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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資監管概述
(一)投資監管的內容
投資監督管理是指有關監督機關和職能部門依據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對政府的投資活動和政府管理投資的工作進行的監督管理,其實質是對政府及其工作人員權力的約束和規范,使政府的投資行為和管理投資的行為在法律、法規和制度的范圍內進行。
(二)投資監管的必要性
改革開放以來,國家對原有的投資體制進行了一系列改革,打破了傳統計劃經濟體制下高度集中的投資模式,初步形成了投資主體多元化、資金來源多渠道、投資方式多樣化、項目建設市場化的新格局。但同時,投資體制中還存在企業投資決策權沒有完全落實、政府投資決策和投資管理不夠規范、投資宏觀調控能力有待加強等問題。要解決這些問題,必須盡快建立健全投資制衡體系,不斷強化監督機制,切實加強和改進對投資的監督和管理。
二、我國民用機場建設投資監管的現狀
(一)監管主體方面存在的問題
1.監管主體眾多,監管不全面、不完整。
民用機場建設過程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監管主體眾多,大到中央部委,小到地方政府。這種監管機構分散,監管效率不高。目前,對民用機場建設投資的監管機構主要包括國家發改委、民航局和財政審計等部門。一個民用機場建設投資項目要接受多個監管部門的重復監督檢查,既浪費監管資源,又影響監管效率。
雖然民用機場建設投資監管部門和機構眾多,但沒有一個部門或機構對民用機場建設投資實行真正的、全面的和完整的監管。這種分頭監管的局面使得各監管部門之間的相互協調性差,責任落實不到位,從而降低了投資監管的作用。
2.監督的法律依據比較多
民用機場建設過程中,各監管部門監管所依據的主要法律和規章制度比較多,但是這些法律法規都是針對民用機場建設各個階段的,都是比較零散的,沒有一個法律法規涉及到監管的全過程。
(二)民用機場建設中技術與財務方面存在的問題
1.民用機場建設時間跨度長
由于民用機場建設投資大、審批環節多,因此歷時較長。特別是籌建期,要經過國家發改委、國土資源部門、環保部門、地方政府等多部門的審批,如此繁瑣的審批環節為民用機場建設單位帶來沉重的人力和財力負擔,也為以后建設過程中出現設計變更、物價上漲導致工程成本上升等問題埋下了安全隱患。
2.民用機場建設投資前期工作考慮不全面
民用機場建設項目都進行了立項、可行性研究,也履行了報告批復程序,但有些項目僅僅是履行了建設審批程序,沒有深入地從財務、經濟效益及社會影響角度進行預測,對項目的投資價值及如何進行建設的咨詢意見不夠客觀、科學。
3.民用機場設計分別存在設計保守或超前現象
由于對民用機場業務量預測不夠準確,對民用機場規模涉及不夠準確,導致設計目標與實際情況存在差異,出現設計保守或超前現象。
4.預算、概算與實際投資差異較大
在民用機場建設的實踐中,無論是新建或者是改擴建項目,工程造價控制中普遍存在著“預算超概算,決算超預算”的不良現象,其結果不僅影響了國家對民用機場建設投資的宏觀控制,而且給民用機場建設項目投產運營后帶來了較大的財務負擔。
5.機場建設工程結算不規范
在機場建設工程中,由于各種原因,出現一些不規范之處。比如結算資料保存不完整、費用項目重復計算、變更合同沒有補充協議等。結算過程中出現的這些不規范之處至少會產生兩方面不良的后果,一方面可能會助長現象的滋生;另一方面會在某種程度上影響決算的正常和按時進行。
三、完善民用機場建設投資監管的措施
(一)民用機場建設投資監管的保障措施
1.建立投資監管法律法規體系,使政府投資監管沿著法治的軌道發展
全面落實民用機場建設的全過程監督管理體系,除了要健全監管模式,明確監管主體及職責、理順監管流程外,還需要建立、完善相關法規制度。現行的各種法律法規比較分散,尚未對政府投資監管特別是決策責任的追究做出專門的明確界定。因此,要以法律法規體系的完善來推進政府投資的監管,用法管權、法管人、法管事,盡快構筑起政府投資的法律風險防范體系。
2.建立完善的組織保障體系
(1)理順管理部門職權。投資的主管部門,要認真梳理,使投資管理的權力配置職責明確,分工合理,進一步強化程序和責任制度,切實加強行政的層級監督制約。
(2)加強各項法規制度的執行力度,嚴格執行建設資金及財務管理制度。地方財政部門按規定及時審撥民用機場投資建設工程進度款和尾留款,及時審批竣工財務決算報告。地方審計部門可選擇一定規模的項目,依法對項目實施、民用機場投資建設工程概算及預算執行情況和竣工決算進行審計監督。
(3)加強項目建設監督檢查。民航局會同地方管理局對項目實施進行檢查和稽查,發現擅自增加建設內容、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標準、突破設計概算、不按規定招標發包、民用機場投資建設工程質量低劣、建設資金損失、發生嚴重安全事故等、、營私舞弊的行為,對建設單位及相關責任人及時提請有關部門予以處理。
(二)建立完善的民用機場建設投資監管體系
建立一套涵蓋宏觀調控管理、建設決策管理、計劃控制管理、資金撥付管理、建設過程管理、后續審計考核管理等方面的全過程監管體系,需要全面認識“工程”和“資金”之間的關系,正確判斷它們之間作用力的大小,以這兩條鏈為準繩,挖掘控制點,采用恰當的監管方式方法,并將全過程動態跟蹤審計貫穿始終,這樣才能取得最佳的監管效果(見圖1)。
1.工程鏈監管
工程鏈監管是指對于民用機場建設項目流程從工程建設角度監管各階段的合法、合理、合規性。
(1)投資決策階段。該階段主要是對民用機場建設選址、項目建議合理性的審查。審查可分如下幾個階段進行:項目申報及篩選;項目立項審查;簽訂責任書。
(2)前期規劃階段。該階段主要是對民用機場建設可行性研究、總體規劃合理性的審查。建設單位提出民用機場總體規劃,民航局根據地區經濟發展水平、旅游事業發展情況、對外貿易發展水平、鐵路、水運、高速公路等運輸方式的發展水平、鄰近區域民用機場情況、本地區人口統計狀況等因素研究并確定民用機場建設標準。
(3)項目設計階段。該階段主要是對民用機場建設初步設計的合理性、施工圖設計的合規性進行審查。特別注意的是,民用機場投資建設工程設計對造價的影響較大,應確保建設單位在綜合考慮安全、功能、標準及經濟等各方面要素的基礎上,把有限的建設資金用到刀刃上。
(4)建設實施準備及招投標階段。該階段主要是對招投標合同的合法、合規性進行審查。如果建設實施準備及招投標階段的招投標文件、合同文件等不夠嚴密、明確,在今后結算時,容易引起扯皮而影響工期及造價失控的現象。該階段審查主要可通過審查民用機場招投標制度及管理程序作為基本考核點。
(5)民用機場投資建設工程施工階段。該階段主要審查項目建設過程中的變更是否合理。對此進行審查主要是檢查建設部門是否有相應的制度與有效控制措施。比如變更立項制度,凡是與原合同量、價有變化的,都要經過一定的程序進行立項等。6)竣工決算階段。該階段主要審查民用機場建設的質量是否合格,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審計等。
2.資金鏈監管
資金鏈監管是指對民用機場建設項目過程中資金撥付的合理性、資金使用的合規性、效率性進行監督管理。
(1)投資決策、前期規劃階段。該階段應盡可能掌握包含土地成本、前期規劃費、資金成本及管理費用(含建設單位管理費、設計費、監理費等)等可能發生的民用機場投資建設工程建設項目全過程費用,為后期做好項目經濟評價提供數據。
(2)設計階段。在設計階段需要組織專業人員盡可能地收集相關資料,對每個設計方案作出經濟估算及評價,審核概算,控制造價,確定民用機場概算總投資和具體建設內容,同時確定民航基金撥付的最佳比例。
(3)民用機場投資建設工程招投標及施工階段。民用機場投資建設工程施工階段可能會出現設計變更偏多、工程驗收不到位、監理單位監管不力等情況。因此,應根據實際發生的變化,充分深入施工現場,制定合理的資金使用計劃,既要保證民用機場投資建設工程有足夠的資金,又要做到盡可能不占用過多的資金,減少利息支出,降低資金籌措的難度。
(4)竣工決算階段。在竣工驗收階段,要檢查工程監督資料的真實性與完整性;要核實建設成本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竣工財務決算的真實性,審定建設項目的資金結余;檢查各類竣工驗收時工程與概算內容的一致性、財務支出的合法性;要關注工程技術資料對執行項目概算、財務決算結果的影響程度。
(5)民用機場交付使用階段。在民用機場交付使用階段,要做好建設項目后評估工作。在竣工決算審核的基礎上,將項目的有關資料及分析結果匯總并建立數據庫,為后續民用機場投資建設工程提供參考。
3.實行全過程動態跟蹤審計
全過程動態跟蹤審計需借助社會專業審計力量,將事后審計環節提前并始終貫穿于項目建設全過程,以充分發揮國家審計、行業部門審計和社會審計的合力。既杜絕違紀違規現象的發生,又規范建設程序,確保建設資金安全完整,節約民用機場投資建設工程投資。
(1)建設項目前期階段審計。民用機場建設項目前期決策工作十分重要,它從根本上影響民用機場建設項目的成本和投資效益,因此應對其進行審計。建設項目前期階段審計的主要內容包括:對投資決策、項目可行性研究、民用機場投資建設工程設計、設計概算、預算的審查;招標文件、投標標底、投標報價審查;建設民用機場投資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審查。
(2)建設項目施工階段審計。施工階段的審計是民用機場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重點,是堵塞漏洞、降低成本的關鍵環節,審計內容包括對收入、成本、費用、資金撥付金額進行核實,對各項管理工作進行中途定性評價。
(3)建設項目結束階段審計。民用機場建設項目完工后,審計部門要對項目部門實際完成的各項經濟指標情況進行審定,對執行企業財務制度、財經紀律和規定情況進行審計。
此外,實行全過程跟蹤審計要堅持“全面審計、突出重點”的原則,對項目建設程序、招投標制度、合同簽訂、質量管理、造價控制、資金使用管理以及設計、施工、監理履行職責情況等重點環節重點加強審計監督。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審計機構要緊緊抓住資金流程這一主線,重點關注建設資金使用的合法性和規范性,緊緊抓住民用機場投資建設工程造價控制審核這一關鍵控制點,及時提出有針對性的合理化建議,糾正并完善建設管理過程中的薄弱環節。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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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美國監管模式分析。美國對投資基金的監管始于1929年的世界性經濟危機。在美國,投資基金的管理機關是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本世紀30年代,美國先后頒布了有關投資基金發展的各種法律法規,有《1933年聯邦證券法》、《1934年證券交易法》、《1940年投資公司法》、《1940年投資顧問法》等。以法律為準繩來監督、檢查和控制基金的行為,強調基金企業在法律約束下進行自律管理,該模式符合現代市場經濟發展要求,既能為投資基金的有序發展奠定良好的法律基礎,又能為廣大投資者提供完整的法律保護,使得投資基金的發展充滿了活力,但此模式弱化了政府功能,不利于投資基金的迅速起步和成長壯大,也不利于及時、有效地處理投資基金發展中出現的各種新問題。
