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經濟責任審計模板(10篇)

時間:2023-06-14 16: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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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經濟責任審計

篇1

目前我國在會計財務審計上主要包括財務審計、管理審計以及經濟責任審計,在審計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為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提供了穩定的環境。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這些基本的審計制度在我國作用愈加明顯。傳統財務審計是客觀真實地評價會計工作的合法性,經濟責任審計則是明確企業領導的職責與廉政,促進企業的良好發展。

一、財務審計和經濟責任審計作用上的相同點

隨著我國經濟的穩定發展,各企業的經濟活動變得井然有序,一些以往的經濟違規現象已經越來越少,各企業間和平競爭,共同發展。同時,由此帶來的企業財務收支審計工作深度就不斷提升。隨著計算機和互聯網的高速發展,企業獲得信息的途徑變得高效快捷,由此提高了信息的可靠性,從財務收支審計來看就是財務信息的實時性以及可靠性都大幅度提升。目前我國企業的財務審計已經實現向管理審計和效益審計延伸。受當今市場環境的影響,企業的經濟效益是提高自身競爭力的根本保障,只有企業內部管理工作得到改善,經濟效益才能有所提升,于是就需要將企業財務收支轉變為管理審計與效益審計,以此滿足企業在市場環境中的競爭需求,方便企業內部控制管理。

經濟責任審計可以看做是一種針對領導干部的審計監督制度,該種審計方式不僅針對財務事項進行審計,還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分析,是一種對事又對人的雙重審計方式。實際審計過程中,經濟責任審計更加偏向于對人的審計,其根本目的是實現對領導干部的有效監督,讓領導干部在有效的約束中提高其工作效益。經濟責任審計具有較強的政策性及強制性,審計范圍較廣,兼容審計、組織人事、國資監管、紀檢監察和財政監督等綜合性監督方式。為提高經濟責任審計的有效展開,國家相關部門建立了而專門針對經濟責任審計的制度,為經濟責任審計提供了有力支持,實現了經濟責任審計的法制化。除此之外相關部門還制定了科學有效的管理制度,使得審計過程中不同部門在各司其職的基礎上實現了工作上的協力合作,有效促進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順利展開。

從以上陳述不難看出,財務審計和經濟責任審計的作用都是建立穩定的市場經濟環境,明確全體工作人員的共同責任,促進全員參與,共同作業。審計工作的各個環節都必須執行到位,審計調查的科學性、審計方案的可行性、審計信息的準確性、審計成果的轉化都必須在有效監督管理下進行,保證審計工作合理有效,實際提高企業的效率與競爭力。

二、財務審計與經濟責任審計的不同點

(一)審計目的落腳點不同

財務審計的主要目的是對財務審計對象與財務相關的工作進行真實性與合理性分析,確定其是否符合企業發展的實際需求,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奠定基礎,促進我國經濟持續發展,保障國民生活水平。經濟責任審計主要針對領導個人,通過該審計工作客觀真實的評價領導干部在過去一段時間的經濟責任履行狀況,從狹義上來說可以看做是對領導干部的績效考評。通過經濟責任審計能夠真實反映領導干部在審計期間是否出現不真實或違背相關規章制度的行為,并需要對其所作所為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其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還能夠克制領導干部以公謀私行為,為其日后的發展提供參考依據,若在審計中發現情節比較嚴重的經濟違法行為將依法對其進行制裁。

(二)審計內容的側重點不同

根基相關部門的規定,經濟責任審計中的經濟責任主要指相關領導干部在任期內在其領導部門所進行的各項經濟活動(主要包括該部門的財政支出以及財政收入、企業部門的資產負債、經濟損益等)的真實性以及有效性進行判斷,在符合法律規定的基礎上,判斷該領導干部的行為是否能夠為企業帶來實際經濟效益,且該干部在任職期間是否存在的現象,最后綜合評價該領導干部對企業的實際影響。財務審計則是將審計側重點放在各單位的財務支出以及財務收入上,在內容上更加廣泛,且責任的承擔由整個審計對象部門來承擔,即使明確到部門人員也有主次之分,從這方面來看與經濟責任審計區別較大。

(三)審計方法不同

財務審計過程中的審計方法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對各種書面材料的審查,主要包括審計對象部門過去一段時間的各種會計財務憑證以及工作過程中的各項報告記錄。書面資料的審計方法多種多樣,主要包括核對法、審閱法、分析法、比較法、抽查法等,驗證書面資料的真實性,并通過對這些資料的審計了解相關部門在過去一段時間內的經營狀況。另一種是對過去一段時間審計對象的實際工作進行審計。實際審計過程中通常將兩種審計方法相結合,從而真實有效的反映審計對象的工作狀況。經濟責任審計則是在財務審計的基礎上,對相關責任人的重大決策及主要的經濟指標進行審計與核實,體現廉政、有效、可靠的工作方式。

三、審計項目互動,資源共享

篇2

一、非財務信息的重要性

審計的對象是被審計單位的經濟活動,而經濟活動信息載體既包括被審計單位提供的財務信息也包括非財務信息。在財務收支審計中如果沒有財務信息,審計工作將無法進行;如果沒有非財務信息,可能無法識別重大錯報,導致重大的審計風險。因此,將非財務信息納入審計人員的審計范圍是必要的。在經濟責任審計中,審計人員,應當關注領導干部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動經濟社會科學發展情況;遵守有關經濟法律法規、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情況;制定和執行重大經濟決策情況;與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有關的管理、決策等活動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情況;遵守有關廉潔從政規定情況等。

