管理存在諸多問題[1,2]。

2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在誠信方面存在的缺陷

造成誠信缺失的成岡主要有外部環境和自身內部的原因。外部環境原因主要包括經濟體制轉型、道德秩序火衡、政府行為不規范、法律制度不健全等岡素;自身內部的原因包括經營者有不誠信的動機、企業內部信用管理薄弱、重視短期利益,忽視長期利益等因素,具體體現在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方面主要體現在下面幾點。

2.1 信用管理體系先天不足

一些企業(投資方、承包方)高級管理和財務主管人員信用意識仍然薄弱,對現代企業必須具備的信用管理(特別是如何防止合同難于履行和糾紛)缺乏足夠的了解和認識,出現授信不當和對合同履行計劃缺乏管理工作等現象,使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埋下了一定的信用風險。

2.2 合同管理跟不上時代步伐

近年來,隨著建筑市場的發展和改制的推進,加之投資體系的市場化,工程項目競爭日趨激烈。網絡和電子時代的到來,對仍停留在傳統管理模式上的企業而言,無論是業主還是承包人,都將無法生存下去。工程項目的招標投標,表面看已經完全市場化而且公平、公開和公正,如專家庫的建立,公開招標信息,但更深層次的問題是,專家們對工程的了解、對企業的了解、評標時間的影響以及專家責任心都會對選擇的中標單位造成影響;施工企業中標后,若由于資金問題(當然是應得部分)導致其無法正常運轉,業主的責任如何落實?施工企業在工程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如某企業在某項目上每月直接人工費高達40%還自認為正常,管理的不到位導致其難以正常運轉又如何追究其責任?客觀而言,誠信自然談不上,合同管理基本上就是沒有管理。

3 誠信對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意義

誠實信用,既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也是現代企業、現代人創業經營不可或缺的理念。企業作為市場經濟的行為主體,能否以誠信的態度開展經營活動關乎我國市場經濟建設的成敗。市場經濟首先是信用經濟,如果企業行為都不誠信,那么,我們就不可能建成真正的市場經濟。我國市場經濟是在計劃經濟的基礎上轉型過來的,其發展處于初始階段,整體水平較低,資本不發達,市場運作不規范,信用觀念和信用基礎相對薄弱。而企業的競爭優勢,不僅在于產品的技術含量,而且來自企業的信用水平。在開放競爭的市場環境中,是否具有先進的信用管理制度、良好的信用形象和完備的信用風險控制能力,是決定企業生存和發展的關鍵因素。

在合同管理中,項目法人對項目籌劃、籌資立項、建設實施、生產經營、還債、資產保值增值全面負責,并承擔全部投資風險。而工程建設訂立的勘測設計合同、施上承包合同、監理委托合同或EPC總包合同,其中的約定必須建立在合同信用體系的基礎上,加強合同管理工作,強化承、發包雙方的合同意識,保證依法全面履行訂立的合同。在國際丁程中,中國企業由于合同管理水平低下而導致經濟損失的不在少數,國人無奈稱之為“繳學費”、“花錢買教訓”,而外國的反映是“中國人技術水平一流,管理水平三流”。實踐證明,出現這些問題的主要原因:一是經營管理者對合同意識淡薄;二是合同管理不善。訂立合同的人同執行的人根本沒有關系,合同訂立就沒有想劍如何去履行,因而通過合同管理降低成本、減少費用,保證質量和工程進度,以最少的消耗獲取最大的效益就成了一句空話,將“低價中標、高價索賠”理解或變成不誠信履約。

總之,在市場交易中,誠實信用是一個追求長期利益的穩定預期和重復博弈的規則。在市場經濟發達國家曾流傳著這樣一句話:“誠信是得勝的最終資本”。首先誠實信用是理性經營的明智選擇。現代企業理論認為,企業是~組契約。“在市場經濟中之所以會有企業的存在,是因為企業內部組織的交易比通過市場進行同樣的交易的費用要低”,循著這樣的思路,我們可以認為,企業是市場交易費用節約的產物,從而交易費用的節約也就成為了企業決策的一個核心(然而也往往是隱含的)依據,所以企業之間的相互信任能大大減少交易成本,如企業之間的談判費用、執行合同的費用、監督費用等。其次,誠實信用對企業經營具有重要的意義,具體體現在誠信經營是企業降低交易成本的重要方法、誠信經營是企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條件、誠信經營是企業形成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源泉、信經營是打造企業品牌,擴大商譽的重要途徑等方面。

4 可采取的誠信措施

誠實信用是企業成長的基礎,是提高競爭力的關鍵,只有誠信經營,才能求得生存和發展。作為經營者,不能僅從客觀尋找原因,在自身內部引導企業確立誠實信用的經營理念,并使誠實信用的經營方式滲透到企業經營的各個環節。其策略主要有:經營者要以身作則,堅持誠信經營、營造誠信文化,培養誠信員工、建立自律機制,加強信用管理等方式。具體體現在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方面主要注意以下幾點:

4.1 使用信用證

企業在充分利用合同法和擔保法等法律法規維護自身權益的前提下,如條件允許可在結算方式中嘗試使用信用證的結算方式,以解決當事人之間的信用危機。信用證是國際貿易結算中的常用工具,是一種由銀行根據買方的請求和指示向賣方開出的一定金額的、并在一定期限內憑規定的單據承諾付款的書面文件。由于開戶銀行對該方的現金流和資信狀況更為清楚,該方能從其開戶銀行開出信用證,說明其對合同中主要義務的履行沒有障礙,合同能夠得到更加順利地履行。

4.2 正當地索賠

在目前施工企業逐漸由弱勢群體向強勢群體轉換的過程中,發包人同承包人之間的平衡將被打破,只有承包人向發包人索賠的日子終將過去。在索賠中,無論哪方都不能脫離合同,如某施工企業在已簽訂合同中明確約定,開挖j二程中的超挖、超填均已進入單價,但在執行中卻提出了強硬的索賠要求,并由此直接導致僅100m的引水隧洞開挖上期滯后10個月,其索賠額也只有5萬元,而其每月現場固定支出約14萬元,致使發包人和承包人均損失嚴重,最后雙方都認為得不償失。綜觀國內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引發的工期拖延、清理隊伍出場、工程款長期拖欠以至導致企業無法運轉,使得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如入泥潭,年年都在建設,月月都有糾紛,真正的是沒有一個健全的合同管理信用體系。總之,招投標制及承包合同制是把建筑業推向市場的體現,加強合同管理,最大限度贏得經濟效益則是承、發包雙方所追求的目標。嚴格履行有效合同中承、發包雙方約定的的條款,承、發包雙方都必須堅持誠實守信的原則,有理、有據、合理、合法的解決合同履行中出現的問題,否則對合同雙方都將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和信譽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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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問題的提出

近幾年來,施工合同糾紛呈上升趨勢,情況令人擔憂。如何預防和解決合同糾紛,成為當今建筑行業一個重要的課題。

工程合同糾紛是指合同當事人對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產生不同的理解,由于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在履行的過程中,受多種因素影響,且工程本身情況復雜多變,不可避免地會出現一些預料不到的問題,合同雙方從維護各自權益的角度出發,對這些問題的解決就難免產生糾紛。及時分析研究這些糾紛產生的原因并制定出減少施工合同糾紛的措施,對于工程的順利推進、維護建筑市場秩序、促進建筑業的健康發展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般,工程施工常見的合同糾紛如:(1)建筑工程質量糾紛;(2)工期糾紛;(3)工程價款及結算糾紛;(4)分包引起的糾紛;(5)延期付款利息糾紛;(6)違約發生的糾紛等等。

2、相關概念

2.1建筑施工合同的定義

建筑施工合同是發包人與承包人就完成具體工程項目的建筑施工而確定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作為建設工程合同的一種,它與其他合同一樣,在訂立時應遵守自愿、公平、等原則,其標的是將設計圖紙變為滿足功能、質量、進度、投資等發包人投資預期目的的建筑產品。

2.2建筑施工合同的特點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合同標的不動產,受自然條件、地質水文條件、社會條件和人為條件等多方面影響,施工周期長、結構復雜、體積大、工作量大、用材量大以及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涉及的主體非常多的特點。

建筑工程簽訂后,合同雙方就形成一定的經濟關系和法律上的效力。合同規定雙方在合同實施過程中的經濟責任、利益、權力和義務,雙方就必須嚴格遵守,嚴格履行,不應違反。但從根本來說,合同雙方的利益是不一致的,容易導致工程建設過程中的利益沖突,造成在工程施工和管理中雙方行為的不一致,不協調和矛盾。

3、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客觀實際問題

3.1合同意識不強

施工企業合同意識淡薄,不嚴格按合同辦事。出現問題后不能按依照合同辦事,而是習慣于找領導協調,即便是正當的索賠也不能理直氣壯的提出。

3.2合同管理疏忽

表現在不設立合同管理部門,缺乏專業的合同管理人才。大多數項目管理機構都未設立合同管理部門,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動態合同管理制度和具體的操作流程,不能對工程進行及時的跟蹤和有效的動態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專業性、技術性強、極為復雜的管理工作,對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要求很高。管理人才的缺乏極大的影響了我國的施工企業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3.3違規合同的問題