(三)日本監管模式分析。日本的投資基金是在政府的積極倡導和支持下成長起來的,因而,日本投資基金監管模式的最大特征在于政府對基金發展的嚴格管制,通過政府職能機構制定強有力的措施來對基金發展的方向、規模及基金的運行和管理進行引導、調節。日本模式的優點在于可以充分發揮政府的功能,迅速推進投資基金的起步和發展,縮短基金發展的成熟期,同時也有利于發揮投資基金在支持國家金融發展和經濟建設方面的積極作用。但是這種模式帶有濃厚的行政和計劃色彩,容易滋生腐敗和官僚作用;且該模式下的基金行業自律性較差,市場競爭亦不充分,不利于基金業的長遠發展。
二、我國投資基金市場動態化綜合監管模式的構建
(一)我國投資基金市場監管體制的理性選擇
1、選擇美國模式難以實現。目前我國處于經濟轉軌時期,市場經濟體制模式尚未完全建立起來,傳統計劃經濟模式的影響仍然存在,無論是企業還是個人對時常經濟的認識和適應能力都是有限的,廣大投資者對市場風險認識不足,市場經濟發育程度較低以及相應的法制基礎弱、市場建設滯后,人們的認識及心理準備不到位等,決定了我國走美國模式很困難。
2、選擇英國模式也不現實。雖然英國能充分發揮基金行業的自律功能,自覺地踏上規范化發展軌道,但行業協會的構建與完善及行業自律功能的發揮均需要一個較長的過程。對于我國這樣一個投資基金剛剛起步且發育程度還很低的國家來講,由于受整個宏觀環境的影響,我國構建行業組織,組建相關協會本身就有較大的困難,即使盡快組建,這些行業組織也需要一個發展完善過程。在這種發育程度低的狀態下,很難達到真正意義上的自律,這對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我國投資基金的快速發展不僅不利,反而有可能阻礙其正常發展。
3、選擇日本模式也不適應。雖然日本模式能充分利用政府的強大功能培養和推進投資基金快速起步和成長壯大,但這也同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不相適應。一方面,現在我國處于體制轉軌的關鍵時期,如果再以政府嚴格管制的方式來推動投資基金市場的發展,而削弱市場功能,勢必會對我國的改革和市場經濟進程帶來不利影響。另一方面,政府嚴格管制很容易引發制度上的障礙,從而不利于市場競爭機制的發揮,最終導致投資基金市場發展因缺乏有效的制衡機制而走入誤區。
4、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基金市場監管模式。當前,我國所處的國內外環境與英、美、日等國在基金市場監管模式形式形成時期所處的條件相比,已經發生了深刻的變化。在我國金融和經濟國際化進程加快發展,國際和國內市場競爭加劇的今天,國內外環境給我國投資基金市場的發展提供了良好的機遇,同時又提出了嚴峻的挑戰,這種形式同時也對我國的投資基金市場監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了達到持續、穩定、快速和有序發展我國投資基金市場的目的,必須要對當前的監管體制作以調整和創新。從我國的現實情況看,采用上述任何一種模式顯然都不完全符合我國目前處于經濟轉軌時期,市場經濟體制尚未完全建立起來和投資基金市場發展處于起步階段的國情,因此,必須通過對國外各種基金市場監管模式的“揚棄”,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基金市場動態化綜合監管模式。
(二)動態化綜合監管模式的內涵
在我國投資基金市場監管體制的構建中,應該綜合考慮和兼顧各種監管主體的監管功能和優勢,發揮多種監管手段的積極作用,既要從現階段的實際情況出發,滿足投資基金市場初期發展的要求,又要考慮長遠發展的戰略要求,構建一種在法律約束下的政府管制與行業自律相結合的監管體制模式-動態化綜合監管體制模式,是較為現實、合理的理性選擇。所謂動態化綜合監管,其含義是指管理中既要注重各種監管主體的有機結合,又要根據監管對象所處的環境和條件,動態地選擇相應的管理手段和方式。這種監管機制是監管主體綜合化與監管手段動態化的有機統一。在某種意義上說,它是一種管理指導思想,其真正意義在于指導我們一切從實際出發,進行有準備地方案管理和策略管理。這種管理模式要求我們根據發展目標,既要進行戰略性管理,又要有戰術管理,既要有優化方案設計的充分準備,又要有應變的策略準備,以便保證管理目標的實現。
(三)構建動態化綜合監管模式的意義和作用
這種模式強調發揮不同監管主體的功能和多種監管手段的積極作用,因而既有利于通過法規規范促進投資基金市場中各類投資基金的良性競爭,又有利于充分發揮政府的特殊功能,對投資基金市場的發展實施有效的培育和引導,促進投資基金市場的迅速成長與壯大。這種模式對我國具有重要意義也正是因為它所具有的靈活監管特點比較適合我國現階段的投資基金市場發展狀況以及未來發展的需要。它能夠有效地兼顧各方面的需要在推動基金市場發展的同時,又能防范諸多弊端的出現。
這種模式有利于基金行業的投資基金市場競爭中加強合作,發揮出基金行業的整體功能效應,避免內部的惡性競爭,并盡可能地以合作同盟的形式參與國際競爭,這對起步較晚的我國投資基金早日趕上國際化發展步伐,加快投資基金市場與國際接軌有著積極的促進作用。構建動態化綜合監管模式,要與我國大眾投資者的心理素質、認識程序相適應,能夠在發展中提高大眾對投資基金的理性認識,強化大眾的投資意識和心理承受能力,從而為投資基金市場的發展打下了廣泛的社會基礎,這對推動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以及投資基金市場的全方位發展有十分重要意義。
三、動態化綜合監管模式的發展思路構建我國投資
基金市場動態化綜合監管模式的總體發展思路可以概括為:以法制建設為基礎和保障,建立全國統一的,權威性的投資基金市場主管機構,對基金市場的發展進程進行宏觀引導和協調管理,同時建立和完善基金行業組織及其相應約束自律機構,以此來保證投資基金市場的持續、穩定和有序發展。這一思路的指導思想就是“三位一體,協同監管”。“三位一體”指的是同時綜合考慮三種監管方式,一是通過制定法律法規來規范市場中基金企業的行為,使企業在法律約束下進行自律監管;二是行政監管,即通過建立權威性的,全國統一的投資基金市場管理機構,代表政府對基金市場發展實施監督、檢查,引導和控制;三是通過建立和完善行業自律機制,使基金行業組織協會進行自律監管。所謂“協同監管”指的是在投資基金市場發展過程中,針對投資基金市場發展目標和具體運行狀況,恰當地處理和劃分政府管理,行業自律和企業自我管理的范圍及重點,避免監管中的錯位或遺漏,同時做到宏觀目標與微觀目標的協調,近期目標與長遠目標的協調。在具體操作上,我國投資基金市場監管體系應該怎么建立呢?筆者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下手:
1、大力發揮政府的監管職能。從世界各國投資基金市場的發展歷程來看,各國基金主管部門一般由中央銀行或財政部逐步移交給證券管理、監督機構。在我國目前投資基金存在多頭管理的形式下,發揮政府監管職能的首要任務就是要順應國際發展趨勢,確定我國的投資基金主管機關。即由國家投資基金管理委員會統一、集中管理。這個委員會由現有管理部門(人民銀行、證券委、證監委等)的有關專家組成,是全國投資基金市場管理的最高權力機構。其主要職責是:制定投資基金管理有關法律和政策;設計投資基金市場的總體發展規劃;監督基金法規的實施依據國家產業政策對基金發行流量及存量的總額或結構進行調整,從而引導投資基金市場合理配置社會資源,有效地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規范機構投資者。成立中國投資基金管理委員會意味著各管理部門權力的移交,這必須考慮有一個“緩沖”的過渡措施。為防止過渡期出現權力真空,導致投資基金市場秩序混亂,可以考慮實行申請發起設立基金和基金上市監督分開管理的辦法。前者由人民銀行審核批準,并按基金規模或基金性質確立總行和大區分行二級審批制度;后者由人民銀行牽頭,會同證券委、證監會,在證券管理機構下設立專門機構,即“中國投資基金管理委員會”,具體監管國內投資基金市場。其職責:一是制定基金上市標準或應具備的條件;二是安排基金交易場所,形成統一的基金交易市場;三是審批基金要求上市的申請,確保上市基金的素質;四是監管行為是否符合有關文件規定,及時公布有關信息;五是對違章行為進行處罰。
2、籌建投資基金行業自律組織。隨著證券市場的發展,要選擇那些成功的基金管理公司作為主體力量,籌建“中國投資基金管理公會”,并借鑒香港經驗,在組織形式上實行會員制。正式會員由各地基金管理公司參加,其任務:一是制定中國投資基金執業守則;二是推廣基金業務,擴大國內基金市場;三是監督基金的日常動作,使之規范化;四是出版基金管理專業刊物;五是培訓基金從業人員;六是仲裁有關基金方面的糾紛;七是維護和樹立基金業的良好社會聲譽。
3、成立投資基金的評估機構。隨著投資基金市場規模(市場絕對規模和相對規模)的迅速發展,建立全國統一的基金評估機構也很重要。資產評估有利于明晰企業產權關系,強化投資公司管理,合理補償資產,優化公司資產結構,保護國有資產,維護投資基金交易各方的合法權益。
4、建立各項規章制度。我們可以通過建立信用等級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經理人,托管人考評制度,從不同側面對投資基金市場進行監管。一是建立信用評級制度。根據不同投資基金的風險程度,模仿債券評級的辦法,對投資基金進行信用評級,該信用主級主要依賴基金的經營業績,投資政策與目標。管理人的業務水平及組合投資的效益和風險等幾方面。它不僅為證監會對投資基金市場監管提供客觀的依據,也為投資者的理性投資提供了可靠保證。二是建立規范的信息披露制度。與股票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一樣,基金管理公司必須執行信息披露義務,披露內容包括各類報表、投資規模、投資方向、預期收益及重大事件披露等信息。三是建立經理人、托管人考評制度。由投資者、行業協會和證監部門組成的評審團定期考評并公布于眾,以褒揚先進,強化托管各方的責任心和使命感。
5、完善投資基金市場的社會監督機制。國外經驗證明,完善的投資基金市場社會監督機制是投資基金市場健康發展的必要保證。首先,要利用投資者對基金市場進行外部監督。其次,建立完善的投資基金評價體系。包括建立全國統一的基金評估機構和創辦基金專業刊物兩個方面。再次加強具有公正性、權威性的會計、審計、法律等中介機構的建設。此外,還應建立先進完備的技術監督系統即電子監督系統,對投資基金市場的運行和投資基金的投資運作進行跟蹤和監督,使其理性化、規范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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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修訂后《刑法》第六十七條規定,自首是指行為人在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行為,是依據“懲辦與寬大相結合”的刑事政策,而由我國《刑法》規定的一項量刑制度。這種刑罰制度是以犯罪分子實施了犯罪行為為前提條件的,其本質在于犯罪分子犯罪之后愿意對其實施的犯罪行為承擔刑事責任,具體表現為犯罪分子愿意受到國家司法機關的追訴,接受國家的審查和裁判。不管是什么原因導致犯罪分子自首,從一定程度上講,表明犯罪分子認罪服法真誠悔過,也意味著犯罪分子終止了因自己的犯罪行為而造成的危害社會的持續狀態,表明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險性減弱。這種本質決定了我國法律對自首行為理應從寬處罰。而國家規定自首制度的意義則在于鼓勵犯罪分子主動投案,悔過自新,不致隱藏在社會繼續為非作歹。而自首從輕,有利于分化瓦解犯罪勢力,從而獲得更多的線索和證據,有效地深挖犯罪,有利于司法機關及時偵查破案,正確迅速地、審判,有效地懲治犯罪,從而以少量的人力、物力換取較大的社會效益。