二、非財務信息的內涵

財務信息是指以貨幣形式的數據資料為主,結合其他資料,用來表明被審計單位資金運動的狀況及其特征的經濟信息;一般包括會計賬表、憑證和原始單據(支持性記錄)及相關資料。相對于財務信息而言,非財務信息的概念尚未達成共識。但一般而言,不在財務報表上反映的,以非財務資料形式出現與被審計單位的經濟活動有著直接或間接聯系的各種信息資料都可視為非財務信息。與財務信息相比,非財務信息具有以下特點:(1)廣泛性。非財務信息可以來自被審計單位內部,也可以來自被審計單位外部,而財務信息來自被審計單位內部。(2)真實性。由于非財務信息多而雜,同時由于外部非財務信息是被審計單位無法控制的,所以它比財務信息更加真實可信。(3)有的非財務信息難以計量性。(4)非財務信息可能與過去事項有關,也可能與現在甚至將來的事項有關(如重大決策),而財務信息一般只與過去事項有關。總體看來,非財務信息可分為部非財務信息和外部非財務信息。內部非財務信息主要是指被審計單位性質和基本的經濟職能,內部控制及其生成的相關記錄,重大決策的軌跡以及與財務信息存在相關關系的其他數據資料等。外部非財務信息主要是包括對被審計單位業績評價,外界財政財務收支情況的外部反饋等。

三、多渠道收集重要的非財務信息

由于非財務信息多而雜,這就要求審計人員有選擇地識別和收集重要的非財務信息,節約審計資源,提高審計效率。經濟責任審計中主要圍繞被審計單位經濟職能和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職責情況開展信息收集,并結合財務信息審計情況,多渠道對非財務信息進行收集和分析。主要從以下三方面收集:

第一,利用公開渠道收集非財務信息,識別被審計單位容易產生重大錯報的領域。一般而言,相似的單位有相似的控制和業務環境,容易產生重大錯報的領域具有相似性;同樣領導層面臨相似動機(或壓力)、機會以及有相同的借口。因此,通過互聯網上能收集與被審計單位相似的單位容易產生重大舞弊的領域,往往能收到意想不到的成果。例如,在對某局局長經濟責任審計中,我們在網上發現該系統其他省市的腐敗窩案及各地網民反映的問題中都表明部分的中介機構與行政主管部門存在相互的利益輸送關系;而部分直屬事業單位更是依靠主管部門權力而參與經商辦企業,并成為主管部門的小金庫。審計人員綜合對該單位內部控制初評和其他渠道的信息后決定將此作為審計的重點,取得了良好的審計效果。

第二,從被審計單位的管理對象處收集非財務信息,印證被審計單位收入的完整性和支出的真實性。管理對象與被審計單位財政財務收支有相當緊密的聯系,能揭示被審計單位重大的對外財政財務收支情況。例如,獨立第三方向管理對象對被審計單位投資環境的民主測評結果往往能反映出管理對象對被審計單位整體的財務收支評價。如果測評結果很差,應采取被審計單位不可預見的審計程序進一步向管理對象進行調查。

第三,向被審計單位內部收集非財務信息,要保持必要的謹慎。被審計單位提供的非財務信息可能剔出了對其不利的內容,審計人員在調查過程中應該始終堅持謹慎的態度,不能人云亦云,要帶著疑問收集。例如,有的單位盡管有標準化的內部管理手冊,但與領導層座談中卻發現其對內部控制的態度和認識都相當消極,對具體控制實施環境的重視程度不夠。這種情況下應當認定控制環境薄弱,并可能對被審計單位大部分業務產生消極影響。

以上渠道收集的非財務信息之間存在重大不一致時,審計人員應當查明原因。

四、非財務信息和財務信息的綜合運用

非財務信息和財務信息的綜合運用是連續和動態的,要將其貫穿于整個審計過程,而且在審計調查階段、實施階段和報告階段各有側重:

第一,審計調查階段。審計調查階段非財務信息主要是了解被審計單位其環境,與財務信息一道在進行風險評估,識別重大錯報(包括舞弊)的高風險領域,明確審計范圍和重點,并在此基礎上撰寫實施方案。確保進一步審計程序具有目的性和針對性,有的放矢地配置審計資源,提高審計效率。

第二,實施階段。經濟責任審計實施階段中非財務信息主要有以下三種運用形式:(1)非財務信息能為財務信息審計提供審計線索,財務信息驗證非財務信息,如某縣扶貧資金的造假,主要通過集體虛開發票、虛構支出等“一條龍造假”來騙取財政資金,從財務信息角度來看,它的程序是完整的,記錄也是完備的,審計人員很難從報表和憑證上查出它的問題,但經過對服務對象(貧困農戶)的調查和詢問就能夠很快發現問題,因為虛構假的財務信息容易,虛構假的非財務信息就不太可能了。(2)分析性復核要將財務信息和非財務信息進行綜合考慮。例如,對某縣義教資金審計中,審計人員發現各學校的粉筆和紙張等低值易耗品支出逐年成倍增長,遠超出正常消耗。學校套出資金用于什么地方?后來,查閱學校相關文件,發現某中心校關于請求解決41個代課教師工資經費的報告,但財政并未安排相關經費。兩相比較后,并以此為突破口,查出是套出資金用于代課教師等人員支出。(3)財務信息和非財務信息作為一個問題的不同方面共同支撐審計結論,缺一不可。例如,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評價既要其健全性和合理性主要通過內部控制等非財務信息審核的結果來評價,其是否有效則還通過對其財務信息的審計來評價。