“違規合同”是指發包人在有形建筑市場通過公開招標選擇承包人,并按照招標文件及中標通知書要求,與中標承包人簽訂施工合同,俗稱“正式合同”;在有形建筑市場以外,另行與承包人簽訂一份合同書或補充協議,該合同未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備案,但在實際施工活動中被雙方認可,即所謂的“非正式合同”。各種“違規合同”盡管表現形式各異,但歸納起來“陰合同”主要在以下幾方面與“陽合同”存在明顯差異:發包人利用自己在建設工程發包中的主導地位,將自身的一些風險轉移到承包人身上。

3.4合同索賠難實現

由于社會條件,自然環境的變化,公路業是一個索賠多發的行業。索賠是合同和法律賦予受損者的權利,也是合同缺陷的補充,其實質是承發包雙方承擔工程風險比例的再分配。對于承包人來講工程索賠是一種保護自己正當權益、彌補工程損失的有效手段。而由于公路市場行政干預過多,給索賠工作造成了許多干擾因素,導致合同索賠難以進行,承包人往往是受損害者。

4、規范施工合同管理的對策與建議

4.1重視對工程合同的談判與簽約

簽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應仔細閱讀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關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規規定。細心研究合同條款,要結合項目特點和當事人自身情況,設想在履行中可能出現的問題,事先提出解決的措施。合同條款用詞要準確,發包人和承包人的義務責任、權利要寫清楚,切不要因準備不足或疏忽而使合同條款留下漏洞,給合同履行帶來困難,使施工單位合法權益蒙受損失。

4.2建立以合同管理為核心的組織機構

發包人與承包人都應加強合同法律意識和合同管理意識,設立各自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重視培養專業的合同管理人才,建立嚴格的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制度,逐步建立以合同管理為核心的組織機構。雙方在簽訂施工合同過程中,都要對合同合法性、嚴密性進行認真審查,減少簽訂合同時產生糾紛的因素,把合同糾紛控制在最低范圍內,使合同管理貫穿于合同簽訂前后和施工管理的全過程中,以保證合同的全面履行。

4.3執行落實合同應注意的要點

必須協調和處理好各方面的關系,使相關的合同和合同規定的各工程活動之間不相矛盾,以保證工程有秩序,按計劃地實施;加強對施工合同的監督和跟蹤,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做好增減、變更項目工程量的確認簽證工作,特別是隱蔽工程驗收簽證,涉及工期、費用記錄要記錄清楚,減少因各種原因引起的糾紛,以保證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嚴格遵守工程合同約定的標的、數量、期限、價格,進行保修條款的履行管理;做好工程簽證,記錄、協議、補充合同、備忘錄、函件、圖表等整理保存工作;應用現代化管理手段,建立和利用計算機網絡,監控合同的履行情況,運用法律的手段,保證工程項目的質量、投資、工期、安全按計劃實現。

4.4加強施工合同索賠管理

篇10

0.前言

建筑工程的施工合同是一項非常重要的保障性文件,指的是建設單位(發包人)與施工單位(承包人)經過協商,明確各自義務、權利的一份協議書[1]。施工合同作為建設工程的主要合同,是控制進度、質量、投資等的主要依據性文件,這也決定了施工合同的風險性。為最大限度地保證建筑工程施工的順利進行以及施工質量,應十分注重施工合同的風險管理,即提前防范施工風險,使其不會對工程建設造成影響。而要進行風險防范,應首先了解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風險的主要表現形式,然后才能采取有針對性的防范措施。

1.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風險的主要表現形式

1.1合同的主觀性風險

合同主觀方面的風險,指的是由于人為因素引起的風險,且通過人文干預能夠起到控制風險作用的合同風險。在施工合同中,主觀性風險主要來自發包人或業主。包括發包人或業主能否按照合約履行自身的義務,是否是真正的項目業主等,同時考慮其能否按照合約支付工程款項、項目手續辦理是否合法、是否會結算工程款等。另外,有些發包人和業主雙方都無法確定對方是否能夠履行合同,如業主沒有依照合同履行義務,導致發包人難以進行正常的工程建設,資金不到位致使建設材料也難以到位,進而影響施工的開展,這些潛在的不確定性均會給施工合同帶來很大風險。除此之外,有些業主憑借在市場競爭中的優勢地位,常常在合同擬定中很多苛刻的條款,而承包商為爭取項目,只能忍氣吞聲接受合約條件。有些承包商僅考慮工期和價格,而忽視了其他條款,如保險、索賠、風險擔保、經濟損失賠償等條款,簽訂合同的隨意性和盲目性較大。處于這類不平等的合同條約中,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施工合同的風險。

1.2合同的客觀風險

客觀風險與主觀性風險剛好相反,客觀風險指的是難以通過人為因素進行控制,且風險無法確定的一種風險。如市場波動(例如建筑材料的市場價格變動)、法律政策調整、天災人禍等,這些都屬于不可預知的客觀性風險因素,且無法或難以進行防范,只能面對風險。客觀性風險對項目的順利實施會產生不同程度的影響。就目前而言,國家的宏觀調控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這類型的風險,但在具體的施工合同中,不能僅依靠這一防范手段,需采取多種方式積極應對。