二、自首成立的條件
(一)犯罪分子必須自動投案
自動投案,是指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機關發現,未被采取強制措施時,主動、直接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此外,還有應當視為自動投案的情形:1.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單位、城鄉基層組織或者其他有關負責人員自動投案的,接受投案的單位或者個人應及時轉報司法機關。2.犯罪嫌疑人因病傷或者為了減輕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為投案,或者先以信電投案的。3.罪行尚未被司法機關發覺,僅因形跡可疑,被有關組織或司法機關盤問、教育后,主動交代自己的罪行的。4.犯罪嫌疑人后逃跑,在被通緝、追捕過程中,主動投案的。5.經查確實已準備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機關捕獲的。主觀上基本具備了自動投案的必要條件,應當視為自動投案。6.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動,而是經親友規勸、陪同投案的。7.司法機關通知犯罪人的親友,或者說親友主動投案后,將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犯罪嫌疑人雖不是主動投案,甚至不愿投案,但在親友的教育、尋找和施加壓力下,被親友送去歸案。為鼓勵更多的親友支持司法工作,應當體現政策,對被送歸案的犯罪嫌疑人,應當視為自動投案。
以上七種“視為自動投案”的行為,雖與《刑法》第六十七條規定的自動投案行為的標準存在一定差距,但只要符合“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的條件,筆者認為,都應當視為自首。
(二)犯罪分子必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
“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分子自動投案后,如實交代自己的全部罪行,是自首的本質特征,是自動投案行為的實質內容和合乎邏輯的發展,進一步說明犯罪分子愿意悔改,也便于司法機關進一步開展工作。
根據《刑法》和《解釋》的規定,對如實供述的理解應注意以下幾點:
1.犯罪分子投案后所交代的必須是犯罪事實,而不是因法律認識錯誤而交代的違法行為或者違反道德規范的行為事實。
2.犯罪分子投案后所交代的必須是自己的犯罪事實,即必須是自己實施并由自己承擔刑事責任的犯罪事實。投案人所交代的犯罪事實,既可以是一罪,也要以是數罪,既可以是投案人單獨實施的,也可以是與他人共同實施的。
3.犯罪嫌疑人決心投案自首,就應當按照實際情況,完全、徹底地交代自己所實施的罪行。如果由于主客觀因素的影響,犯罪嫌疑人只能交代自己的主要的或者基本的犯罪事實,既能據以確定犯罪性質、情節的犯罪事實,應當認定為自首。
三、我國《刑法》中的特殊自首
《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這就是《刑法》對特殊自首的規定。之所以稱之為特殊自首,主要在于它投案的形式和場所與一般自首不同。但從自首的實質上看,是一致的,應當認定為自首。
另外,我國《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條(對公司、企業人員行賄罪)第三款規定:“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代行賄行為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刑法》第三百九十條(行賄罪)第二款規定:“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行賄行為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條(介紹賄賂罪)第二款規定:“介紹賄賂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代介紹賄賂行為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上述三條均規定行為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代”其犯罪行為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是《刑法》分則對不同于一般自首和準自首制度的特別規定,屬特別自首。對此,法學界有不同的認識,有的認為屬坦白制度的規定,有的認為是對立功表現的規定,如何正確理解這些條文,在司法實踐中顯得尤為重要。筆者認為,從《刑法》理論及立法原意來看,這三條文均應理解為特別自首的規定,理由如下:
(一)特別自首是自首而非坦白
首先,兩者的本質區別在于,自首是犯罪人犯罪后自動歸案,自己把自己交付給國家司法機關追訴,而坦白則是犯罪人犯罪后被動歸案,由國家司法機關或人民群眾將其交付國家追訴。
其次,從刑事責任上分析。自首是犯罪后行為人的悔罪表現之一,其改過方面比坦白主動積極,并且人身危險性方面相對較小,因此,自首是法定從寬情節,而坦白只是酌定從寬情節。
關鍵詞:人力資源市場監管;體系建設;問題分析;對策建議
作者:李亞慧1 劉一鳴2 李瑞峰3(1.內蒙古財經大學工商管理學院內蒙古財經大學人力資源研究所 2.內蒙古財經大學研究生院 3.內蒙古財經大學工商管理學院)
一、人力資源市場概述
(一)人力資源市場。
傳統的勞動力市場,是體現經濟運行規律,按照市場機制來調節勞動力供求關系,從而實現勞動力合理配置的場合。在傳統的勞動力市場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勞務市場中,主要是體力勞動者從中尋找職業機會。發展到現在,不少城市失業人員、外來務工人員等低端勞動力也從中尋找職業。
而人力資源市場,在狹義上講,是將勞動力看做一種商品來進行買賣和交換的地點;在廣義上說,是勞動力交換場所、機制和關系的綜合概念,是勞動力擁有者出賣勞動力和勞動力需求者以物質交換為手段得到勞動力,并實現人力資源合理配置的場所。除此之外,人力資源市場還要履行調控監管、公共服務和市場配置服務的職能,囊括了勞動者從求職、就業、培訓、退休到用人單位招聘、福利待遇、勞動安全的全過程,并且還涉及勞動力的跨區域流動以及勞動關系調節、社會保障、勞動立法等諸多方面。
從上述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傳統的勞動力市場的服務維度是簡單的,因此監管也是簡單的。而人力資源市場涵蓋內容復雜,考慮維度較多,在監管上也是復雜的,需要下力氣去做的。
(二)人力資源市場的監管。
與人力資源市場相一致,其中的監管同樣存在狹義以及廣義層面上的解釋。狹義的人力資源市場監管是指對參與勞動力交換過程雙方以及發生勞動力交換地點的監管。包括了對勞動力資質條件求職結果等、用人單位招聘資質、用工環境等和交換場所日常事務及安全等的微觀層次的監管。而廣義上的人力資源市場監管則是涵蓋了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從進入到勞動力市場到退出勞動力市場所有行為,以及勞動關系調解、立法、跨區域人才流動等方方面面的監督和管理。并且側重于構建一個公平、合理的人力資源市場是廣義上人力資源市場監管的目標。本篇論文討論的主要是幾點:首先是在整體層面上監管的主體涵蓋了政府以及非政府方面,其次就是在微觀層面之上監管部門具體的職能以及目標針對,最后就是按照人力資源市場的覆蓋性所決定的監管需要囊括到的一系列因素。
二、我國人力資源市場監管體系發展現狀
我國在改革開放以后,才形成了人力資源市場,因此人力資源市場的監管是在改革開放之后形成的。主要包括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改革開放到21世紀初,在這一階段中,我國的人力資源市場仍然是以勞動力市場為主,對其的監管主要是側重于日常的一些事務性的監管過程中,履行監管義務的主要是勞動部門下設的勞動監察大隊,每年定時定點的到勞動力市場上巡視并負責調節勞資糾紛等問題。
第二階段是2001年至今,政府的角色從辦市場向管市場轉變,隨之而來的一系列的政府改革措施,客觀上促進了現代人力資源市場的行程和完善,促進了人力資源的跨區域流動,全國統一的人力資源市場行程。在這一階段,人力資源市場監管的主要內容從日常的事務性監管,朝向勞資矛盾調節、人力資源市場監管法律的調研而制定等宏觀層面進行。在這一階段,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承擔了主要責任。責任主體的提升,使得人力資源市場監管的地位、程度和范圍有了較大改善,在客觀上講,一個成熟的人力資源市場監管體系已初具雛形。
(一)人力資源市場監管職能。
1.行業主管部門監管職能。現階段我國對于國內人力資源市場進行主要監管工作的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就是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其在日常的監管之中基本是按照相關法規政策來進行行政層面上的決策、執法以及監管的一系列職能。在這之中涵蓋到了幾項內容。首先需要對于進入市場的準入標準進行監管,包含了對于用人單位、第三方機構以及勞動人員的資質審核;其次就是針對招聘以及第三方中介是否符合法律法規進行監管;然后是對于一系列合同行為進行監管;另外就是對于勞務用工的整體過程之中的各個環節進行監管;此外還需要負責勞務糾紛的相關協調以及仲裁;最后就是需要進行案件監察督辦。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監管職能。這一部門是國務院方面對于市場進行具體監管以及執法的下屬部門,其肩負的職能就包含了這幾項:對于市場的主體方進行資格審查以及信息登記;對于不具資質的機構進行審查和處理;督促勞務中介各個機構依法運營;對于市場之中一系列交易進行監管;對于相關部門的資質進行定期的審查以及管理;對違法違紀行為進行處理;打擊相關的違法違規行為。
3.其他部門監管職責。在前文之中提到的兩項機構以外,還有一系列部門也肩負著監管人力資源市場的職能。舉例來說物價部門就需要針對第三方中介的各個機構的一系列收費行為以及具體標準進行審查管理;安監局需要監管勞動人員的職業以及個人健康安全是否得到保障;公安系統需要監管勞動人員在不同地區的相關事項,并進行治安維護以及犯罪打擊。
(二)人力資源市場監管內容。
1.監管市場準入資質。政府相關部門針對人力資源市場進行的準入資質監管,主要就是對于相關的各個主體的資質進行審核并確定準入或者是禁入。這項監管有著兩個方面的目標。首先就是在經濟視角之下,對于市場之中的供給以及需求進行一種有機的均衡調節并確保資源進行配置的效率。另外就是為了確保公共群體的利益。這一監管主要涵蓋的內容就是針對第三方勞務中介機構的資質審查、交易所在場所的相關許可、企業是否具備招聘許可以及勞動人員是否具有進入人力市場的資質。