第三,報告階段。經濟責任審計報告要對被審計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職責履行情況進行評價,并最終能從體制、機制、政策、法規制度等方面向政府和有關部門提出意見和建議。這就要求利用非財務信息對被審計單位財政財務收支成果進行深度挖掘,依政策法紀和國計民生多分析、多規范、多建議,寓服務于監督,以利于被審計對象知錯、認錯、改錯、向前發展。

篇3

中圖分類號:F810 文獻標識碼:A

經濟責任審計與年度財務收支審計雖然審計計劃、審計目的、審計重點和評價方法不盡相同,但其審計程序、審計方法有其相同點,從根本上說,財務收支審計也是一種經濟責任審計,而經濟責任審計即是對單位負責人履行經濟責任情況進行審計,也是對單位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二者都具有維護財務收支真實、合法和效益的審計監督職能。如果能夠做好二者的結合,可以避免重復審計,節約審計資源,提高審計效率,加強審計成果落實和應用。結合近幾年開展的此類審計工作的經驗和體會,筆者認為年度財務收支審計與經濟責任審計相結合不但可行,而且提高效率。

一、財務收支審計與經濟責任審計的目的和重點內容

財務收支審計是對會計核算的合規性、合法性、相關內控制度的健全、有效性,財務信息的真實、正確性進行監督和評價活動。主要目的是維護財經法紀,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審計重點主要對被審計單位總體財務狀況進行審計與分析。而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目的則是客觀、公正地評價單位負責人在任職期間對本部門、本單位經濟活動中的業績和存在的問題應負的責任,為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考核使用干部或者兌現承包合同等提供參考依據。

二、經濟責任審計與財務收支審計有效結合的必要性

維護年度審計計劃綱性的需要。審計部在制度年度審計工作計劃時都會將所屬單位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納入審計范圍,按照審計工作計劃有序開展審計工作。而經濟責任審計則不同,由于單位負責人的離任或更換是受主管單位任命,由于多方面原因審計部在制定年度審計計劃時不可能將該年度的經濟責任審計全部納入年度審計計劃,這就造成了經濟責任審計任務的不確定性,不利于統籌安排全年審計項目,整合審計資源。如果在年度財務收支審計工作中,逐步形成與經濟責任審計的結合,充分考慮經濟責任審計任務和內容,即可以避免重復審計,又節約了審計資源,一旦主管部門委托審計部開展某單位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審計,可以充分利用年度財務收支審計中的審計底稿和審計結論,提高審計效率,強化年度審計計劃。

提高審計效率和審計時效的需要。經濟責任審計一般為離任審計,由于審計部難以確定該年度中的經濟責任審計項目,且主管部門對干部任免大都屬于集中任免,往往一下委托審計部的經濟責任審計項目不是一二個項目,而經濟責任審計又要求審計報告的出具不能距離原單位負責人離任時間太長,否則失去審計意義。而一些負責人任期時間多則二三年,長則五六年,在短時間內要完成幾年的經濟事項審計工作,還要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又要保證審計質量,這就往往要求審計人員必須臨時放下一切審計項目,集中審計資源去做經濟責任審計項目。如果能夠在年度財務收支審計中做好這方面的審計證據收集和審計底稿編制工作,就可以充分加以利用,提高審計效率。如某單位負責人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中,由于該單位負責人任期長達六年之久,如果按照常規審計,三四個審計人員至少需半月時間才能完成審計工作,改變審計策略后,審計人員首先調取了該單位六年的財務收支審計報告和審計底稿,經過討論分析,篩選出對經濟責任審計有用的審計底稿,再對多年的經營指標、資產狀況等進行對比分析,對重大事項和決策進行梳理,從而在審計人員未進駐該單位開展現場審計前已經做好了審前準備工作,并充分了解了該單位經營特點,確定了審計重點和具體工作范圍。從而在審前調查階段大大節約了時間,減少了被審計單位需要提供審計資料的范圍和數量。進駐該單位后根據審計方案有序開展現場審計工作,避免了重復調取審計資料、重復取得審計證據,減少了現場審計時間,提高了審計效率。下面是某單位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單獨開展和與年度財務收支審計二者結合的審計效率對比表。

提高審計成果應用的需要。原單位負責人在離任的同時也到了新的單位上任,只要在經濟責任審計中不存在重大的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不存在重大決策失誤行為,不存在損失浪費或負主要責任的問題發生現象,經濟責任審計報告對原負責人在主管部門中考核依據的重要性已大打折扣,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審計程序煩瑣,即要與離任負責人本人交換意見又要與原單位交換意見,原負責人認為自己已經離任,對經濟責任審計不重視,推脫、延時現象時有發生,而新任負責人對原任負責人任期間存在的問題認為與自己關系不大,以對原來問題不清楚等為由配合力度不夠,對審計意見整改力度缺少積極性。如果在年度財務收支審計中按照經濟責任審計要求開展工作,對于發現的重大經濟事項等問題,由于負責人尚在任中,對審計意見能夠及時有效落實,審計成果能夠得到較好應用,達到審計效果。

篇4

在指標體系設計上一般有兩個傾向:一個是過于簡單,不能全面系統地反映被審單位的整體財務狀況;另一個是過于繁雜不利于使用。為盡量在全面的基礎上突出重點,將指標分為四類,每類又分為核心指標和參考指標兩種,這種分類可根據本單位實際加以取舍。

第一類:盈利能力指標

營業成本比率(核心指標)