2.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風險管理的有效措施

2.1建立健全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由于施工合同的管理環節比較多且較為復雜,如需進行合同洽談、草擬、簽訂、交底、分解責任、跟蹤履行情況、變更、解除、終止等環節。因此,建立和健全施工合同管理制度非常重要。建筑企業可在原有合同管理的基礎上進一步規范。首先,對合同管理的每一個環節,制定切實可行的、可操作性強的合同管理制度,以使每個環節的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然后進一步強化合同管理機制,包括責任分解制度、合同交底制度、進度款審查制度和批準制度、每日報送制度等。強化責任分解制度,將責任分解到各小組、個人,明確其工作的內容和責任,以促使各方互相配合并落實合同管理制度。強化合同交底制度,則要求合同管理人員對各工作小組、各項目管理人員進行合同的交底工作,交底內容主要是向其說明和解釋合同內的主要內容[2]。強化進度款審查和批準制度則要求制定詳細的審查和批準步驟,要求合同管理部門嚴格遵循這一機制進行進度款的審核。每日報送制度的建立主要是為了讓合同管理人員及時掌握建筑工程的相關信息,因此,要求各職能部門每日總結工程信息并上報合同管理處。通過建立健全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可為實現統籌整個工程項目的運行狀態鑒定基礎。

2.2對建筑工程的合同進行動態管理

受多種因素的影響,建筑工程項目在實際的施工中難免出現一些變動,進而導致合同變更,而合同變更又往往會引起索賠糾紛。因此,為避免和減少不必要糾紛,需對施工合同進行動態管理。施工合同的動態管理主要應把握以下幾點:⑴注重現場簽證。根據合同條款進行支付時,避免出現過量、過早簽證的現象,尤其在簽訂補充協議時需謹慎對待。如出現施工圖或者設計錯誤需要進行變更時,簽證時只需簽需要修正的項目,而原圖紙不便的則不需要再次簽證。另外,對于已經購料的,需要簽寫詳細的情況,包括材料的數量、規格、名稱、變更的時間、成品情況、到場情況等。⑵建立索賠機制。合同變更后難免會出現變更索賠,因此,建立索賠機制很有必要。合同管理人員首先應認真研究合同的有關條款,同時,積極找尋索賠的依據,通過關注現場的動態,整理各項資料以掌握索賠的重點。并爭取在索賠的時效內提出變更及索賠。另外,在履行分包合同責任時,嚴格控制分包商與業主反索賠事件的發生。⑶嚴格審核并分析合同變更部分的信息,收集并整理相關的工程文件。另外,合同變更時應在承包商與業務協商達成一致后進行,且合同變更必須與提出索賠相同步[3]。⑷有條不紊地處理善后工作。項目完成后,要按照合同約定條款處理工程的款支付、結算、移交、質量保修及保修金返還等事務,以做到人走帳清,善后處理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另外,管理人員應整理并保存好每一份文件,包括照片、收據、借據、信函、會議紀要等,以備遭遇后續的糾紛問題。若有拖欠工程款的情況,各部門應聯合制定清欠目標,必要時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2.3注重選派高素質的合同談判人員

在進行合同談判時,選派高素質的談判人員有助于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并降低合同的風險性。高素質的合同談判人員必須精通各項業務,包括熟悉合同的變更和簽訂、熟知索賠程序,同時懂得經營管理、熟知財務及造價知識,又精通有關的法律知識、思維嚴謹有魄力等。合同談判人員對合同履行的可操作性、可行性負責任。

2.4做好建筑工程合同的履行管理及評價工作

由于建筑工程的合同內容非常豐富,能夠很好地反映整個項目的建設過程。在項目完成后,對工程合同的履行情況進行評價有助于總結經驗教訓,為今后開展工作有很大幫助。合同終止后,管理人員應收集、整理、保存、登記相關建筑工程的合同資料,并做好資料的編號、裝訂及歸檔等工作,使建筑工程的合同資料管理走向規范化、程序化。與此同時,比較分析建筑工程的實施計劃與合同履行情況,并對合同的履行情況作出客觀評價。通過評價工作,不斷提高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水平。

3.結語

隨著建筑市場的不斷發展和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已成為市場雙方的最高準則,并是雙方不可或缺的紐帶。施工合同也將發揮越來越大的作用,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應十分注重施工合同的風險管理,通過多種手段防范風險的發生,包括建立健全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做好合同的動態管理工作、選派高素質的合同談判人員以及做好合同的履行管理及評價工作等,以切實保證建筑企業的經濟效益。 [科]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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