2.監管日常運營行為。在人力資源市場之中,主要受到監管的運營行為有三項。首先就是對于市場之中任一主體為了自身利益通過不當手段進行競爭,導致了其他主體方應有利益受損,打亂了市場運行的行為;其次就是任一方面給出的產品或者是某項服務造成了消費者合法的相關權益受到損害的行為;最后就是對于公共層面的利益以及安全造成了損害的行為。針對這一系列人力資源市場之中進行的一系列運營行為進行的監管工作是由數個部門來共同完成的。
3.監管勞務用工整體過程。對于人力資源市場之中勞務用工整體過程的監管涵義就是針對用人單位在于勞動人員建立勞動關系之后是否遵循先關法規政策、勞動人員職業以及個人安全權益是否得到保證進行監管,如果在這之中發現違反法規的相關行為與需要進行懲處的一種監管行為。這種監管職責現階段石油勞保監察局以及國家安全生產督察局兩家機構負責。前者主要負責的內容就是:對于勞務相關的法規政策進行宣傳,并監督用人單位做到落實;對于用人單位法規履行情況進行審查;受理一系列勞務相關的舉報投訴;對于違反法規的行為進行依法處理。后者的主要職責內容就是:對于安全生產相關的一系列法規政策進行規劃制定,同時督促相關方面做到準確落實;對于相關一系列部門單位的安全生產進行監督、審查以及指導;對于一些違反相關法規政策的方面進行依法處理。
(三)人力資源市場監管手段。
在人力資源市場之中針對進入準許標準的監管主要是分成兩個類別。首先就是事前監管,舉例來說要針對第三方中介機構的資助條件進行審查;對于特定類別的機構作出限制;對于交易承載媒介屬于無形物質的相關標準進行規定等。另外就是時候的審查,距離來說要對于已經進入的各個機構進行定期的再次審查;對于沒有取得許可也未作登記的組織以及個人進行依法處理等。在這種監管行為之中,使用的各項手段就集中在:行政層面的準許以及登記、進入市場前的批準、定期的審查監督、對于各項標準進行設定、對于資質進行評估分級、進行相關信息披露、必要的強制性措施以及依法進行的行政懲處等。
三、我國人力資源市場監管體系的問題
(一)配套法規不健全。
在人力資源市場之中為了能夠充分有效的確保勞動人員的切身利益能夠得到依法實現,配套的監管法規體系的建設完善無疑是具有極為重要的關鍵性意義的。在這一配套的法規制度之中一系列的條例規制是能夠確保勞動人員相關的一系列權益能夠最終實現的關鍵保證。然而現階段在人力資源市場監管體系建設過程之中,對于配套的一系列法規制度的建設十分的不健全,這體現在了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在監管體系配套的法規之中處于確保勞務關系具有足夠穩定性的目的,會出現一系列解雇保護相關的條目,盡管現階段在相關勞務法規之中對于用人單位在解雇之中所涉及的事由做出了禁止,但還不夠全面。舉例來說,很多會引發用人單位針對勞務人員出現憎恨情緒并加以報復而出現的一系列事由就沒有涵蓋其中,勞動人員對于用人單位一系列違法的命令不作出執行、對其違反法規的事項進行投訴舉報、參加到與用人單位利益出現沖突的其他組織之中等等,均會造成這種報復性的解雇行為。
其次就是針對勞動報酬結算方面的法規不完善。現階段監管體系的配套法規之中規定了針對全日制的勞動人員,用人單位需要以月為單位及時進行勞務報酬結算;針對非全日制工作性質的勞動人員,進行報酬結算的單次周期也需要控制在15天之內。然而在實際情況之中,勞動人員報酬結算普遍出現的現象就是要等到次月勞動人員才可以收到前一個月的報酬結算,用人單位也會在法律允許范圍內最大限度的進行拖延。這樣的現象進而導致了勞動人員難以及時有效地取得自身應有的勞務報酬,是一種對于勞動人員報酬獲取權以及辭職自由權的侵害。
人力資源市場監管體系相配套實行的法規體制之中存在不健全這一弊端是受到多項因素影響造成的,在這之中,最為本質的因素就在于法規制定過程之中,更多的是將關注點放在了用人單位方面所擁有的運營自由以及用人自主的相關權益的確保這種立法考量實際上是受到國內現在所處的經濟環境所影響的。在當下國內最為主要的企業群體就是中小規模的民營企業,這類型的企業在運營過程之中會受到眾多因素的阻礙局限,如果在用人以及勞務報酬方面限制過量很可能會加重其負擔,產生不利影響。但是這種考慮應該是適度的,過分的關注于此,卻忽視了勞動人員的個體權益,無疑就會造成法規體制的不均衡、不健全,阻礙人力資源市場監管體系的進一步建設完善。
(二)監管機構缺少足夠的獨立性。
現階段國內的人力資源市場之中是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來進行人力資源以及相關社保政策的管理以及制定,承擔著不斷優化完善公共就業的相關服務體制、改善勞動收入分配體制以及對于人力資源市場進行監管的一系列職責。因此這一部門就同時兼顧了政策的宏觀層面之上的規劃制定,以及市場整體的監管職責,他自身行政以及監管相互融合的特性下的結構形式是極具代表性的。然而受到這一結構形式的影響,哪怕于部門之內進行獨立的一個監管機構的設置,也會因為層級關系的層層局限,而導致其應有的獨立性消失。監管機構也許就會因為過度的關注與宏觀角度的利益權衡卻忽略了在微觀角度之上監管工作的客觀性以及公正性;監管機構內部的一系列人事任免以及機構運營的經費因為受到行政層級的領導以及整體預算的限制,也會大大影響到部門的獨立性。
(三)監管體系配套機制不健全。
對于人力資源市場進行一系列監管工作,覆蓋到的范圍極廣、工作鏈非常的長,如果僅僅依靠一個部門來進行所有任務是不現實的,這就要求人力資源市場監管體系的工作需要由數個部門一起進行,將各自優勢相互融合互補,達到相互的工作職員以及權責制衡。現階段國內針對人力資源市場進行的監管工作是一種分權的模式,人力資源市場之中的主管部門所具備的上述監管職能和剩余的各個部門所具備的市場監管職能相互之間是分離開的。
這樣的監管機制之下,就會出現監管職能難以做到統一領導,整體統籌協調上存在不協調不健全的情況。這樣就會進一步造成人力資源市場監管工作之中存在有盲區以及監管不到位、工作失誤后對于責任相互推諉等等問題。舉例來說,人力資源市場相關的監管工作之中非常重要的一個部分就是勞動保護以及職業健康。近些年來各式各樣的新型行業不斷出現,很多對于勞動人員的生理以及心理上的潛在危害不斷凸顯,在勞動保護的監管上需要開展更多新的內容,然而監管機構卻并沒能夠對此投入足夠的關注。這樣的現象在反映出了當下時興的勞動保護監管機制不能夠匹配時代進步下的新的需求的同時,也一樣反映出了監管工作的不力。而這一現象的產生因素最主要的就在于監管體系之中的職能分割問題,難以站在人力資源的全局化角度之上,結合社會整體發展以及新型職業的產生具體情況,對于人力資源市場之中的一系列監管工作進行有效的統籌規劃。
四、建設完善我國人力資源市場監管體系的建議
(一)完善配套法規體制。
人力資源市場監管體系能夠有效建設并充分完善就需要一個健全的完善的配套法規體制作為保障。對于配套法規體制的完善優化主要可以從兩個方面進行。
首先就是在現在實行的法規制度整體結構的基礎之上,進一步進行相關專項的具有問題針對性的細分法規以及制度的規劃制定以及實施,對于人力資源整體監管、第三方勞務派遣、部分非正規就業行為、就業過程中各項歧視、一系列職業培訓等部門進行專門的法規制定以及落實。
此外就是針對社會發展過程之中不斷出現的新的情況變化進行及時有效的新的配套法規的規劃制定,對于現有的法規內容進行科學有效的內容增加或者條例調整,做到與實際的人力資源市場訴求相吻合匹配。
(二)提升監管機構獨立性。
人力資源市場監管體系的建設完善需要監管機構具有足夠的獨立性才能夠最終實現,在這方面國外的發達國家已經發展的較為成熟,但綜合我國的具體情況來看,因為正處于一種制度轉軌的階段之內,缺少足夠的市場競爭性,也沒有一個有效的機制進行制衡,所以對于發達國家的已有經驗是不能夠直接借鑒的。我國需要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進行具體的實施,具體集中在兩點。
首先就是要建設起一個由行政主管部門所下屬管理的具有足夠獨立性的監管機構,在內部設立的各個監管機構與要做到與其監管目標所屬組織相互的獨立分離。要著手規劃制定一個有效科學的機制來充分保證監管機構具有足夠的獨立性來進行職權行使,保證監管機構在行政層面之上不會受到干預,尤其要確保監管機構之中能夠擁有對于人事以及經費兩方面的獨立性。
另外就是由國務院來進行管轄的負責監管體系之中各職能之間相互統籌協調工作的機構組織,對于不同部門之間針對人力資源市場所具備的監管職能進行有機的協調統籌,這一機構同樣需要在結構形式、人事任免以及運營經費方面具有足夠的獨立性。
(三)強化監管體系統籌力。
目前還需要著重進行的一項工作就是在維持現有的機構結構的基礎之上,對于人力資源市場組織監管體系的各項職能進行統一化的管理。首先就要不斷推進法治進程,對于人力資源市場之中的主管部門針對市場監管所具有的統籌協調管理的職權進行充分明確,并設立一個科學有效的協同機制。另外就是針對必須通過數個部門來一同進行管理以及執法的一系列監管職能,在法治程序的規定之下,對于其具體的分工進行科學有效、清晰明確的確定,將共同監管的職能結構整理明確。此外針對人力資源市場之中勞動人員切身的安全以及身心健康進行的監管,可以參考發達國家的先進經驗來進行完善。
(四)建設完善社會監督機制。
全球范圍之內市場經濟的發展歷史告訴我們,市場調節以及政府監管這兩項市場監管手段都不可避免地有著不同程度的局限性,所以在建設完善人力資源市場監管體系的過程之中,非常必要的一點就是要通過社會監管機制來進行補充。社會監管機制之中的主體方涵蓋了不同行業之中的而自律性組織、各種形式的媒體、社會群眾以及各項社會機構。社會監管機制盡管并不能夠擁有政府監管機制所具備的法治強制性以及權威力,仍然能夠通過其群體繁多、覆蓋廣闊的特性,對于人力資源市場之中存在的問題做到最為真實有效以及及時的反應,能夠充分填充市場調節以及政府監管工作之中的漏洞部分。
社會監管機制的建設以及進一步的深化發展主要需要從兩個方面著手。首先需要對于政府的職能做出進一步的變更,將政府手中掌握的一部分行業管理的相關權力進行下放,進而幫助行業之中的各個自律組織的進一步發展,幫助行業自律這一制度的最終形成。另外就是需要建設完善社會監管所需要的整體制度環境,將社會監管所需要的各項渠道進行有效疏通,建設發展社會監管的信息交流平臺,科學合理的設計社會監管整體程序。
(五)加強行業協會作用。
西方發達人力資源市場國家的監管體系中,比較重要的一個監管部門是來自于非政府方的行業協會。在人力資源市場監管體系中,行業協會可以協調會員單位展開就業服務和培養行業自律。因此,我國應當加強行業社會在人力資源市場監管中的地位。現階段我國行業協會多數在于提出行業標準和舉辦一些行業比賽之類的工作,較少參與到人力資源市場監管中來,站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角度來說,是存在弊端的。
五、結論
國內現在實行的人力資源市場監管體系不可否認的對于國家的整體發展、政經體制的深化改革、經濟環境秩序的維護等等方面做出了一定程度之上的貢獻,然而這一體系整體來說仍然屬于一種初始狀態,完善性不足,體系之中有著種種弊端,阻礙了進一步的深化發展。本篇文章對于人力資源市場監管體系的建設以及完善做出了深入細致的研究分析,對于現階段實行的監管體系的主要內容結構、存在的一系列弊端做出了充分的研究分析,并針對監管體系現階段存有的一系列問題應該如何改進完善提供了建議對策,以期能夠為人力資源市場監管體系的最終建設完善做出貢獻。
參考文獻
[1]司書軒:《南京市人力資源市場運行現狀與發展對策研究》,云南大學2015年學位論文。