公式:營業成本比率=營業成本/主營業務收入×100%

解析:營業成本主要包括材料、生產設備折舊及一線員工人工費用,此指標主要用來衡量被審單位的成本控制能力從而反向揭示其盈利能力。業務性質相同或近似的公司營業成本比率越低則表明其盈利能力越強,在同業競爭中越處于優勢。

主營業務利潤率(核心指標)

公式:主營業務利潤率=主營業務利潤/主營業務收入×100%

解析:指標揭示公司核心業務的盈利水平,注意由于不同時期或不同行業間主營業務稅率不同可能影響主營業務利潤率的計算結果,對此要分析使用。

人力資本利潤率(核心指標)

公式:人力資本利潤率=主營業務利潤/當年人力資本成本×100%

解析:當年人力資本成本包含管理者和一線員工人工成本以及當年培訓費、研發費等人力資本投入。指標揭示公司人力資源投入對主營業務利潤的貢獻,是本單位的特色指標,由于高科技企業主要利潤由人力資本創造,在營銷費用變化不大的情況下,人力資本利潤率可以揭示人力資源的使用效率,同時本指標在不同年度的對比可以揭示人力資本投入和利潤產出的關系。

經常性總資產收益率(核心指標)

公式:經常性總資產收益率=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總資產平均余額×100%

解析:揭示當年平均總資產產生的經常性凈利潤,本指標由于扣除了非經常性損益對凈利潤的影響,較一般意義上的總資產收益率更具客觀性、可比性。

銷售凈利率(輔助指標)

公式:銷售凈利率=凈利潤/主營業務收入×100%

解析:指標揭示銷售收入創造凈利潤的水平,之所以作為輔助指標是因為凈利潤數值形成可能受非經常性損益影響較大,對指標的使用者有一定的誤導性。如常見的非經常性損益因素有:固定資產折舊政策變更、存貨記價方法的變更、其他業務利潤、各類減值準備的增減變更及營業外收支較大的變化等。

固定資產凈值收益率(輔助指標)

公式:固定資產凈值收益率=主營業務利潤/固定資產平均凈值×100%

解析:指標揭示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率。適用于制造業等實物資產對利潤貢獻較大的行業,在我所在部門只作輔助指標。固定資產凈值收益率高的企業表明其盈利能力更強,固定資產減值的風險較小。

凈資產收益率(輔助指標)

公式:凈資產收益率=凈利潤/凈資產×100%

解析:本指標不是越高越好,因為過高的凈資產收益率可能是由于公司使用了較高的財務杠桿,導致在較低凈資產的情況下產生了較高凈資產收益率,但由于負債較高增加了公司的財務風險,使公司的持續發展能力受到考驗。故僅把此項指標作為輔助指標使用。

第二類:短期償債能力指標

流動比率(核心指標)

公式: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100%

解析:揭示公司利用流動資產償還流動負債的能力,指標小于1時表明公司無法用流動資產償還即將到期的短期負債,只能舉新債或出售長期資產。指標過高表明公司財務政策保守,缺乏必要的彈性。

速動比率(輔助指標)

公式:速動比率=速動資產/流動負債

=[貨幣資金+短期投資+應收票據+應收賬款凈值]/流動負債×100%

解析:速動資產不含預付賬款(因為預付賬款最終形成存貨)、存貨及其他應收款。

現金比率(輔助指標)

公式:現金比率=現金/流動負債×100%

解析:揭示公司利用現金償還流動負債的能力,過高表明資金閑置,利用效率不高;過低有短期債務風險。

第三類:長期償債能力指標

資本充足率(核心指標)

公式:資本充足率=所有者權益期末數/總資產×100%

解析:一般來說資本充足率越高公司償債能力越強,經營就越安全,抵御風險的能力就越強。

有息負債率(核心指標)

公式:有息負債率=(短期借款+長期借款+應付債券+計息長期付款)/所有者權益×100%

解析:由于有息負債將會產生利息負擔減少公司利潤,故經營者應首先考慮降低有息負債率,這對公司實現盈利有重要作用。

第四類:現金保障能力指標

營業收入現金保障倍數(核心指標)

公式:營業收入現金保障倍數=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現金/ 主營業務收入凈額×100%

解析:指標揭示一定會計期間內收到現金的主營業務收入占全部業務收入的比例,指標越高表明現金回收效率越高,現金持有量越有保障。

利潤現金保障倍數(核心指標)

公式:利潤現金保障倍數=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凈額/凈利潤×100%

解析:指標揭示一定會計期間內獲得現金的主營業務收入占全部業務收入的比例,指標越高表明現金回收效率越高,現金持有量越有保障。

綜上所述:四類指標是緊密相連、相互影響的,在實際審計工作中不宜割裂開考察;但是在四類指標中也是有重點的,盈利能力指標是整個體系的龍頭,因為經營者的工作目的就是要為投資人(所有者)帶來投資回報(當然也要考慮社會責任),同時償債能力最終也是要靠持續的盈利來保證的。

二、正確使用財務評價指標體系要注意的幾個問題

篇5

    經濟責任指的是針對由于失職、瀆職或者另外的違法行為導致嚴重事故或者重大損失的直接責任者而實施的一種經濟制裁[1]。而經濟責任審計的涵義被定義為經濟責任審計的主體在接受委托或授權的情況下,以企業、行政機關以及事業單位等領導者所在單位的財務收支的合理性、合法性、真實性以及其他相關的經濟事項等為對象,來主要實施審核工作。經濟責任審計的宗旨是為了監督以及評價領導者履行經濟責任的情況,同時也可以約束其經濟行為,是一種非常重要的手段。通過加大領導者的監督工作,可以促進經濟管理,最終實現對權力的監督與制約。

    (二)經濟責任審計實踐中面臨的問題

    通過幾年的實踐,中國的經濟責任審計目前取得了一定的進展,但是仍然存在諸多問題,在實踐中面臨的問題歸納如下。

    1.經濟責任審計的認知比較模糊

    在經濟責任審計實施的過程中,不少審計機構或工作人員對其的認知比較模糊,有些審計機構的審計人員認為經濟責任審計就只是以財務收支為基礎,僅根據財務收支去評價領導者在其領導職能范圍內財務收支方面的合法性以及真實性。如果僅根據財務收支這種角度去判斷領導者是否很好地履行應負的經濟責任,就可能出現在經濟責任審計時間中僅在乎審計結果,而忽略大部分審計的內容,這種情況可能會增大經濟責任審計的準確度,引起風險的出現[2]。

    2.經濟責任審計的評價體系不夠規范

    經濟責任審計的最終結果要想被有效地應用,一個很重要的前提就是經濟責任審計的評價體系是否規范、真實以及可靠。但是目前,中國的經濟責任審計的評價體系尚不夠規范和健全,經濟責任審計的范圍、方法界定及其評價體系都不夠標準,無法通過定量指標來制定綜合性的規范體系。因此,導致經濟責任審計目前的評價體系可行性不足,致使經濟責任最終界定的方式和結果在一定程度上很模糊,無法形成準確的審計評價體系。在審計的實踐過程中,有一些在任的領導者會將那些不利己的情況推諉并有所說辭,而針對上任領導者的賬款等一些遺留情況也不聞不問等,這樣,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對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客觀、公正。

    3.經濟責任審計人員的素質不夠綜合

    由于經濟責任需要審計的對象是領導者或主要負責人,對其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結果可能關乎其個人職業前途和個人生活,因此在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會增加審計結論的敏感性。這種情況下就需要審計人員有更高的綜合素質,包括責任判斷、專業素質以及心理素質等。但目前中國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尚不高。隨著中國經濟的不斷發展,對經濟責任審計的范圍越來越廣,不僅包括其引起的經濟效益,同時也包括其引起的一些社會效益以及周圍環境效益。一些審計人員會受傳統審計的影響,對傳統審計方式太熟悉而無法綜合運用到新的環境背景中,還不夠達到經濟責任審計的專業標準,僅是針對被審計單位某個局部內容或局部結果來審計,不夠全面,也不夠綜合,還不夠達到經濟責任審計的綜合素質標準。

    二、經濟責任審計的問題應對措施

    (一)增強正確的經濟責任審計意識

    與傳統的僅針對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計有很大的不同,經濟責任的審計是很重視對領導者個體方面的審計。對其進行的經濟責任審計包括財務方面的經濟效益,同時也需要涵蓋其相關的社會效益以及環境效益。也就是說進行經濟責任評價的時候,需要增強審計人員正確的經濟責任審計意識,應該對將要審計的經濟對象在其需要審計的時期內的所有經濟活動進行全面的考察,充分考慮所收集的審計證據來審查、評價,直到得到最終的評價結果。只有這樣才可以非常全面、真實地得到領導者履行經濟責任的現實狀況[3]。

    (二)完善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標準體系

篇6

(一)經濟責任審計實施相對滯后

經濟責任審計通常是在上級部門提出委托審計的書面指令和申請后,審計部門予以安排的一項審計工作,不同于列入年初制定的審計工作計劃的審計項目,大多數屬于上級或主管部門臨時交辦的審計事項。因此,在實際工作中,往往是先離任后審計,這就使得經濟責任審計流于形式,并沒有為組織部門或人事部門在領導干部的人事任免上提供參考依據,也就沒有真正發揮經濟責任審計的作用。

(二)經濟責任審計質量不高

經濟責任審計的目的是評價被審計者經濟職責的履行情況以及開展經濟活動情況,因此,經濟責任審計側重的不應是被審計者單位財政財務收支過程中所存在的問題本身,而應是被審計者對問題應承擔責任的界定和評價。但在實際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通常將注意力主要集中在被審計者單位財政財務收支情況和相關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檢查上,從而影響了經濟責任審計的質量。

由于經濟責任審計期限的跨度通常較大,被審計者任職期間單位財務會計人員發生變動的可能性很大,這給審計工作帶來了新的困難。一方面,后任會計可能對任職之前的工作情況不甚了解;另一方面,后任會計可能對任職之前的工作不愿意介入,尤其當任職前的工作存在一些問題時。了解情況難,取證難也會影響到經濟責任審計質量。

(三)經濟責任審計責任界定難度較大

經濟責任審計主要是通過被審計者單位財政財務收支及其相關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檢查,評價被審計者經濟職責的履行情況、開展經濟活動情況。但是,影響一個單位財政財務收支及其經濟活動情況的因素是復雜的,可能是由于主觀原因,也可能是由于客觀原因;可能是由于領導干部個人原因,也可能是由于領導班子集體原因;可能是由于歷史遺留問題造成的,也可能是由于現實的問題造成的。因此,對被審計者所應負的經濟責任做出客觀公正的界定和評價的難度比較大。

二、完善我國經濟責任審計的對策建議

目前我國經濟責任審計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可以通過完善年度工作計劃、突出審計重點、建立科學的評價體系等多方面的完善加以解決。