[2]畢小軍:《民營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存在問題及策略研究》,沈陽大學2015年學位論文。
一、疏通股票融資渠道
股市行情的變動與貨幣政策和真實經濟的關聯是毋庸置疑的。但目前我國股市還僅僅是國有企業分散風險、籌集資金的一條途徑,廣大的中小民營企業則基本被排斥于股票市場之外。在過去“額度管理”的股票發行機制下,廣大中小企業很難從相當緊張的發行額中分得一杯羹,高額的傭金成本和成本也使中小企業望而卻步。因此,要疏通股市渠道,就應在繼續發展主板市場的同時,積極借鑒和吸取西方國家發展股票市場的經驗和教訓,努力營造上市環境,為那些成長性較高,但規模較小,抗風險能力較弱,不適應主板市場要求的中小企業提供新的融資場所。
二、發展和完善投資基金市場
市場機制能確保資金的高效配置,它通過價格調節使資金直接流向需求者,并在保持流動性的同時,不斷降低交易成本。我國居民儲蓄余額現今已超過8萬億元人民幣,這預示著我國投資基金市場的發展潛力十分巨大。眾所周知,產業投資基金和風險投資基金可以通過市場的有效配置,為廣大中小企業提供急需的資本性融資。其中,產業投資基金的投資對象,主要是參與市場競爭并已產業化的產業或企業;而風險投資基金則專投于尚未產業化的項目,或者是直接投資于技術人員或企業家,即種子投資。投資基金可以為中小企業提供上市前的創業投資,特別是商業模型好、技術含量高、成長性強的中小企業,更容易獲得產業投資和風險投資者的青睞。因此,發展和完善投資基金市場,是彌補我國中小企業資本缺口的最佳選擇。
三、規范地方產權交易市場
對于90年代初我國曾出現的某些區域性股票市場,由于市場極不規范,場外交易出現了很多問題,存在很大的市場風險,被國家責令關閉。目前應考慮在清理整頓的前提下,采取措施實現市場的制度創新,為中小企業的股權交易和融資開辟渠道。
四、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
當前基層銀行不愿積極發放貸款的原因,與我國中小企業信用透明度不高、信貸擔保體系缺乏、信貸風險難以分散和規避有很大關系。通過擔保機構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信用擔保服務,是解決中小企業間接融資的重要條件。
1.建立多種形式的擔保機構。目前我國的擔保機構多為政策性的,擔保機構力量較為薄弱,而且各自為戰,不成體系,難以更好發揮為中小企業融資的作用。為此,政府應加大對擔保機構的政策支持力度,從市場準入、稅收等方面提供支持。在資本金的來源方面,鼓勵民間資本參與組建多種形式的擔保機構,如商業擔保公司和互助擔保基金,形成以政府為主導、多種形式并存的局面。
2.成立再擔保機構,降低擔保機構風險。建議成立國家和省兩極再擔保機構,分擔擔保機構的業務風險。具體模式是:各種形式的擔保機構直接面向中小企業,為它們提供融資擔保,從銀行獲得信貸支持,同時,擔保機構將所有的擔保業務向省級擔保機構申請再擔保;省級再擔保機構以對區域內的擔保機構提供再擔保為主要業務,同時負責對擔保機構的業務監管和協調等其他事務,省級再擔保機構還可以將其承擔的再擔保業務,拿到國家再擔保機構申請再擔保;國家再擔保機構負責擔保行業法律法規的制定、全國范圍內的擔保業務監管以及最終再擔保。以此形成“一體三層”的擔保體系機構、共同解決困擾我國中小企業發展的融資難問題,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
3.對中小企業的擔保合同進行保險,以減少和分散貸款風險。保險機構應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開發合同擔保保險這一保險項目,為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提供貸款保險業務。當企業不能還款時,保險公司給予貸款擔保機構或銀行一定的補償,以提高中小企業的信用程度。
五、加強整合,建立銀企之間新型的戰略伙伴關系
所謂銀企之間新型的戰略伙伴關系,是指由銀行過去對企業單純的資金支持,上升為對企業經營管理的全過程進行幫助和改進,它是金融資本與產業資本融合發展的具體表現,其核心內容是銀行與企業相互依存,共同發展。發展中小企業的戰略實施與我國銀行企業化的改革,從根本上決定了銀企之間必須重新整合,盡快建立性的戰略伙伴關系。
從一些發達國家和地區來看,中小企業要想得到成功發展,離不開政府和銀行的支持。美國、日本、韓國以及我國的臺灣地區在這方面已進行了積極的實踐,尤其是日本的主辦銀行制度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借鑒它們的成功經驗,我國應考慮在中小企業中建立結合中國國情的主辦銀行制度,重建銀企關系:
1.賦予銀行更多的權益。
我國目前所實行的主辦銀行制度,與國外相比,在于銀行對企業不控股,只是通過加強信貸管理和改進金融服務方面來建立銀企關系,只規定了銀行的義務和責任,很少提及權益。而且我國《商業銀行法》明確禁止商業銀行對企業持股。根據這一規定,銀行與企業之間缺乏產權聯系基礎,銀行只能作為債權人從外部服務于企業,很難改變企業內部人控制的現象。而銀企結合的核心是要實現金融資本和產業資本相融合,雙方資本互相流動。要實現這一點,一個較好的途徑是銀行實行股份制。在這方面可選擇部分有潛力、成長型好的中小企業進行試點,允許企業與銀行相互持有各自的股份。這樣可以使銀行超越一般債權人的身份,不僅可以促進銀行集團化發展,更是解決現階段銀行不良債權、中小企業經營狀況不佳的一種手段,密切了銀企關系,有利于互相監督。
2.強化銀行服務功能。
關鍵詞:核心人力資本資本產權法人治理企業文化
一、資源管理新概念:核心人力資本
一些經濟學家在探究經濟總產出的增長何以比要素投入增長更快的原因時,發現健康、教育、培訓和更有效的經濟核算能力等等,是現代收入增長的日益重要的源泉。這個認識一般化后,人力資本理論就將經濟學關于“資本”的理論,推廣到對“人力資源”的分析上來,把人的健康、體力、技能和知識等看成是一種資本存量,它構成未來收入增長的源泉。在西方發達國家人力資本概念已被普遍接受并且引發了一系列的管理革命。在我國,人力資源的概念已得到認同,但對人力資本的概念,特別是將人力資源資本化管理卻還有待進一步深化認識。資源和資本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卻有著本質的區別。首先,人力資源是一個數量概念,指在勞動活動中運用的體力和腦力的總和,它側重于對生產過程中所投入人力的量化描述。人力資源是人力資本的基礎,但人力資源不一定就是人力資本,人力資本是個質量概念,它反映勞動力素質的差別,是指通過資本投資形成的,凝結于勞動者身上的并能在勞動力市場上具有價值的知識、技能和健康等。人力資源要成為人力資本得經過一定的轉化過程,這個轉化過程需要初始投資和教育以及培訓等。其次,在使用上,對于人力資源,人們多考慮其可獲得性與擁有;而對于人力資本,就應更多地考慮投入與產出的關系,考慮如何使其增值生利。
一般認為,國際競爭實際上是企業競爭,企業競爭力源于包括企業全體員工在內的人力資本。然而更深一步看,有專家指出,現代企業的競爭力,主要依靠企業中的“核心人力資本”。所謂核心人力資本,是指企業中的技術創新者和職業經理人,這是因為,市場競爭的關鍵在于核心技術和核心產品創新,在于技術與市場的結合度。傳統管理思維認為,追求企業技術創新就會保證企業成功。然而,新經濟下的市場運行與商品競爭,技術創新還必須與市場相結合,才能不斷開拓出新的市場,創造出新的消費需求。因此,技術與市場創新兩個層面上的核心人力資本,是構成企業核心競爭力的決定因素。
二、核心人力資本引發的管理制度革命
近年來,核心人力資本已引起知名企業普遍的高度重視,在管理上對“核心人力資本”也更加突出。從國際經驗來看,核心人力資本管理作為制度安排進入經濟運行過程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一)企業產權制度調整
“資本”的產權,如同其他“物”的產權特性一樣,是指那些可以投到生產過程中生利的“物品”的權利,即資本品的使用權、收益權和讓渡權等。但人力資本產權具有幾點與眾不同的顯著特征:①人力資本天然歸屬個人。機器可以搬來搬去,廠房可以東拆西建,貨幣資本更能無腿而行天下,但人力資本的每一個要素,都無法獨立于個人。②人力資本的產權權利一旦受損,其資產可以立刻貶值或蕩然無存。當產權受損到一定地步時,產權的主人可以將相應的人力資本“關閉”起來,使這種資產的經濟利用價值一落千丈,甚至瞬時為零。③人力資本具有主動性,總是自發地尋求實現自我的市場。這正是些特征決定了在人力資本管理上必須有創新。
據抽樣調查,國際上人力資本在企業中所擁有的產權數量,已經達到了企業總產權數量的38%左右。“核心人力資本”已經與貨幣資本一樣,進入企業股權,參與更大份額的知識資本分配。也就是說在企業制度安排中,不僅僅是出貨幣資本者擁有產權,出人力資本的也擁有產權,并且人力資本產權的比率已相當高。道理其實很簡單,作為資本,人力資本也應同貨幣資本一樣得到產權收益,這種產權收益就不僅僅是工資(因為工資只是勞動的報酬),而必須有工資以外的資本產權收益。基于此,西方國家在考慮人力資本的回報形式時就建立了相應的人力資本的薪酬制度,雖然不同的企業有不同的薪酬體系,但目前,從產權制度上對于核心人力資本用得較多且最有激勵意義的是采取股票期權的辦法。
所謂股票期權是指在本公司工作的最大的功效在于從制度上長期保留和吸引優秀的高級人才(核心人力資本)。同時把企業支付給高級人才的現金水平控制在最低的水平,由于股票的期權性質,使企業牢牢控制高級人才的日益積累起來的龐大資產,使得他們在"金手銬"下積極努力工作。年薪支付的現金額越大,企業長久的安全性就越受威脅,長期獎勵計劃占報酬的比重越高,企業高級人才自身價值風險就越高。
(二)法人治理結構的變革
法人治理結構主要是協調所有者和經營者的關系,國際先進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不是完善所有者與經營者的關系,而是完善企業中貨幣資本與“核心人力資本”的關系,即出資人與技術創新者和經理人的關系。人力資本作為企業制度安排的重要要素,已登上了社會經濟的歷史舞臺。西方國家CEO(首席執行官)的產生就是一個典型的說明。CEO是總經理加上50%的董事長,他雖然不是企業的出資人(實際上是人力資本),但是由他來對企業的重大經營決策拍板。CEO的形成解決了董事會在經營方面的一個嚴重缺陷,即:在現代經濟活動日益復雜的條件下,出資人往往沒有能力判斷企業的投資方向。為了避免董事會投資決策失誤的問題,需要職業經理人來確定投資方向,防止經營失誤,因而在董事會并沒有能力保證投資決策正確的條件下,與其完善董事會,還不如將經營活動全部交給人力資本。對CEO進行約束的戰略決策委員會的人員主要是社會上在企業管理、經濟學、法學及各種產業方面的知名人士,這些人顯然也不是出資人,而是屬于人力資本范疇。與戰略決策委員會相對應的是還出現了一個獨立董事制度。獨立董事更不是出資人,而且在企業中沒有任何經濟利益關系,但是獨立董事的投票權和出資人的投票權是一樣重要的。獨立董事往往是經濟與法律等方面的權威人士,也是人力資本。
從CEO、戰略決策委員會、獨立董事的產生可以看出,核心人力資本的地位和作用已大大地加強了,出資人的權利僅僅表現在產權利益回報上。也就是說,人力資本在保證貨幣資本保值增值的條件下,可以獨立地經營企業,并不是只有日常經營權。可見,人力資本的產生特別是核心人力資本已經在西方國家引起了對法人治理結構的大調整,我國在法人治理結構調整方面應著重思考這個問題,否則我們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的也會走入誤區。
(三)企業文化的調整
有人研究過世界500強企業的一些案例,發現人力資本概念的產生對企業文化的調整起到重要作用。因為人力資本真正運作是與核心生產力聯系在一起的.現在任何一個企業想在世界搞一種壟斷,必須依靠核心技術,我有這個技術,你沒有,我有就可以壟斷。你要打破壟斷就必須嘗試更高的核心技術,這種核心技術的產生是企業家和技術創新者共同運作的結果。推動企業發展的力量已經不是原來講的一般的工人,而是核心人力資本發揮了重要作用。因此,這種核心生產力的產生必然引起企業文化的重大變更。企業文化是一種價值理念,和社會道德是同一
個范疇,是企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企業主要依靠制度約束人們的行為,企業制度失效的時候就要靠企業文化的約束。國外企業非常注重在企業文化上對人力資本的激勵。也就是說,人們必須在思想上認同人力資本。正因為如此,現在國外企業文化產生了一個很大的變化,這就是強調等級制。在強調等級制中,首先是強調人的能力是有很大差異的,人的能力有差異導致了人在企業中的分工不同。在承認能力大小不同及分工不同的基礎上,西方企業文化強調:正因為人的能力不一樣,分工不一樣,所以人們在企業中的收益方式也不一樣,收益水平差距很大是正常的。有的人的收益是資本的收益,有的人的收益就是勞動的收益,收益差距有時高達幾百倍。如亞洲國家企業中的人們的總體收益差距是100多倍,歐美國家的差距是200多倍。西方企業的企業文化所強調的內容,實際上是對核心人力資本在企業文化方面的激勵,這種激勵導致了企業文化內容的重大調整。我們國家沒有這種企業文化,結果一搞人力資本持股,就搞成新的“大鍋飯”----員工持股,因為人力資本在這里沒有理念上的支持,我們現在還沒有有利于人力資本特別是核心人力資本發揮作用的企業文化。
以上三種制度安排是人力資本在整個社會運轉過程在國際上所反映出來的新動向.我們國企今后的改革有必要仔細思考和研究這些動向,如果我們的國企改革或者是民營企業發展不注意人力資本的存在,尤其是新生產力的作用,在企業的產權制度設計、法人治理結構和企業文化方面不做根本性的調整和改革,我們企業要創造核心競爭力是將很難的。
三、對加強我國企業人力資本管理的幾點建議
1、人力資源管理從后院走向前臺
目前國企人力資源管理仍處于傳統的人事管理階段,職能多為工資分配方案的制定和人員調配、晉升、培訓等,尚未完全按照企業發展戰略的需要將員工包括管理層作為統一的規劃,更未能制定出符合國家政策的選擇、培訓、任用、激勵等規定,以達到盡可能利用人的創造力,增加企業及社會財富的目的。傳統的人事管理存在很多弊端,使我國企業人員很難做到人事相宜:①企業行為政府化。潛意識中政治氣氛濃厚,重名而不重實;②企業領導更換頻繁,導致企業行為明顯短期化,只重眼前利益,而人力資源管理的重心則是中長期規劃。國企領導較少考慮到戰略、文化層次,即使制定了戰略目標,也不能保證它在下一任內的延續性,相應地企業更缺乏支持戰略實現的長期人力資源規劃;③人力資源在國有企業尚處于理念傳播階段,對人力資源管理的引進,又較普遍地模仿照搬西方經驗,只是簡單地嫁接一些技術工具和工作程序,忽視或沒有意識到與民族性、文化傳統、行業特征及企業具體情況的結合;④企業文化建設范圍狹窄,內容陳舊,對員工的凝聚力微弱。多數企業對企業文化的理解還很膚淺,也沒有明確的價值觀。
由于人事配置手段落后,形不成合理流動的優化配置機制,以致企業的人事安排往往是因人設崗。因此,企業人力資源部門極需轉變職能,由傳統的人事管理向人力資源管理轉變,由職位管理向整體性開發管理轉變,由常規性人才管理向戰略性人才開發轉變,由靜態管理變為動態管理,通過生涯管理、人事研究、追求工作生活品質等,為企業使用人才注入活力。
2、建立核心人力資本產權制度
目前我國在企業產權方面尚未建立人力資本概念,對一個企業來說誰出資誰就擁有產權,這套制度顯然無法安排、解決人力資本的問題。我國的國有企業為什么總是搞不好?恐怕得從產權制度上找原因。一方面由于老板缺位(企業產權名存實虛),企業經營者與企業利益不緊密相關,缺乏把企業辦好的最基本的利益沖動。另一方面,有的經營者非常出色,但是卻沒有承認他們人力資本的價值,僅僅給點工資,更談不上使他們擁有企業的產權。這樣極易導致部分人心理失衡,于是出現所謂的"59歲現象”及大量在職消費。民營企業也一樣,如果出資人僅僅強調自己的收益,沒有看到企業真正的人力資本收益,這個企業最終也做不大.因此,我國的國有企業改革和民營企業發展,應該注重處理好貨幣資本和人力資本的相互關系。這種關系處理不好,最終必然導致企業缺乏活力。
在現代國際競爭中,企業家群體等核心人力資本是我國經濟的財富。我們要想在國際市場上站穩腳跟,在提高他們自身素質的同時,必須盡快制定和建立健全企業家激勵機制,進行產權制度改革。有人才研究專家建議實行核心人力資本產權制度:一是技術成果入股制度,不再具體規定技術資本在總資本中的比例,而由市場決定。也就是說由技術持有者與資金持有者根據成果的研究成本、轉化成本、市場前景等因素確定。二是對技術與管理骨干(即核心人力資本)實行持股制或股票期權制。近來在國際企業經營管理中,出現用股票期權等“金手鏈”扣住人才、提供給人才未來企業被兼并、破產等風險保障“黃金降落傘”拴住人才等,不失為是一種有效的辦法。
3、重視人力資本市場化運作
是資本就必須關注其效益和增值性,資本增值不是靠政府行為能實現的,而是在市場中去實現。目前,在中國4000多萬干部中,企業干部近1500萬。企業經營管理者和技術創新群休是重要的資本,但由于大多數經營者都是由行政任命所壟斷,忽視了“以人為本”的用人之道,在一種并不良好的環境中以低成本利用著高價值的人才,因而經營者缺乏職業經營者的理性。鑒于此,在我國的人力資本運作中如在選用和更換企業經營管理者,或者企業進行改組、聯合、兼并、租賃、承包經營和股份合作制改造時,應該引入市場機制。
知識經濟時代呼喚創新人才,而創新人才的培養需要有創新教育的支撐。傳統的教育把學生看成知識的容器,教學的過程是“灌”和“填”,使得師生處于高度緊張而機械的知識傳授中,嚴重阻礙了學生創新能力的培養。采用“問題情境”教學法可以克服傳統教學法的上述弊端。
所謂“問題情境”教學法,是指把學生視為課堂教學的主體,教師將與課程有關的內容或某個實際問題直接或者通過多媒體手段呈現給學生,精心創設一種問題情景,使學生得到感官刺激,情感被激發,從而產生解釋某種現象或問題的沖動與欲望;在此基礎上,通過教師的啟發和引導,鼓勵學生通過課堂討論和課下搜集資料加以綜合而提出獨到的解決方案,從而培養他們創造性思考問題的個性以及發現問題與解決問題的能力。
最近幾年,筆者把“問題情境”教學法應用于自我管理學導論課的教學,對激發學生的學習熱情,培養他們創造性地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起到了較好的促進作用。
一、合理創設問題情境
人的思維活動永遠是從問題開始的,疑問是引起思維的第一步。早在2000多年前,古希臘哲學家亞里斯多德就認為“思維自驚奇和疑問開始”。我國學者朱熹也說:“讀書無疑者,須教有疑,小疑則小進,大疑則大進。”實踐證明,疑問、矛盾、問題是思維的“啟發劑”,它能使學生的求知欲由潛伏狀態轉入活躍狀態,是開啟學生思維器官的鑰匙。
筆者常常從下述兩方面來創設問題情境:
1.設置學習“障礙”
平鋪直敘的講課形式會使學生感到乏味。因此,要想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使學生主動參與學習,就必須根據學生的認知特點和教材內容,巧妙地設置“障礙”。
例如,筆者在講授“認識自我”這一節內容時,先分析了影響自我發展的36種消極因素,強調了其中的“貪多求快”因素是每個人一生中都要十分警惕的成長陷阱,連著名的政治家、企業家也不能例外;在此基礎上,筆者以海爾集團總裁張瑞敏因“貪多求快”而推行“多元化經營戰略”引發了目前的經營困境為例,提出“假如你是海爾的首席執行官,若你不采用多元化戰略,那么你有何良策把海爾做大做強呢?”借此營造一種環境,讓學生站在領導者的角度來看待問題、解決問題,啟發學生綜合運用管理理論知識,尋求最有效的途徑,這樣既將所學的零散的理論知識有機地組合起來,又提高了學生的學習興趣,可以鍛煉學生分析、思考和處理問題的能力。
2.引發認知沖突
認知沖突是學生產生過程性需要的誘因。所謂認知沖突,就是學生原有的知識經驗與新的學習任務之間的矛盾沖突。學生在學習新知識之前,頭腦已經有了某種認知結構,他總是試圖以這種原有的認知結構來同化新知識,一旦新舊知識出現差異,就會在認知心理上爆發認知沖突。認知沖突的產生迫使學生產生解決這一沖突的需求,從而激發學生的求知欲和探索心向。在這種情況下,學生的主體作用就能夠得到充分的發揮。
例如,筆者在講授“包容他人”時,先提出“一個人有知識、有能力,能吃苦耐勞,具有真誠與善良的優秀品質,這樣的好人一定會受到單位的重用嗎?”對于這樣的提問,學生由于受習慣思維定勢的影響,他們必然會做出肯定回答,此時教師不妨“潑一下冷水”,回答:“不一定。”學生驚疑之余,勢必帶著“為什么”的急切心理而去聽課、尋求答案。筆者乘勢推波助瀾,導入新課,從“包容他人”的內涵著手,并結合學生們熟悉的企業Google搜索引擎靠自己“包容他人”的能力,從微軟挖走有個性的IT業管理天才李開復而取得成功的事例進行講述,易于讓學生突破原有知識的局限,接受新知識,極大地調動了學生思維的積極性,把學生由單純處于知識接受器的被動學習狀態轉變成為了獲取知識而主動學習的狀態,提高了教學效果。
二、激發學生參與提問
“問題情境”創設的教學目標,就是要培養學生的思維能力和創新能力,提高課堂教學效果。因此,教師在組織課堂教學時,必須科學、合理設計教學過程,營造良好的教學氛圍,并注重優化師生關系,激發學生參與課堂提問。
心理學研究表明,師生間民主平等、親切和諧的關系,有利于形成師生間各抒己見、自由爭論、暢所欲言的活動情景,從而激發學生勇于探索、大膽求異的精神狀態,形成濃厚的“問題意識”。因此,課堂教學中,筆者意識到要堅持這樣一個原則,即教師的主導作用應當始終服從和服務于學生的主體作用。教師在創設“問題情境”時,一方面,要做到堅持學生主體地位不動搖。學生是教學的中心,設計的“問題情境”要充分估計到學生會怎樣思考、怎樣提問、怎樣回答,給學生以充分發表意見的機會,做到知無不言、言無不盡,避免輕率否定,不做簡單結論,禁止粗暴武斷,以免挫傷學生的自信心;另一方面,教師在創設“問題情境”時,要以充分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為前提條件,讓學生在“情境”中積極探求真理。
三、引導學生參與調研
“問題情境”教學的主要目的是培養學生的多方面素質和實踐與創新能力。因此,對于課堂上學生們提出的問題,筆者一般只回答一部分,而故意留下一段“空白”,通過課下作用和分組調研的形式讓學生自己去思考、去探討和體會。
為解決課堂上教師留下的“空白”,學生們往往會主動參與、親歷實踐、深度探究,并啟動思維,搜尋頭腦中已有知識,對其重新分析、理解,從而對知識的掌握更為深刻。另一方面,解決問題的欲望還會使他們去查閱資料,請教別人,這就使他們的知識得以豐富和擴充,并在積極的解決問題的思索、探求過程中,使零星的知識變得系統有序,使原有的知識結構更為完善、合理,提高了建構知識的能力。此外,他們還學會了如何調查收集信息、處理信息,并逐步培養了獲取新知識的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交流與合作的能力等,為今后的知識攝取創造了有利條件。與此同時,學生通過課下自學也活躍了思維,促進其主動學習,獨立思考,鉆研問題,從而可以有效地提高他們的創新能力。
參考文獻:
[1]沈小碚.試論“問題情景教學法”的實質及合理運行.教學理論和方法,1994,(2):19.
[2]蔡敏.創設問題情境,激發學習興趣.中國林業教育,1999,(5):40.