(一)與相關部門及時溝通,完善年度工作計劃

經濟責任審計是發生在黨政領導干部任期內、任期屆滿或離任時,而比較清楚領導干部任期情況的是組織部門或人事部門。因此,審計機關在制定下年度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計劃時,應主動與組織部門或人事部門溝通,了解即將任期屆滿或離任的領導干部信息。根據具體情況,做好年度工作計劃。預先對領導干部任期內的經濟責任做出客觀公正的界定和評價,可以為組織部門或人事部門選拔任用干部提供客觀依據,充分發揮經濟責任審計的作用。

(二)根據經濟責任審計的特殊性,突出審計重點

經濟責任審計除了檢查單位財政財務收支和經濟活動是否真實、合法外,更重要的是檢查領導干部在任職期間是否在單位各項經濟活動中履行了經濟責任。因此,在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除了將單位財政財務收支的合法性、真實性作為審計重點,更重要的是重點審計被審計者在任職期間所做作出的重大經濟決策及其實施效果,如決策內容是否合法、決策程序是否規范、決策實施是否有效等。還應重點審計領導干部是否遵守財經紀律和廉政規定情況,如單位財務是否公開、單位購買活動中審批、經辦是否分離等。另外,單位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也應是經濟責任審計的一個重點內容,如業務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資產管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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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降低經濟責任審計成本是合理利用審計資源的有效保證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資源是有限的、稀缺的。目前,審計工作中最大的問題就是審計任務繁重和審計資源不足之間的矛盾。據統計,大部分省市審計機關在安排完成好同級財政審計及署定、自定項目后,已沒有更多的人員及時間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所以,降低經濟責任審計成本,有利于審計機關合理安排人力、物力和財力,從而有效利用審計資源。

(二)降低經濟責任審計成本是政府改革的要求新公共管理運動的興起,表明傳統的政府治理方式已不能適應時展的需要。龐大的公共開支導致財政危機是一種普遍的行政現象,同時效率低下、成本過高以及腐敗的滋生又引發公眾對政府的信任危機,因此尋找高效率、低成本的政府運行模式已成為政府改革的目標。審計機關作為政府組成部門應順應政府改革的需要,在提升管理水平,特別是在降低經濟責任審計成本上要多下工夫。

(三)降低經濟責任審計成本有利于成本意識的強化按照經濟學的理論,如果一個項目的投入遠遠大于其產出,那么該項目就是不經濟的,不值得做,審計也是如此。然而,在經濟責任審計中,成本意識非常淡薄,這不利于審計經費的合理使用。如果要在經濟責任審計上樹立成本意識,就需要在降低其審計成本方面多做努力。

二、降低經濟責任審計成本的有效途徑

(一)正確運用財政財務收支的審計資料從經濟責任審計的含義來看,其主要內容及目標之一就是要審查責任人任職期間所在部門、單位財政財務收支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從審計界對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的定義和內容看,財政審計是對本級與下級政府財政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的審計監督。財務審計是對各級政府部門、金融機構、企事業單位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的審計監督。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和目標涵蓋了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的全部內容和目標,它首先從財政財務收支審計人手,運用財政財務收支的審計資料,在經濟責任審計時,根據經濟責任審計的要求,搜集整理相關資料,形成全面的經濟責任審計報告。這樣不但可以直接找到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切入點,確保經濟責任的審計質量,同時也可充分利用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的成果資料,避免重復審計,減少審計工作量,緩解審計人員不足與審計任務繁重的矛盾,從而達到降低經濟責任審計成本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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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審計實效性不強。

“先審計、后離任”是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一個重要原則。一般來講,對于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組織人事部門應當將其作為領導干部考察任用、教育管理和年度考評的依據,同時將審計結果列入干部考核檔案。由于內部經濟責任審計所處環境的特殊性,目前大部分經濟責任審計都是在領導干部換屆換崗的時候進行的,往往都是“先離任后審計”,即組織部門在考核任用干部時,沒有將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結果作為干部任用的依據,用人與審計脫節。這種“馬后炮”式的審計,給審計人員核實問題、搜集證據、征求意見、處理問題、落實結論等帶來諸多不便,審計報告作為干部任用的依據作用也無從發揮。特別是對發現的違紀違法問題,給追究責任帶來了困難。

2、財務收支審計和經濟責任審計結合不足。

⑴、財務收支是橋梁,責任到人是結果。經濟責任審計是一項“審計法人、評價自然人”的活動,它的著眼點是人,由事及人,單位或部門的財務收支,只是作為評價領導干部經濟責任的橋梁和中介。因此開展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除按照財務收支的有關內容及規定程序操作外,還必須將財務收支的結果進行提煉和升華,要把審計中發現的有關內容和問題落實到領導干部個人頭上,也就是李金華審計長所說的:經濟責任審計是財務收支結果的人格化。

⑵經濟責任和資金活動的關系。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是圍繞“經濟責任”這條主線開展的,財務收支審計是以“資金活動”為著眼點的,經濟責任涵蓋財務收支,因而二者不能等同。目前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對各項經濟指標還處于摸索階段,只陷于對單位的收支審計,而對領導干部的宏觀經濟目標、決策、管理等內容涉及較少。有限的審計資源難以應付工作量日漸增大的經濟責任審計,“全面審計、突出重點”政策難以落實,審計工作思路和具體的審計技術方法面臨新挑戰。

3、審計力量不充沛。

石化街道財務審計科是“2塊牌子1套班子”,審計人員又是財務人員,在完成日常財務工作以后,再把精力投入到內部審計工作。由于時間和自身建設的限制,可能對審計工作的質量有一定的影響。

三、建議和意見

1、加大日常工作的協調力度。

⑴作為負責牽頭的組織部門,平時多與紀檢、審計等部門了解、溝通,并督辦工作進展的情況;各事業單位、部門也要及時、準確地將掌握的問題、工作進展情況向組織部門報告,使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重點更突出、對問題的監督更及時,形成對審計對象進行動態監督的效果。

⑵加大推行任期內審計的力度。積極推行任中審計,有利于實現監督的及時性和連續性,變被動為主動,進一步將監督關口前移。要達到這個目標,必須要遵循兩點:一是通過任期內的審計積累相關資料,在干部調任時盡快拿出審計意見,縮短調任時經濟責任審計的時間,以解決“審”、“任”的銜接困難;二是建立經濟責任審計檔案。根據部門和領導干部任職情況,引入現代技術手段,建立年度審計檔案,儲存、利用常規審計成果,使經濟責任審計由“離任算賬”變為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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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入資本的保值增值。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兵團股份制企業逐漸增多。按照規定,法定資本金是不能隨意抽調的,各方投資款額應相對穩定。但是如果企業發生虧損時,企業不存在盈余公積金和未分配利潤,就會使虧損的數額沖抵資本金而不能保值;如果企業嚴重虧損、資不抵債,資本金全部變現還不能償還債務時,只能宣告破產。因此,作為經營者,首要責任是防止虧損,保證投資者投入資本保值,并在此基礎上,不斷實現贏利和積累。兵團各級審計機關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時,可對國家財政部頒布的主要財務指標進行審計、分析和評價,以考核企業資產是否保值增值,確保資產保值增值,使各投資者及國有資本利益不受損害。這是兵團企業領導的一項重要職責,也是經濟責任審計的一個重要內容。

2、資產質量管理狀況。良好的資產是企業發展的基礎。首先,一個良好的資產質量管理狀況應有健全的資產管理措施,防止資產發生毀損、變質、被盜、盤虧或其他損失;其次,要擁有適當的償債能力和變現能力,防止發生財務風險;再次,要使固定資產不斷更新并擴大其生產能力。在經濟責任審計時,要運用科學的審計方法對資產質量進行測評。審計要利用測評的結果,對企業領導管理資產、利用資產的效率進行評價,準確評估企業領導管理企業的水平。

二、檢查經營活動、財務收支的合法性,維護國家財經紀律尊嚴

企業經營者,無論其所在企業規模大小、經營性質如何,均應在國家規定的法令、規章、制度范圍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審計時,要對企業的章程、決議、制度、合同等進行審核,以確認其經營決策行為是否與有關法規、制度相背離。

三、審查會計資料、會計數據的真實性,確保所提供的財務信息完整可靠

企業向國家或社會有關單位提供的經濟信息,包括會計信息、統計信息或主要業務信息,這些都應真實、準確。這些信息也是向投資者和企業內部管理人員提供的業務經營、財務狀況、財務成果報告,如果虛假不實,企業制定的經營決策、計劃、目標都將發生錯誤,經營管理也無可靠依據。新會計法已明確規定:“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因此,經濟責任審計應把保證經濟信息真實、合法和正確作為明確經濟責任的一項重要內容。

四、審查利潤、職工收入等指標完成情況,全面評價經營業績

一要保證企業穩步、快速地獲取最大利潤;二要不斷引進技術和開發產品,生產性能優、質量好、市場需要的產品;三要培育卓越的技術和管理人才;四要快速積累資金確保企業快速發展;五要使兵團企業職工收入有明顯增長,確保社會穩定和職工隊伍穩定。同時,審計時還需針對企業經營管理中各項經營指標進行全面審核評價。

五、測試企業內控制度,評價企業管理水平

第一,經濟責任審計內容與財務收支審計的銜接。就審計內容而言,經濟責任審計是在財務收支審計基礎上的擴展,是財務收支審計的人格化。因此財務收支審計的結果完全可以為經濟責任審計所利用,審計人員在安排財務收支審計時,要考慮經濟責任審計的要求,有意識地為經濟責任審計打基礎,特別要關注與經濟責任相關的事項。

第二,經濟責任審計要體現特殊時期特殊的審計內涵。實際上經濟責任審計有它產生的歷史根源,我國西周時就開始出現審計,那時沒有對單位審計的概念,主要是針對官吏個人的審計,這種審計,更接近于現代意義上的監察。因此,受托經濟關系產生審計的同時,經濟責任審計也就存在,只不過經濟責任審計沒有作為單獨的審計類別被提出來。經濟責任審計內容除了具有共同點外,不同時期還賦予了它不同的審計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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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進一步完善,經濟責任審計也伴隨著我國政治、經濟的發展而不斷發展,儼然已經成為我國審計事業發展的一個壯舉,經濟責任審計已經成為我國審計工作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由此對今后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經濟責任審計需要根據我國經濟發展的規模和形式來進一步完善和健全自身的工作。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經過幾十年的發展和研究,不僅在理論方面得到了很大的進步,還在監督企業管理層等方面取得了較大的作用。但是我國經濟責任審計發展較晚,當前的經濟責任審計還有許多問題需要進行解決。電力企業是我國國有企業中發展較為快速的企業,但同時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存在著許多的問題,通過研究電力企業經濟責任審計風險及控制對策,以期能夠有效控制電力企業經濟責任審計風險。

 

1. 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的含義和作用

 

1.1 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的含義

 