企業年金是國家、企業、個人共同分擔養老保障責任的三位一體的制度安排,是對抗老齡化危機、家庭小型化趨勢、長壽風險的重要的制度安排。然而企業年金計劃運作過程中面臨的風險紛繁復雜,因此,要達到保障企業年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建立高效率、高效用的監管機制尤為重要。
一、我國企業年金監管的現狀
(一)我國企業年金發展的現狀
自2004年兩法施行以來,我國企業年金進入了一個發展的黃金時期。到2005年底,我國企業年金積累基金為680億元;到2006年底,達到910億元;2007年企業年金的全年增量為400億左右,積累基金達到1300億元。然而,在監管方面卻存在著一系列的問題。
(二)我國企業年金監管的機制
目前,我國企業年金的監管采用機構監管的模式。所謂的機構監管,即按照企業年金運營中涉及的機構的類別設計監管機構,不同的監管機構分別管理各自的金融機構。根據企業年金運營所涉及的主體以及相關政府部門的職能范圍,企業年金的監管主體有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主要負責企業年金立法和執法的監管、負責經辦機構資格的確認等;銀監會,負責托管銀行的監管;保監會,負責監管保險公司;證監會,負責監管信托公司、投資管理公司;財政部,主要負責監管企業年金方面的稅收政策。這種根據機構職能分工負責的機構監管模式,在現實的操作中存在著諸多問題。
(三)我國企業年金監管機制存在的問題
1.存在監管盲區以及監管重復的現象。
監管主體過多,包括政府主體和非政府主體,政府主體有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保監會、銀監會、證監會、審計署等;非政府主體有行業協會、中介機構以及受益人等。這些主體之間的合作,缺乏有效的溝通協調機制,不能使監管發揮其最大的效用。
2.行業協會和中介機構以及受益人自我監管缺失
在年金監管的過程中,行業協會和中介機構的定位不明確,沒有發揮其應有的職能;而委托人以及參與繳費的職工也缺乏安全與權益意識,每月繳費后,不再過問企業年金的運作情況,使得企業年金的運作缺乏受益人的自我監管。
3.企業年金擔保機制不完善,受益人利益缺乏最終保障
《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規定建立的投資管理風險準備金,為企業年金基金提供了第一線的擔保方式,但擔保的水平很低。除此之外,我國并沒有其他的基金擔保制度,一旦年金基金發生投資虧損,風險準備金無異于杯水車薪,無法保障受益人的利益。
二、發達國家企業年金監管方面的經驗
(一)美國企業年金的監管機制
美國的企業年金是州政府和聯邦政府分別對不同層次的退休金計劃進行監管,同時,主要有三大組織機構來負責處理退休金的監管:國內稅屬、勞動部、退休金和收益保證公司。監管的主要法規是ERISA法案(雇員退休收入保障法案)和IRC法案。在ERISA之外,美國的企業年金還受到稅收法、保障法、1947年全國勞動法、TaftHartley法案的部分管制。
(二)英國職業年金計劃的監管
英國養老金制度的監管機構有:國內稅收收入局;職業年金監管局;政府收益相關年金計劃;職業年金咨詢局;金融服務局。此外,英國還建立了兩大輔監管機制:一是建立"吹哨"機制,引進專業裁判或者仲裁者,代表委托人的利益,可以對受托人的不當行為進行有效的約束;二是建立"成員抱怨"機制,實際上是鼓勵廣大成員通過該意見表達機制,直接將自己的意見或者不滿反映給監管者或監管機構。法律方面,主要是受1986年的《金融服務法》和1995年的《養老金保險法》的監管。
(三)日本企業年金的監管機制
在日本,對企業年金監管的部門主要有兩個:一是厚生勞動省和金融服務機構。在監管模式方面,日本的監管模式從定量限制監管逐步向"審慎人"規則方向發展。在法律規范方面,主要遵循《勞動標準法》、《公司稅收法》、《員工養老金保險法》、《DB養老金法》、《DC養老金法》。此外,近年來在簡化法規的驅動下,通過注冊的養老金保險公司、工會、員工養老金協會進行間接監管的作用正日益提高。
三、對改善企業年金監管的幾點建議
結合著我國企業年金監管存在的現行問題,借鑒國外美國、日本、英國的經驗,我認為,企業年金應在一下幾方面完善。
(一)從機構監管向功能監管的轉變
所謂的功能監管,就是基于金融體系基本功能二設計的更具連續性和一致性的,能實施跨產品、跨機構、跨市場協調的監管。在功能監管框架下,各個監管主體關注的是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及其所能發揮的功能,而不是金融機構的類型和名稱。在這種情況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從總體上監管,而在具體的操作方面,銀監會負責監管托管事務,保監會監管賬戶管理事務,證監會監管投資管理事務。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在監管過程中起著領導的作用,是法定監管人。
(二)中介機構的監管
明確行業協會以及中介機構的定位,加強信息的披露。通常情況下,企業年金計劃的受托人、賬戶管理人、投資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財務報表和基金財務報表必須接受獨立審計機構的審計;受托人必須聘請外部精算師對其償付能力進行評估;各機構必須經信用評級機構的評定。中介機構與行業協會要公正的進行并加強信息披露。此外,要建立企業年金的行業自律機制。這一點要借鑒英國的"吹哨"的機制和"成員抱怨"機制。自律監管要依賴于某些重要專業人員的監管。
(三)受益人的自我監管
提高受益人的安全意識,建立受益人的意見表達機制,加強受益人的自我監管。受益人的意見反映了受益人的要求、希望和不滿,是促進基金經理人改善經營管理以滿足受益人要求的動力。所以,建立受益人的意見表達機制,既是監管的一個重要方面,也是激勵機制的一個組成部分。
(四)建立企業年金基金的擔保機制
在這一點上,可以借鑒美國的經驗建立養老基金擔保公司。養老基金擔保公司資金來源于年金計劃發起人的繳費、年金基金的部分投資收入以及年金基金擔保公司托管的計劃資產,比較可行。并且,通過賦予養老基金擔保公司一定的監管職權,能夠完善監管機制,提高監管的效率。我們國家的企業年金現在處于發展的黃金時段,建立企業年金基金的擔保機制是必要而迫切的。
參考文獻
[1]華金輝.企業年金監管的國際經驗及其啟示.海南金融.2005.8.
增設必要工科基礎課程,夯實工科基礎應用化學專業兼具理科和工科的特點,需要有堅實的化學基礎理論還需要兼具必要的化工基礎理論。原有的《化工基礎及實驗》是為非工科化學類專業開設的基礎課程,已遠遠不能適應目前應用化學專業的培養目標。因此,必須采用化工基礎理論課程———《化工原理及實驗》取代原有的化工基礎及實驗課程。《化工原理》是以四大化學為前修課程的一門化工基礎理論課程。開設學時設定為72+36學時,分別在第四學期和第五學期開課。《化工原理實驗》課程設置36學時,第五學期開課。此外,工科學生的培養,尤其是化工方向,離不開相應的電子電工學基礎以及工程制圖或化工制圖等方向的課程。在保證數學、物理等學科基礎平臺課程的基礎上,必須在專業基礎平臺課程中增設《電子電工學及實驗》和《工程制圖》課程及金工實習環節。《電子電工學及實驗》設置共72學時,其中36學時講授,36學時實驗,第三學期開課。《工程制圖》設置為54學時,第三學期完成課程教學。金工實習2周,第五學期進行。
開設“寬口徑”專業選修課程模塊應用化學還是一個包容性很強的學科。從全國重點高校的應用化學專業培養方案來看,各個高校的專業課程體系特色模塊差異較大,但是都體現自己的科研特色。例如北大,具有核藥物化學、輻射化學和輻射高分子、超分子化學與材料、新能源與材料和核環境化學5個特色研究方向,并開設應用輻射化學、應用放射化學等方面的選修課程。因此在專業課程設置中必須和學科科研特色結合起來,開設相關課程。根據自身學科科研特色以及師資力量,我們設置3類可供選擇的專業選修課程:偏向理學的應用化學方向模塊課程、偏向工科的專業方向模塊以及高分子材料方向模塊。此外,根據目前我院教師們的學術專長、特色研究方向和未來發展趨勢,開設了應用化學前沿講座、日用化學品、阻燃技術,農藥化學、高分子助劑及應用、染料化工與助劑、催化原理、精細化學品開發與設計等選修課程,開闊學生視野的同時,分享老師們研發產品的經驗、教訓以及研發思路。
以“大論文”為抓手,強化實踐教學環節
實踐教學是培養學生創新能力和應用型綜合人才的重要環節。在強化“基礎課程實驗—專業實驗—金工實習,工廠見習和頂崗實習—畢業論文”多層次課內實踐教學體系[2]的基礎上,我們采用以畢業論文環節為抓手,強化實踐教學環節。畢業論文是本科生人才培養鏈條中的一個重要綜合性實踐教學環節,對于保證人才質量、與人才市場對接是至關重要的。針對目前畢業論文環節設置不合理,時間短,任務重,監管不嚴的問題,我們采取“大論文”措施改革畢業論文環節,通過延長時間,注重過程,加強監管,使其真正成為“培養學生創新能力”的平臺。“大論文”之“大”主要體現在:思想意識上對畢業論文重視程度的提高;畢業論文要求的拔高;畢業論文時間的增加;畢業環節和專業課程的關聯與銜接更加密切;學生能力培養也更加綜合、立體等方面。首先,畢業論文開始時間提前到第五學期,在學生專業基礎課程學習完之后,即對學生開展畢業論文要求的教育,同時結合學院教師科研特色開展專業研究方向介紹,開闊學生視野,幫助學生了解相關研究領域、研究方向,并在此基礎上雙向選擇學生感興趣的課題和指導老師。然后根據課題,在指導老師的指導下,使學生有目的地選修必要的專業選修課程,為進入課題研究打下扎實的理論基礎。結合第五學期設置的文獻檢索課程和專業英語課程,在相關課程教師和課題指導老師的共同指導下,圍繞自選課題進行相關文獻信息的檢索,和專業文獻的閱讀與翻譯,相應考核成績分別記錄為文獻檢索及專業英語的課程成績。第六到第八學期,學生進入實驗室,在指導老師的指導下進行課題的初步探索。并在課題老師的指導下繼續選擇必要的專業課程進行學習。這個過程中,實施論文中期檢查回報和畢業答辯的監管。嚴格管理程序,設置必要的獎勵機制和淘汰機制,激發學生的主動性和創造熱情。
增加學生選課自由度,逐步實現自我規劃,自我培養
為了解其它學校的網絡學習狀況和是否遇到相似問題、出現問題的原因是什么,從而找到解決問題或改善狀況的辦法,筆者對國內公開發表的相關研究做出梳理,試圖在文獻中尋找規律。
2 影響網絡自主學習的因素
美國語言學家齊默曼(Zimmerman) 認為,自主學習是自我、行為和環境三者互為因果、互相影響的結果。自主學了受自我過程影響,環境和行為也以交互作用的方式影響自主學習。自主學習由內在的自主、行為的自主和環境的自主三方面組成。因此,探討影響自主學習的因素應從個人內部、行為和環境三個方面著手。[2]
齊默曼在1990年提出了“影響自主學習的因素”理論,即影響自主學習有三方面因素——內部因素、行為因素和環境因素。其中內部因素包括自我效能感、已有知識、元認知過程、目標、情感等等;行為因素包括自我觀察、自我判斷和自我反應;環境因素包括社會環境因素和物質環境因素。在社會環境中,可供模仿的榜樣以及同伴、教師、家庭成員的幫助對自主學習有重要影響;在物質環境中,信息資源的可利用性以及學習場所對自主學習具有一定影響。[3]
在齊默曼的“影響自主學習的因素”理論基礎上,綜合其它研究的結果可以得出影響網絡自主學習的三方面因素,即內部因素、行為因素和環境因素。其中內部因素包括學習者個體差異的一些方面,如動機、觀念、學習策略、自我效能感、目標、適應性、學習方式、認知方式、已有知識等;行為因素包括自我觀察、自我判斷和自我反應;環境因素包括社會環境因素和物質環境因素,社會環境因素指可供模仿的榜樣以及同伴、教師、家庭成員等,物質環境因素指網絡環境、網絡資源、網絡學習方式、評價等。由此可見,網絡自主學習的成功進行需要學習者在具備內在的自主學習能力的前提下,在合適的網絡環境中實施有效的自主學習行為,才能夠成功地實現網絡自主學習。[4]
作者對于期刊論文的分類分析將依據上述影響網絡自主學習的三方面因素進行。
3研究設計和研究過程
筆者對2005年1月至2015年12月間公開發表的60篇以基于網絡的自主學習為內容的期刊論文進行了總結,它們分別選自九種國內有影響力的外語類期刊:《外語與外語教學》(Foreign Languages and Their Teaching)、《外語界》(Foreign Language World)、《外語學刊》(Foreign Language Research)、《外語電化教學》(Computer-assisted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外語研究》(Foreign Language Research)、《中國英語教學》(Teaching English in China)、《外語教學》(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中國外語》(Foreign Languages in China)和《山東外語教學》(Shandong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Journal)。使用的數據庫為中國知網(CNKI),檢索范圍的為“期刊”,采用高級搜索模式,檢索條件為篇名“網絡”并含“自主學習”。
本文將針對60篇論文進行關鍵詞和內容兩方面進行分析,從關鍵詞的排序可以看出這些網絡自主學習研究最受關注的話題是什么,而依據影響網絡自主學習的三方面因素對期刊論文內容的分析中可以看出這些研究側重哪些影響因素,又忽視了哪些影響因素。
3.1關鍵詞排序
除去與主題相關的關鍵詞,如:“網絡”、“網絡環境”、“網絡技術”、“多媒體”、“自主學習”、“自主學習能力”、“英語”、“英語學習”、“英語教學”等,數量最多的前三個關鍵詞分別是關于學習者個體差異、網絡自主學習模式和網絡自主學習資源的。
關鍵詞統計和排序
[關鍵詞分類\&關鍵詞數量\&例子\&學習者個體差異\&25\&態度、適應性、動機、自我效能感、場認知風格\&網絡自主學習模式\&16\&學習模式、教學模式、自主學習模式、交互式學習\&網絡自主學習資源\&8\&網絡學習資源、網絡數據庫、 工具性網站、主題學習網站\&]
從關鍵詞統計可以看出,這些期刊論文的關鍵詞集中在影響自主學習的內部和環境因素。其中學習者的個體差異屬于內部因素,而學習模式和學習資源屬于環境因素。
3.2內容分析
3.2.1內部因素
期刊論文對影響網絡自主學習的內部因素研究最多的是學習策略,尤其是元認知策略、態度、動機、場認知風格、自我效能感和適應性。但有一些內部因素沒有被討論,包括觀念、目標、學習風格、已有知識,等。在被討論的內部因素中,學習策略被討論的最多。這些研究都證實了運用恰當的學習策略,尤其是元認知策略,對網絡自主學習能力具有明顯的提高作用,但研究沒有提出如何正確選擇學習策略的方法。研究還證實了培養學習者動機、自我效能感和自信心的重要性,認為教師應該根據學習者不同的認知風格調整教學方法。研究還給出了解決學習者在網絡自主學習中的不適應和“石化”現象等問題的方法,例如改善網絡自主學習環境、豐富網絡自主學習資源、培養學習者的學習策略、改變教師角色、改革評價方式、加強對網絡自主學習的監控和管理、提高學習者的電腦和網絡使用技能等。這些措施全面且深入,在幫助解決學習者網絡自主學習障礙的同時又有助于提高自主學習能力。
3.2.2行為因素
齊默曼把影響自主學習的行為反應分為三類:自我觀察、自我判斷、自我反應。自我觀察是指學生對自己的學習過程進行系統的監控。自我觀察監控學習過程并提供目標進展情況的信息。兩種常用的自我觀察方法是言語的或書面的報告和對行為和反應的量化記錄。自我判斷指的是學生把自己的學習結果與標準或目標進行系統的比較后作出的反應。常用的兩種行為自我判斷的方法是檢查和評價。自我反應指的是對自己的學習結果所作的反應。自我反應可分為三類:一類是行為的自我反應,如學生達到學習目標后給自己安排休息時間或物質獎勵。第二類反應是內在的自我反應,如取得學習成功后作出積極的自我評價。第三類反應是環境的自我反應,通過這種反映學生改善自己的學習條件,如營造學習環境,尋求他人的幫助等。[2]
在期刊論文中,僅有兩篇論文涉及了影響自主學習能力的行為因素。它們都通過實證研究討論了學習者對待網絡自主學習的態度和他們網絡自主學習行為之間的關系。它們都發現了學習者對網絡自主學習持積極的態度,但沒有做出積極的網絡自主學習行為。而兩篇論文沒有進一步討論這種現象的原因和解決辦法。
3.2.3環境因素
影響網絡自主學習能力的環境因素中探討最多的是網絡自主學習的模式。目前流行的網絡自主學習模式有三種:E-Learning模式、WebQuest模式、Blending模式。E-Learning模式主要通過因特網或其他數字化方式進行教與學活動,學生可以根據自身興趣和學習風格特點,通過訪問龐大的網絡數據庫、共享資源庫和參與網絡討論組等方式,自主安排學習方式和學習進度,實現學習的高度自治;WebQuest模式更加依賴網絡資源與互動,是一種基于網絡資源的主題學習,包括導言、任務、資源、過程、評價和結論。由于探究的任務是圍繞生活中的實際問題展開的,對培養創新能力非常有利;Blending模式是一種把傳統課堂教學與網絡教學相混合的教學模式,此模式的特點是將傳統學習方式與E-Learning模式的優勢相結合,既發揮教師引導、啟發、監控教學過程的主導作用,又充分體現學生作為學習過程主體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2在期刊論文中,E-Learning 和Blending這兩種方式被討論的最多,而基于任務的WebQuest并沒有受到關注。
教師角色在網絡自主學習中的作用被充分討論,研究都表明,教師在網絡自主學習中起到關鍵的作用,綜合它們的觀點,教師在網絡自主學習中的角色為網絡自主學習的輔助者、組織者、激勵者、促進者、指導者、診斷者、監控者、評價者、合作者和協調者,教師的作用貫穿網絡自主學習的始終,既要培養學生的學習策略、提供恰當的學習資源,也要做好監控和評價,糾正自主學習中的偏差、解決學生遇到的問題。同時,論文提到網絡自主學習中還應當注意教師幫助的漸減,以逐步實現從后攝自主(Reactive Autonomy)到前攝自主(Proactive Autonomy)的過渡。但榜樣、學習者的同伴和家庭成員的在網絡自主學習的作用并沒有提及。
期刊論文重視本地英語學習網站和語料庫建設在網絡自主學習中的作用。許多研究也提到了建設理想的網絡環境的重要性。網絡環境提供網絡自主學習發生的環境,使學習者能夠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進行學習,同時網絡環境也提供網絡自主學習所需的交流方式。無論是即時交流工具(如QQ、Skype等)還是非即時交流工具(如電子郵件、微博、虛擬社區等)都能起到練習聽說讀寫、促進輸出和培養合作學習的作用。關于評價的研究很少。這些研究提出了在網絡自主學習中采用形成性評價的方式,如為學生建立電子檔案袋等,但對于目前多數高校中每個班學生數多,并且每個教師往往要教幾個班的情況,這種方式并不是非常實際。
4 總結
通過對關鍵詞的歸類和排序得出了在這些研究中最受關注的方面,即學習者的個體差異對網絡自主學習能力的影響。
這些期刊論文都通過量化或質化研究證實了基于網絡的自主學習對于英語學習的積極作用。它們對于網絡自主學習能力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1)學習者個體差異對于自主學習能力的影響;(2)網絡環境對于自主學習能力的影響;(3)網絡資源對于自主學習的影響;(4)教師角色對于網絡自主學習能力的影響。而對于如何提高網絡自主學習能力,則針對以上幾方面提出了尊重學生的個體差異、培養學生的網絡學習策略,尤其是元認知策略、豐富網絡資源、改善網絡環境、改變網絡自主學習中教師的角色和加強教師自主等提高網絡自主學習能力的方法。此外,這些研究也證實,學生對待網絡自主學習持有積極的態度,但卻表現出消極的網絡自主學習行為。這些研究結果印證了項目申請人在學生網絡自主學習中發現的問題——學生并不缺乏網絡自主學習的意愿,而是缺乏自主學習的行為。但相關期刊論文只是發現了現象,并沒有就這個現象挖掘其背后的理論依據和產生這個現象的原因,及其解決辦法。
通過研究發現,期刊論文都通過量化或質化研究證實了基于網絡的自主學習對于英語學習的積極作用。其中對于影響網絡自主學習能力的內部和外部因素研究較多,而對行為因素研究很少;對于影響網絡自主學習能力的外部因素中教師角色和網絡環境、網絡資源的研究較多,而對可行的評價方式研究較少。這些研究結果揭示了當前網絡自主學習實踐中存在的問題——一方面學生缺乏自主學習的行為,另一方面缺少可行的評價方式。
5 對教學的啟示
首先,教師應當重視自主學習行為的重要性并注意培養學生的自主學習行為。期刊論文的研究已證實了學習者對待網絡自主學習具有積極的態度和相對消極的行為。網絡自主學習的教學任務之一就是指導學習者由教師充分指導的后攝自主發展到學生高度自主的前攝自主,其過程也就是在教師的幫助下逐步加強自主行為的過程。因此,學習者自我觀察、自我判斷和自我反應的提高在網絡自主學習實踐中十分重要。
訓練學習者的行為自主有很多方法,例如可以通過訓練學習者對學習情況進行自我記錄,從而提高學生的自我監控能力。自我記錄的方法有多種,包括頻數記錄、持續性測量、時間抽樣測量、行為評價等技術。自我記錄要做到經常性、接近性和準確性。在網絡自主學習中,教師可以要求學習者對自己網絡自主學習的頻數、起止和持續時間、對學習的評價和反思進行記錄,這樣的訓練能夠加強學習者的自我監控,從而達到提高自主行為能力的效果。
此外,網絡自主學習應建立起適用和有效的評價方式而不是僅僅依賴系統提供的大數據。網絡自主學習的評價應貫穿于學習始終,采用系統記錄與課上檢查相結合的方式。
教師在培養學習者的網絡自主學習能力中應重視WebQuest這種網絡自主學習模式,它是基于網絡資源的主題學習,包括導言、任務、資源、過程、評價和結論。這種模式中的任務是圍繞生活中的實際問題展開的,對培養學習者的創新能力非常有利。
總之,教師在課堂上應重視和體現自主學習行為的培養,建立起適應需求的網絡自主學習評價方式,并注意采用探究式的網絡自主學習模式,以充分利用高速發展的網絡技術給英語學習帶來的越來越多的資源和越來越先進的網絡環境,并使之更加完善。
參考文獻:
[1] 高等教育部大學外語教學指導委員會.大學英語教學指南(征求意見稿).
[2] 龐維國.自主學習理論的新進展[J].華東師范大學學報(教育科學版),1999(3).
[3]Zimmerman, B.J. Self-Regulated Learning and Academic Achievement: An Overview. Educational Psychologist, 1990(25).