企業經濟責任審計是指審計部門對企業的管理者在其任職期間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真實性、合理性以及效益等進行監督和審核的活動,是在企業財務審計的基礎之上,將審計結果與管理者的責任相聯系。可以說,企業經濟責任審計一般具有特定的審計對象,由企業管理者的任期時間作為審計期間,主要審查企業管理者在任期內的所有經濟活動。同時,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涉及較多方面,不僅包括一般審計所具有的內容還包括其他經濟效益審計等內容。通過對企業管理者任職期內的管理行為及結果進行審計,以此來評價管理者的管理水平。

 

企業經濟責任審計主要是對水平,確定企業財務審計的真實性及合理性進行審計,并在此基礎上正確評價企業管理者的經濟,以此為人事部門評價管理者提供依據。并且經濟責任審計的評價標準不僅能夠對評價內容提供標準,還能夠提出相應的審計意見。

 

1.2 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作用

 

第一,完善企業監督機制,企業經濟責任審計主要是對企業管理者在任期內的經濟活動進行評價,提高了對企業管理者的考核質量。

 

第二,增強企業財政監督機制,經濟責任審計主要是以財務審計為主要內容,因而能夠重點監督企業管理者的財政情況。

 

第三,增強企業管理者的自覺性,經濟責任審計主要是對管理人員在任期內的經濟責任進行公平且客觀的審查,使水平較高的管理者能夠得到較高的評價,而違反了經濟政策的管理者則會得到查處,從而進一步促進管理者認真履行自身職責。

 

第四,提升企業管理效率,通過經濟責任審計,能夠進一步查清企業的資產,了解企業的效益,發現企業經濟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以期進一步加強企業的內部控制。

 

2. 電力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內容

 

電力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內容為全面審計突出重點內容,同時審計應當以被審計單位的經濟活動和負責人的經濟責任為主要內容。

 

2.1 管理者任期內企業的財務合法性

 

企業財務合法性主要是指企業的財務核算是否符合相關的會計法律法規,是否客觀、真實且合理,同時財務報告是否完整及合法,以及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是否真實、合理且有效。

 

2.2 企業的資金周轉情況

 

企業的資金周轉狀況主要是指企業的各項經濟資源的使用效率和周轉狀況,經營狀況是否有所改良,資產的完整性如何,企業是否存在資產質量下降的狀況,且對企業未來的發展狀況有何影響。

 

2.3 企業的重要經營決策狀況

 

企業的重要經營決策主要是指企業的經營決策中風險較高的投融資決策、公司經營結構、資本變革以及企業資產重組等對企業當前狀況及未來發展具有重大影響的決策。

 

2.4 企業電力銷售管理狀況

 

電力企業的電力銷售管理審計主要是指以評價電力銷售業務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為主要內容,采取抽查驗證的方式,驗證電力銷售相關信息的狀況,為審計提供依據。

 

3. 電力企業經濟責任審計中存在的風險

 

一是審計力量較為有限,且與審計任務相矛盾。從總體來看,審計對象較多,但是企業的審計力量較為有限。電力企業的經濟責任審計是一定的,并且每年都會安排一定數量的審計工作,而審計對象的數量卻并不確定,這就導致審計力量不足。經濟責任審計不僅比一般審計有更廣泛的內容,還會對被審計的管理者的經濟責任進行評價。

 

二是電力企業的經濟責任審計的主體不夠明確。電力企業的內部審計是我國審計工作的主要內容,具有信息、資源、人員及組織等優勢,電力企業通過內部審計來提升自身的經濟責任已經越來越重要。電力企業基本都制定了企業自身的內部審計制度,但是企業內部的經濟責任的主體并不明確,阻礙了經濟責任審計在電力企業中的作用。

 

三是電力企業的經濟責任較難確定。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內容包括企業是否能夠完成各項經濟指標、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以及企業收支的合法性等。但是在企業實際經營狀況中有一些經濟責任難以進行劃分。

 

四是電力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的評價標準不統一。當前,電力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缺乏完善的法律規范,相關的制度并不完善。并且審計的評價主要是針對審計范圍內的特定事項,審計的職責并沒有對人的審計范圍進行規定,并且對人的評價缺乏依據。

 

4. 有效控制電力企業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對策

 

4.1 建立電力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的議會制度

 

建立電力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的議會制度是能夠真正實現高效和統一的主要基礎。可以說,它并不是企業審計能夠單獨完成的,而是需要聯合組織、紀律監督等部門進行工作協調。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的議會制度需要企業內部的組織、審計和紀律部門等能夠統一分工,共同完成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4.2 明確電力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的發展目標

 

首先,電力企業應當設立經濟責任審計的長期目標和短期目標。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的長期目標是進一步提升企業的經濟效益,而企業的短期目標則是正確評價企業管理者的經濟責任。同時,電力企業應當將企業經濟責任審計與企業發展方向相結合。可以說,只有兩種發展和改革方向相一致,才能不斷提升企業經營效率。如果企業能夠做好自身的財務審計,那么企業的經濟責任能夠更加明確,那么審計結果就可以更為明確地對相關人員進行正確評價。

 

4.3 明確界定電力企業的經濟責任

 

為了消除電力企業的經濟責任申風險,電力企業應當首先明確經濟責任中的前任和現任責任。同時,電力企業也應當明確直接責任與主要責任的區別。首先企業管理者應當對分工負一定的直接責任,對其余負間接責任。而對于其任期內,未經其審批而發生的重大凈問題應當由當事人負直接責任。

 

4.4 建立完善的電力企業經濟責任審計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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